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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合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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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管理职能公司成立到2007年6月,公司的合同管理部门为办公室,2007年6月至今为发展策划部。公司合同实行会签制度,由业务部门以及审计部门、财务部门、合同管理部门实行会签。合同管理部门还承担对全公司合同的制定、履行的监督、管理、检查考核职能。公司所属各业务部门和各单位都配备兼职合同管理员、负责本部门和单位合同的签订与管理。

(二)合同管理制度和信息化建设2000年11月,根据《山东电力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办法》,结合公司实际。公司制订了《山东电力集团公司超高压输变电分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2002年,公司在MIS系统开发合同管理模块,实现网上合同流转会签,提高了合同流转效率。

2004年7月,对公司合同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对公司合同承办部门业务分工进行调整,统一使用集团公司规范的合同会签单。

2006年12月,公司下发《关于合同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主要对合同签订授权进行调整,加强合同管理的全过程监控,除由总经理直接签署的合同和授权物资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签订的合同外,统一授权由公司分管副总经理和总工程师签订各自分管业务的合同。

2007年4月,根据修订后的《山东电力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办法》结合公司机构设置变化,公司对合同管理办法进行第三次修订,公司合同管理实行专业管理与综合监督相结合的原则,实行承办人制度、审核会签制度、重大合同备案制度、合同争议报告制度、审计监察制度及责任追究制度。

2008年1月,根据公司机构设置变化,公司对合同管理办法进行第四次修订,并在全公司范围内进行宣贯。此次修订主要内容包括:重新划分各承办部门业务分工,经公司领导同意,公司生产车间可协办部分合同;明确财务部和监察审计部管理职责;合同会签实行网上单轨运行:删除有关招投标和零星采购内容。

广应用国网公司统一合同范本。

2009年7月,根据国网公司要求,推工作是贯彻落实“四五”普法及依法治企规划,工作重点是:进一步提高电力职工的法律素质;围绕电力改革和发展,围绕集团公司和我局的中心任务,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推进依法治理工作;把法制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把依法治企与以德治企结合起来,促进企业两个文明建设。

2010年12月,根据有关物资合同管理有关规定和经济法律系统应用的需要,公司对合同管理办法进行第五次修订。主要修订内容包括:删除设备物资采购合同相关内容,执行集团公司物资合同管理规定;公司合同管理全面应用经济法律业务系统,原MIS系统合同管理模块停止使用;明确各车间可承办的合同类别和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