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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用电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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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排灌1953年全省农村用电量为1.1万千瓦·时,1957年增加到50万千瓦·时,主要用于农村照明和排灌。全省机电井由101眼发展到2260眼,至1958年,全省已兴建8处机电排灌示范站。至1962年,全省已兴建大中型灌区17处,机电井1.37万眼,为1957年的6.1倍。1962年全省农村用电量3639万千瓦·时,其中排灌用电1100万千瓦·时,占全省农村用电量的 30.2%。

调整时期和“三五”计划时期,山东省机电排灌和引黄灌溉发展很快,排灌用电逐年增加。1963年,山东省水利建设以鲁北和鲁西南平原河道治理及除改碱工程为重点。

1964年为改变南四湖地区的农业生产条件,山东省人民委员会批准兴建10处机电排灌站,排涝面积19.8万亩,灌溉面积11.8万亩,国家投资215万元。是年冬季济宁地区掀起兴建机电排灌站工程高潮,至1965年春季建成排灌站146处,配合水利建设,山东省第一个 35千伏农村电网在该区建成。1965年全省农村用电量1.309亿千瓦·时,其中排灌用电 7000万千瓦时,占全省农村用电量的53.5%,电面积289.18万亩。是年开始,原有引黄灌溉工程逐步恢复利用,又兴建了11处大中型引黄灌溉工程,山东省最大的平阴县田山电力提水灌溉工程于1968年11月动工,1971年10月主体工程建成,11月开灌,该站渠首工程为两级电力扬水站,一级站扬程8米,二级站扬程59.5米,共装电动机 32台,1.55万千瓦,设计灌溉面积31.7万亩,在主体工程中建桥、涵、闸36座,架设高压输电线路31公里,建成总容量为2.4万千伏安的变电所。除引黄灌溉外,兴建了7处引河、湖电力提水灌溉工程并建设水库灌区配套工程。1968年,在周恩来总理主持下,国务院全面部署华北地区打井工作,此后形成打井高潮。至1970年末,全省有配套机电井10.5万眼,比1962年增加9.13万眼,万亩以上灌区298处,固定扬水站 10065处,比1964年增加8924处。1970年全省农村用电量4.31亿千瓦·时,其中排灌用电2. 973 亿千瓦·时,为1965年的4.25倍,占全省农村用电量的69%,电面积1040万亩,为1965年的3.6倍。

1970年中共中央召开北方地区农业会议后,山东省的水利建设以水库、灌区、机井配套工程为重点。1971年至1973年,兴建了6处大中型引黄灌区,3处中型引湖、引河电灌站灌区。1970年后掀起抗旱打井高潮,1973年将开发利用地下水作为地区农业生产的一项重要措施,纳入国家计划后,机电发展加快。至1978年末,全省配套机电井由1970年的10.5万眼增加到41.3万眼,平均每年新增3.85万眼,全省固定扬水站 23800处,比1970年增加13735处。1978年全省农村用电量14.841亿千瓦·时,其中排灌用电 7. 399 亿千瓦时,为1970年的2.49倍,占全省农村用电量的49.9%,电面积2156.4万亩,为1970年的2.07 倍。

“六五”、“七五”计划时期,山东省没有进行大中型水利骨干工程建设,但机电井仍有较快发展。1981年至1985年,新打机电井23.5万眼,至1985年末,全省共有配套机电井52.7万眼,至1990年末,配套机电井达到65.1万眼,全省开发万亩以上灌区762处,建固定机电排灌站2.68万处。1990年全省农村用电量83.655亿千瓦·时,其中排灌用电13.48亿千瓦·时,为1978年的1.82倍,占全省农村用电量的16.1%,电灌面积4599万亩,为1978年的2.13倍,占全省有效灌溉面积6695万亩的68.7%。1949年至1990年,粮食年产量由87亿公斤增加到364亿公斤。

