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二节 中温中压机组工程 资料库:山东省电力工业志 章节:电力建设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shandong-electric-power/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shandong-electric-power/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shandong-electric-power/section/3/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shandong-electric-power/section/3/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shandong-electric-power/section/3/article/11/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shandong-electric-power/section/3/article/11/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新中国建立之前,山东共装有67台机组,其中有中温中压机组9台,分别装在济南市电力公司2台,济南成通纱厂1台,洪山电气厂2台,青岛电厂2台,青岛大康纱厂1台,青岛上海纱厂1台,总容量为6.8万千瓦。1931年济南成通纱厂安装1台英国茂卫公司制造2000千瓦汽轮发电机组,配有英国拔伯葛公司制造2台6吨/时立式双汽鼓水管式链条炉,汽温365℃,汽压22公斤/厘米²(2.15兆帕),是山东省安装的第一台中温中压机组。

新中国建立后,三年恢复时期未装中温中压机组。1953年至1990年,山东省共建成投产中温中压机组240台,总容量144.13万千瓦。其中“一五”计划时期投产9台,5.03万千瓦;“二五”计划时期投产28台,23.2万千瓦;三年调整时期投产4台,4.2万千瓦;“三五”计划时期投产24台,20.62万千瓦;“四五”计划时期投产40台,23.94万千瓦;“五五”计划时期投产15台,6.45万千瓦;“六五”计划时期投产3台,2.1万千瓦;“七五”计划时期投产117台,58.59万千瓦。

1954年至1990年山东电力建设新增中温中压机组见表1—2—2。

表1—2—2 1954年至1990年山东电力建设新增中温中压机组

投产年份台数容量(万千瓦)投产年份台数容量(万千瓦)
195410.4001963
195510.8001964
195610.230196544.200
195763.600196656.675
195895.450196741.575
196098.500196844.450
1961109.250196953.170
1962197064.750
投产年份台数容量(万千瓦)投产年份台数容量(万千瓦)
197173.940198110.60
197266.050198210.30
1973107.701983
197461.951984
1975114.30198511.20
197641.50198632.43
197752.251987257.81
197831.8019881912.65
197919894119.80
198030.9019902915.90
合计240144.130

一 新汶发电厂工程

该厂初建时成立基建处,1957年10月定名新泰发电厂,1961年12月改称新汶发电厂。厂址位于新泰县张庄南,设计燃用当地煤和利用汶河水源,设计容量为1.8万千瓦,最终规模为3万千瓦,是新中国建立后山东省建设的第一座发电厂,也是第一座中温中压电厂。

一期工程编号为4125。由燃料工业部电业管理局北京设计分局同罗马尼亚共同设计,安装2台3000千瓦机组,3台20吨/时锅炉,汽温435℃,汽压35公斤/厘米²(3.43兆帕),主要设备由罗马尼亚提供,鲁中电业局修建工程公司(1956年6月改称济南电业局承装公司)施工,1955年5月开工,罗马尼亚的机、炉、电、焊接专家共9人,民主德国仪表专家、工人陆续到达工地,参加工程建设。施工中由甲乙方组成工程指挥部,负责施工的组织指挥。1957年9月29日和是年10月28日2台机组分别建成投产,一期工程工期为30个月,投资1356.6万元,平均造价2261元/千瓦。

二期工程编号为4136。1957年6月19日电力工业部批准新泰发电厂2台6000千瓦机组扩建任务书,由济南电业局承装公司设计和施工。2台6000千瓦汽轮机均为上海汽轮机厂制造,发电机由上海电机厂制造,2台20吨/时锅炉由罗马尼亚进口,汽温450℃,汽压37公斤/厘米²(3.62兆帕)。1957年9月开工,1958年10月19日和是年12月29日2台机组分别建成投产,总工期15个月,投资730.6万元,平均造价608.8元/千瓦。

1958年5月16日,水利电力部批准新泰发电厂三期工程扩建1台1.2万千瓦机组。由山东省电业局承装公司设计,省局基本建设公司第二工程处施工。汽轮机由上海汽轮机厂制造,60吨/时锅炉由上海锅炉厂制造,汽温450℃,汽压39公斤/厘米²(3.82兆帕〕帕),发电机由上海电机厂修复的日本芝蒲产1万千瓦旧设备。1958年10月23日开工,1959年11月6日投产,工期13个月,投资510.8万元,平均造价510.8元/千瓦。

二南定热电厂工程南定热电厂老厂是山东铝厂的自备发电所,称南定工厂发电所,1943年11月由日本人开始建设,装有从江苏省无锡运来的1台由瑞士BBC公司1935年制造的4000千瓦抽汽凝汽式汽轮发电机和5台锅炉,其中4台由日本拔伯葛公司制造的12吨/时锅炉,汽温 300℃,汽压14公斤/厘米(1.37兆帕),1台英国史特令厂制造的18吨/时锅炉,汽温 389℃,汽压 22公斤/厘米(2.15兆帕)。上述设备至1945年日本投降均未建成。新中国建立后,1953年5月7日由山东铝厂移交鲁中电业局,是年5月16日修复工程开工,土建由冶金部第五工程公司施工,安装由华东电力建设局承担,1954年7月修复投产,正式向山东铝厂供电、供热,该工程实际统计投资310.1万元。为解决山东铝厂用热,1953年8月22日至1954年6月27日,增装2台从上海杨树浦电厂拆迁的日本拔伯葛公司1915年制造的18.2吨/时锅炉,汽温290℃,汽压14公斤/厘米(1.37兆帕),至1954年7月共有7台锅炉,总蒸发量102.4吨/时,装机容量4000千瓦。

