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位于中国东部沿海,包括半岛和内陆两部分。半岛突出于渤海、黄海之间,海岸线长3024.4公里,在广东、福建之后,排第三位,内陆与河北、河南、安徽、江苏接壤,土地总面积15.67万平方公里,占全国总面积的1.6%;1990年总人口8424万,仅次于四川、河南,是第三个多人口省份。
山东省地处黄河下游,地理位置适中,水陆交通方便。有青岛、烟台、威海等沿海城市和许多天然良港;胶济铁路是省内的主要交通枢纽,津浦铁路由北至南纵贯而过,成为山东与东北、京津及东部沿海各省紧密联系的交通要道,兖石、新菏铁路是山东与河南、山西联系的通道,公路四通八达。
山东省煤炭、石油、有色金属等矿产资源丰富。至1990年末,全省预测含煤面积 4.88万平方公里,约占全省总面积的1/3,累计探明储量253.72亿吨,其中工业储量 155.94亿吨。保有储量 207.74亿吨。主要煤田分布于平原地区,以气煤、肥煤为主。煤炭资源的开发利用始于秦汉时期,有两千多年历史。山东省生产石油主要是胜利油田,自1964年开发利用至1990年末,累计探明总储量(石油地质储量)28.51亿吨,已动用储量23.06亿吨,占总探明储量的80.88%。淡水资源十分贫乏,由于河道短,落差小,降雨量少,降水年际变化较大,年内分布不均,多年平均地表、地下淡水资源总量为345亿立方米,全省人均占有水资源量448立方米,仅为全国人均占有量的1/6。至1990 年末,已探明水电资源理论蕴藏量估算为73.76万千瓦,其中可能开发的仅为21.39万千瓦,年发电量约 4. 21 亿千瓦·时。1929年(民国18年),山东省建设厅在济南市新东门外护城河畔建成了山东省第一座水电站,装机容量14千瓦,也是在旧中国建成的唯一水电站。自然资源和地理环境为发展以火电为主的山东电力工业提供了良好条件。
在旧中国,帝国主义迫使清政府于1901年(清光绪二十七年)签订了《辛丑条约》后,山东被划为德国侵华的势力范围。1914年(民国3年)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后,日本借口对德宣战,武装攻占了青岛及胶济铁路沿线,夺取了德国在山东的特权。德、日侵略者的疯狂掠夺,封建军阀和新军阀的统治,日本长达8年的侵略和国民党发动的全面内战,百业凋零,民不聊生,电业发展缓慢,山东虽是全国办电较早的一个省份,但多是德、日侵略者为掠夺山东的矿产资源和维护殖民统治所建。
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新中国建立后,山东电力工业得到了长足发展。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成为全国电力工业发展快的省份,基本适应了山东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
(一)在旧中国,山东电业的发展大致经历了三个时期。1898年(清光绪二十四年)开始办电至1911年(清宣统三年)辛亥革命为创始时期。1897年(清光绪二十三年)德国侵占青岛后,1898年强迫清政府签订了《胶澳租界条约》,在山东攫取了经营铁路和开采矿山等特权,为了侵略的需要,在青岛、坊子、淄博相继办电气事业。德国人朴尔斯曼于1898年在今青岛市河南路、天津路交叉处建起简易厂房,装2台50马力(共75千瓦)柴油引擎发电机发电,供德国军事设施和机关用电,是山东省电力的肇始。1900年(清光绪二十六年)德国麦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在今青岛市广州路3号新建青岛电灯厂,装1 台 60 马力(44千瓦)发电机发电,1903年(清光绪二十九年)改为德国驻青岛官厅办,将原发电机卖掉,装170千伏安(136千瓦) 蒸汽引擎发电机2台,发电能力 272 千瓦,供德国兵营、机关用电和向市区供电,是山东省第一个电厂。1904年(清光绪三十年)改为德国在青岛官营事业之一,1905年(清光绪三十一年)增装1台410千伏安 (328千瓦)蒸汽引擎发电机,总容量750千伏安(600千瓦)。1901年德国人在坊子煤矿建南井时,使用 3.7 千瓦发电机发电照明,1906年(清光绪三十二年)建北井发电所,装2台410千瓦发电机组,供矿井动力与照明用电。1906年德国商人欧斯特从德国运来1台25千瓦柴油发电机装于淄川炭矿所,1909年(清宣统元年)增装2台400千瓦汽轮发电机组,建立淄川炭矿所洪山电气厂,总容量825千瓦,是当时山东最大的发电厂。期间,清政府受改良主义的影响,采取一些振兴工业的措施,山东民族工业有初步发展,官办、民营的电气事业也开始创建。1902年(清光绪二十八年),天津机器局迁至德州,建立德县兵工厂,配有2台由锅驼机驱动的50千瓦发电机发电。1905年(清光绪三十一年)山东沂水县人刘恩柱在济南市院后街(今曲水亭街25号)开办济南电灯公司,装2台德国西门子公司制造 42千瓦发电机发电,供官府和院前、院后、西门一带照明用电,是山东省第一个民营电气事业。1908年(清光绪三十四年)省抚部院前令扩充济南电灯公司,附入官股加以支持,1909年迁至顺河街65号建新厂,1910年(清宣统二年)增装2台德国西门子公司制造210千瓦立式蒸汽发电机组,照明用电扩展到商埠及全城。1911年,民营中兴煤矿公司在枣庄安装1台德国西门子公司制造53千伏安(42千瓦)三相交流发电机组,供开采第一号大井用电和办公室照明。至1911年末,山东有电气事业7处,装机总容量2815.7千瓦,其中官办、民营3处,总容量562千瓦,占全省装机总容量的20%。
最大单机容量410千瓦。
1912年(民国元年)至1937年(民國26年)7月抗日战争前夕为发展较快时期。1914年至1918年(民国7年)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日本侵略者趁帝国主义国家忙于战争暂时放松了对华侵略的时机,在侵华土地上扩大了对山东的侵略,为扩张掠夺的需要,大力经营电业。1914年日军接管了德国人办的青岛电灯厂,1915年(民国4年)改名青岛发电所,隶属日本守备军递信部,至1922年(民国11年)该所扩展到4机9炉,发电设备总容量 5000 千瓦。1916年(民国5年),青岛街道照明中的石油灯全部换成电灯。世界大战结束后,日本迫于1922年中日在华盛顿签订的《解决山东悬案条约》有关条款,将青岛发电所交还中国,中日双方共同投资,于1923年(民國12年)成立了胶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中方股金占54%,日方股金占46%。1930年(民国19年)至1932年(民国21年)该公司在青岛发电所增装2台5000千瓦发电机组,拆卖了原有1台1200千瓦发电机组,至1933年(民国22年)底,发电设备总容量达到1.38万千瓦,仍不敷社会各业用电需要,于1934年(民国23年)10月勘建四方发电所,截至1937年4月,建成 2 台 1. 5 万千瓦机组和从青岛发电所迁入英国B·T·H制造的1台5000千瓦机组,发电设备总容量达到3.5万千瓦,全公司发电能力扩增到4.38万千瓦。为了供应日本在青岛的纺织业生产用电,日商在青岛经营的内外(今国棉二厂)、大康(今国棉一厂)、富士(今国棉七厂)、钟渊(今国棉六厂)、宝来、上海(今国棉五厂)纱厂,华商经营的华新纱厂,大英烟草公司建了自备发电所。至1937年7月抗日战争前夕,青岛有8处自备电力,装机容量共2.616万千瓦。
随着社会各业用电的增多,济南电灯公司需要扩展,于1919年(民國8年)发起招股集资,改名济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1921年(民国10年)至1928年(民国17年),增装美国奇异公司制造1台500千瓦和1台1000千瓦汽轮发电机组,增装1台从青岛胶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购进日本三菱公司制造1200千瓦机组。因股东之间矛盾突出,经营每况愈下,国民党山东省政府主席韩复榘于1934年12月派员接管了该公司,更名济南电气公司,组成临时整顿委员会进行整顿,次年增装1台英国派生公司制造5000千瓦汽轮发电机组,至抗日战争前夕,装机总容量达到8120千瓦。1937年将该公司交还原商股董事会经营。
