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机构解放前邮电部门无托儿所设施,1952年12月1日在团岛原发讯台房设长托制托儿所1处,房屋面积(使用面积,以下同)150平方米,收有40余名孩子,所内配有所长、保健护士、炊事员、保育员等14人。另在华阳路设简易哺乳室1处。1957年托儿所迁金口三路原邮电部疗养所房改名幼儿园。该处条件优良,有花园、鱼池和游玩场地、房屋,有350平方米,设大、中、小3班,共收孩子80余名。除所长外配护士1人及花匠、炊事员、保教员等共17人。
1959年幼儿园被评为青岛市和省的先进托幼单位。1961年部疗养所恢复。幼儿园迁至鱼台路租借的平房内,面积约250平方米。1963年4月幼儿园停办,由邮电局配备炊事人员和补贴一部分经费,将孩子转入市级机关幼儿园。同时在华阳路成立哺乳室。1967年后增添广西路、堂邑路两处哺乳室,限收3岁以内的幼儿。超过3岁者由职工自找或局方帮助联系社会有关托儿所,并给女职工报销托儿费。1975年后哺乳室逐步发展,又相继在长话科、台东分局办哺乳室,保育人员除国营职工外并吸收大集体邮电材料厂的部分职工参加托幼工作。1983年广西路哺乳室改托儿所增设中班扩收至4岁幼儿,房子扩大为4间68平方米并增设伙房供孩子午餐,配保教人员10人,收4岁以下幼儿60人。1984年在长江路宿舍拨出三套房子150平方米,活动场地120平方米办全日制幼儿园,配保教人员11人,收托3岁至学前孩子60名。
各托儿所、幼儿园情况表(1985年)
| 名 称 | 保教人员数 | 房屋面积 | 收托孩子数 |
|---|---|---|---|
| 长江路幼儿园 | 11人 | $150\text{m}^2$ | 60人 |
| 广西路托儿所 | 10人 | $78\text{m}^2$ | 60人 |
| 华阳路托儿所 | 2人 | $40\text{m}^2$ | 9人 |
| 台东分局托儿所 | 2人 | $30\text{m}^2$ | 10人 |
| 长话科托儿所 | 2人 | $25\text{m}^2$ | 8人 |
| 湛山邮政楼托儿所 | 3人 | $45\text{m}^2$ | 10人 |
| 合 计 | 30人 | $368\text{m}^2$ | 157人 |
2. 管 理
局设托幼领导小组由分管后勤的副局长任组长,工会、计划生育、生活科等部门领导干部任副组长和委员,具体工作由生活科负责,配托儿所所长1人全面管理,各点指定不脱产的班长或负责人。
八年代〔存疑:十年〕以前保育人员年龄偏高,文化业务素质较低,1982年后青年不断增多,自1983年以后先后送出9人参加市里3个月以上的专业幼儿教育训练班,2人脱产学习一年以上的幼儿师范班,同时在吸收新人员时亦多从职业中学幼儿专业毕业生中录取,至1985年止全体保教人员受过专业训练者达83%。同时各托儿所均订有教养工作大纲、教养计划笔记,定期开展托儿所间教养工作经验交流活动,由受过幼儿师范训练的人员讲课等,并定期征求家长意见,发给家长科学育儿专业常识,要求家长配合了解幼儿从出生到出所间的生长发育状况。1984年托儿所配专业护士1人,除坚持每日晨检外,采取定期为孩子体检,预防传染疾病等医疗保健措施。各托儿所均配有大爬床、教养床、睡眠床、两用椅、学走车、摇篮、玩具架、食品厨、喂饭桌、电风扇。中班除上述设备外另增配长桌、风琴、室内小滑梯、录音机、动植物识别图等,大班加配钢琴、手风琴、小手风琴、打击乐器、演出服装等。两处大的托儿所内设有食堂配电冰箱、洗衣机等设备。
对不在本局托幼机构受托的幼儿,凡符合规定报销的女职工一律凭单据报销托儿费。1968年全局开支托儿补助费1365.52元,1985年开支了4711.48元,对独生子女按规定(山东统一规定)每月补助5元,夫妇每方单位各发2.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