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四)山东计算机司法鉴定所 资料库:山东省计算中心志 章节:第二章:组织机构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shandong-computing-center/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shandong-computing-center/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shandong-computing-center/section/4/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shandong-computing-center/section/4/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shandong-computing-center/section/4/article/15/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shandong-computing-center/section/4/article/15/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山东计算机司法鉴定所是山东省司法厅于2001年7月核准登记成立的法人单位。

实行自主执业,自我发展,自收自支,自我约束机制。其宗旨是:发展司法鉴定事业,通过开展面向社会的司法鉴定服务,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诉讼、仲裁等活动的顺利进行,促进司法公正。其业务范围是:运用计算机理论和技术,对通过非法手段使计算机网络系统内数据的安全性、完整性或系统正常运行造成的危害行为及其程度进行鉴定。

鉴定所成立四年多以来,接受司法部门的委托40余项,所出具的鉴定结论客观、科学、公正,鉴定结论采信率达到95%。充分发挥了自身所具有的技术优势,为司法机关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提供有力证据。司法鉴定人严谨、公正的执业态度得到了司法机构、委托方、当事人的赞誉,为维护社会稳定、服务人民群众方面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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