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二节电厂维修 资料库:山东省电力工业志 章节:发电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shandong-electric-power/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shandong-electric-power/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shandong-electric-power/section/4/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shandong-electric-power/section/4/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shandong-electric-power/section/4/article/37/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shandong-electric-power/section/4/article/37/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检修与维护50年代初期,山东各地电厂尚无计划检修,主要任务是修复被破坏和年久失修的设备。“一五”计划时期,各电厂根据燃料工业部颁发的《电业检修规程》,相继制订了相应的检修管理制度,开始推行计划检修制度,主设备1年到1年半大修1次,小修每年2至3次,将主、辅机设备、公用系统、生产建筑设施大、小修及更新改造工程列入年度检修计划,提出标准项目和非标准项目的内容、工期、材料、费用及工时,至此开始作到有计划的消除设备缺陷。1958年至1960年“大跃进”时期,为满足急剧增长的用电需要,盲目延长检修间隔,削减检修项目,使生产造成被动。经过三年调整时期,发电设备检修工作逐步走向正规,基本做到按计划、按项目、按工艺标准进行大、小修,省局重点对南定热电厂、青岛第一发电厂失修严重的设备逐台组织进行恢复性检修,至1965年,全省发电设备健康状况有了根本好转。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检修制度遭到破坏,计划检修无法进行。1974年,水利电力部在白杨河发电厂召开全国电业检修工作会议,提出了到期必修,修必修好和坚持计划检修的要求,1977年全国电力检修会议提出质量保3年,工期减一半的要求,省局在检修工作中,围绕提高设备安全性,消除重大设备缺陷,提高设备经济性,进行节能改造,抓好检修质量,在减少临故修前提下,压缩检修工期等方面开展工作。1982年起,山东电网大修均按年度计划完成,根据发电任务,每年发电机组的大修按全网总容量的30%左右安排,标准项目的大修工期一般达到或接近部颁检修规程规定的下限,大修间隔燃油机组为3年,烧煤机组为2年半,开停较多的机组为2年,小修间隔为半年。

省局根据水利电力部《关于积极推广发电厂集中检修的通知》,先在石横发电厂试点,将小分场制改为大分场制,1984年将新发电厂并入莱芜发电厂后,1985年将枣庄发电厂南厂并入十里泉发电厂,形成一厂两站,大厂带小厂,后因条件不成熟,集中检修未能推广,省局在集中检修体制改革中采取了就近划片形成大修协作单位,对重大项目,组织施工单位或电厂支援大修,利用各厂检修机具和场所组织协作检修,组织技术后方服务到现场,为检修单位承担大修攻关项目,全省统一调度特殊工种、检修机具和备品配件,满足检修的需要,这些做法一直沿用下来。1986年,省局颁发了《发电设备缩短检修工期,增发电量定额承包试行办法》,直接与检修工期和检修质量挂钩,根据提前工期天数与修后连续运行时间,分初、中、高3个阶段考核。

1974年至1990年山东电网主要发电设备大修计划完成情况见表2-3-1,山东电网机组大修工期见表2-3—2。

表 2—3—1 山东电网主要发电设备大修计划完成情况

年份35吨/时及以上锅炉6000千瓦及以上发电机组
大修(台数)大修容量(吨/时)完成年计划(%)大修(台数)大修容量(万千瓦)完成年计划(%)
197421245775.01849.7064.5
1975283360100.02672.70104.0
1976232470104.01743.4090.0
197728443087.527101.6996.5
1978305820100.026133.75100.0
197922312095.62571.2996.2
1980265170100.026117.9096.3
1981203975100.01885.80100.0
1982225210100.025111.20108.7
198318394581.820100.6090.9
1984204375100.019111.80100.0
1985214900100.022122.70100.0
1986184245100.018110.20100.0
1987185007100.018133.80100.0
1988225550100.023143.90100.0
1989217650100.021209.00100.0
1990207985100.020220.10100.0