一期工程。1953年国家计委召开燃料工业部和重工业部干部会议,决定建设南定热电厂(1954年2月正式定名南定电热厂,1959年8月改名南定热电厂),由电业管理总局华东设计分局与捷克动力设计公司联合进行勘探和设计,建设规模为2.4万千瓦,采用捷克列宁工厂制造的抽汽供热式6000千瓦机组2台,1.2万千瓦机组1台和75吨/时锅炉 4台,汽温 450℃,汽压39公斤/厘米²(3.82兆帕),该工程由上海基本建设局第二十二工程处(山东电力建设第一工程公司前身)承包,1956年2月20日主体工程开工,从设备安装至试运投产,都有捷方专家参加。3台机组分别于1957年11月24日,12月1日和12月24日建成投产,总工期22个月。工程决算总造价5206.5万元,平均造价2169元/千瓦。

二期工程。水利电力部以(58) 031号文批准定热电厂二期工程设计规模为7.4万千瓦,安装捷克布尔诺第一工程公司制造抽汽供热式1.2万千瓦机组1台,上海汽轮机厂制造的凝汽式1.2万千瓦机组1台,2.5万千瓦机组2台,开始由北京电力设计院设计,后移交山东省电力工业局设计院,由上海基本建设局第二十二工程处施工。是年6月3日开工,5号(1.2万千瓦)机组于1958年12月建成投产,6号(1.2万千瓦)机组、7号(2.5万千瓦)机组分别于1959年6月20日和是年11月20日建成投产,8号(2.5万千瓦)机组于1960年1月31日建成投产。工程决算总造价3799.5万元,平均造价513元/千瓦。

三期工程。1958年9月20日,水利电力部正式批准南定热电厂扩建2台5万千瓦机组的总设计方案(实际只安装1台),由华东电力设计院设计,省局基本建设公司第一工程处施工。1960年4月开工后,经过1年4个月的施工,主厂房及机组基础建筑已初具规模,部分设备也已安装就位,因总体设计及到货设备存在重大问题和压缩基本建设战线,于1961年8月列入建项目。1965年按照水利电力部关于“抓紧第三期工程及早竣工”的指示,是年4月2日重新上马,山东电力建设公司第一工程处把施工人员相继从黄台、云南昆明等工地调回,集中在南定热电厂工地施工,1966年4月26日9号(5万千瓦)机组开始安装,是年10月28日建成投产。工程决算总造价1617.71万元,平均造价323.5元/千瓦。

三期工程结束后,全厂9台锅炉出力为930吨/时,除满足全厂14.8万千瓦发电供热外,尚余蒸汽100吨/时左右,可供1.2万千瓦机组发电。1967年6月24日,水利电力部通知“同意在南定热电厂利用锅炉多余的容量和现有厂房及公用系统扩建1台1.2万千瓦汽轮发电机组,但要求简化,争取年底发电”。该工程土建任务由张店建筑公司承担,该厂自己安装,是年9月动工,1969年5月23日建成投产。

三青岛发电厂扩建工程9号炉工程。1953年12月23日,燃料工业部(53)燃计字第5448号文决定将天生港电厂订货的捷克太特拉克厂制造的42吨/时锅炉调给青岛发电厂,汽温420℃,汽压36公斤/厘米²(3.53兆帕),工程编号4121,设备编为9号炉。土建工程由青岛建筑公司承建,安装工程由青岛电业局4121工程处承担。1954年10月13日正式开工,1955年10月建成投产,工程投资334.1万元。由于汽温高、排烟温度高、预热器堵灰等技术问题未解决,运行一直不正常,只能作紧急备用。

5号机工程。1956年11月开始扩建1台6000千瓦汽轮发电机,设备分别为上海汽轮机厂和电机厂产品。工程编号4132,设备编为5号机,由青岛发电厂自行施工,1956年11月开工,1957年11月7日建成投产。工程决算总造价190.1万元,平均造价 317元/千瓦。

6号至8号机组工程。1955年燃料工业部批准青岛发电厂扩建2台1.2万千瓦机组和3台75吨/时锅炉的初步设计,汽机、发电机和锅炉均为捷克设备,工程编号4101,设备编为6、7号机,10、11、12号炉,锅炉汽温450℃,汽压39公斤/厘米²(3.82 兆帕)。由捷方与华东电力设计院合作设计,由上海基本建设局第二十二工程处施工。1957年9月1日开工,1958年8月15日6号机、10号炉建成投产,是年9月10日7号机、11号炉建成投产,是年12月6日12号炉投产。工程决算总造价3605.2万元,平均造价1502元/千瓦。

1958年青岛市组织青岛301厂和青岛生建机械厂制造了1台6000千瓦汽轮发电机组,编为8号机,由青岛发电厂自行设计安装,是年12月开工,1959年1月17日简易投产。工程决算总造价166万元,平均造价277元/千瓦。

