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建立后,山东电力企业经过了3次较大的企业整顿。
1962年,省局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发的《国营工业企业工作条例(草案)》和中共八届九中全会提出的“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针对在“大跃进”时期企业管理出现的松、散、乱现象,在全局开展了以调整为中心的“五定”(定计划指标、定人员编制、定责任制、定财务资金、定协作关系)为主要内容的第一次企业整顿,至1962年10月底,计划精简5430人,实际精简4985人,完成计划指标的91.8%。同时撤并了21个单位,再次成立鲁中电业局,先后将烟台、昌潍和济宁3个地区电业局及其所属电厂收归省局直接领导,改为3个企业局。是年,调整了21名厂、局级干部,有7名厂级干部下放为车间干部;从基建单位调入生产单位434名技术工人,基本编齐了 500千瓦及以上发供电单位的定员方案,通过清仓核资,查清积压物资1400万元,设备 700万元,占全部物资的40%,上交处理500余万元,占全部积压的25%;执行了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全局有半数以上生产单位开始了经济活动分析;各单位健全了岗位责任制及以总工程师为首的技术责任制,严格执行运行、检修管理制度,安全情况好转。1963年全省发供电事故比1962年下降了63.1%。在省局直属单位中,有13个单位的140个班组保持了1000天以上的安全记录,占班组总数的41%。
“文化大革命”后期,1975年开始第二次企业整顿,后因整顿被诬为“资本主义复辟回潮”而停止。1977年5月全国工业学大庆会议提出“学大庆、大整顿”后,全局开展了工业学大庆和企业整顿工作,1979年省局及直属单位选拔了81名技术人员和生产业务骨干,充实了各级领导班子和生产指挥系统,加强了技术管理和经营管理,“两票”填写和执行的正确率70%以上提高到98%以上,设备完好率达到95%,黄台、南定、莱芜、石横、青岛、烟台电厂等实行了以厂部会计核算为主的三级核算,开始改变吃“大锅饭”的状况,95%以上的单位完成了清仓核工作。1980年全局开展了以安全、经济、多发多供为主要内容的增产节约运动,至11月底节煤22.7万吨,节电5325万千瓦时。
有辛店、沾化、十里泉、黄台、南定、石横、新汶、坦埠、滕县、潍坊、烟台11个电厂实现了全厂3个百日无事故,济南、泰莱、枣庄、烟台4个供电(电业局实现全局百日无送、变电事故,其中济南供电局实现全局连续203天无送、变电事故。
1982年开始第三次企业整顿。是年,省局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国营工业企业进行全面整顿的决定》,在直属企业中全面开展了企业整顿工作。主要是围绕安全生产,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整顿和完善经济责任制,整顿和加强劳动纪律;整顿财经纪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整顿劳动组织,按定员定额组织生产,整顿和建设领导班子,加强对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省局成立了领导小组,下设企业整顿办公室。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于1983年3月在济宁发电厂召开了全局电力企业整顿现场会,用企业整顿的标准试套了济宁发电厂的各项工作,制订下发了《山东省电力企业整顿标准实施细则》。济宁发电厂检查验收合格后,省局以该厂为典型引路,全面推开,并采取领导小组由1名副局长靠上抓,具体办事机构人员落实,并保持稳定,制订了计划、规划和标准,严格按标准考核,进行现场指导,将问题解决在正式验收之前,企业在整顿考评验收中经过自查、自检、申报、预验(验收前的检查指导)、正式验收5个阶段。省局正式验收合格后,颁发水利电力部署名的合格证书。经过3年多的时间,省局直属33个企业全部达到了企业整顿验收合格。至1985年末,省局领导班子共6职,与1983年相比,平均年龄由 60.3岁下降到49.2 岁;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25%上升到83%;有技术职称的由12.5%上升到83%。省局直属 33个单位领导班子与调整前相比,平均年龄51.48 岁下降到46. 