日军侵占淄博后接管了淄川炭矿所洪山电气厂,1923年更名鲁大公司发电所,至抗日战争前夕,装机总容量达到7250千瓦。淄博地区煤矿、丝厂、铁路经营者在博山、周村、张店也相继开办电气事业达10处,装机总容量1.41万千瓦。烟台、枣庄、潍坊、济宁、泰安、菏泽、聊城、威海、临沂等地也兴办了一些小型民营电气事业,至抗日战争前夕山东有电气事业55处,装机总容量10.618万千瓦。其中500千瓦及以上22处,共装机组 61 台,总容量10.374万千瓦,内有中温中压机组6台,总容量4.18万千瓦,占全省装机总容量的39.4%,最大单机容量为1.5万千瓦中温中压机组,最大的电厂是青岛四方发电所,装机总容量3.5万千瓦。由于日本的全面侵入和连年的军阀混战,山东人民灾难重重,无力发展电业,这个时期山东电业主要掌握在日本人手中。在全省装机总容量中,民族资本经营的电业装机总容量2.654万千瓦,仅占全省装机总容量的25%,占全国民营电气事业的4.4%。
1937年抗日战争至1949年全国解放前夕,山东电业遭受战争破坏严重,是发展缓慢时期。“七七”事变后,日军进攻山东,国民党撤退时,对青岛四方发电所和大康、内外、上海、富士、宝来纱厂自备发电所,济南电气公司,鲁大公司发电所和博东公司发电所进行爆破,炸坏发电机组 25台,总容量6.842万千瓦,其中有17台机组 2. 112 万千瓦受到毁灭性破坏,始终未能修复。随着日军的侵入,占领了山东境内大部分地区,日本财团先后吞并和垄断了胶济、津浦铁路沿线和沿海城市的电业,成立了青岛、济南、芝罘3个支店,修复了被破坏的设备,同时在神头、南定、洪山、坊子、楼德、德县、平原等地新建了发电厂(所),为华丰、安仙煤矿、招远玲珑金矿和薛城车站等新建了自备电力。至日本投降前夕,山东有电业36处,总容量 14. 417 万千瓦。其中500千瓦及以上 20 处,总容量14.186万千瓦,内有中温中压机组9台,6.23万千瓦,占全省装机总容量的43.2%。最大单机容量仍为1.5万千瓦,最大的电厂仍为青岛四方发电所,装机容量 3.5万千瓦。1945年(民國34年)博山发电厂和洪山发电所各投产了2台煤粉锅炉,是山东省最早的煤粉锅炉。
1945年8月日本投降后,国民政府行政院经济部资源委员会派员接管了山东各地电业。山东是全面内战的重点战区,枣庄、烟台、楼德、华丰等处电业遭到严重破坏。至1949年末,全省装机总容量12.9774万千瓦,其中500千瓦及以上电业17处,装机总容量12.8365万千瓦,输电线路只有143.4公里,最高电压为33千伏。1949年全省发电量2. 092 亿千瓦·时,设备平均利用小时 1952小时,500千瓦及以上电厂供电用电量2. 06 亿千瓦·时,人均用电量只有4-5千瓦时。
(二)1949年6月山东全境解放,人民政府先后接管了山东电业。新中国建立后,山东电力工业在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的领导下,从恢复,发展到迅速崛起经历了4个阶段。
1950年至1957年为恢复整顿和初步建设,形成鲁中电网阶段。在三年恢复和第一个五年计划(以下简称“一五”计划)时期,集中修复被破坏的设备,变死机为活机,济南、枣庄、洪山、南定4个电厂(所)5台机组,共1.92万千瓦,经过修复达到和接近铭牌出力运行。重点新建、扩建了南定、新汶、青岛3个中温中压电厂,共投产6台机组,总容量 3.6万千瓦。“一五”计划时期全省新增发电能力5.949万千瓦。同时对输配电网进行了修复、改造和扩建,至1957年末,输电线路增加到588.8公里,为1949年的4.1倍。淄博地区8条33千伏总长102.9公里输电线路的恢复和新建,基本构成了包括神头、洪山电厂和昆仑、大岭、黑山、南定、张店、周村变电站在内的地方电网。南定电热厂等骨干电厂的建成,1957年山东省第一条110千伏淄博至济南 110.7 公里输电线路和济南、淄博各1台1.5万千伏安变压器的建成投产,把济南和淄博连成一个跨地区电网,定名鲁中电网,是山东统一电网的开始。”通过恢复、整顿和初步建设,发供电能力大幅度增长,主要消耗指标大幅度下降。1957年与1949年相比,全省装机总容量19.19万千瓦,为1.5倍,全省年发电量7.54亿千瓦·时,增长 2.6倍,年平均递增17.4%;500千瓦及以上电厂年平均设备利用小时由1952 小时增至 5284小时;各主要地区最高供电负荷,济南增长114.1%,淄博增长441.2%,青岛增长57.3%;发电标准煤耗率由1098克/千瓦。时下降到709克/千瓦·时,下降389克/千瓦时;500千瓦及以上电厂供电区线损率由22.08%降到6.96%,下降 15.12个百分点。
41958年至1975年为区域性电网发展到初步形成山东电网阶段。1958年1月成立了r山东省电业局,统一管理山东电业。1958年至1962年第二个五年计划(以下简称“二五”计划)时期,正值“大跃进”,发展速度很快,全省新增发电能力35.035万千瓦,是“一五”计划时期的5.89倍。新建、扩建了包括地方和自备电厂在内的33个电厂,建成110千伏输电线路392公里。1958年神头发电厂至新发电厂110千伏78公里输电线路的建成投产,泰安地区并入鲁中网。1959年山东省第一台高温高压机组(2.5万千瓦)在黄台发电厂建成投产,青岛市组织大协作制造的山东省第一台 6000千瓦机组,在青岛第一发电厂建成投产,1960年由山东省电力工业厅设计院设计的山东第一台露天锅炉(140吨/时)在南定热电厂建成投产,标志着山东电力的勘测、设计、施工、制造由“一五”计划时期起步逐步发展提高。至1962年末,全省装机总容量52.76万千瓦,为1957年的2.7倍。但“二五”计划时期前3年由于“大跃进”的失误,电力基本建设战线长,规模大,新增发电机组多是简易投产,实际出力达不到铭牌容量。在“大跃进”期间,各行各业用电量大幅度增加,生产上拼设备、吃老本,使发供电设备健康状况恶化,出力下降,事故猛增。1962年全省发电量17.68亿千瓦·时,比1957年增长1.3倍,比1960年26.2亿千瓦·时下降32.5%。1961年5000千瓦及以上发电厂发电设备事故520次,比1960年274次增加246次,是事故最多的年份。
1963 年至1965年经过三年调整,对电力基本建设进行了填平补齐和收尾,同时整顿生产秩序,修复失修设备,摆脱了多事故困境,发电量上升,事故大幅度下降。1965年,全省发电量24.71亿千瓦·时,比1962年增长39.8%,发电设备事故16次,比1961 年减少 504 次。1965年建成投产了山东省第一条横跨黄河110千伏魏家庄至无棣130.9公里输电线路,惠民地区并入鲁中电网。1966年至1970年第三个五年计划(以下简称“三五”计划)时期,虽受到“文化大革命”的严重干扰,但5年全省新增500千瓦及以上机组容量仍达到34.69万千瓦,建成110千伏及以上输电线路901.74公里,变电容量31.86万千伏安。至1970年末,全省装机总容量96.95万千瓦,为1965年的1.6倍,全省年发电量55.27亿千瓦·时,比1965年增长1.2倍。1970年,山东电业管理局与山东电力建设公司合并成立了山东省电力工业局,对全省电力生产建设实行了统一领导,把基建同生产摆在同等重要的位置,从前期工作抓起,排除干扰,克服困难,努力加快电力发展。1971年至1975年第四个五年计划(以下简称“四五”计划)时期,山东电力进入了高速度发展阶段。新建和扩建了白杨河、莱芜、辛店、济宁、石横、烟台、潍坊、德州电厂等包括地方电厂和自备电厂在内的40多个电厂,建成投产了9台高温高压机组,总容量77.5万千瓦。1971年建成投产的白杨河发电厂,总容量15万千瓦,是山东省第一个自动化水平较高的全露天布置电厂。1975年建成投产的莱芜发电厂,总容量37.5万千瓦,是山东省第一个超高压再热式机组电厂。1973年建成投产了山东省第一条220千伏莱芜发电厂至淄博魏家庄变电站97公里输电线路,并把110千伏魏家庄变电站扩建成220千伏变电站,安装投产1台12万千伏安变压器,成为山东省第一个220千伏变电站。