9号至12号机组工程。1958年6月16日,水利电力部批准青岛发电厂扩建1台1.2万千瓦和 3台 2.5万千瓦机组工程,并确定1台1.2万千瓦机组不装炉,3台2.5万千瓦机组采用中压机组。1959年8月29日,省局转发了水利电力部关于分配给青岛第一发电厂(1958年8月改称青岛第一发电厂1台上海汽轮机厂和上海电机厂制造1.2万千瓦汽轮发电机组的通知,工程编号1079,设备编为9号机,由省局设计院设计,该厂自行安装,1959年8月开工,是年12月28日简易投产。工程决算总造价204.9万元,平均=造价171元/千瓦。

1959年12月4日,山东省建委正式函告山东省电力工业局同意青岛第一发电厂二期扩建工程开工。该工程由水利电力部批准在案,列入国家1960年计划,由省局设计院设计,规模为 2 台2.5万千瓦机组,工程编号1001—1,设备编为10号、11 号机和 13、14 号炉。10号机、13号炉由青岛第一发电厂工程处和省局基本建设公司第一工程处、第二工程处共同施工,1959年12月开工,1960年9月29日简易投产。11号机由青岛第一发电厂工程处安装,14号炉由省局基本建设公司第二工程处安装,1959年12 月开工,1961年1月列停缓建项目。1965年重新上马,是年12月29日建成投产。平均造价 667元/千瓦(包括填平补齐项目)。1965年5月19日该厂提出再扩建1台2.5万千瓦机组的报告,1969年第二季度水利电力部军管会批准并分配1台1.2万千瓦机组,编为12号机,1970年12月26日建成投产,工程投资408.8万元。

四 烟台发电厂工程一期扩建工程。1957年6月12日,山东省人民委员会以(57) 鲁计甲字第1613号文批准烟台发电厂扩建2台2500千瓦机组和2台20吨/时锅炉,汽机、发电机和锅炉均为上海汽轮机厂、电机厂、锅炉厂制造,汽温450℃,汽压39公斤/厘米²(3.82兆帕)。

由北京电力设计院设计,第一台机组(编为7号机、8号炉)由济南电业局承装公司施工,1957年9月23日开工,1958年9月1日建成投产。第二台机组(编为8号机、9号炉)由该厂自己安装,1959年12月开工,1960年6月建成投产。工程决算总造价658.3万元,平均造价1317元/千瓦。

二期扩建工程。1960年1月15日,山东省人民委员会以(60) 鲁计甲字63号文批准烟台发电厂扩建任务书,确定扩建2台汽轮发电机组,1台是从501厂拆迁的4000千瓦(编为9号机)机组,1台由青岛汽轮机厂和青岛生建机械厂制造的6000千瓦(编为10号机)机组,安装2台由上海锅炉厂制造的35吨/时锅炉,汽温450℃,汽压39公斤/厘米²(3.82 兆帕,编为10、11号炉),工程编号1005。由省局设计院设计,烟台地区专员公署电力工业局安装队施工。9号机于1960年3月20日开始安装,5 月 29 日简易投产,10号炉于是年5月24日开始安装,8月30日简易投产,10号机和11号炉于是年开始安装,1964年11月11日锅炉建成投产,1965年6月13日汽轮发电机组建成投产,工程总投资400 万元。

三期扩建工程。1966年水利电力部以(66) 水电计字第368号文批准烟台发电厂扩建1台 6000 千瓦汽轮发电机组,汽轮机、发电机是南京汽轮发电机厂制造,编为11号机,1 台 35 吨/时锅炉是上海锅炉厂制造,汽温450℃,汽压39公斤/厘米²(3.82 兆帕),编为 12 号炉,工程编号606。由省局设计院设计,烟台地区建筑公司承担土建施工,该厂自行安装,投资330万元。1967年7月4日,省局生产指挥部核定烟台发电厂三期扩建工程总投资288.18万元。12号炉1968年开始安装,年底建成投产。11号机于1969年初开始安装,是年12月建成投产。

四期扩建工程。1972年省局以鲁电基字第622号文批准烟台电厂扩建1台6000千瓦汽轮发电机组,汽轮机由烟台发电厂购置配件自己组装(编为12号机),1台济南锅炉厂制造 35 吨/时锅炉(编为13号炉),汽温450℃,汽压39公斤/厘米²(3.82 兆帕)。1972年11月12日,烟台地区革命委员会电业局核准工程总投资362.67万元。由省局设计院设计,烟台地区建筑公司第三施工队负责土建施工,烟台发电厂自行安装,1972年12月20日开工,1974年12月建成投产。

五 石横发电厂(老厂)工程一期工程。石横发电厂一期工程为肥城矿务局自备电厂工程,第一台机组(编为0号机)是从济南发电厂拆迁的1台5000千瓦机组。1962年10月1日开工,1965年5月1日建成投产。1966年10月华东煤矿工业公司肥城分公司肥城发电厂正式移交给山东电业管理局,1975年该机组调运聊城地区改作聊城变电站调相机。

二期工程。山东电业管理局以(66)鲁电计字第0394号文,转发了水利电力部对石横发电厂扩建2台2.5万千瓦机组(编为1、2号机)的工程设计任务书,汽机、发电机、锅炉均为上海汽轮机厂、电机厂、锅炉厂制造,2台130吨/时锅炉,汽温均为450℃,汽压均为39公斤/厘米²(3.82兆帕)。由华东电力设计院设计,泰安地区建筑工程队和山东电力建设公司第二工程处分别承担土建和安装。1966年10月28日开工,1968年10月2日1号机建成投产,1971年6月17日2号机建成投产。工程总投资2557.7万元,平均造价511.54元/千瓦。