表 2—3—2 山东电网机组大修工期

机组类别部颁规程标准大修工期(天)山东电网大修控制工期(天)
燃油机组燃煤机组
30万千瓦机组6055
20万千瓦机组35—423240
12.5万千瓦机组25—322528
10万千瓦机组21—272225

50年代末,山东各电厂贯彻了设备缺陷管理制度,运行班组设立了缺陷通知单,分场检修副主任或专业技术员(工程师)上班前查阅缺陷单,签署处理意见并监督执行。分场设有一、二类缺陷记录簿,一类缺陷由车间组织研究制订技术措施,列入大小修或更改工程解决;二类缺陷利用机组调峰停机或备用时消缺,三类缺陷由班组处理。值班人员发现需立即处理的缺陷,除填写缺陷单外,并通知检修班组或报告分场处理,检修班组设立设备缺陷记录簿,每月班组技术员将缺陷消除情况报分场。80年代,各种生产管理制度已走向正规,并将设备维护和缺陷消除情况纳入班组竞赛内容进行考核。

二检修质量新中国建立初期,各电厂没有检修验收制度。1956年电力工业部颁布了《电业检修规程》、《锅炉机组检修验收暂行规程》和《汽轮机组检修验收暂行规程》后,检修质量管理工作按部颁规程执行。在“大跃进”时期,放松了对检修规程和验收制度的执行,检修质量下降,事故检修增多,1961年1季度潍坊发电厂设备事故达70次,本着修1台,巩固1台的原则,进行全面检修和加强检修质量,4季度事故降为13次。是年,电力工业部下发了《关于整顿规章制度的通知》,明确必须执行《锅炉机组检修验收暂行规程》、《汽轮机组检修验收暂行规程》等部颁有关生产技术的32种规程,省局立即开展规章制度的整顿工作,制订、完善检修规程,编制专业检修质量标准,执行了修后设备整体验收、分段验收、零星验收制度,做到了自我检查、班组检查和领导检查,落实了检修责任制,坚持了检修3级验收制,一般项目由班组负责验收,重要项目由分场组织验收,由总工程师主持组织总体验收,根据标准验收评价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4种。70年代实行了设备定检修主人,每季按标准分1、2、3类对设备评定技术等级。根据水利电力部火电厂检修工作会议提出的“巩固一类,提高二类,大部分三类设备予以歼灭”的要求及“质量保3年,工期减一半”的目标,省局确立了以总工程师为首的技术责任制和检修人员岗位责任制。全面实行检修质量管理,并提出了检修工作达到“三个一”(修后1次启动成功,达到1类设备、两次检修间隔中未发生1次临故修)的要求。1986年省局在下发的《发电设备缩短工期、增发电量定额承包试行办法》中规定,只有保证检修质量,达到安全生产天数,才能分阶段给予奖励。由于抓了检修质量管理,全省设备完好率保持在95%以上,10万千瓦及以上机组可用率在90%以上。

三检修机构50年代开始,各电厂按专业成立锅炉、汽机、电气、燃料和修配分场,配检修副主任和检修技术员,分场按工作范围下设检修班组,负责管辖设备的检修及改善劳动条件和保证安全经济运行所作的改进工程。50年代后期,各厂陆续增设了化学和热工分场。生技科负责全厂的检修工作,按机、炉、电专业设专责技术员,拟订、审核检修计划和质量标准,审核技术设计,协助总工程师做好检修管理工作。1958年省局成立后,生技处负责全省发电设备检修工作,根据发电任务、检修周期或召开检修平衡会,每月安排发电设备检修计划。70年代,各电厂检修组织主要采用区域责任制,设置小分场。由于新装机组较多,技术力量薄弱,人员不足,为解决检修人员不足,培训检修队伍,省局在大型机组检修时,由网内统一调度检修力量,搞协作检修,开始由省局组织,将任务分·配给协作电厂,由支援单位的领导带队支援,实行改革后,逐渐由各厂自行联系,特殊工程由省局协调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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