“四五”计划时期全省500千瓦及以上电厂建成投产机组 69台,总容量109.93 万千瓦,为“三五”计划时期的3.17倍。建成投产110千伏及以上输电线路1263.7公里,变电容量 105.6万千伏安,分别为“三五”计划时期的1.4倍和3.3倍。肥城至济南,肥城至兖州,肥城至聊城,济宁经巨野至菏泽,济南经临邑至德州110千伏输电线路的投产和辛店至潍坊,潍坊至青岛黄埠岭变电站220千伏输电线路的投产,济宁、聊城、菏泽、德州、潍坊和青岛6个地区并入鲁中电网,以黄台、白杨河、辛店、莱芜、济宁、青岛等发电厂为骨干电厂,以110千伏输电线路为骨架的山东电网初步形成。至1975年末,全省装机总容量207.51万千瓦,为1970年的2.1倍,全省年发电量96.642亿千瓦·时,比1970年增长74.9%。
1976年至1980年第五个五年计划(以下简称“五五”计划)时期为形成山东统一电网阶段。1976年10月结束了“文化大革命”,为加快电力发展创造了条件。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加快了发展。“五五”计划时期共完成电力基建投资9.191 亿元,比“四五”计划时期增长73%,新建、扩建了辛店、沾化、十里泉、黄岛、济宁和烟台等电厂,5年全省建成投产500千瓦及以上机组总容量136.77万千瓦,比“四五”计划时期增长24.4%。其中建成投产10万千瓦及以上机组9台,共122.5万千瓦。建成投产的辛店发电厂总容量为60万千瓦,是山东省最大的燃油电厂新建投产220千伏输电线路857.46 公里,新建扩建220千伏变电站11个,变电容量117万千伏安,分别比“四五”计划时期增长 0.96倍和3.29倍。新建投产110千伏输电线路1562.59公里和 110 千伏变压器 170.89万千伏安,分别为“四五”计划时期的1.9倍和2.2倍。1977年临沂至界湖110千伏65.6公里输电线路投产,临沂地区并入山东电网,1979年济宁至夏庄220千伏108公里输电线路投产,枣庄地区并入山东电网,1980年12月,潍坊至招远220千伏130.37公里输电线路的建成投产,烟台地区并入山东电网,建成了以辛店、十里泉、沾化等高温高压电厂为骨干电厂,以220千伏输电线路为骨架的山东统一电网。至1980年末,全省装机总容量349.19万千瓦,为1975年的1.7倍,全省年发电量185. 97亿千瓦·时,为1975年的1.9倍。
1981 年至1990年第六个五年计划(以下简称“六五”计划)、第七个五年计划(以下简称“七五”计划)时期,为建成大机组、超高压、大电网阶段。山东电力在改革开放政策的推动下进入了新的发展时期,10年全省新增500千瓦及以上机组容量 504.485万千瓦,为“四五”、“五五”计划时期10年的2.04倍。10年共建成投产10万千瓦及以上机组 20台,总容量412万千瓦,平均每年投产2台41.2万千瓦机组,其中建成投产30万千瓦机组 8台。
1981 年全国第一个中央和地方集资建设的龙口发电厂,打破了新中国成立后电力部门独家办电的格局,走出了一条多渠道办电的新路,1984年一年建成投产2台10万千瓦机组。1983年10月至1986年11月在邹县发电厂建成投产2台30万千瓦机组,总工期只有37.2个月,创全国同类型机组建设的先进水平,1989年建成总容量120万千瓦(4台 30万千瓦机组)的山东省最大火力发电厂邹县发电厂。单机容量为30万千瓦亚临界压力机组的建成投产和1987年山东省第一条500千伏邹县发电厂经济南至潍坊 376公里超高压输电线路的建成投产,标志着山东省电力工业跨上了一个新的阶段。电子计算机的推广和应用,山东电网中心调度所基本形成以计算机为主要工具的高度自动化系统。1982年蓬莱至长岛山东省第一条35千伏海底电缆建成,最后一个县(长岛县)联入山东电网。至1990年末,全省已有110千伏输电线路7722.2公里,220千伏输电线路4512.7公里,500千伏输电线路600.8公里。以邹县、石横、黄台、黄岛、龙口发电厂等为骨干电厂,单机30万千瓦亚临界压力机组为主力机组,220千伏输电线路为骨架,500千伏输电线路投产,建成了大机组、超高压、高自动化的大电网,成为全国六大电网之一。
山东电力基本建设速度快,工程造价比较低,主要发扬了抓基本建设象抓生产一样重视,抓前期工作象抓投产一样对待的传统作风。1971年至1990年共完成规划选厂2475万千瓦,工程选厂1152万千瓦,做到走一步,看两步,想到第三步,工作争取了主动。
黄台发电厂扩建2台10万千瓦机组工程于1981年11月定项目,由于从1973年开始先后作过2台5万千瓦、2台20万千瓦及2台10万千瓦机组扩建方案初步设计,经省建委批准,拿出了部分施工图,从确定项目到开工,中间只有7个月时间。主动把电源布点与煤炭开发规划协调起来,抓煤、水等筹建条件落实,从水力资源十分贫乏出发,对水勘测工作至少提前5年进行。为适应山西来煤,华鲁发电厂厂址选在运煤方便的德州铁路枢纽以西。为选矿口电厂,十里泉发电厂选在鲁南地区负荷中心的枣矿区,厂址距铁路接轨点仅1公里,附近地下水源丰富,几个水源地距电厂都不超过10公里。为解决基建投资的短缺来源,1982年以来省局从历年节余资金和提前发电提留的利润集中一部分,建立了扩大再生产周转资金,在建设项目未列入国家计划前,为前期工作的开展垫付费用,建设项目列入国家计划后从投资中收回。1981年集资办电以来,开拓了电力建设资金的新渠道,在龙口发电厂一期工程取得经验后,1981年至1990年,全省共完成基建投资73.37亿元,建成投产机组504.485万千瓦,其中省地市筹集建设资金27.7亿元,完成投产机组147.4万千瓦,占10年新增装机总容量的29.22%。
1982 年和1983年,水利电力部连续2年在山东召开全国电力建设工作会议,总结推广东电力建设经验,提出全国电力建设学山东。1982年9月水利电力部李鹏副部长在《学习消化山东电力基本建设经验》报告中,对山东电力建设经验总结为三句话一个精神。
指出:“山东在11年内电力装机容量翻了两番,经济效益也是好的,标志有三:一是工期比较短,单机10万千瓦的项目平均1年投产1台,20万千瓦机组1年半投产1台;二是投资省,每千瓦投资控制在500元以内;三是经济效益好,新机投产后第一年能够达到 6000 利用小时,能够做到长期稳定经济满发,因此可以在3至4年的时间内收回投资。
不但电力工业本身的经济效益好,更主要的是产生了巨大的社会经济效益,保证了山东工农业生产的发展。10年内山东工农业总产值增长了1.5倍。山东的经验证明省局是能够管好基本建设的,是我们学习的榜样。”“山东省局这个领导班子把生产和基本建设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这里有三句话:第一句就是第一把手带头,第二句是整个班子都抓,第三句是抓建和生产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这三句话,我看是缺少那一句都不行,否则,不足以概括他们的经验。”“基本建设工作头绪很多,关系复杂,矛盾尖锐,困难重重,到处都有障碍。山东的同志就有这么一种不怕困难,善于克服困难的精神。”
