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六章 人事劳动管理 资料库:山东省电力工业志 章节:附录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shandong-electric-power/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shandong-electric-power/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shandong-electric-power/section/17/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shandong-electric-power/section/17/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shandong-electric-power/section/17/article/180/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shandong-electric-power/section/17/article/180/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第二十条 公司根据经营管理的需要和国家的定员标准,制定机构设置和定员编制方案及劳动定额。
第二十一条 公司总经理由能源部征求山东省同意后任免,副总经理及“三总师”由总经理提名,由能源部征求山东省同意后任免。
第二十二条 公司根据国家、省有关劳动管理规定录用、辞退职工并进行调配。
第二十三条 公司按照国家发布的《企业职工奖惩条例》以及国家、省其他有关规定,对职工进行奖惩。
法。
第二十四条 公司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制定内部工资形式及工资、奖金分配办第二十五条 公司职工依照有关法律和法规,享受劳动保护、劳动保险、生活福利等方面的待遇。
第二十六条 公司对在职职工按生产、工作需要进行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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