三期工程建设规模为2台5万千瓦汽轮发电机组(编为3、4号机),3号汽轮机是上海汽轮机厂制造,为次高压机组,发电机由山东电力修造厂1台2.5万千瓦空冷发电机改造成5万千瓦双水内冷发电机,4号汽轮机是青岛汽轮机厂制造,发电机是济南生建电机厂制造,2台锅炉(编为3、4号炉),3号炉230吨/时,是上海锅炉厂制造并改造为次高压,汽温480℃,汽压45公斤/厘米(4.41兆帕),4号炉240吨/时,是山东电力建设公司第一工程处制造,汽温450℃,汽压39公斤/厘米(3.82兆帕)。由省局设计院设计,山东电力建设公司第二工程处施工。1970年9月开工,1972年7月25日 3号机建成投产,汽轮机、发电机、锅炉均达不到设计出力,1980年改为3.5 万千瓦。1973年12月4号机建成投产。工程总投资3620.9万元,平均价362.1元/千瓦。

六 济宁发电厂(老厂)工程1958年9月3日,水利电力部批准新建济宁发电厂2台6000千瓦发电设备设计任务书,水利电力部电力建设总局指定由北京电力设计院设计,1958年省局设计院成立后,即转为该院设计,土建由山东第一建筑公司第三工程处承包,安装由省局基本建设公司第二工程处施工。1958年8月17日开工,1959年6月29日第一台机组建成投产。第二台机组于1962年开始安装,汽轮发电机由省厅基本建设局第一工程处安装,锅炉由省厅基本建设局第二工程处安装。因机炉基础返工,2号炉设备安装延至1964年8月结束,2号机于1965年2月27日开始安装,是年5月1日建成投产。至1973年新厂2台5万千瓦机组相继投产后,先后停运,第一台机组于1976年拆迁,第二台机组于1978年拆迁。

七 十里泉发电厂(老厂)工程

十里泉发电厂老厂为薛城钢铁厂自备电厂,位于枣庄市南 7.5 公里,枣庄至徐州公路以西,十里泉村以北。一、二期工程各装 1 台 1.2 万千瓦机组,2 台机组的汽轮机、发电机和锅炉均为上海汽轮机厂、电机厂和锅炉厂制造,2 台 65 吨/时锅炉,汽温均为 450℃,汽压均为 39 公斤/厘米²(3.82 兆帕)。由华东电力设计院设计,山东省电力工业厅基本建设局第二工程处施工。1960 年 10 月开工,1962 年列入停缓建项目,是年划归枣庄发电厂,改称枣庄发电厂十里泉发电所。1966 年 7 月 10 日重新上马,1967 年 1 月 1 号机组建成投产,1968 年 9 月 14 日 2 号机组建成投产。

第三节 高温高压(含超高压)机组工程

新中国建立之前,山东省无高温高压机组。新中国建立后,自 1959 年 12 月 19 日山东省第一台 2.5 万千瓦高温高压机组在黄台发电厂建成投产以来,至 1990 年末,全省共建成投产高温高压机组 44 台,总容量为 429.5 万千瓦,占全省装机总容量 835.299 万千瓦的 51.42%。其中“二五”计划时期安装 3 台,7.5 万千瓦;调整时期安装 1 台,5 万千瓦机组;“三五”计划时期安装 2 台,10 万千瓦;“四五”计划时期安装 9 台,77.5 万千瓦;“五五”计划时期安装 10 台,127.5 万千瓦;“六五”计划时期安装 8 台,90 万千瓦;“七五”计划时期安装 11 台,112 万千瓦。44 台高温高压机组中,2.5 万千瓦机组 5 台,5 万千瓦机组 13 台,10 万千瓦机组 8 台,12.5 万千瓦机组 12 台,20 万千瓦机组 4 台,21 万千瓦机组 2 台。

1959 年至 1990 年山东电力建设新增高温高压机组见表 1—2—3。

表 1—2—3 1959 年至 1990 年山东电力建设新增高温高压机组

投产年份容量(万千瓦)投产年份容量(万千瓦)
195912.5196915.0
196025.0197015.0
1961197115.0
19621972112.5
19631973322.5
19641974220.0
196515.01975217.5
19661976335.0
19671977120.0
19681978222.5
投产年份容量(万千瓦)投产年份容量(万千瓦)
1979225.0198612.5
1980225.0198715.0
1981225.01988450.0
1982112.51989328.5
1983332.51990226.0
1984220.0合计44429.5
1985

一 黄台发电厂工程

一至三期工程。1958年4月国家计委373号文正式批准鲁中区域性电站厂址,是年4月30日省局鲁电劳字第0733号文决定电厂名称为黄台火力发电厂。1958年5月6日水利电力部批准黄台电厂设计规模为20万千瓦,安装2台2.5万千瓦机组和3台5万千瓦机组。是年7月18日水利电力部电力建设总局根据苏联供货情况,以(58)基计字第202号文通知北京电力设计院,黄台火力发电厂设计规模改按3台2.5万千瓦和3台5万千瓦机组考虑。设计方案几经变更,实际建设中一、二、三期工程共为12.5万千瓦,其中一期工程安装2台苏联产2.5万千瓦机组,二期工程安装1台国产2.5万千瓦机组,不加装锅炉,三期工程安装1台国产5万千瓦机组,全部为高温高压机组,是山东省第一个高温高压机组工程,列为山东省重点项目,由北京电力设计院设计(水工部分由黄河勘测设计院设计),省局基本建设公司第一工程处施工。一期工程投资5088.8万元,二期工程投资461.8万元,三期工程投资1698.1万元,包括历年填平补齐投资1372.3万元,总投资8621万元,平均造价689.68元/千瓦。