(三)新中国建立41年来,广大职工开拓进取,奋力拼搏,山东电力工业发生了巨大变化,各项工作都有了迅速发展,走上了高速度发展的道路。至1990年,全省装机总容量864. 46 万千瓦,为1949年的66.6倍,由1949年排全国第六位上升为全国第二位。500千瓦及以上电厂由1949年17个增加到175个,遍布全省,总容量813.51万千瓦。其中火电厂144个(公用电厂82个,自备电厂62个),总容量808.78万千瓦,占99.4%,水电站 31 个,总容量4.732万千瓦,占0.6%。1990年全省发电量446.37亿千瓦·时,为1949年的213.6倍,由1952年排全国第七位上升为全国第一位。建成投产高压、超高压、亚临界压力发电机组52台,665万千瓦,占500千瓦及以上电厂装机总容量的81.7%,最大单机容量为30万千瓦。全省建成500千伏输电线路600.8公里,500千伏变电容量100.2万千伏安。建成220千伏输电线路4512.7公里,220千伏变电容量735万千伏安,分别为1978年的7倍和9倍。110千伏输电线路7722.2公里,110千伏变电容量1104.4万千伏安,分别为1978年的2.2倍和3.8倍。
电力设计、施工、科研水平显著提高,全省已形成一支能够承担30万千瓦亚临界压力机组和500千伏超高压输变电工程的设计、施工、运行和管理队伍。由山东电力建设第一工程公司施工的邹县发电厂一期2台30万千瓦机组工程获1987年度国家优质工程银质奖,由山东省电力设计院设计,山东省电力建设第二工程施工的十里泉发电厂三期工程2台12.5万千瓦机组,1980年获国家优秀设计奖和国家优秀施工项目奖,四期工程2台12.5万千瓦机组,1983年获国家优质工程银质奖。石横发电厂30万千瓦机组成套设备,1987年获国家重大技术装备优秀项目奖,由山东电力建设第二工程公司施工的石横发电厂一期工程2台30万千瓦机组,1989年和1990年分别获能源部火电建筑工程优质施工项目奖和优秀工程奖,2台30万千瓦机组主厂房1989年获中国建筑业联合会建筑工程鲁班奖。由山东送变电工程公司施工的500千伏邹县经济南至潍坊输电线路和500千伏潍坊变电站,1990年获能源部优质工程奖。1988年,山东电力建设总公司核电工程公司在广东大亚湾核电站常规岛安装工程国际招标中标,在施工质量管理、施工作业方面达到了国际标准。科学技术明显进步,自1978年全国科技大会以来至1990年,山东电力工业完成科研项目和采用新技术获省、部级及以上科技成果奖共有107项,其中国家级21项,省、部级86项。有些机组在制造上存在着重大缺陷,送回生产厂返修时间长、费用大,组织在设备大修和改造工程中技术攻关,相继完成了莱芜发电厂 12.5万千瓦机组的锅炉汽包、省煤器、汽机低压转子、全部主蒸汽管和发电机静子全部线棒的更换,济宁发电厂2台10万千瓦发电机静子的更换,辛店发电厂220千伏变压器线圈的更换及消除20万千瓦汽机下缸膨胀不畅和叶轮裂纹等重大缺陷。科技成果的应用和电子计算机、微机逐步应用于电网稳定和潮流计算、安全监测、经济调度、设计、科研等方面,提高了电网安全经济水平。1970年,全省500千瓦及以上电厂发电标准煤耗率由1949年的1098 克/千瓦·时下降到503克/千瓦时,发电厂用电率由1949年的12. 78%下降到 8.02%。1990年,6000千瓦及以上电厂供电标准煤耗率由1971年的533克/千瓦·时下降到410克/千瓦时,500千瓦及以上电厂年平均设备利用小时由1949年的1952小时增加到5893小时,其中局属单位达到6203 小时。1980年山东省电力工业局被国家经委、国家计委、国家能委授予全国节能先进企业,1982年、1983年和1984年连续3个年度,山东省电力工业局被国家经委授予全国工业交通系统经济效益先进单位、全国工业交通商业系统经济效益先进单位,1987年被国家经委授予“六五”技术进步全优单位。
新中国建立之前,山东省农村用电是空白。新中国建立后,1953年农村用电量仅有1.1 万千瓦‧时,1963年建成农村高压线路1710.5公里,农村用电量 4800 万千瓦・时,有效电灌面积73.5万亩。1979年,农村高压线路已有55840.8公里,农村用电量达到17. 71 亿千瓦·时,全省乡镇通电率达到84.2%,行政村通电率达到38.4%,农户通电率达到15.4%,有效电面积达到2250.86万亩。1990年,全省已拥有农村高压线路138439 公里,比1963年增长80倍,列全国第二位,农村用电量达到83.655亿千瓦·时,比1963 年增长173倍,列全国第三位,有效电面积达到4599.21万亩,比1963年增长 61.6 倍,乡镇通电率达到100%,是全国达到100%的6个省份之一,行政村通电率达到 93.75%,列全国第九位,农户通电率达到85.29%,列全国第十一位,全省形成了比较完整的农村电力网络。
山东电力工业的发展产生了巨大的社会效益。1990年,全省社会用电量 448.69亿千瓦·时,为1949年的217.8倍,人均占有用电量539千瓦·时,为1949年的119.8倍。电力日益在各行各业和人民生活中广泛应用,1990年全省工业用电量达到353.25亿千瓦时,占全省社会用电量的78.7%,每千瓦·时创工业产值6.23元(按当年价格),创利税 0.38元。全省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达到37.55亿千瓦·时,占全省社会用电量的8.4%,相当于1967年全省社会用电量。1949年全省人均生活用电量不到1千瓦·时,1990年达到45.1千瓦时,用电范围由单纯照明发展到多种家用电器用电。
山东电网多种经营有了较大发展。1984年水利电力部望亭会议提出关于发展集体经济,开展多种经营的精神之后,发展较快,逐步实现了由安置型、福利型向经营型的转变。1990年,全网已拥有工业、服务业、交通运输业、商业、农牧渔业、建安业等多门类的多种经营企业226个(含97个无法人资格有营业执照的集体企业),职工13694人,固定资产原值11363.07万元,为1985年989.28万元的11.5倍,经营总收入42183.14万元,为1985年6682.92万元的6.3倍,列全国电力第三位,实现利润4355.95万元,为1985年1335.6万元的3.3倍,列全国电力第四位,上交税金4217.61万元,为1985年 374.46万元的11.3倍。
山东电力工业多年来坚持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以下简称两个文明一起抓,收到了显著效果。1986年山东省电力工业局有3个局属企业首批获山东省思想政治工作优秀企业,有5个单位首批获山东省文明单位,1988年山东省电力工业局被授予山东省文明单位。至1990年末,省局有20个直属单位获省、部级及以上思想政治工作优秀企业,占局属单位总数50个的40%,其中山东电力建设第一工程公司和济南供电局获全国思想政治工作优秀企业,有33个局属单位获山东省文明单位,占局属单位总数50个的66%,1987年辛店发电厂和龙口发电厂获全国环境优美工厂。
新中国建立41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加强了企业现代化管理,并与企业升级紧密结合进行。至1990年末,省局直属企业有20个晋升为省级及以上先进企业,其中晋升为国家二级企业有7个。进行了体制改革和教育改革,实行了经营承包,1990年山东电网已有1所职工大学、1所干部学校(和职工大学一套班子)、1所中专学校和3所技工学校,有1所电力职工中专学校(和山东省电力学校一套班子)、9所职业高中、1个职业中专班和13所职工子弟学校,形成了职工教育和学校教育、成人教育和基础教育全面发展的格局。1989年成立山东省电力公司,山东电网形成了包括勘测设计、基建施工、科研、教育、发电、供电、农电、修造、医疗、多种经营相配套的电力企业集团。至1990年末,全局共有61240名职工,全省电力工业拥有固定资产原值107.84亿元,净值83.52亿元。1990年在全国500家最大企业中,山东省电力工业局名列第十四位。
新中国建立以来,山东电力工业发展速度是快的。至1990年,全省装机总容量和发电量分别居全国第二位和第一位,但山东是多人口省份,全省人均用电量在全国只排第16位。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各行各业和人民生活用电的增长,电力供需矛盾仍然突出。
要改变缺电的局面,力争到2000年基本达到电力供需平衡,全体职工仍要继续弘扬自我加压、顽强拼搏、无私奉献、争创一流的企业精神和优良传统,为山东电力工业的发展做出不懈的努力。