1959年至1990年山东省排灌用电表 5—3—4。

表 5—3—4 1959年至 1990 年山东省排灌用电

年份用电量
(万千
瓦·时)
占农村
用电量
(%)
平均年递增率
(%)
排灌设备
容量
(万千瓦)
排灌面积
(万亩)
平均年递增率
(%)
平均每亩
年用电量
(千瓦·时)
195920032.8
196050038.5
196180036.7
1962110030.2
1963176536.83.7573.5024.0
1964181433.45.24166.8010.9
1965700053.585.310.32289.1824.2
19661650067.3(1963年—1965年)20.59614.7310.9
19671840065.021.90772.0023.8
19682010053.626.28808.7224.9
19692210066.637.29949.9623.3
19702972669.033.544.281040.0029.228.6
19713702775.0(1966年—1970年)51.431252.00(1966年—1970年)29.6
19724300069.457.971351.9331.8
19734020061.169.771461.1127.5
19743678055.977.681614.7522.8
19754802053.010.186.191708.1410.428.1
19766023055.3(1971年—1975年)104.021852.42(1971年—1975年)32.5
19776970455.1115.962035.2034.3
19787398749.9136.412156.4034.3
19798840049.9151.002250.8639.3
年份 用电量
(万千
瓦·时)
占农村
用电量
(%)
平均年递增率
(%)
排灌设备
容量
(万千瓦)
排灌面积
(万亩)
平均年递增率
(%)
平均每亩
年用电量
(千瓦·时)
(1976年—1980年) (1976年—1980年)
1980 87503 40.6 12.75 152.14 2373.30 6.8 36.9
1981 143600 48.9 (1976年—1980年) 181.13 2733.40 (1976年—1980年) 52.5
1982 152400 43.8 224.45 3183.00 47.9
1983 153505 40.7 260.77 3497.00 43.9
1984 140666 34.3 286.96 3725.80 37.8
1985 114500 24.0 5.5 295.40 3949.40 10.7 29.0
1986 144939 25.1 (1981年—1985年) 290.60 4084.60 (1981年—1985年) 35.5
1987 127229 20.4 307.90 4366.41 29.1
1988 160936 21.4 310.40 4450.35 36.2
1989 192331 23.1 3.3 325.50 4700.62 3.1 40.9
1990 134801 16.1 (1986年—1990年) 326.70 4599.21 (1986年—1990年) 29.3

二、农副业加工

50年代山东省农村用电很少,农副产品加工主要靠人力和畜力。1960年全省农村用电量 1300 万千瓦·时,其中农副业加工用电 200 万千瓦·时,占全省农村用电量的 15.4%。随着农副业生产的发展,用电量逐年增多,1965年用电量 4100 万千瓦·时,占农村用电量的 31.3%,平均递增 101.7%,列排灌用电之后为第二位。

“三五”计划时期,农副产品加工机械增多,农副业加工用电增长较快。至 1970 年末,全省乡镇通电面由 1963 年的 9.3% 扩大到 53.3%,有 18.1% 的行政村通电,农副产品加工机械由 1962 年的 1.242 万台增加到 15.44 万台,1970年全省农副业加工用电量 1.01 亿千瓦·时,为 1965 年的 2.46 倍,占全省农村用电量的 23.4%,年均递增 19.76%。

“四五”计划时期,至 1975 年末,农副产品加工机械增加到 41.3 万台,比 1965 年增加 25.86 万台,乡和村通电率比 1965 年分别提高 15.2 个百分点和 9.7 个百分点,1975年用电量 1.868 亿千瓦·时,为 1970 年的 1.85 倍,占全省农村用电量的 20.6%,年均递增 13.1%。

“五五”计划时期,至 1980 年末,农副产品加工机械增加到 68 万台,比 1975 年增加 26.7 万台,乡和村通电率比 1975 年分别提高 19.4 个百分点和 15.3 个百分点,1980年用电量 4.273 亿千瓦·时,为 1975 年的 2.29 倍,占农村用电量的 19.8%,年均递增 18%。

“六五”计划时期,农副产品加工机械继续增多,1985 年比 1980 年增加 9 万台,乡和村通电率1985年比1980年分别提高10.3个百分点和33.6个百分点,1985年用电量9.25亿千瓦·时,为1980年的2.16倍,占农村用电量的19.4%,年均递增16.7%。

“七五”计划时期,至1990年末,农副产品加工机械达到88.97万台,比1985年增加12万台,乡村通电率比1985年分别提高1.8个百分点和17个百分点,1990年用电量11.568亿千瓦·时,为1985年的1.17倍,占农村用电量的13.8%,平均递增4.6%。1986年开始,将一部分农副业加工用电划入工业用电。