一期工程安装2台2.5万千瓦机组(编为2、3号机),汽轮机、发电机和2台170吨/时锅炉均为苏联产品,其它45%的设备由国内配套,共约1.3万件。1958年5月1日开始设计,10月交付施工图,11月1日主厂房破土动工,1959年12月19日2号机组建成投产,12月30日举行了发电典礼。1960年3月4日3号机组建成投产。

二期工程安装1台2.5万千瓦机组(编为1号机),汽轮机是哈尔滨汽轮机厂制造,发电机是哈尔滨电机厂制造,1959年12月15日开工,正处“大跃进”时期,材料供应和设备运输等遇到许多困难,经过施工单位和黄台发电厂的共同努力,历时8个月,于1960年8月18日建成投产。

三期工程安装1台5万千瓦机组,汽轮机、发电机、230吨/时锅炉分别为哈尔滨汽轮机厂、电机厂、锅炉厂制造,山东省电力工业厅基本建设局第一工程处于1960年11月11日开始安装,1962年11月7日进行锅炉72小时试时,发现有严重缺陷,经过16个月的检修,至1964年3月17日重新进行试运转。1965年1月21日该机组进行第31次启动,在作发电机的励磁机空载特性曲线试验时,由于误操作,将发电机静子铁芯烧毁,经过9个月修复,是年12月30日投产。

国家计委以(78)计字第936号文批准黄台火力发电厂四期扩建工程任务书,安装2台10万千瓦机组,汽轮发电机是北京重型电机厂制造,2台410吨/时锅炉是武汉锅炉厂制造,由山东省电力设计院设计,山东省电力建设第一工程处承担主体工程施工,灰场、部分辅助生产建筑和生活福利建筑由黄台火力发电厂组织施工,山东省建委批准概算总投资12745.6万元,平均价637.28元/千瓦。1979年初进行开工前准备工作,后因调整而暂停施工。1982年初再次进行施工准备,是年3月10日主厂房破土动工,1983年10月7日第一台10万千瓦机组建成投产,第二台10万千瓦机组于是年12月24日建成投产,2台机组总工期为21.5个月,比国家计划工期分别提前4个月和6个月。

二白杨河发电厂工程白杨河发电厂原为博山发电厂扩建工程,1965年11月23日,国家计委批准扩建博山发电厂的工程设计任务书,一期工程为10万千瓦,工程编号370,该工程是在备战时期,执行“靠山、分散、隐蔽”的建设方针,厂址居沂蒙与泰山区之间,四面环山,二期工程原定为“山洞机组”,后因地质条件欠佳,改变进洞计划。该工程设计规模为4台5万千瓦机组,实际安装3台5万千瓦机组,汽轮机、发电机和锅炉均为哈尔滨汽轮机厂、电机厂、锅炉厂制造,由东北电力设计院设计,山东电力建设公司第一工程处施工。该工程采用机、炉、电集中控制,汽机、锅炉露天布置,大直径机力通风塔、爆破桩、风扇磨、大口径预应力水泥管等新技术。1966年8月15日破土动工,正值“文化大革命”,为加快工程进度,山东电力建设公司第一工程处排除“文化大革命”严重干扰,在汽机本体工程中,将原卧式接缸改为立式接缸,工期提前3天,在锅炉本体工程中,省煤器安装比计划提前20天,低温过热器安装提前8天。1号机组于1969年12月6日建成投产,2号机组于1970年7月20日建成投产。一期工程2台5万千瓦机组总工期47个月,概算总投资4321.7万元,实际决算4493.2万元,平均价449.32元/千瓦。二期工程安装1台5万千瓦机组,机、电、炉设备均为哈尔滨汽机厂、电机厂、锅炉厂制造。由东北电力设计院、白杨河发电厂及省局第一工程处在现场联合设计,设计工期提前1年,由省局第一工程处施工,1970年9月23日主厂房破土动工,1971年10月16日投产。工程投资1601万元,平均造价320.2元/千瓦。

三莱芜发电厂工程1966年10月18日水利电力部(66) 水电电规字第8号《布置1967年火电厂任务》一函,提出在莱芜地区建设容量为20万千瓦的电厂,正值备战时期,执行“靠山、分散、隐蔽”的建设方针,1968年12月山东省批准莱芜发电厂厂址定在鲁中山区莱芜县城南 10公里处的吊鼓山下方案,工程编号 674。