山东省位于中国东部沿海,包括半岛和内陆两部分。半岛突出于渤海、黄海之间,海岸线长3024.4公里,在广东、福建之后,排第三位,内陆与河北、河南、安徽、江苏接壤,土地总面积15.67万平方公里,占全国总面积的1.6%;1990年总人口8424万,仅次于四川、河南,是第三个多人口省份。
山东省地处黄河下游,地理位置适中,水陆交通方便。有青岛、烟台、威海等沿海城市和许多天然良港;胶济铁路是省内的主要交通枢纽,津浦铁路由北至南纵贯而过,成为山东与东北、京津及东部沿海各省紧密联系的交通要道,兖石、新菏铁路是山东与河南、山西联系的通道,公路四通八达。
山东省煤炭、石油、有色金属等矿产资源丰富。至1990年末,全省预测含煤面积 4.88万平方公里,约占全省总面积的1/3,累计探明储量253.72亿吨,其中工业储量 155.94亿吨。保有储量 207.74亿吨。主要煤田分布于平原地区,以气煤、肥煤为主。煤炭资源的开发利用始于秦汉时期,有两千多年历史。山东省生产石油主要是胜利油田,自1964年开发利用至1990年末,累计探明总储量(石油地质储量)28.51亿吨,已动用储量23.06亿吨,占总探明储量的80.88%。淡水资源十分贫乏,由于河道短,落差小,降雨量少,降水年际变化较大,年内分布不均,多年平均地表、地下淡水资源总量为345亿立方米,全省人均占有水资源量448立方米,仅为全国人均占有量的1/6。至1990 年末,已探明水电资源理论蕴藏量估算为73.76万千瓦,其中可能开发的仅为21.39万千瓦,年发电量约 4. 21 亿千瓦·时。1929年(民国18年),山东省建设厅在济南市新东门外护城河畔建成了山东省第一座水电站,装机容量14千瓦,也是在旧中国建成的唯一水电站。自然资源和地理环境为发展以火电为主的山东电力工业提供了良好条件。
在旧中国,帝国主义迫使清政府于1901年(清光绪二十七年)签订了《辛丑条约》后,山东被划为德国侵华的势力范围。1914年(民国3年)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后,日本借口对德宣战,武装攻占了青岛及胶济铁路沿线,夺取了德国在山东的特权。德、日侵略者的疯狂掠夺,封建军阀和新军阀的统治,日本长达8年的侵略和国民党发动的全面内战,百业凋零,民不聊生,电业发展缓慢,山东虽是全国办电较早的一个省份,但多是德、日侵略者为掠夺山东的矿产资源和维护殖民统治所建。
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新中国建立后,山东电力工业得到了长足发展。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成为全国电力工业发展快的省份,基本适应了山东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
(一)在旧中国,山东电业的发展大致经历了三个时期。1898年(清光绪二十四年)开始办电至1911年(清宣统三年)辛亥革命为创始时期。1897年(清光绪二十三年)德国侵占青岛后,1898年强迫清政府签订了《胶澳租界条约》,在山东攫取了经营铁路和开采矿山等特权,为了侵略的需要,在青岛、坊子、淄博相继办电气事业。德国人朴尔斯曼于1898年在今青岛市河南路、天津路交叉处建起简易厂房,装2台50马力(共75千瓦)柴油引擎发电机发电,供德国军事设施和机关用电,是山东省电力的肇始。1900年(清光绪二十六年)德国麦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在今青岛市广州路3号新建青岛电灯厂,装1 台 60 马力(44千瓦)发电机发电,1903年(清光绪二十九年)改为德国驻青岛官厅办,将原发电机卖掉,装170千伏安(136千瓦) 蒸汽引擎发电机2台,发电能力 272 千瓦,供德国兵营、机关用电和向市区供电,是山东省第一个电厂。1904年(清光绪三十年)改为德国在青岛官营事业之一,1905年(清光绪三十一年)增装1台410千伏安 (328千瓦)蒸汽引擎发电机,总容量750千伏安(600千瓦)。1901年德国人在坊子煤矿建南井时,使用 3.7 千瓦发电机发电照明,1906年(清光绪三十二年)建北井发电所,装2台410千瓦发电机组,供矿井动力与照明用电。1906年德国商人欧斯特从德国运来1台25千瓦柴油发电机装于淄川炭矿所,1909年(清宣统元年)增装2台400千瓦汽轮发电机组,建立淄川炭矿所洪山电气厂,总容量825千瓦,是当时山东最大的发电厂。期间,清政府受改良主义的影响,采取一些振兴工业的措施,山东民族工业有初步发展,官办、民营的电气事业也开始创建。1902年(清光绪二十八年),天津机器局迁至德州,建立德县兵工厂,配有2台由锅驼机驱动的50千瓦发电机发电。1905年(清光绪三十一年)山东沂水县人刘恩柱在济南市院后街(今曲水亭街25号)开办济南电灯公司,装2台德国西门子公司制造 42千瓦发电机发电,供官府和院前、院后、西门一带照明用电,是山东省第一个民营电气事业。1908年(清光绪三十四年)省抚部院前令扩充济南电灯公司,附入官股加以支持,1909年迁至顺河街65号建新厂,1910年(清宣统二年)增装2台德国西门子公司制造210千瓦立式蒸汽发电机组,照明用电扩展到商埠及全城。1911年,民营中兴煤矿公司在枣庄安装1台德国西门子公司制造53千伏安(42千瓦)三相交流发电机组,供开采第一号大井用电和办公室照明。至1911年末,山东有电气事业7处,装机总容量2815.7千瓦,其中官办、民营3处,总容量562千瓦,占全省装机总容量的20%。
最大单机容量410千瓦。
1912年(民国元年)至1937年(民國26年)7月抗日战争前夕为发展较快时期。1914年至1918年(民国7年)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日本侵略者趁帝国主义国家忙于战争暂时放松了对华侵略的时机,在侵华土地上扩大了对山东的侵略,为扩张掠夺的需要,大力经营电业。1914年日军接管了德国人办的青岛电灯厂,1915年(民国4年)改名青岛发电所,隶属日本守备军递信部,至1922年(民国11年)该所扩展到4机9炉,发电设备总容量 5000 千瓦。1916年(民国5年),青岛街道照明中的石油灯全部换成电灯。世界大战结束后,日本迫于1922年中日在华盛顿签订的《解决山东悬案条约》有关条款,将青岛发电所交还中国,中日双方共同投资,于1923年(民國12年)成立了胶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中方股金占54%,日方股金占46%。1930年(民国19年)至1932年(民国21年)该公司在青岛发电所增装2台5000千瓦发电机组,拆卖了原有1台1200千瓦发电机组,至1933年(民国22年)底,发电设备总容量达到1.38万千瓦,仍不敷社会各业用电需要,于1934年(民国23年)10月勘建四方发电所,截至1937年4月,建成 2 台 1. 5 万千瓦机组和从青岛发电所迁入英国B·T·H制造的1台5000千瓦机组,发电设备总容量达到3.5万千瓦,全公司发电能力扩增到4.38万千瓦。为了供应日本在青岛的纺织业生产用电,日商在青岛经营的内外(今国棉二厂)、大康(今国棉一厂)、富士(今国棉七厂)、钟渊(今国棉六厂)、宝来、上海(今国棉五厂)纱厂,华商经营的华新纱厂,大英烟草公司建了自备发电所。至1937年7月抗日战争前夕,青岛有8处自备电力,装机容量共2.616万千瓦。
随着社会各业用电的增多,济南电灯公司需要扩展,于1919年(民國8年)发起招股集资,改名济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1921年(民国10年)至1928年(民国17年),增装美国奇异公司制造1台500千瓦和1台1000千瓦汽轮发电机组,增装1台从青岛胶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购进日本三菱公司制造1200千瓦机组。因股东之间矛盾突出,经营每况愈下,国民党山东省政府主席韩复榘于1934年12月派员接管了该公司,更名济南电气公司,组成临时整顿委员会进行整顿,次年增装1台英国派生公司制造5000千瓦汽轮发电机组,至抗日战争前夕,装机总容量达到8120千瓦。1937年将该公司交还原商股董事会经营。
