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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医疗保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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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疗机构1940年前后华北电电青岛电报、电话总局在堂邑路始设简陋卫生室一间,房屋面积约7平方米,配日籍护士1人,药品只有治头疼脑热的一些药片和红、紫药水及消毒药水,配有针管两支,主要服务对象为日籍职工。1945年日本投降后,电信局继续保留该卫生室,仍配护士1人。青岛一等邮局也在此时期设卫生室,配护士1人。

解放后1950年邮、电两局分别增配医师加强医疗保健工作。1951年8月两局合并,随即筹建青岛邮电局诊疗所。地址在中山路原储汇局楼下,人员有6人,其中医师2人,护士2人,司药、挂号各1人。嗣后逐步扩展,于1952年9月迁往四方路扩大门诊,有房屋4间约100平方米,工作人员增至8人,其中医师3人。称青岛市邮电局诊疗所(乙级)。以西医为主开展综合门诊医疗。1955年7月又迁阳谷路,改称保健站。有房 屋 6间,人员增至11人。并开始在华阳路、广西路设门诊点,同时抽出力量定期去职工比较集中的下属单位进行巡回医疗。

1968年10月为扩大服务又迁堂邑路五号楼三楼。增设理疗、常规化验等项目。1975年改称青岛邮电局门诊部,设综合内科门诊、中医门诊、理疗室、化验室以及简易观察病床6张。共配人员14人,其中医师3人,医士、护士等11人。广西路、华阳路医疗点由门诊部派医务人员轮流值班,每点保持两人。1984年堂邑路大楼拆迁,门诊部迁往华阳路电信工厂3楼。同时在湛山市话六分局附楼上设医疗点,此时观察病床因缺房而停办。1985年后广西路医疗点扩大,将门诊部部分设备移至该处,医务人员也进行调整,形成华阳路、广西路力量、设备各半。1987年门诊部总人数有18人,其中医士以上11人,护士6人,工作人员1人。医疗项目为西医综合门诊、中医门诊、理疗室、化验室等。

1987年2月,广西路又增设妇科。三处医疗点共有房屋300平方米。主要设备有:心电图机2台、红外线灯4台、紫外线灯1台、超短波治疗仪4台、超声波诊断仪1台、显微镜2台、分析天平1台以及各种常规化验器具、电冰箱、烘干箱等。1979~1984年曾在广西路配有X光机为职工透视检验,因房屋条件不够标准将机器处理,改为理疗室。

2. 医疗管理

解放初期诊所只限职工就医,从1952年9月起按照全国统一颁布的劳动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就医一般普通药费及住院费全部报销,直系供养亲属半费医疗。并开始扩大门诊为家属看病。对于沧口、四方一带离门诊点较远的地区,除来诊点外,另在就近医院签订合同做为特约医院,可持转帐单去相关医院就医(记帐单由分局掌握)。市内亦特约医院三处由门诊所掌握,根据病情介绍转院就医。未经诊所同意不得在非特约医院就医。在局门诊点就医者一律免收挂号费,去医院就医者除因公负伤者外,挂号费自理。此办法一直延续到1983年,后由于记帐单管理不善,每人将记帐单转让他人使用,医院也有利用记帐单乱为他人开药转帐者,造成药费开支失控,1983年经局决定取消记帐单办法,除重病住院仍由门诊掌握发记帐单或用介绍信办理记帐外,局外门诊一律由职工先垫费用,凭病历和单据至门诊部报销。对急病号可打破特约医院界限但需持“急诊”字样病历报销。

离、退休干部职工,可以在居住就近医院就医。

1980年6月1日起对自愿报名终身只生一个孩子并领走了独生子女证的职工,其独生子女在16周岁以前的医疗费用,在门诊点免费就医,在特约医院全报医药费(挂号费和贵重药自理)。

对本局托儿所、幼儿园收托的幼儿门诊部派专人负责医护,定期进行体检和预防医疗。每次体检每人收费0.20元。

对职工的体检工作,1950年即由工会组织开展,此后每隔1~2年进行一次。1984年后对已婚女职工进行了全面妇科检查,建立了妇科状况卡片,组织保健医疗。

解放后随着职工和家属人数的不断增加,医药费用开支不断增长。1953年至1954年间每年开支药费4000元左右,到了1968年即增至4.4万元,1985年则开了17万元。

解放后几个年份医药费开支情况表
年份
项目
1953年 1968年 1979年 1981年 1985年
药费开支
(万元)
0.40 4.4 8 10.2 17

> 说 明: > 1. 1953年全局有固定职工914人,退休者很少。 > 2. 1968年全局有固定职工1065人,1979年为1841,1985年为2716人,离退休约500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