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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农副业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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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年代山东省农村用电很少,农副产品加工主要靠人力和畜力。1960年全省农村用电量 1300 万千瓦·时,其中农副业加工用电 200 万千瓦·时,占全省农村用电量的 15.4%。随着农副业生产的发展,用电量逐年增多,1965年用电量 4100 万千瓦·时,占农村用电量的 31.3%,平均递增 101.7%,列排灌用电之后为第二位。

“三五”计划时期,农副产品加工机械增多,农副业加工用电增长较快。至 1970 年末,全省乡镇通电面由 1963 年的 9.3% 扩大到 53.3%,有 18.1% 的行政村通电,农副产品加工机械由 1962 年的 1.242 万台增加到 15.44 万台,1970年全省农副业加工用电量 1.01 亿千瓦·时,为 1965 年的 2.46 倍,占全省农村用电量的 23.4%,年均递增 19.76%。

“四五”计划时期,至 1975 年末,农副产品加工机械增加到 41.3 万台,比 1965 年增加 25.86 万台,乡和村通电率比 1965 年分别提高 15.2 个百分点和 9.7 个百分点,1975年用电量 1.868 亿千瓦·时,为 1970 年的 1.85 倍,占全省农村用电量的 20.6%,年均递增 13.1%。

“五五”计划时期,至 1980 年末,农副产品加工机械增加到 68 万台,比 1975 年增加 26.7 万台,乡和村通电率比 1975 年分别提高 19.4 个百分点和 15.3 个百分点,1980年用电量 4.273 亿千瓦·时,为 1975 年的 2.29 倍,占农村用电量的 19.8%,年均递增 18%。

“六五”计划时期,农副产品加工机械继续增多,1985 年比 1980 年增加 9 万台,乡和村通电率1985年比1980年分别提高10.3个百分点和33.6个百分点,1985年用电量9.25亿千瓦·时,为1980年的2.16倍,占农村用电量的19.4%,年均递增16.7%。

“七五”计划时期,至1990年末,农副产品加工机械达到88.97万台,比1985年增加12万台,乡村通电率比1985年分别提高1.8个百分点和17个百分点,1990年用电量11.568亿千瓦·时,为1985年的1.17倍,占农村用电量的13.8%,平均递增4.6%。1986年开始,将一部分农副业加工用电划入工业用电。

1960年至1990年山东省农副产品加工用电见表5—3—5,1953年至1990年山东省农副产品加工机械拥有量见表5—3—6。

表5—3—5 1960年至1990年山东省农副产品加工用电

年 份用电量<br>(万千瓦·时)占农村用电量<br>(%)年均递增率<br>(%)用电设备容量<br>(万千瓦)
196020015.4
196140018.3
196250013.7
1963100020.8
1964199836.8
1965410031.3101.7(1963年—1965年)
1966430017.5
1967700024.7
1968740019.7
1969790023.8
19701010023.419.76(1966年—1970年)
19711060021.5
19721400022.6
19731530023.3
19741448722.0
19751867920.613.1(1971年—1975年)
19762029818.7
19772275318.0
19782565217.3
19793150017.8
19804273019.818.0(1976年—1980年)77.2
19815170017.699.4
年份用电量<br>(万千瓦·时)占农村用电量<br>(%)年均递增率<br>(%)用电设备容量<br>(万千瓦)
19827050020.3128.4
19837515019.9144.3
19848724321.3181.9
19859250019.416.7(1981年—1985年)202.5
198611548720.0194.3
198711858319.0202.1
198812825417.1209.1
198911519613.8207.2
199011567713.84.6(1986年—1990年)215.0