1960年至1990年山东省农副产品加工用电见表5—3—5,1953年至1990年山东省农副产品加工机械拥有量见表5—3—6。

表5—3—5 1960年至1990年山东省农副产品加工用电

年 份用电量
(万千瓦·时)
占农村用电量
(%)
年均递增率
(%)
用电设备容量
(万千瓦)
196020015.4
196140018.3
196250013.7
1963100020.8
1964199836.8
1965410031.3101.7(1963年—1965年)
1966430017.5
1967700024.7
1968740019.7
1969790023.8
19701010023.419.76(1966年—1970年)
19711060021.5
19721400022.6
19731530023.3
19741448722.0
19751867920.613.1(1971年—1975年)
19762029818.7
19772275318.0
19782565217.3
19793150017.8
19804273019.818.0(1976年—1980年)77.2
19815170017.699.4
年份用电量
(万千瓦·时)
占农村用电量
(%)
年均递增率
(%)
用电设备容量
(万千瓦)
19827050020.3128.4
19837515019.9144.3
19848724321.3181.9
19859250019.416.7(1981年—1985年)202.5
198611548720.0194.3
198711858319.0202.1
198812825417.1209.1
198911519613.8207.2
199011567713.84.6(1986年—1990年)215.0

表 5—3—6 1953年至1990年山东省农副产品加工机械拥有量 单位:万台

年份脱粒机扬场机碾米机磨面机轧花机榨油机饲料粉碎机合计
19530.012
19570.018
19620.0240.0110.2070.600.401.242
19650.401.400.90
19702.041.405.903.802.3015.44
197511.603.309.003.502.8011.1041.30
197817.003.103.509.503.302.8019.5058.70
197918.804.103.5010.203.503.1020.5063.70
198020.805.303.5010.703.603.4020.7068.00
198122.005.703.2011.303.803.8020.6066.98
198223.005.703.2011.803.604.0020.0071.30
198326.705.203.2012.603.204.0017.0071.90
198432.204.503.5012.803.804.2015.0076.00
198535.303.903.6013.002.704.1014.4077.00
198639.503.063.6513.052.433.9314.4080.02
198741.502.623.7613.122.383.8113.9381.12
198843.472.103.7613.322.333.8114.1082.89
198945.661.773.8113.352.223.6513.7284.18
199051.261.484.0013.032.173.4913.5488.97

三 乡镇工业

山东省乡镇工业始于1958年“大跃进”时期,在社队兴办了一些小钢铁、小煤窑、小农具和食品加工等小企业。至1958年末,全省社队企业达到12万多个,总产值7.74亿元。1960年后社队企业减少,1963年总产值不足千万元,至1965年处于停滞状态。

1966年,国家再次强调“公社也要由集体办些小工厂”,社队又开始兴办企业。农村受“文化大革命”的干扰和破坏相对于城市和国营企业时间短,程度较轻,社队企业客观上成了弥补工业品严重不足的一支重要力量。至1977年末,全省社队工业企业达到12.2万个,总产值40.4亿元,1977年全省乡镇工业用电量1.855亿千瓦·时,占全省农村用电量的14.7%,列农村各类用电第三位。

1978年之后,社队企业发展加快。1979年贯彻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发展社队企业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草案)》和山东省颁发的《贯彻执行国务院发展社队企业若干问题的试行规定》后,至1983年末,全省社队企业已达22万多个,总产值108.7亿元,1983年全省乡镇工业用电量9.97亿千瓦·时,为1977年的5.4倍,占全省农村用电量的26.5%,排农村各类用电第二位。1984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开创社队企业新局面的通知,把原社队企业的乡、村两个层次扩大为乡、村、联合体、个体4个层次,正式定名为乡镇工业。是年7月山东省委、省府颁发了《关于大力发展乡镇企业的决定》,全省乡镇企业大幅度增加,乡镇企业的总产值、工业产值比1983年分别增长73.6%和68.8%,乡镇工业用电量12.054亿千瓦·时,为1983年的1.21倍,占全省农村用电量的29.4%,比1983年上升2.9个百分点,1985年全省乡镇工业用电量占全省农村用电量的比重上升为第一位。

1986年,山东省委、省府作出了《关于推动乡镇企业持续、稳定、协调发展的决定》,促进了乡镇工业的发展。1990年,全省乡镇工业用电量31.14亿千瓦·时,为1984年的2.58倍,占全省农村用电量的37.2%,乡镇工业产值756.11亿元,占全省乡镇企业总产值1012亿元的74.9%,全省乡镇工业企业达57.25万个。

