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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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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2年,根据水利电力部关于发展农业用电的设想,省局提出了山东省发展农电的规划设想,1966年制订了《6-10千伏农业供电线路通用设计》,1972年制订下发了《农村供用电技术管理规程》。期间,规章制度缺乏,加之“文化大革命”的破坏,农电管理混乱。1980年10月省局编制了《山东省1981年—1990年农电发展规划(草案)》,是年颁发了《山东省公社供电管理制度》,1981年4月颁发了《山东省变电站管理制度》,1983年4月下发了《加强农电工作的通知》,加强了变电站的行业管理。

为改进农电行业管理,1984年6月省局下发了《对转供电单位售折扣和农电发展基金管理的改进意见》、《关于农村电力规划、基建计划管理权限的改革意见》、《关于农电大修、更改和技措计划管理权限的改革意见》、《关于保证农村生活照明用电试点的意见》和《关于乡(社)农村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1986年4月山东省人民政府鲁政办发(1986)26号文转发了山东省电力工业局《关于加强农电管理的报告》后,省局(86)鲁电用字第189号文颁发了《村电工管理条例》、《村电工服务守则》、《关于加强农村用电管理,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的若干措施》、《关于计收变电量的规定》和《关于做好计划用电,保证农村照明,提高社会综合效益的规定》5个管理办法,对加强全省农电行业管理,提高优质服务水平起了重要作用。

为解决农村用电难的问题,1984年省局《关于保证农村生活照明用电试点的意见》下发后,推广了山东莒南县筵宾供电站实现“万家灯火”的经验,从负荷指标到用电管理都作了明确规定,并从是年11月开始,全省在灯峰期间增拨7万千瓦负荷,专项用于农村照明。为解决电费高的问题,1981年省局下发了《关于农用变压器加收变损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凡低压计量的农用变压器,一律采取低压计量加收变损的办法,其铁损部分按变压器运行时间确定,铜损部分根据实际用电量和负荷大小确定,变损电量一律作为售电量。这些规定符合国家供用电规则,但由于农村电工素质低,一般不会计算变损,许多农村都采用了固定变损,出现“大马拉小车”的现象。1984年省局颁发了《关于县级电力单位加强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8条措施》,要求县建立电费管理经济责任制,严格抄表收费制度和抄表时间,制订了抄表卡片等制度。1986年推广了长清县万德供电站电费按月上墙公布,杜绝“人情电”的经验。针对部分农村用电中存在的管理混乱、乱加价、乱摊派和收费不合理的问题,省局下发了《关于加强农村用电管理,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的若干措施》、《计收变电量的规定》和《关于做好计划用电,保证农村照明,提高社会综合效益的规定》,对降低农村电费起了重要作用。

1987年3月,省局对《山东省农村供电站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对供电站的地位、作用、设置原则、管理、供电站及有关人员职责、供电站工作制度和必备技术资料都做出了具体规定。1989年省局颁发了《山东省县级供电企业技术管理条例(试行)》,与山东省劳动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农电企业定员管理的通知》,对农电职工人数增长过快,超员,耗费大量农电发展基金,削弱农电自我发展能力的状况,提出了5条要求。1990年省局鲁电农字(1990) 001号文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电工作,切实做好行业管理的通知》,对加强农电工作的领导,搞好规划、强化安全生产、双增双节、全面提高农电管理水平、标准化建设、科技进步、现代化管理、队伍建设、优质服务、理顺农电管理体制 10 个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是年12月(90)鲁电农字第559号文提出了5条补充意见,全省农电行业管理已走上正规化、完善化、制度化。

二触电保安器管理制度60 年代初,山东省各地区对农电管理比较重视。“文化大革命”开始后,由于管理制度的破坏,安全管理混乱,农电事故频发。1971年省局经过实验,肯定了触电保安器的实用价值,支持并帮助部分县电业局进行试用和制造。1972年和1973年,滕县、莘县、金乡等县电业局试制成功大刀片式、重锤式触电保安器,是山东省第一代触电保安器。

1974年,在聊城召开的全省农电工作会议上进行了推广和普及,1975年在莘县召开了全省触电保安器座谈会,制订了《山东省触电保安器管理制度》,1976年全省农村触电死亡由1975年的202人下降到131人。

1979 年水利电力部在山东省泰安地区进行了电压型触电保安器试点,在青岛地区搞了电流型触电保安器试点,推动了触电保安器的普及。1980年8月,省局颁发了《触电保安器运行管理制度》,将触电保安器的安装率、投运率和正确动作率作为考核农电工作的主要指标。是年末,全省已安装触电保安器配变台数42609台,占应装数的 94.3%,正确动作率已达80%以上,1980年全省农村触电死亡下降到79人。1984年10月,省局召开了触电保安器专业会议,1985年1月下发了《关于加强触电保安器运行管理的通知》,修订下发了《山东省触电保安器运行管理制度》,逐步淘汰电压型触电保安器,推广电流型触电保安器和鉴相脉冲型保安器,在部分农村推行二级保护。至1985年末,全省已安装触电保安器配变台数99146台,安装率99.3%,农村触电死亡下降为46人,触电死亡率为0.18人次/公里・年,创全国最好水平。1989年2月,省局颁发了《山东省县级供电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条例》(试行)。1990年,全省农村触电保安器安装率达到99.45%,触电死亡人数下降为16人,触电死亡率为0.048人次/公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