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机构新中国建立后,山东电力企业相继建立了技术管理规程和制度,科技工作由副厂(局)长(总工程师)统一负责,生产技术部门归口管理。1954年以来,各电力企业在工会组织的配合下,开展了群众性的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技术革新活动。1958年1月省局成立后,全省电力企业的科技工作由省局生产技术处归口管理。1959年9月省局生产技术处改为生产处,单独成立了技术革新处。60年代初期该处撤销,省局又成立生产技术处,由该处归口管理。1961年生产技术处撤销,分别成立生产调度和技术处,由技术处归口管理。“文化大革命”期间,山东电力科技工作受到冲击和批判,一度停顿。
1978年省局设立了科技教育处,为全省电力科技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省局及直属企业成立了科技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生产技术科负责。1982年省局调整了科技领导小组,撤销了科技教育处,科技工作纳入生产技术处管理,设科技组,负责科技工作的可行性论证、科技资金筹措、科技立项和科技成果的试验、鉴定、推广、申报及科技规划的制订与实施等,相继制订了《科技改进奖励条例》、《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励实施细则》、《山东省电力工业局科学技术研究成果管理办法》、《山东省电力工业局科学技术进步奖励条例实施细则》和《山东省电力工业局重点科技项目承包办法》等管理制度,推进了山东电力科技工作的开展。至1990年末,山东电业共获得科技成果奖346项,其中国家级和省、部级 107 项,在生产实践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 山东省电力试验研究所山东省电力试验研究所的前身是鲁中电业局中心试验所,1954年12月成立,所址在该局西院,1958年1月省局成立后,改称山东省电力工业局中心试验所,随着省局名称的变更,所名几经更改,所址也有迁动,1978年更名山东省电力科学研究试验所,1984年改称山东省电力试验研究所,所址位于济南市经四路纬十路183号,占地面积7648.81平方米,是省局的试验研究机构和技术参谋部门,是全省电力的技术监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情报中心和全省电力建设调试工作的归口单位。
该所成立时仅有7人和1个高压工程专业,主要工作是电气高压预防性试验。1960年至1961年,配合南定热电厂在变电站绝缘瓷瓶上涂880有机硅防污闪获得成功,1965年获全国科技发明奖。1962年设立了高压、电气、电测、热工(含锅炉)、汽机、金(属)化(学)6个专业组,职工89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51人。1963年水利电力部召开了全国电力中心试验所会议后,至1966年,又相继建立了电气计量标准室、金属分析实验室和水、煤、油实验室,开展了绝缘、金属、化学、仪表4项监督活动,负责全省电力的电气与热工计量的标准传递,并根据生产需要进行技术课题的试验研究,职工发展到 149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94人,工人28人。“文化大革命”期间,该所排除严重干扰,对生产中一些关键技术问题进行试验研究,承担了新机组调试、设备完善化和应用新技术、改造旧设备等任务。1969年对烟台发电厂IIM,给水泵改造,水泵效率由54%提高到70%。之后相继改造了DG150-59型、DG270-150型给水泵,1978年获全国科技大会奖;是年研制成功绝缘油介质损试验油杯,曾出口阿尔巴尼亚,1973年研究用超声技术对汽轮机叶轮键槽裂纹进行探伤与实施焊补工艺,1978年获全国科技大会奖,1975年与山东省电力建设第一工程处合作研制成激光测振仪,1978年获全国科技大会奖.
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对组织机构进行了调整,设立了环保、高压、电气、汽机、锅炉、化学、热工、金属、技术情报9个专业室,修订了《科研(生产)职责条例》等13种规章制度,围绕山东电力生产建设的关键和难题开展科技研究,1978年共获得省局级及以上科技成果奖45项,其中获全国科技大会奖8项,省级科技成果奖14项,部级科技成果奖4项,是年被水利电力部授予电力工业大庆式企业,被山东省授予大庆式企业。
1988年3月省局在该所成立了山东省电力建设调整试验所,二块牌子一套班子。
1985年至1990年,共调试30万千瓦机组8台,20万千瓦至21万千瓦机组4台,12.5万千瓦机组1台及一批5万千瓦机组和小型供热机组。至1990年末,共有职工400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243人,占职工总数的60.8%。有高级职称的33人,中级职称的 62人。
该所自1954年成立至1990年经过36年的发展,承担和完成了山东电力各时期生产建设的技术服务、技术监督、技术开发和调试等工作任务,对山东电网的安全生产和经济效益的不断提高发挥了重要作用。1978年至1990年共完成1471项试验研究项目,取得省局级及以上科技成果奖137项,其中国家级科技成果奖10项,部级科技成果奖23项,省级科技成果奖25项。有14篇专业学术论文获全国电机工程学会和山东省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1982年被水利电力部授予科技工作标兵单位,1989年和1990年连续2年获山东省思想政治工作优秀企业,1990年获省级文明单位,1983年至1990年连续8年获山东电力先进企业。