表 5—3—6 1953年至1990年山东省农副产品加工机械拥有量 单位:万台

年份脱粒机扬场机碾米机磨面机轧花机榨油机饲料粉碎机合计
19530.012
19570.018
19620.0240.0110.2070.600.401.242
19650.401.400.90
19702.041.405.903.802.3015.44
197511.603.309.003.502.8011.1041.30
197817.003.103.509.503.302.8019.5058.70
197918.804.103.5010.203.503.1020.5063.70
198020.805.303.5010.703.603.4020.7068.00
198122.005.703.2011.303.803.8020.6066.98
198223.005.703.2011.803.604.0020.0071.30
198326.705.203.2012.603.204.0017.0071.90
198432.204.503.5012.803.804.2015.0076.00
198535.303.903.6013.002.704.1014.4077.00
198639.503.063.6513.052.433.9314.4080.02
198741.502.623.7613.122.383.8113.9381.12
198843.472.103.7613.322.333.8114.1082.89
198945.661.773.8113.352.223.6513.7284.18
199051.261.484.0013.032.173.4913.5488.97

三 乡镇工业

山东省乡镇工业始于1958年“大跃进”时期,在社队兴办了一些小钢铁、小煤窑、小农具和食品加工等小企业。至1958年末,全省社队企业达到12万多个,总产值7.74亿元。1960年后社队企业减少,1963年总产值不足千万元,至1965年处于停滞状态。

1966年,国家再次强调“公社也要由集体办些小工厂”,社队又开始兴办企业。农村受“文化大革命”的干扰和破坏相对于城市和国营企业时间短,程度较轻,社队企业客观上成了弥补工业品严重不足的一支重要力量。至1977年末,全省社队工业企业达到12.2万个,总产值40.4亿元,1977年全省乡镇工业用电量1.855亿千瓦·时,占全省农村用电量的14.7%,列农村各类用电第三位。

1978年之后,社队企业发展加快。1979年贯彻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发展社队企业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草案)》和山东省颁发的《贯彻执行国务院发展社队企业若干问题的试行规定》后,至1983年末,全省社队企业已达22万多个,总产值108.7亿元,1983年全省乡镇工业用电量9.97亿千瓦·时,为1977年的5.4倍,占全省农村用电量的26.5%,排农村各类用电第二位。1984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开创社队企业新局面的通知,把原社队企业的乡、村两个层次扩大为乡、村、联合体、个体4个层次,正式定名为乡镇工业。是年7月山东省委、省府颁发了《关于大力发展乡镇企业的决定》,全省乡镇企业大幅度增加,乡镇企业的总产值、工业产值比1983年分别增长73.6%和68.8%,乡镇工业用电量12.054亿千瓦·时,为1983年的1.21倍,占全省农村用电量的29.4%,比1983年上升2.9个百分点,1985年全省乡镇工业用电量占全省农村用电量的比重上升为第一位。

1986年,山东省委、省府作出了《关于推动乡镇企业持续、稳定、协调发展的决定》,促进了乡镇工业的发展。1990年,全省乡镇工业用电量31.14亿千瓦·时,为1984年的2.58倍,占全省农村用电量的37.2%,乡镇工业产值756.11亿元,占全省乡镇企业总产值1012亿元的74.9%,全省乡镇工业企业达57.25万个。

1975年至1990年山东省乡镇工业见表5—3—7。

表5—3—7 1975年至1990年山东省乡镇工业用电

年份用电量<br>(万千瓦·时)占农村用电<br>(%)年增长率<br>(%)用电设备容量<br>(万千瓦)乡镇企业产值<br>(亿元)
19751318014.5
19761749616.132.7
19771854714.75.740.40
19783022220.462.9
19793700020.923.2
19805530025.748.584.3
年份用电量<br>(万千瓦·时)占农村用电<br>(%)年增长率<br>(%)用电设备容量<br>(万千瓦)乡镇企业产值<br>(亿元)
19816490022.124.393.0
19828560024.625.2112.7
19839970426.515.8135.0108.70
198412054229.420.9158.6
198516360034.337.7175.6241.95
198618162031.59.4210.0
198722054735.421.4237.9
198826572235.420.5273.8
198930331836.414.1289.4
199031139837.22.66295.61012.24