一期工程安装2台12.5万千瓦双水内冷汽轮发电机组,汽轮机、发电机是上海汽轮机厂、电机厂制造,2台400吨/时锅炉是上海锅炉厂制造。由山东省674基建工程会战指挥部抽调 25 名工人、干部、技术人员,配合华东电力设计院62名技术人员,组成“三结合”设计队伍,进行现场设计,并考虑为扩建第三台机组留有余地,由省局第一工程处施工。一期工程场地平整于1971年初动工,集中了62万名民工搞“三通一平”,将莲花河水引入人工开凿的新河床,经过1年的准备,主体工程于1971年4月动工,与白杨河发电厂3号机组安装交叉进行。12.5万千瓦机组是当时该处接受安装的最大机组,国家计划要求1号机组于1972年建成发电,工程量大,仅主体工程就需开挖32万立方米土石方,绑扎钢筋2300吨,浇灌混凝土3万立方米,敷设电缆53公里,敷设管道16公里,安装近万吨重的设备。机房的顶盖,按设计要求,用跨度33米长的混凝土大板,是试验项目,省局第一工程处根据预应力结构原理,在制造工艺上采用两头浇灌、两头振捣的方法,终于制成大板,经鉴定质量达到设计要求。1号汽轮发电机组安装时,主厂房行车未到货,静子、转子无起重机具,该处决定将荷重45吨的r型吊臂撑一支架,使起吊能力提高到百吨以上,只用了1个多小时,将发电机静子吊装就位,用自制的 60吨塔吊穿转子的方法,发电机转子只用了2个多小时穿入静子腔中。在1号机组施工中,设备不能按时交货,省局第一工程处自制设备17种81台件,为1号机组早日发电创造了条件。1972年12月30日,山东省第一台12.5万千瓦超高压、再热式机组莱芜发电厂1号机建成投产,整个工期用了20个月,1973年3月举行了机组投产典礼。1号机组安装期间,国家计委已将2号机组列入1973年投产项目,2号机组的主厂房土建与1号机组的安装同时进行。1号机组投产后,集中进行2号机组的施工,于1973年12月23日建成投产。

省局于1973年6月报告水利电力部,请求在1974年安装第三台12.5万千瓦机组,水利电力部批复同意扩建,并指示由西北电力设计院设计。国家建委以(73) 建发综字第 88 号文通知,3号机组计划1975年建成投产。由山东省电力建设第一工程处施工,1974年2月16日主厂房破土动工,1975年11月3日建成投产。3台机组概算总投资13975.7万元,平均价372.7元/千瓦。

四辛店发电厂工程1972年6月28日,山东省革命委员会批准辛店发电厂厂址方案,是年7月21日水利电力部批准选厂报告,1973年4月30日水利电力部批准一期工程设计方案,确定辛店发电厂最终装机容量按60万千瓦考虑。

一期工程安装2台10万千瓦汽轮发电机组,汽轮机是苏联列宁格勒金属工厂制造,发电机是苏联西伯利亚重型电机厂制造,2台410吨/时锅炉是四川东方锅炉厂制造,由华东电力设计院设计,山东省电力建设第一工程施工,工程总投资8032.9万元,平均造价 401.65元/千瓦。主厂房于1973年4月破土动工,与莱芜发电厂在建的3号机交叉进行。山东省电力建设第一工程处排除“批林批孔”的严重干扰,提出“1年投产双10万”的口号,2台机组分别于1974年10月6日和12月24日建成投产,创造了1年投产2 台10万千瓦机组的新记录。

30二期工程由水利电力部西北电力设计院设计,山东省电力建设第一工程处施工,安装2台20万千瓦机组,汽轮机、发电机是四川东方汽轮机厂、电机厂制造,2台670吨/时锅炉是四川东方锅炉厂制造,1975年3月14日开工,是年完成了主厂房大部分工作量。

2台20万千瓦机组的施工,设备缺口大,影响工期。山东省电力建设第一工程处采取工地之间调剂,兄弟单位借用,代用,改用和自己制造,有些设备不能按期交货,该处派了200多名职工,分赴7个省、市制造厂家,一起制造了190台件,及时运回了工地,仅1976年在兄弟单位解决钢材1100吨,高压阀门 700只,设备200多台件,使二期工程提前竣工。第一台机组于1976年12月12日建成投产,第二台机组于1977年2月16日建成投产,总工期 23个月,总投资11705.7万元,平均造价292.6元/千瓦。

五 烟台发电厂五期工程1973年12月15日,省局(73)鲁电综字第902号文批准烟台发电厂五期扩建工程设计规模为2台5万千瓦机组(编为1、2号机),1号汽轮发电机组是上海汽轮机厂、电机厂制造,2号汽轮发电机组是北京重型电机厂制造,2台220吨/时锅炉是哈尔滨锅炉厂制造。由山东省电力设计院设计,烟台地区建筑公司四工区承担土建,山东省电力建设第二工程处安装。1974年7月10日开始土建,1975年5月1号机、炉开始安装,是年11月30日建成投产。1976年2号机开始安装,是年12月27日建成投产。总投资5406.53′万元,平均价540.7元/千瓦。

六沾化发电厂工程1975 年 12 月国家计委(75)计字第596号文批准同意建设山东沾化发电厂,该厂地处鲁北黄河三角洲北部,濒临徒骇河,紧靠沾化城。1975年8月由西北电力设计院提出初步设计,1976年2月审查,是年4月26日批准。沾化发电厂属石油部投资项目,由山·东省电力工业局负责建设和管理。工程设计容量为2台12.5万千瓦机组(编号为1、2号机),汽轮机、发电机和锅炉均为上海汽轮机厂、电机厂和锅炉厂制造,由山东省电力建设第一工程施工,1977年8月3日正式开工,1978年12月31日1号机组建成投产,2 号机组于 1978年9月30日安装,1979年12月27日建成投产。工程实际总投资12347.05万元,平均造价493.88元/千瓦。该工程建设电力工业部电力建设总局授予1979年12.5万千瓦机组竞赛优胜单位。