管理机构新中国建立后,山东电力企业相继建立了技术管理规程和制度,科技工作由副厂(局)长(总工程师)统一负责,生产技术部门归口管理。1954年以来,各电力企业在工会组织的配合下,开展了群众性的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技术革新活动。1958年1月省局成立后,全省电力企业的科技工作由省局生产技术处归口管理。1959年9月省局生产技术处改为生产处,单独成立了技术革新处。60年代初期该处撤销,省局又成立生产技术处,由该处归口管理。1961年生产技术处撤销,分别成立生产调度和技术处,由技术处归口管理。“文化大革命”期间,山东电力科技工作受到冲击和批判,一度停顿。
1978年省局设立了科技教育处,为全省电力科技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省局及直属企业成立了科技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生产技术科负责。1982年省局调整了科技领导小组,撤销了科技教育处,科技工作纳入生产技术处管理,设科技组,负责科技工作的可行性论证、科技资金筹措、科技立项和科技成果的试验、鉴定、推广、申报及科技规划的制订与实施等,相继制订了《科技改进奖励条例》、《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励实施细则》、《山东省电力工业局科学技术研究成果管理办法》、《山东省电力工业局科学技术进步奖励条例实施细则》和《山东省电力工业局重点科技项目承包办法》等管理制度,推进了山东电力科技工作的开展。至1990年末,山东电业共获得科技成果奖346项,其中国家级和省、部级 107 项,在生产实践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 山东省电力试验研究所山东省电力试验研究所的前身是鲁中电业局中心试验所,1954年12月成立,所址在该局西院,1958年1月省局成立后,改称山东省电力工业局中心试验所,随着省局名称的变更,所名几经更改,所址也有迁动,1978年更名山东省电力科学研究试验所,1984年改称山东省电力试验研究所,所址位于济南市经四路纬十路183号,占地面积7648.81平方米,是省局的试验研究机构和技术参谋部门,是全省电力的技术监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情报中心和全省电力建设调试工作的归口单位。
该所成立时仅有7人和1个高压工程专业,主要工作是电气高压预防性试验。1960年至1961年,配合南定热电厂在变电站绝缘瓷瓶上涂880有机硅防污闪获得成功,1965年获全国科技发明奖。1962年设立了高压、电气、电测、热工(含锅炉)、汽机、金(属)化(学)6个专业组,职工89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51人。1963年水利电力部召开了全国电力中心试验所会议后,至1966年,又相继建立了电气计量标准室、金属分析实验室和水、煤、油实验室,开展了绝缘、金属、化学、仪表4项监督活动,负责全省电力的电气与热工计量的标准传递,并根据生产需要进行技术课题的试验研究,职工发展到 149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94人,工人28人。“文化大革命”期间,该所排除严重干扰,对生产中一些关键技术问题进行试验研究,承担了新机组调试、设备完善化和应用新技术、改造旧设备等任务。1969年对烟台发电厂IIM,给水泵改造,水泵效率由54%提高到70%。之后相继改造了DG150-59型、DG270-150型给水泵,1978年获全国科技大会奖;是年研制成功绝缘油介质损试验油杯,曾出口阿尔巴尼亚,1973年研究用超声技术对汽轮机叶轮键槽裂纹进行探伤与实施焊补工艺,1978年获全国科技大会奖,1975年与山东省电力建设第一工程处合作研制成激光测振仪,1978年获全国科技大会奖.
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对组织机构进行了调整,设立了环保、高压、电气、汽机、锅炉、化学、热工、金属、技术情报9个专业室,修订了《科研(生产)职责条例》等13种规章制度,围绕山东电力生产建设的关键和难题开展科技研究,1978年共获得省局级及以上科技成果奖45项,其中获全国科技大会奖8项,省级科技成果奖14项,部级科技成果奖4项,是年被水利电力部授予电力工业大庆式企业,被山东省授予大庆式企业。
1988年3月省局在该所成立了山东省电力建设调整试验所,二块牌子一套班子。
1985年至1990年,共调试30万千瓦机组8台,20万千瓦至21万千瓦机组4台,12.5万千瓦机组1台及一批5万千瓦机组和小型供热机组。至1990年末,共有职工400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243人,占职工总数的60.8%。有高级职称的33人,中级职称的 62人。
该所自1954年成立至1990年经过36年的发展,承担和完成了山东电力各时期生产建设的技术服务、技术监督、技术开发和调试等工作任务,对山东电网的安全生产和经济效益的不断提高发挥了重要作用。1978年至1990年共完成1471项试验研究项目,取得省局级及以上科技成果奖137项,其中国家级科技成果奖10项,部级科技成果奖23项,省级科技成果奖25项。有14篇专业学术论文获全国电机工程学会和山东省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1982年被水利电力部授予科技工作标兵单位,1989年和1990年连续2年获山东省思想政治工作优秀企业,1990年获省级文明单位,1983年至1990年连续8年获山东电力先进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