日军侵占淄博后接管了淄川炭矿所洪山电气厂,1923年更名鲁大公司发电所,至抗日战争前夕,装机总容量达到7250千瓦。淄博地区煤矿、丝厂、铁路经营者在博山、周村、张店也相继开办电气事业达10处,装机总容量1.41万千瓦。烟台、枣庄、潍坊、济宁、泰安、菏泽、聊城、威海、临沂等地也兴办了一些小型民营电气事业,至抗日战争前夕山东有电气事业55处,装机总容量10.618万千瓦。其中500千瓦及以上22处,共装机组 61 台,总容量10.374万千瓦,内有中温中压机组6台,总容量4.18万千瓦,占全省装机总容量的39.4%,最大单机容量为1.5万千瓦中温中压机组,最大的电厂是青岛四方发电所,装机总容量3.5万千瓦。由于日本的全面侵入和连年的军阀混战,山东人民灾难重重,无力发展电业,这个时期山东电业主要掌握在日本人手中。在全省装机总容量中,民族资本经营的电业装机总容量2.654万千瓦,仅占全省装机总容量的25%,占全国民营电气事业的4.4%。
1937年抗日战争至1949年全国解放前夕,山东电业遭受战争破坏严重,是发展缓慢时期。“七七”事变后,日军进攻山东,国民党撤退时,对青岛四方发电所和大康、内外、上海、富士、宝来纱厂自备发电所,济南电气公司,鲁大公司发电所和博东公司发电所进行爆破,炸坏发电机组 25台,总容量6.842万千瓦,其中有17台机组 2. 112 万千瓦受到毁灭性破坏,始终未能修复。随着日军的侵入,占领了山东境内大部分地区,日本财团先后吞并和垄断了胶济、津浦铁路沿线和沿海城市的电业,成立了青岛、济南、芝罘3个支店,修复了被破坏的设备,同时在神头、南定、洪山、坊子、楼德、德县、平原等地新建了发电厂(所),为华丰、安仙煤矿、招远玲珑金矿和薛城车站等新建了自备电力。至日本投降前夕,山东有电业36处,总容量 14. 417 万千瓦。其中500千瓦及以上 20 处,总容量14.186万千瓦,内有中温中压机组9台,6.23万千瓦,占全省装机总容量的43.2%。最大单机容量仍为1.5万千瓦,最大的电厂仍为青岛四方发电所,装机容量 3.5万千瓦。1945年(民國34年)博山发电厂和洪山发电所各投产了2台煤粉锅炉,是山东省最早的煤粉锅炉。
1945年8月日本投降后,国民政府行政院经济部资源委员会派员接管了山东各地电业。山东是全面内战的重点战区,枣庄、烟台、楼德、华丰等处电业遭到严重破坏。至1949年末,全省装机总容量12.9774万千瓦,其中500千瓦及以上电业17处,装机总容量12.8365万千瓦,输电线路只有143.4公里,最高电压为33千伏。1949年全省发电量2. 092 亿千瓦·时,设备平均利用小时 1952小时,500千瓦及以上电厂供电用电量2. 06 亿千瓦·时,人均用电量只有4-5千瓦时。
(二)1949年6月山东全境解放,人民政府先后接管了山东电业。新中国建立后,山东电力工业在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的领导下,从恢复,发展到迅速崛起经历了4个阶段。
1950年至1957年为恢复整顿和初步建设,形成鲁中电网阶段。在三年恢复和第一个五年计划(以下简称“一五”计划)时期,集中修复被破坏的设备,变死机为活机,济南、枣庄、洪山、南定4个电厂(所)5台机组,共1.92万千瓦,经过修复达到和接近铭牌出力运行。重点新建、扩建了南定、新汶、青岛3个中温中压电厂,共投产6台机组,总容量 3.6万千瓦。“一五”计划时期全省新增发电能力5.949万千瓦。同时对输配电网进行了修复、改造和扩建,至1957年末,输电线路增加到588.8公里,为1949年的4.1倍。淄博地区8条33千伏总长102.9公里输电线路的恢复和新建,基本构成了包括神头、洪山电厂和昆仑、大岭、黑山、南定、张店、周村变电站在内的地方电网。南定电热厂等骨干电厂的建成,1957年山东省第一条110千伏淄博至济南 110.7 公里输电线路和济南、淄博各1台1.5万千伏安变压器的建成投产,把济南和淄博连成一个跨地区电网,定名鲁中电网,是山东统一电网的开始。”通过恢复、整顿和初步建设,发供电能力大幅度增长,主要消耗指标大幅度下降。1957年与1949年相比,全省装机总容量19.19万千瓦,为1.5倍,全省年发电量7.54亿千瓦·时,增长 2.6倍,年平均递增17.4%;500千瓦及以上电厂年平均设备利用小时由1952 小时增至 5284小时;各主要地区最高供电负荷,济南增长114.1%,淄博增长441.2%,青岛增长57.3%;发电标准煤耗率由1098克/千瓦。时下降到709克/千瓦·时,下降389克/千瓦时;500千瓦及以上电厂供电区线损率由22.08%降到6.96%,下降 15.12个百分点。
41958年至1975年为区域性电网发展到初步形成山东电网阶段。1958年1月成立了r山东省电业局,统一管理山东电业。1958年至1962年第二个五年计划(以下简称“二五”计划)时期,正值“大跃进”,发展速度很快,全省新增发电能力35.035万千瓦,是“一五”计划时期的5.89倍。新建、扩建了包括地方和自备电厂在内的33个电厂,建成110千伏输电线路392公里。1958年神头发电厂至新发电厂110千伏78公里输电线路的建成投产,泰安地区并入鲁中网。1959年山东省第一台高温高压机组(2.5万千瓦)在黄台发电厂建成投产,青岛市组织大协作制造的山东省第一台 6000千瓦机组,在青岛第一发电厂建成投产,1960年由山东省电力工业厅设计院设计的山东第一台露天锅炉(140吨/时)在南定热电厂建成投产,标志着山东电力的勘测、设计、施工、制造由“一五”计划时期起步逐步发展提高。至1962年末,全省装机总容量52.76万千瓦,为1957年的2.7倍。但“二五”计划时期前3年由于“大跃进”的失误,电力基本建设战线长,规模大,新增发电机组多是简易投产,实际出力达不到铭牌容量。在“大跃进”期间,各行各业用电量大幅度增加,生产上拼设备、吃老本,使发供电设备健康状况恶化,出力下降,事故猛增。1962年全省发电量17.68亿千瓦·时,比1957年增长1.3倍,比1960年26.2亿千瓦·时下降32.5%。1961年5000千瓦及以上发电厂发电设备事故520次,比1960年274次增加246次,是事故最多的年份。
1963 年至1965年经过三年调整,对电力基本建设进行了填平补齐和收尾,同时整顿生产秩序,修复失修设备,摆脱了多事故困境,发电量上升,事故大幅度下降。1965年,全省发电量24.71亿千瓦·时,比1962年增长39.8%,发电设备事故16次,比1961 年减少 504 次。1965年建成投产了山东省第一条横跨黄河110千伏魏家庄至无棣130.9公里输电线路,惠民地区并入鲁中电网。1966年至1970年第三个五年计划(以下简称“三五”计划)时期,虽受到“文化大革命”的严重干扰,但5年全省新增500千瓦及以上机组容量仍达到34.69万千瓦,建成110千伏及以上输电线路901.74公里,变电容量31.86万千伏安。至1970年末,全省装机总容量96.95万千瓦,为1965年的1.6倍,全省年发电量55.27亿千瓦·时,比1965年增长1.2倍。1970年,山东电业管理局与山东电力建设公司合并成立了山东省电力工业局,对全省电力生产建设实行了统一领导,把基建同生产摆在同等重要的位置,从前期工作抓起,排除干扰,克服困难,努力加快电力发展。1971年至1975年第四个五年计划(以下简称“四五”计划)时期,山东电力进入了高速度发展阶段。新建和扩建了白杨河、莱芜、辛店、济宁、石横、烟台、潍坊、德州电厂等包括地方电厂和自备电厂在内的40多个电厂,建成投产了9台高温高压机组,总容量77.5万千瓦。1971年建成投产的白杨河发电厂,总容量15万千瓦,是山东省第一个自动化水平较高的全露天布置电厂。1975年建成投产的莱芜发电厂,总容量37.5万千瓦,是山东省第一个超高压再热式机组电厂。1973年建成投产了山东省第一条220千伏莱芜发电厂至淄博魏家庄变电站97公里输电线路,并把110千伏魏家庄变电站扩建成220千伏变电站,安装投产1台12万千伏安变压器,成为山东省第一个220千伏变电站。
