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一节 规章制度 资料库:山东省电力工业志 章节:安全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shandong-electric-power/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shandong-electric-power/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shandong-electric-power/section/9/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shandong-electric-power/section/9/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shandong-electric-power/section/9/article/93/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shandong-electric-power/section/9/article/93/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1951年燃料工业部下发了事故调查报告制度,并于1955年至1985年进行了4次修改,1985年水利电力部定名《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山东电力企业以此为依据,对事故进行认定与统计。1978年省局制订印发了障碍实施细则,1989年进行了修改,省局直属发供电企业制订了异常实施细则。
对历年发生的重大事故,省局成立之前由各地电力企业自行组织调查、分析、处理和上报。1958年1月省局成立后,按职责分工和“三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应受教育者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的要求,由负责安全质量监察、生产、农电、基建的部门组织调查、分析、处理和上报,1989年安全质量监察办公室成立后,由安全质量监察办公室牵头,按照《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的要求,组织调查、分析、处理并上报。发生重大、特大事故,省局在24小时内用电话或电传向主管部报告,并成立事故调查委员会进行调查、分析、处理和上报。
1986年起,省局直属发供电企业采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事故统计、分析,将事故报告、安全数据贮存到计算机内,形成联网,省局可随时查询安全生产情况,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问题。
二安全工作规程50年代,执行了燃料工业部颁布的《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以下简称《安规》》和《发电厂和电力网运行人员培训工作暂行制度》,山东各地发供电企业每年组织《安规》学习和考试,已形成制度。“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安规》学习与考试停止,70年代恢复。
1969年开始,山东建成的燃油电厂制订实行了《油区防火制度》、《油区动火管理办法》和油区使用动火工作票制度,严格了油区动火检查和批准手续,至1990年,山东燃油电厂未发生油区火灾事故。对频繁性人身伤害事故,省局制订了防触电、防高空坠落的补充规定,减少了此类事故的发生。
80年代起,全局分层次进行《安规》考试,省局对山东电力基本建设企业的经理、总工程师每年进行1次《安规》考试,对发供电企业的厂(局)长、生产副厂(局)长、总工程师、生产技术科长、安全监察科长、调度所主任每2年进行1次《安规》考试。各企业对车间(工区、队),各车间(工区、队)对班组,每年逐级进行《安规》考试,考试成绩填入培训档案。
三安全例会(一)安全监察会1985年起省局每年召开2次直属发供电企业生产副厂(局)长会议,由省局生产副局长主持,研究和部署安全生产工作。1989年省局安全质量监察办公室成立后,每年3月份定期召开直属发供电企业安全、质量监察科长会议,总结上年度安全生产情况,提出本年度安全工作要求,部署春季安全大检查,会后均形成文件和会议纪要,1个月内检查会议落实情况。
(二)安全分析会1987年省局建立了定期安全分析会议制度,每周星期6上午召开安全分析会,由生产副局长或总工程师主持,有关处室参加,按处室职责分工各自汇报1周内发供电生产、基建施工、交通安全情况,发生的问题,采取的对策。安全质量监察办公室根据《事故调查规程》,对不安全情况提出定性意见。对安全生产好的典型进行表彰、奖励,对性质严重和频发性的不安全情况,及时下发安全通报。省局每年召开1次直属企业安全分析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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