四 生活照明

新中国建立之前,山东省仅有靠近工矿区的淄川等地少数农户一度用过电灯照明。新中国建立后,1958年农电建设开始发展,1960年全省农村生活照明用电200万千瓦·时,至1963年全省乡镇通电率9.3%。随着全省电力排灌的发展,农户用电增多,1970年全省农村生活照明用电量达到2800万千瓦·时,比1960年增长13倍,乡镇通电率提高到53.3%,行政村通电率18.1%。“四五”计划时期,全省农村生活照明用电增长较快,至1975年,全省乡镇通电率提高到68.5%,行政村通电率提高到27.75%,1975年全省农村生活照明用电量1.073亿千瓦·时,占全省农村用电量的11.84%,全省农村生活照明用电量年均递增30.8%。

1980年实行“以电养电”政策后,山东省农电建设加快发展。1985年开始开展电力扶贫工作,加快了贫困、偏远山区的通电进程。至1990年末,全省乡镇全部通电,行政村通电率93.75%,农户通电率85.29%,比1978年分别提高14.4个百分点和58.35个百分点,农户通电率比1983年提高38.09个百分点。1990年,全省农村生活照明用电量20.117亿千瓦·时,为1978年1.557亿千瓦·时的12.9倍,占全省农村用电量的24.0%,排农村各类用电的第二位,与1978年相比,用电量年均递增23.77%,1990年1年的用电量相当于1960年至1982年23年的用电量,每个农业人口年均生活用电29.1千瓦·时,为1978年的12.2倍。这时期,由于农村经济的迅速发展,农民生活有了显著改善,家用电器进入千家万户。1980年全省农村每百户拥有家用电器只有黑白电视机0.36台,到1990年,每百户拥有电风扇42.83台,洗衣机3.95台,电冰箱0.83台,黑白电视机48.62台,彩色电视机6.29台,收录机14.9台。

1960年至1990年山东省农村生活照明用电见表5—3—8,1980年至1990年山东省农村每百户家用电器拥有量见表 5—3—9。 表 5—3—8 1960 年至 1990 年山东省农村生活照明用电

年 份用电量<br>(万千瓦·时)占农村用电量<br>(%)平均年递增率<br>(%)用电设备容量<br>(万千瓦)每个农业人口<br>平均年用电量<br>(千瓦·时)
196020015.40
196130013.80
1962170046.70
1963180037.500.35
1964130023.950.25
1965160012.220.30
1966370015.100.68
196716005.600.29
196817004.530.30
196920006.020.34
197028006.5011.80.47
197118003.64(1966年—1970年)0.30
197249007.910.80
1973920013.991.47
1974770011.701.22
19751072911.8430.81.67
19761322512.15(1971年—1975年)2.05
19771379310.902.12
19781557010.502.38
19792020011.403.07
19802561811.9019.03.88
19813340011.40(1976年—1980年)5.02
19823920011.305.83
19834710112.506.97
19846076214.839.07
19858660018.1427.612.98
19869787217.00(1981年—1985年)61.114.40
年份用电量<br>(万千瓦·时)占农村用电量<br>(%)平均年递增率<br>(%)用电设备容量<br>(万千瓦)每个农业人口<br>平均年用电量<br>(千瓦·时)
198711031017.7074.716.10
198813553118.1085.319.45
198915592718.7018.4<br>(1986年—1990年)93.822.43
199020117024.00105.429.10

表 5—3—9 1980年至1990年山东省农村每百户家用电器拥有量 单位:台

年份电风扇洗衣机电冰箱黑白电视机彩色电视机收录机
19800.36
19810.48
19820.130.520.07
19830.491.250.14
19841.800.264.561.16
19856.731.680.1013.921.583.60
198611.792.400.1718.672.885.88
198717.762.810.2126.453.438.93
198825.793.570.3634.313.9811.55
198932.333.640.7140.075.2914.14
199042.833.950.8348.626.2914.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