“四五”计划时期全省500千瓦及以上电厂建成投产机组 69台,总容量109.93 万千瓦,为“三五”计划时期的3.17倍。建成投产110千伏及以上输电线路1263.7公里,变电容量 105.6万千伏安,分别为“三五”计划时期的1.4倍和3.3倍。肥城至济南,肥城至兖州,肥城至聊城,济宁经巨野至菏泽,济南经临邑至德州110千伏输电线路的投产和辛店至潍坊,潍坊至青岛黄埠岭变电站220千伏输电线路的投产,济宁、聊城、菏泽、德州、潍坊和青岛6个地区并入鲁中电网,以黄台、白杨河、辛店、莱芜、济宁、青岛等发电厂为骨干电厂,以110千伏输电线路为骨架的山东电网初步形成。至1975年末,全省装机总容量207.51万千瓦,为1970年的2.1倍,全省年发电量96.642亿千瓦·时,比1970年增长74.9%。
1976年至1980年第五个五年计划(以下简称“五五”计划)时期为形成山东统一电网阶段。1976年10月结束了“文化大革命”,为加快电力发展创造了条件。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加快了发展。“五五”计划时期共完成电力基建投资9.191 亿元,比“四五”计划时期增长73%,新建、扩建了辛店、沾化、十里泉、黄岛、济宁和烟台等电厂,5年全省建成投产500千瓦及以上机组总容量136.77万千瓦,比“四五”计划时期增长24.4%。其中建成投产10万千瓦及以上机组9台,共122.5万千瓦。建成投产的辛店发电厂总容量为60万千瓦,是山东省最大的燃油电厂新建投产220千伏输电线路857.46 公里,新建扩建220千伏变电站11个,变电容量117万千伏安,分别比“四五”计划时期增长 0.96倍和3.29倍。新建投产110千伏输电线路1562.59公里和 110 千伏变压器 170.89万千伏安,分别为“四五”计划时期的1.9倍和2.2倍。1977年临沂至界湖110千伏65.6公里输电线路投产,临沂地区并入山东电网,1979年济宁至夏庄220千伏108公里输电线路投产,枣庄地区并入山东电网,1980年12月,潍坊至招远220千伏130.37公里输电线路的建成投产,烟台地区并入山东电网,建成了以辛店、十里泉、沾化等高温高压电厂为骨干电厂,以220千伏输电线路为骨架的山东统一电网。至1980年末,全省装机总容量349.19万千瓦,为1975年的1.7倍,全省年发电量185. 97亿千瓦·时,为1975年的1.9倍。
1981 年至1990年第六个五年计划(以下简称“六五”计划)、第七个五年计划(以下简称“七五”计划)时期,为建成大机组、超高压、大电网阶段。山东电力在改革开放政策的推动下进入了新的发展时期,10年全省新增500千瓦及以上机组容量 504.485万千瓦,为“四五”、“五五”计划时期10年的2.04倍。10年共建成投产10万千瓦及以上机组 20台,总容量412万千瓦,平均每年投产2台41.2万千瓦机组,其中建成投产30万千瓦机组 8台。
1981 年全国第一个中央和地方集资建设的龙口发电厂,打破了新中国成立后电力部门独家办电的格局,走出了一条多渠道办电的新路,1984年一年建成投产2台10万千瓦机组。1983年10月至1986年11月在邹县发电厂建成投产2台30万千瓦机组,总工期只有37.2个月,创全国同类型机组建设的先进水平,1989年建成总容量120万千瓦(4台 30万千瓦机组)的山东省最大火力发电厂邹县发电厂。单机容量为30万千瓦亚临界压力机组的建成投产和1987年山东省第一条500千伏邹县发电厂经济南至潍坊 376公里超高压输电线路的建成投产,标志着山东省电力工业跨上了一个新的阶段。电子计算机的推广和应用,山东电网中心调度所基本形成以计算机为主要工具的高度自动化系统。1982年蓬莱至长岛山东省第一条35千伏海底电缆建成,最后一个县(长岛县)联入山东电网。至1990年末,全省已有110千伏输电线路7722.2公里,220千伏输电线路4512.7公里,500千伏输电线路600.8公里。以邹县、石横、黄台、黄岛、龙口发电厂等为骨干电厂,单机30万千瓦亚临界压力机组为主力机组,220千伏输电线路为骨架,500千伏输电线路投产,建成了大机组、超高压、高自动化的大电网,成为全国六大电网之一。
山东电力基本建设速度快,工程造价比较低,主要发扬了抓基本建设象抓生产一样重视,抓前期工作象抓投产一样对待的传统作风。1971年至1990年共完成规划选厂2475万千瓦,工程选厂1152万千瓦,做到走一步,看两步,想到第三步,工作争取了主动。
黄台发电厂扩建2台10万千瓦机组工程于1981年11月定项目,由于从1973年开始先后作过2台5万千瓦、2台20万千瓦及2台10万千瓦机组扩建方案初步设计,经省建委批准,拿出了部分施工图,从确定项目到开工,中间只有7个月时间。主动把电源布点与煤炭开发规划协调起来,抓煤、水等筹建条件落实,从水力资源十分贫乏出发,对水勘测工作至少提前5年进行。为适应山西来煤,华鲁发电厂厂址选在运煤方便的德州铁路枢纽以西。为选矿口电厂,十里泉发电厂选在鲁南地区负荷中心的枣矿区,厂址距铁路接轨点仅1公里,附近地下水源丰富,几个水源地距电厂都不超过10公里。为解决基建投资的短缺来源,1982年以来省局从历年节余资金和提前发电提留的利润集中一部分,建立了扩大再生产周转资金,在建设项目未列入国家计划前,为前期工作的开展垫付费用,建设项目列入国家计划后从投资中收回。1981年集资办电以来,开拓了电力建设资金的新渠道,在龙口发电厂一期工程取得经验后,1981年至1990年,全省共完成基建投资73.37亿元,建成投产机组504.485万千瓦,其中省地市筹集建设资金27.7亿元,完成投产机组147.4万千瓦,占10年新增装机总容量的29.22%。
1982 年和1983年,水利电力部连续2年在山东召开全国电力建设工作会议,总结推广东电力建设经验,提出全国电力建设学山东。1982年9月水利电力部李鹏副部长在《学习消化山东电力基本建设经验》报告中,对山东电力建设经验总结为三句话一个精神。
指出:“山东在11年内电力装机容量翻了两番,经济效益也是好的,标志有三:一是工期比较短,单机10万千瓦的项目平均1年投产1台,20万千瓦机组1年半投产1台;二是投资省,每千瓦投资控制在500元以内;三是经济效益好,新机投产后第一年能够达到 6000 利用小时,能够做到长期稳定经济满发,因此可以在3至4年的时间内收回投资。
不但电力工业本身的经济效益好,更主要的是产生了巨大的社会经济效益,保证了山东工农业生产的发展。10年内山东工农业总产值增长了1.5倍。山东的经验证明省局是能够管好基本建设的,是我们学习的榜样。”“山东省局这个领导班子把生产和基本建设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这里有三句话:第一句就是第一把手带头,第二句是整个班子都抓,第三句是抓建和生产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这三句话,我看是缺少那一句都不行,否则,不足以概括他们的经验。”“基本建设工作头绪很多,关系复杂,矛盾尖锐,困难重重,到处都有障碍。山东的同志就有这么一种不怕困难,善于克服困难的精神。”
(三)新中国建立41年来,广大职工开拓进取,奋力拼搏,山东电力工业发生了巨大变化,各项工作都有了迅速发展,走上了高速度发展的道路。至1990年,全省装机总容量864. 46 万千瓦,为1949年的66.6倍,由1949年排全国第六位上升为全国第二位。500千瓦及以上电厂由1949年17个增加到175个,遍布全省,总容量813.51万千瓦。其中火电厂144个(公用电厂82个,自备电厂62个),总容量808.78万千瓦,占99.4%,水电站 31 个,总容量4.732万千瓦,占0.6%。1990年全省发电量446.37亿千瓦·时,为1949年的213.6倍,由1952年排全国第七位上升为全国第一位。建成投产高压、超高压、亚临界压力发电机组52台,665万千瓦,占500千瓦及以上电厂装机总容量的81.7%,最大单机容量为30万千瓦。全省建成500千伏输电线路600.8公里,500千伏变电容量100.2万千伏安。建成220千伏输电线路4512.7公里,220千伏变电容量735万千伏安,分别为1978年的7倍和9倍。110千伏输电线路7722.2公里,110千伏变电容量1104.4万千伏安,分别为1978年的2.2倍和3.8倍。