1975年至1990年山东省乡镇工业见表5—3—7。

表5—3—7 1975年至1990年山东省乡镇工业用电

年份用电量
(万千瓦·时)
占农村用电
(%)
年增长率
(%)
用电设备容量
(万千瓦)
乡镇企业产值
(亿元)
19751318014.5
19761749616.132.7
19771854714.75.740.40
19783022220.462.9
19793700020.923.2
19805530025.748.584.3
年份用电量
(万千瓦·时)
占农村用电
(%)
年增长率
(%)
用电设备容量
(万千瓦)
乡镇企业产值
(亿元)
19816490022.124.393.0
19828560024.625.2112.7
19839970426.515.8135.0108.70
198412054229.420.9158.6
198516360034.337.7175.6241.95
198618162031.59.4210.0
198722054735.421.4237.9
198826572235.420.5273.8
198930331836.414.1289.4
199031139837.22.66295.61012.24

四 生活照明

新中国建立之前,山东省仅有靠近工矿区的淄川等地少数农户一度用过电灯照明。新中国建立后,1958年农电建设开始发展,1960年全省农村生活照明用电200万千瓦·时,至1963年全省乡镇通电率9.3%。随着全省电力排灌的发展,农户用电增多,1970年全省农村生活照明用电量达到2800万千瓦·时,比1960年增长13倍,乡镇通电率提高到53.3%,行政村通电率18.1%。“四五”计划时期,全省农村生活照明用电增长较快,至1975年,全省乡镇通电率提高到68.5%,行政村通电率提高到27.75%,1975年全省农村生活照明用电量1.073亿千瓦·时,占全省农村用电量的11.84%,全省农村生活照明用电量年均递增30.8%。

1980年实行“以电养电”政策后,山东省农电建设加快发展。1985年开始开展电力扶贫工作,加快了贫困、偏远山区的通电进程。至1990年末,全省乡镇全部通电,行政村通电率93.75%,农户通电率85.29%,比1978年分别提高14.4个百分点和58.35个百分点,农户通电率比1983年提高38.09个百分点。1990年,全省农村生活照明用电量20.117亿千瓦·时,为1978年1.557亿千瓦·时的12.9倍,占全省农村用电量的24.0%,排农村各类用电的第二位,与1978年相比,用电量年均递增23.77%,1990年1年的用电量相当于1960年至1982年23年的用电量,每个农业人口年均生活用电29.1千瓦·时,为1978年的12.2倍。这时期,由于农村经济的迅速发展,农民生活有了显著改善,家用电器进入千家万户。1980年全省农村每百户拥有家用电器只有黑白电视机0.36台,到1990年,每百户拥有电风扇42.83台,洗衣机3.95台,电冰箱0.83台,黑白电视机48.62台,彩色电视机6.29台,收录机14.9台。

1960年至1990年山东省农村生活照明用电见表5—3—8,1980年至1990年山东省农村每百户家用电器拥有量见表 5—3—9。 表 5—3—8 1960 年至 1990 年山东省农村生活照明用电

年 份用电量
(万千瓦·时)
占农村用电量
(%)
平均年递增率
(%)
用电设备容量
(万千瓦)
每个农业人口
平均年用电量
(千瓦·时)
196020015.40
196130013.80
1962170046.70
1963180037.500.35
1964130023.950.25
1965160012.220.30
1966370015.100.68
196716005.600.29
196817004.530.30
196920006.020.34
197028006.5011.80.47
197118003.64(1966年—1970年)0.30
197249007.910.80
1973920013.991.47
1974770011.701.22
19751072911.8430.81.67
19761322512.15(1971年—1975年)2.05
19771379310.902.12
19781557010.502.38
19792020011.403.07
19802561811.9019.03.88
19813340011.40(1976年—1980年)5.02
19823920011.305.83
19834710112.506.97
19846076214.839.07
19858660018.1427.612.98
19869787217.00(1981年—1985年)61.114.40
年份用电量
(万千瓦·时)
占农村用电量
(%)
平均年递增率
(%)
用电设备容量
(万千瓦)
每个农业人口
平均年用电量
(千瓦·时)
198711031017.7074.716.10
198813553118.1085.319.45
198915592718.7018.4
(1986年—1990年)
93.822.43
199020117024.00105.429.10

表 5—3—9 1980年至1990年山东省农村每百户家用电器拥有量 单位:台

年份电风扇洗衣机电冰箱黑白电视机彩色电视机收录机
19800.36
19810.48
19820.130.520.07
19830.491.250.14
19841.800.264.561.16
19856.731.680.1013.921.583.60
198611.792.400.1718.672.885.88
198717.762.810.2126.453.438.93
198825.793.570.3634.313.9811.55
198932.333.640.7140.075.2914.14
199042.833.950.8348.626.2914.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