96岁,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的34%上升到63.1%;有技术职称的由28%上升到 55.4%。加强了各项基础工作,经营管理工作逐步做到系统化、标准化、规格化、数据化。完善了各种经济责任制,建立了逐级考核制度,考核数据化,体现按劳分配,提高了企业的经济效益。1985年工业企业全员劳动生产率45175元/人,比1982年37746元/人提高19.7%;实现利税6.79亿元,比1982年5.72亿元增长18.7%。在企业整顿中,有重点地开展季节性安全大检查,落实了反事故措施,加强了技术培训,严格了“两票三制”,设备健康水平明显提高,省局直属发供电企业主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
1985年全网有11个发电厂200天以上无事故,占省局直属电厂的78%,有10个电业(供电)局 100 天以上无事故,占省局直属供电企业的77%。
二企业升级1986年7月,国务院颁发了《关于加强工业企业管理若干问题的决定》,要求每个企业都要开展抓管理,上等级,全面提高企业素质的活动,明确了企业升级分省级先进企业——省先进行列的企业;国家二级、一级企业——国家先进行列的企业;国家特级企业——世界先进行列的企业的3种先进行列、4个等级标准。水利电力部分别制订了发电、供电、施工、修造企业的四级分等标准。省局按照国务院和水利电力部的决定和标准要求,将企业整顿领导小组转为企业升级领导小组,企业整顿办公室改为企业管理办公室,并充实力量,制订了计划、规划和全局各类企业的升级标准及实施细则,利用4年时间,对省局直属 41个发供电、施工和修造企业组织开展了企业升级工作。至 1990 年末,在41个企业中,升为省级先进企业和国家二级企业的有20个,占48.78%,其中升为国家二级企业的有邹县、辛店、龙口发电厂,烟台、潍坊、临沂电业局,山东电力建设第一工程公司7个企业。
山东省电力工业局直属企业升级情况见表11—8—1。
表 11—8—1 山东省电力工业局直属企业升级情况
| 企 业 名 称 | 升国家二级 企业年、月 |
升省级先进 企业年、月 |
|---|---|---|
| 邹县发电厂 | 1988 | 1988.2 |
| 辛店发电厂 | 1990.5 | 1988.11 |
| 龙口发电厂 | 1989.2 | 1988.11 |
| 沾化发电厂 | 1990.12 | |
| 烟台发电厂 | 1988.11 | |
| 济宁发电厂 | 1989.12 | |
| 青岛发电厂 | 1989.12 | |
| 十里泉发电厂 | 1987.11 | |
| 济南供电局 | 1988.11 | |
| 枣庄电业局 | 1989.3 | |
| 烟台电业局 | 1988.11 | 1987 |
| 惠民电业局 | 1990.12 | |
| 潍坊电业局 | 1989.9 | 1989.2 |
| 泰安电业局 | 1990.8 | |
| 菏泽电业局 | 1989.9 | |
| 青岛电业局 | 1988.11 | |
| 临沂电业局 | 1990.8 | 1989.12 |
| 山东电力建设第一工程公司 | 1989.9 | 1988.2 |
| 山东电力建设第二工程公司 | 1989.10 | |
| 山东送变电工程公司 | 1990.12 |
三 计量升级
1984年4月国家计量局下达了〔84〕量局工字第100号文《关于颁发〈工业企业计量工作定级升级办法(试行)〉的通知》,明确了定级升级的考核内容、等级的划分、考核申请程序、考核发证办法、合格证书的效力及监督检查。1988年水利电力部、国家计量局下发了(88)水电生字第3号文《关于颁发电力工业发、供电企业计量、定级、升级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是年11月省局制订了电力基建单位的《评分标准》,与山东省计量标准局联合颁发了(88)鲁电生字第616号文《山东省电力工业企业计量工作定级、升级评分标准(试行)》的通知。根据二级计量评审和省局直属企业的三级计量评审由省局组织,三级计量评审由市(地)电业局组织,山东省电力试验研究所的二级评审由省计量标准局和省局联合评审组评审的规定,从1988年12月开始至1990年末,全省电力共有84个单位通过计量升级工作,其中省局直属单位有27个升为二级,有6个升为三级。县局和地方电厂分别有39个和12个通过了计量升级工作。
山东省电力工业局直属单位计量工作定级升级情况见表11—8—2。
表11—8—2 山东省电力工业局直属单位计量工作定级升级情况