电力设计、施工、科研水平显著提高,全省已形成一支能够承担30万千瓦亚临界压力机组和500千伏超高压输变电工程的设计、施工、运行和管理队伍。由山东电力建设第一工程公司施工的邹县发电厂一期2台30万千瓦机组工程获1987年度国家优质工程银质奖,由山东省电力设计院设计,山东省电力建设第二工程施工的十里泉发电厂三期工程2台12.5万千瓦机组,1980年获国家优秀设计奖和国家优秀施工项目奖,四期工程2台12.5万千瓦机组,1983年获国家优质工程银质奖。石横发电厂30万千瓦机组成套设备,1987年获国家重大技术装备优秀项目奖,由山东电力建设第二工程公司施工的石横发电厂一期工程2台30万千瓦机组,1989年和1990年分别获能源部火电建筑工程优质施工项目奖和优秀工程奖,2台30万千瓦机组主厂房1989年获中国建筑业联合会建筑工程鲁班奖。由山东送变电工程公司施工的500千伏邹县经济南至潍坊输电线路和500千伏潍坊变电站,1990年获能源部优质工程奖。1988年,山东电力建设总公司核电工程公司在广东大亚湾核电站常规岛安装工程国际招标中标,在施工质量管理、施工作业方面达到了国际标准。科学技术明显进步,自1978年全国科技大会以来至1990年,山东电力工业完成科研项目和采用新技术获省、部级及以上科技成果奖共有107项,其中国家级21项,省、部级86项。有些机组在制造上存在着重大缺陷,送回生产厂返修时间长、费用大,组织在设备大修和改造工程中技术攻关,相继完成了莱芜发电厂 12.5万千瓦机组的锅炉汽包、省煤器、汽机低压转子、全部主蒸汽管和发电机静子全部线棒的更换,济宁发电厂2台10万千瓦发电机静子的更换,辛店发电厂220千伏变压器线圈的更换及消除20万千瓦汽机下缸膨胀不畅和叶轮裂纹等重大缺陷。科技成果的应用和电子计算机、微机逐步应用于电网稳定和潮流计算、安全监测、经济调度、设计、科研等方面,提高了电网安全经济水平。1970年,全省500千瓦及以上电厂发电标准煤耗率由1949年的1098 克/千瓦·时下降到503克/千瓦时,发电厂用电率由1949年的12. 78%下降到 8.02%。1990年,6000千瓦及以上电厂供电标准煤耗率由1971年的533克/千瓦·时下降到410克/千瓦时,500千瓦及以上电厂年平均设备利用小时由1949年的1952小时增加到5893小时,其中局属单位达到6203 小时。1980年山东省电力工业局被国家经委、国家计委、国家能委授予全国节能先进企业,1982年、1983年和1984年连续3个年度,山东省电力工业局被国家经委授予全国工业交通系统经济效益先进单位、全国工业交通商业系统经济效益先进单位,1987年被国家经委授予“六五”技术进步全优单位。
新中国建立之前,山东省农村用电是空白。新中国建立后,1953年农村用电量仅有1.1 万千瓦‧时,1963年建成农村高压线路1710.5公里,农村用电量 4800 万千瓦・时,有效电灌面积73.5万亩。1979年,农村高压线路已有55840.8公里,农村用电量达到17. 71 亿千瓦·时,全省乡镇通电率达到84.2%,行政村通电率达到38.4%,农户通电率达到15.4%,有效电面积达到2250.86万亩。1990年,全省已拥有农村高压线路138439 公里,比1963年增长80倍,列全国第二位,农村用电量达到83.655亿千瓦·时,比1963 年增长173倍,列全国第三位,有效电面积达到4599.21万亩,比1963年增长 61.6 倍,乡镇通电率达到100%,是全国达到100%的6个省份之一,行政村通电率达到 93.75%,列全国第九位,农户通电率达到85.29%,列全国第十一位,全省形成了比较完整的农村电力网络。
山东电力工业的发展产生了巨大的社会效益。1990年,全省社会用电量 448.69亿千瓦·时,为1949年的217.8倍,人均占有用电量539千瓦·时,为1949年的119.8倍。电力日益在各行各业和人民生活中广泛应用,1990年全省工业用电量达到353.25亿千瓦时,占全省社会用电量的78.7%,每千瓦·时创工业产值6.23元(按当年价格),创利税 0.38元。全省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达到37.55亿千瓦·时,占全省社会用电量的8.4%,相当于1967年全省社会用电量。1949年全省人均生活用电量不到1千瓦·时,1990年达到45.1千瓦时,用电范围由单纯照明发展到多种家用电器用电。
山东电网多种经营有了较大发展。1984年水利电力部望亭会议提出关于发展集体经济,开展多种经营的精神之后,发展较快,逐步实现了由安置型、福利型向经营型的转变。1990年,全网已拥有工业、服务业、交通运输业、商业、农牧渔业、建安业等多门类的多种经营企业226个(含97个无法人资格有营业执照的集体企业),职工13694人,固定资产原值11363.07万元,为1985年989.28万元的11.5倍,经营总收入42183.14万元,为1985年6682.92万元的6.3倍,列全国电力第三位,实现利润4355.95万元,为1985年1335.6万元的3.3倍,列全国电力第四位,上交税金4217.61万元,为1985年 374.46万元的11.3倍。
山东电力工业多年来坚持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以下简称两个文明一起抓,收到了显著效果。1986年山东省电力工业局有3个局属企业首批获山东省思想政治工作优秀企业,有5个单位首批获山东省文明单位,1988年山东省电力工业局被授予山东省文明单位。至1990年末,省局有20个直属单位获省、部级及以上思想政治工作优秀企业,占局属单位总数50个的40%,其中山东电力建设第一工程公司和济南供电局获全国思想政治工作优秀企业,有33个局属单位获山东省文明单位,占局属单位总数50个的66%,1987年辛店发电厂和龙口发电厂获全国环境优美工厂。
新中国建立41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加强了企业现代化管理,并与企业升级紧密结合进行。至1990年末,省局直属企业有20个晋升为省级及以上先进企业,其中晋升为国家二级企业有7个。进行了体制改革和教育改革,实行了经营承包,1990年山东电网已有1所职工大学、1所干部学校(和职工大学一套班子)、1所中专学校和3所技工学校,有1所电力职工中专学校(和山东省电力学校一套班子)、9所职业高中、1个职业中专班和13所职工子弟学校,形成了职工教育和学校教育、成人教育和基础教育全面发展的格局。1989年成立山东省电力公司,山东电网形成了包括勘测设计、基建施工、科研、教育、发电、供电、农电、修造、医疗、多种经营相配套的电力企业集团。至1990年末,全局共有61240名职工,全省电力工业拥有固定资产原值107.84亿元,净值83.52亿元。1990年在全国500家最大企业中,山东省电力工业局名列第十四位。
新中国建立以来,山东电力工业发展速度是快的。至1990年,全省装机总容量和发电量分别居全国第二位和第一位,但山东是多人口省份,全省人均用电量在全国只排第16位。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各行各业和人民生活用电的增长,电力供需矛盾仍然突出。
要改变缺电的局面,力争到2000年基本达到电力供需平衡,全体职工仍要继续弘扬自我加压、顽强拼搏、无私奉献、争创一流的企业精神和优良传统,为山东电力工业的发展做出不懈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