七 济宁发电厂(新厂)工程1965年6月11日济宁发电厂以(65)济电计字第062号文编报了《济宁新建火力发电厂设计任务书》,要求在济宁新建4台5万千瓦机组发电厂,一期为2台5万千瓦,1号汽轮机、发电机是哈尔滨汽轮机厂、电机厂制造,2号汽轮机、发电机是四川东方汽轮机厂、电机厂制造,2台220吨/时锅炉是上海锅炉厂制造。厂址在济宁市西南部的京杭新运河东畔,老运河南岸的三角地带。1966年6月2日山东电业管理局 (66) 鲁电计字第 0321 号文向水利电力部报送了《济宁电厂新建工程设计任务书》,并以(66) 鲁电基字第 0654号文,正式函告华东电力设计院,委托进行济宁发电厂工程设计,一期2台5万千瓦机组的土建安装由山东电力建设公司第二工程处承担,工程总投资4410万元。

1967年2月23日水利电力部又以(67) 水电计字第100号文转发国家计委(67)计燃字第113号文,“同意新建济宁发电厂,规模定为10万千瓦,不考虑扩建”。省局又于是年9月1日以(67)鲁电计字第0092号文报水利电力部,要求设计中留出扩建条件。1967年7月主厂房破土动工,由于受“文化大革命”严重干扰,工程进展缓慢,1972年省局将济宁新建发电厂列入重点,是年成立济宁发电厂会战领导小组,加强设备催运工作,进度加快。第一台5万千瓦机组于1973年3月22日建成投产,是年12月25日第二台5万千瓦机组建成投产。

1973年5月水利电力部提出济宁发电厂扩建2台10万千瓦机组,由西北电力设计院设计,二期工程生产部分的土建、安装由山东省电力建设第二工程处承包,联系设计、设备订货、土地征购及自营工程的设计、施工由济宁发电厂负责。1974年5月主厂房动工,1976年12月第一台10万千瓦机组建成投产,1978年12月第二台10万千瓦机组建成投产。工程总投资8250.27万元,平均造价412.5元/千瓦。

八 黄岛发电厂工程黄岛发电厂位于胶州湾畔黄岛前湾海岸上,西侧有2条长1.8公里拦海大堤于内陆相连,东北角隔海于青岛市相距11公里,与胶县火车站相距52公里。

一期工程。1977年9月21日国家计委(77)计字第394号文批准黄岛发电厂工程计划任务书,1978年山东省革命委员会决定将黄岛发电厂工程列为本省重点会战工程项目。一期工程安装2台12.5万千瓦机组(编为1、2号机),汽轮机、发电机、锅炉是上海汽轮机厂、电机厂、锅炉厂制造。由西北电力设计院设计,山东省电力建设第一工程处施工,1号机主厂房于1978年12月17日破土动工,2号机组于1980年10月8日开始安装,1、2号机组分别于1980年11月30日和1981年12月14日建成投产。工程投’资14675.1万元,平均价587元/千瓦。1号机组安装期间,正值1979年国民经济调整,计划投资由原来的5500万元削减至2900万元,部分设备被迫退货,有些土建项目中止,原计划1979年12月投产,被迫拖延工期半年多,2号机组也因此拖延工期,经省局筹措资金和把山东省电力建设第一工程处流动资金垫入工程,方使工程完工。

二期工程。1984年国家计委计燃(1984)1430号文《关于黄岛电厂扩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复函》及1986年水利电力部(86) 水电计字第103号文《关于“山东黄岛电厂二期工程引进设备可行性研究报告”意见的报告》中,确定黄岛发电厂扩建2台 21万千瓦苏联机组(编为3、4号机),投资约47000万元,国外部份23520万元由中苏两国换货贸易解决,国家统一偿还,国内资金30%由国家安排,70%由青岛市集资。1987年水利电力部(87)水电规字第46号文批准该工程的初设概算为50635万元。由西北电力设计院设计,山东电力建设第三工程公司承担主体工程的建筑安装。主机、辅机、部分钢材、管材、电缆等由苏联供货,汽轮机是苏联列宁格勒金属工厂制造,发电机是苏联列宁格勒电力工厂制造,锅炉是苏联塔干罗戈红色制造者制造厂制造。山东电力建设第三工程公司于1987年4月12日进入工地,是年12月15日青岛市政府、山东省电力工业局在施工现场举行了开工奠基仪式,1988年5月15日主厂房开工,1989年12月25日3号机建成投产,1990年11月17日4号机建成投产,2台机组施工工期比电力工业电力建设总局《火力发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导则》规定的工期提前9个月。

