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二、基建管理职能 资料库:山东电力超高压公司志 章节:第四章 电网生产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shandong-ehv-power/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shandong-ehv-power/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shandong-ehv-power/section/5/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shandong-ehv-power/section/5/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shandong-ehv-power/section/5/article/37/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shandong-ehv-power/section/5/article/37/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2009年,集团公司印发关于印发《山东电力集团基建标准化管理规定(2010版)》的通知(鲁电集团基建〔2009〕600号),首次明确了超高压公司基建管理职能,即:各市供电公司及超高压公司是山东电力集团公司电网基建项目的建设管理单位,是具体负责各个基建项目建设过程管理的执行层,在基建管理业务上接受山东电力集团公司基建部的领导。
各市供电公司(以下简称市公司)及公司根据建设管理任务和人员情况成立若干个业主项目部,负责对基建项目的建设管理,一个业主项目部可以承担多个项目的建设管理任务。集团公司基建部对各业主项目部进行直接业务管理和考核,落实基建管理各项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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