| 单 位 名 称 | 级 别 | |
|---|---|---|
| 二级评定年份 | 三级评定年份 | |
| 黄台发电厂 | 1990 | |
| 莱芜发电厂 | 1990 | |
| 沾化发电厂 | 1990 | |
| 青岛发电厂 | 1989 | |
| 白杨河发电厂 | 1989 | |
| 潍坊发电厂 | 1989 | |
| 石横发电厂 | 1989 | |
| 烟台发电厂 | 1990 | |
| 新汶发电厂 | 1990 | |
| 南定热电厂 | 1989 | |
| 邹县发电厂 | 1988 | |
| 济宁发电厂 | 1988 | |
| 龙口发电厂 | 1989 | |
| 辛店发电厂 | 1989 | |
| 十里泉发电厂 | 1989 | |
| 济南供电局 | 1989 | |
| 潍坊电业局 | 1988 | |
| 菏泽电业局 | 1989 | |
| 淄博电业局 | 1988 | |
| 烟台电业局 | 1988 | |
| 济宁电业局 | 1990 | |
| 泰安电业局 | 1990 | |
| 德州电业局 | 1990 | |
| 临沂电业局 | 1990 | |
| 单位名称 | 级 别 | |
| 二级评定年份 | 三级评定年份 | |
| 聊城电业局 | 1990 | |
| 惠民电业局 | 1990 | |
| 山东电力建设第一工程公司 | 1989 | |
| 山东电力建设第二工程公司 | 1989 | |
| 山东送变电工程公司 | 1990 | |
| 山东电力建设第三工程公司 | 1990 | |
| 山东电力设备厂 | 1989 | |
| 山东省电力线路器材厂 | 1990 | |
| 山东省电力试验研究所 | 1990 | |
四 档案升级
1987年国家档案局、国家经委、国家计委下发了《国营企业档案管理暂行规定》,国家档案局国档发〔1987〕15号文印发了《企业档案管理升级试行办法》的通知。省局于1987年以来,在全局组织开展了档案升级工作,确定由1名副局长分管,并明确没有建立综合档案室的单位,档案管理不能申请升级,未将档案工作列入发展规划的单位不能通过升级考评。省局管理局属单位,地市局分别管理县局,各单位先后建立了综合档案室或档案科,建立了单位、车间及班组三级档案管理网络。至1990年末,在局属50个单位中,有29个单位档案管理升级,其中晋升为国家二级的有7个,晋升为省级先进的有22个。
山东省电力工业局直属单位档案管理升级表 11—8—3。
表 11—8—3 山东省电力工业局直属单位档案管理升级
| 单 位 | 升级级别 | 升级年.月 |
| 青岛发电厂 | 省级先进 | 1989.8 |
| 烟台发电厂 | 省级先进 | 1989.8 |
| 莱芜发电厂 | 省级先进 | 1989.12 |
| 石横发电厂 | 省级先进 | 1989.12 |
| 辛店发电厂 | 国家二级 | 1989.12 |
| 白杨河发电厂 | 省级先进 | 1989.8 |
| 黄台发电厂 | 国家二级 | 1988.10 |
| 新汶发电厂 | 省级先进 | 1990.12 |
| 单 位 | 升级级别 | 升级年.月 |
|---|---|---|
| 龙口发电厂 | 省级先进 | 1989.3 |
| 沾化发电厂 | 国家二级 | 1990.12 |
| 南定热电厂 | 国家二级 | 1990.12 |
| 济宁电业局 | 省级先进 | 1989.12 |
| 潍坊电业局 | 国家二级 | 1989.12 |
| 济南供电局 | 省级先进 | 1989.5 |
| 临沂电业局 | 省级先进 | 1989.7 |
| 青岛电业局 | 省级先进 | 1989.8 |
| 聊城电业局 | 省级先进 | 1990.6 |
| 枣庄电业局 | 省级先进 | 1989.12 |
| 惠民电业局 | 省级先进 | 1989.12 |
| 菏泽电业局 | 省级先进 | 1989.12 |
| 烟台电业局 | 省级先进 | 1989.12 |
| 泰安电业局 | 国家二级 | 1990.12 |
| 德州电业局 | 省级先进 | 1990.4 |
| 山东省电力设计院 | 省级先进 | 1990.12 |
| 山东省电力试验研究所 | 省级先进 | 1990.4 |
| 山东省电力设备厂 | 省级先进 | 1989.11 |
| 山东电力建设第二工程公司 | 国家二级 | 1990.12 |
| 山东送变电工程公司 | 省级先进 | 1990.12 |
| 山东省电力学校 | 省级先进 | 1990.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