九十里泉发电厂(新厂)工程1977年9月2日国家计委以394号文批准十里泉电厂三期工程(新厂为一期工程)扩建2台12.5万千瓦机组(新厂设备编为1、2号机)计划任务书,以(79) 计燃字第17号文批准四期工程2台12.5万千瓦机组计划任务书(新厂为二期工程,编为3、4号机),以(82)计燃字第78号文批准五期工程1台12.5万千瓦机组(新厂为三期工程,编为5号机)设计任务书。三期至五期工程5台12.5万千瓦机组均为上海汽轮机厂、电机厂、锅炉厂制造,全部由山东省电力设计院设计,山东省电力建设第二工程施工。1978年6月15日主厂房破土动工,1号机组于1979年5月29日开始安装,是年12月26日建成投产,2号机组于1980年1月15日开始安装,是年11月30日建成投产,三期工程(1、2号机组)获国家优秀设计奖和国家优秀施工项目奖。四期工程土建于1980年4月16日开工,1981年4月5日3号机组开始安装,是年12月15日建成投产,4号机组于1982年7月17日建成投产,四期工程(3、4号机组)获国家优质工程银质奖。五期工程安装1台12.5万千瓦机组,1982年7月22日开工,1983年10月22日建成投产。5台机组建设周期为64个月零7天,平均每万千瓦31天,平均每年投产1台机组,整个工期比国家计划提前17个月。5台机组实际总投资31348.1万元,平均造价501.6元/千瓦。

期工程为2台10万千瓦机组(编为1、2号机组),汽轮机、发电机为北京重型电机厂制造,锅炉为武汉锅炉厂产品。总投资1.76亿元,其中国家投资30%,烟台地区集资70%。

由西北电力设计院设计,山东省电力建设第一工程处负责施工区与厂区的“三通一平”、生活临建、大型临时设施、厂区地基处理、热力燃料供应系统(不包括厂外输煤)、除灰系统、化水系统、电气系统的全部土建工程以及供水系统的全部土建项目及部分辅助生产系统的施工项目,山东省电力建设第二工程处承担主要生产系统的设备安装,其中输煤系统转包给潍坊发电厂安装,循环水系统转包给青岛发电厂安装,炉后、引风、除尘器转包给烟台发电厂安装,龙口发电厂负责生活福利工程、部分辅助生产工程、厂外输煤栈桥土建、补充水厂外部分及一级海水泵房的引水前池等施工。一期工程土建工程量大,仅山东省电力建设第一工程处混凝土工程量即达111678立方米,是黄台发电厂扩建2台10万千瓦机组工程量的1.5倍,比辛店发电厂4台机组的工程量还多,与同类型机组相比,施工比较复杂,共有5个沉井施工。土建项目中钢结构较多,除氧间煤斗8只(209吨)和输煤栈桥桁架(323吨)均为钢结构。共吊装各种混凝土构件、钢构件5310件。主厂房于1983年4月1日破土动工,2台10万千瓦机组于1984年8月31日和 12月 20 日建成投产,安装工期分别比规定工期提前7个月和11个月。1985年4月,李鹏副总理视察龙口发电厂时,为该厂题词:“集资办电,全国首创,满发稳发,保证安全。”根据国家计划委员会计燃(1984) 1957号文《关于龙口电厂扩建二期工程设计任务书的批复》、水利电力部(1984) 水电计字第439号文《转发关于龙口电厂扩建二期工程设计任务书批复》和省局(84)鲁电计字第566号文《转发关于龙口电厂扩建二期工程设计任务书的批复》,二期工程扩建2台20万千瓦汽轮发电机组(编为3、4号机组)仍由中央和烟台地区合资建设。由西北电力设计院设计,山东电力建设第三工程公司承担主体工程及辅助、附属工程、施工区的“三通一平”及临建工程的施工,龙口发电厂负责厂前区的辅助、附属生产等项目的建设。汽轮机、发电机均是北京重型电机厂制造,2台670吨/时锅炉是武汉锅炉厂制造。概算总投资29180.7万元,批准调整概算 38945.7万元,平均造价973.64元/千瓦。该工程是1985年山东电力建设第三工程公司成立后承担的第一个工程任务,工程量大,地基处理需打桩14448根,混凝土59357立方米,系统过渡涉及一期已运行设备的联接,改造,工期紧、设备交货晚,3号炉的设备1987年4月底才开始交货。当时该公司包括200名合同工只有738人。为尽早拿到设备,抽调2名公司领导组成交运班子,驻制造厂家,抽调10多名焊工到锅炉厂支援锅炉大板梁焊接,锅炉厂提出“以龙口精神,制造龙口锅炉”的口号,1986年5月1日主厂房正式开工,3号机于1988年1月1日建成投产,4号机于是年12月16日建成投产。2台机组分别比国家计划工期提前3个月和6个月,总工期为31.5个月。

十一 聊城发电厂工程聊城发电厂位于聊城市西郊,距聊城市6.5公里。该工程由新疆电力设计院设计,山东电力建设第二工程公司施工。一期工程安装2台5万千瓦机组,初设概算投资13830万元,由聊城地区集资。1988年2月省计委(88)鲁计能字第61号文批准设计任务书,是年6月省局批准初步设计。汽轮发电机由武汉汽轮机厂制造,2台220吨/时锅炉由杭州锅炉厂生产。1988年10月3日正式破土动工,山东电力建设第二工程公司克服了图纸交付迟(建筑与安装图分别于1989年2月和6月交付完,拖期半年)、设备到货晚(按合同第一台主机应于1988年上半年全部运抵现场,实际是1990年2月到齐)、制造缺陷多(主要设备缺陷有154项)等困难,第一台机组于1990年4月3日建成投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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