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一节 纪检 资料库:山东省电力工业志 章节:党群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shandong-electric-power/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shandong-electric-power/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shandong-electric-power/section/14/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shandong-electric-power/section/14/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shandong-electric-power/section/14/article/162/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shandong-electric-power/section/14/article/162/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1950年10月鲁中电业局成立后,设立了监察室,1956年2月鲁中电业局更名济南电业局,设立了纪律检查委员会,隶属中共济南市委纪委领导,是年根据党的全国代表会议有关决议,青岛电业局成立了监察委员会,各电力企业的纪律检查机构改为监察机构,隶属市、地党的监委领导。1958年省局成立后,省局党组兼管全局的纪律检查工作。
“文化大革命”期间,纪律监察工作遭到破坏。
1979年,省局党组根据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和中央组织部《关于迅速建立健全各级纪律检查机构的意见》,下发了《关于迅速建立纪律检查机构的通知》,要求省局机关及省局所属各单位党委迅速建立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由5至7人组成。至1982 年,省局机关党委和省局直属各单位党委先后建立了党的纪律检查机构,配备了相应的纪检干部,党支部配了兼职纪检委员。
1981 年 6 月 19 日经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批准,成立了山东省电力工业局党组纪律检查组,受省局党组和山东省纪委、电力工业部纪检组领导。根据水利电力部党组(88)水电党字第24号文件的批示,1989年1月9日成立了中共山东省电力工业局纪律检查委员会,受省局党委和能源部纪检组、山东省纪委领导。
二纪检工作50年代至“文化大革命”之前,全局党的纪检、监察工作在省局党组和地方纪委、监委的领导下,围绕党在各时期的中心任务,对党员进行了党纪教育,查处了违犯党纪案件,审查处理了政治运动中的遗留问题,开展了日常的纪检监察工作。“文化大革命”开始后,纪检、监察工作被迫停止。
1979年以来,省局机关和省局直属单位纪检机构相继成立后,贯彻了中共中央《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准则》),进行了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1981年省局党组纪检组成立后,按照《准则》要求,组织全局建立健全了党委的民主生活会制度,加强了对各级领导干部的纪律监督检查,解决了部分干部软弱涣散和作风拖拉问题。
1982 年,贯彻了《中央紧急通知》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击经济领域中严重犯罪活动的决定》,省局党组下发了开展这一专项斗争的具体意见,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为主的领导班子和由6名同志组成的临时办公室,局属各单位均成立了打击经济领域严重犯罪活动的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省局和各单位的纪检部门靠上抓,在全局开展了打击经济领域犯罪活动的斗争。
1983 年,贯彻了中纪委关于坚决制止党员、干部在建房分房中的歪风的公开信,解决了少数党员干部在分房中存在的问题。开展了反对资产阶级思想浸蚀的教育活动,开始实行了职代会民主评议干部的制度。
1984年,结合整党落实了“文化大革命”中发生的各种事件的政策问题,查处了违纪违法案件,纠正了官僚主义和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的不正之风。
1985年,以实现四化,促进改革,富民兴鲁为主题,通过举办培训班、上党课等,对全局党员进行了增强党性教育,进一步抓了纠正不正之风的工作。省局党组先后召开了两次民主生活会,各单位党委召开了党委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1986年贯彻了中办发(85)57号文,中央八千人大会和中纪委七次会议精神,着重抓了端正党风和端正行业作风的工作。党组先后召开了6次全省电力端正党风的工作会议,制订了实现党风根本好转的规划、目标、措施,全局各级党组织均建立了抓党风的责任制,按照省委5条标准开展了党风大检查,局属42个单位,经地方党委检查和认定,评为根本好转的有4个,好的有32个,较好的有6个。推广了农村用电张榜公布电费和调荷节电等措施,较好地解决了农村电费高和用电难问题。是年省局纪检组接到来信和接待来访124件,处结44件,转办80件,省局直属各单位共接受信访584件,处结347件,占应处理的97%。
1987年省局党组按照一手抓廉政建设、惩治腐败,一手抓保护和支持改革的两手抓方针,提出了2项任务和7项工作要求,充分发挥纪委的教育、监督、惩处和保护4项职能,在全局重点检查了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保密纪律、人事纪律、财经纪律、外事纪律、宣传纪律的执行情况和以权谋私及官僚主义的问题。是年全局各单位先后建立了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党委集体领导、分工负责制度,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三会一课”制度,民主评议干部、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党风责任制和检查制度,使党内民主生活和纪检监察工作走向制度化、经常化和规范化。
1988 年,贯彻了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的党风建设座谈会和中纪委第二、三次全会精神,制订了《关于加强党内监督实施意见》,在全局党员中进行了党的基本路线和党风党纪教育。是年共上党课2007次,表扬正面典型4914人次,通报反面典型 41 人次,举办党员轮训班 374期,参加轮训的党员占党员总数的62%。
1989年,坚持了从严治党的原则,加强了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的党性教育,全局党员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省局党委下发了《关于认真开展反腐败斗争的意见》,作出了《艰苦奋斗、廉洁奉公、清除腐败、办好十件好事的决定》和《严肃纪律、令行禁止,当前抓好十件事情的决定》,按照中共中央(1989)3号、4号文件和省委(89)12号文件,省局党委成立了清理清查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召开专门会议作出了部署,在全局开展了这项工作。
1990 年,对党员进行了以“学党章、正党风”和“重温入党志愿书”为内容的党风党纪教育,是全局共宣传表彰遵纪守法、廉洁奉公的先进典型3569人次。贯彻了中纪委(90)1号文和《能源部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保持廉洁的若干规定》及能源部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在国内公务活动中用公款宴请的通知》,开展了自查自纠,并对是全局案件情况进行了通报,建立了科级以上干部廉政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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