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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 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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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清邮政的邮员分邮务总办(其阶级与内务司长平行)、邮务副总办、司帐、邮务司事、供事,1914年后,邮务总办改称邮务长、副邮务长,司帐改称邮务官,司事改称邮务佐,供事改称邮务员。邮务长、邮务官、邮务员为邮局高级人员,邮务生以下为次级人员。

邮员工资按等级确定:1914年邮员工资标准以关平银两为单位,最高的邮务长每月为500两,最低的实习生每月仅8两。

1922年10月改以银元为计算标准,薪金定率又有提高,最低薪提到28元。1930年工资实行新标准,华籍邮务长1~3级为700~800元,级差50元,外籍邮务长1~5级为1200元~1875元。邮务试用工资21元。

信差分16级,试用底薪为13.75至23元,邮差分11级,底薪13元~19.50元,各项公役分9级,底薪为12~20元。

电信人员工资:电报局长分1~3等,每等分甲乙两级,1914年工资标准一等甲级局长为200和160元,一等乙级局长为120元和100元,二等甲级局长80元和70元,乙级局长60元和55元,三等甲级局长50元和45元,乙级局长40元和30元,一等司事1~3级为22~30元,二等司事1~3级12~18元,技术员和报务员工资问一线条,1939年,分 32级,最高工资额为300元,最低为41元,话务员为41~150元,业务员47~150元,会计员41~300元。

日本第一次侵占青岛时期(1914~1922年)青岛电话局课长136~256元,雇员79~140元,技术员120~184元,日本工夫(线员)63~107元,中国工夫(线员)11~29元,日本交换手(话务员)30~68元,中国话务员日薪0.60元,日本小使(服务员)31元,中国小使日薪0.35元。

第二次日占时期,华北电电青岛电报电话总局职工分参事、副参事、上职员、准职员等。同一工种的华籍职工与日籍职工的工资相差一倍以上。

日本投降后,邮电职工工资标准仍恢复交通部梯式标准执行。

解放前的邮政电信人员晋级制度,主要以资(工龄)为根据,工资是循序渐进的,年资越深,工资越高。不论是佐、差、役,要达到最高等级,一般需要经历三十多年,如果中间由于身体衰弱,或工作能力减退等原因,造成“递升无力”,或考绩表上已注明“薪给已足”字样的,就不能再晋级。

青岛解放后,邮电两局原有职工的薪金按照解放前的三个月(1949年的3、4、5月)实得工资平均数,折合中等面粉确定工资折实单位发放。解放前夕,青岛邮电两局已与国民政府交通部失去经济上的联系,职工的工资采用营收多少发多少的办法,电信局收入多发得多,邮局收入少发得亦少。电信局职工498人,平均工资折实单位478分,邮局职工306人平均工资272.58分,电信局比邮局高75.3%(1950年每分析人民币3460元,1951年底折2414元)。

与此同时,人民解放军军管接收人员实行供给制,供给制待遇分大、中、小灶,大灶45折实单位,中灶53折实单位,小灶61折实单位。1951年5月起,供给制人员改为低薪制,低薪制分42级,级差累进甚小,实行低薪制后,原有的一切补助取消。

1951年12月1日起,薪金制人员工资进行第一次调整,工资分22级次,甲乙两种,甲种1级1005分,22级234分,乙种1级972分,22级226分。调资后,电信职工的 工 资总分由248,857分减到201,227分,减少19.1%,496人中减薪461人,增薪25人,不增不减的10人。邮政职工的工资调整前后总分不变,306人中增薪63人,减薪47人,不增不减196人。电信局比邮政局职工仍高48.20%。

1952年9月,邮电职工统一职称,实行新的工资等级,由原来22级次改为31级次,将低薪、邮政、电信三个工资标准统一于华东邮电工资标准,采用山东统一工资分。由于青岛局工资高于省内其他各局,按上级规定,此次工资改革中减资人数不能超过总人数的85%,减资幅度不超过原实支工资的30%,遂形成了较高的保留工资(新评工 资 低于原支工资,采用保留工资),836名参加工资改革的职工中,有保留的671人,占全局职工总数的80%保留工资总分74,400分。

工资等级评定后,使基本工资初步达到合理。1954年,全局895人,月平均基本工资230分(合人民币55.52元)有保留工资的600人,平均每人保留108分(合人民币26.06元),此后经细致的思想工作,自1954年12月起,全局取消了保留工资。取消的保留工资占总数的24.58%。

1956年全面工资改革,工人工资实行四等八级制(个别工种三等五级或二等三级)级差由原来的6%扩大到10~14%,企业领导人员工资线条为1~15级(相当国家机关9~23级)正副局长和企领9级以上的科长增资幅度不得超过13%和20%。工资改革后, 青岛邮电局职工平均月工资由原来的56.17元增至64.34元,市话局职工平均工资(当时市话与邮电分设)由原来的58元增至66元,两局有98%的职工,不同程度增加了工资。

1963年进行了部分工资调整,工人升级面(包括行政18级以下干部)为40%,17~14级干部升级面为25%。1963年8月职工人数为1013人,扣除1963年转正定级及尚在见习期间的大中专毕业生,列入升级面的总人数是979人,升级人数370人,升级面占37.79%,全年因升级而增加的工资为14470元。其中工人升级人数302人,占39.63%,干部升级人数27人,占30%,科以上干部改为国家机关级。17级以上中共党员干部减薪百分之一。

1971年根据国务院规定,调整解决工作多年低工资工人的工资。调资范围是1957年底以前参加工作的三级工,1960年底以前参加工作的二级工,1966年底以前的一级工和低于一级工的工人。青岛电信局职工总人数960人(包括崂山县电信局)增资人数405人(崂山局增资78人)占全局人数41.87%,升级人数193人,靠级人数212人,升级平均每人增加7.99元,靠级平均每人增3.91元。邮政局职工606人,升、定、靠增资136人,占职工人数20.2%。

1977年进行较大范围的工资调整,全局1622名职工中,属调资范围的1170人,增加工资的职工868人,增资面为59.51%。

1979 年再次进行工资调整,全局1649名职工中,有674人增加了工资,升级面40.87%,工人升级面43.11%,干部升级面52.47%。

1983年邮电企业实行新工资标准,干部分8~21级(每级分正副),工人1~8级(2~7级分正副),符合增资条件的职工,每人靠一级,提一级。1983年9月底,全局 实有固定职工2281人,列入工资改革范围的人数2049人,增资的1646人,每人平均增资为9.09元,冲销附加工资后净增资为8.15元。

1985年2月3%的优秀职工晋升一级工资,全局有75名,另有青工技术比武中的优秀者5名晋升一级工资。同年3月,对青岛邮电局1959年自办的技工学校学生40人按“较多增资范围”每人加一级。

1985年7月,邮电企业改按《国营大中型企业职工工资标准》执行,职工又进行一次套升级。新工资标准的工人标准为8级,1级36元,8级108元,干部标准为3~17级(3至16级分正副)17级36元,3级正为214元。工人以现行工资等级套入新标准的同一等级,干部22级套17级,21级套16级……8级套3级,正级套正级,副级套副级,工人已到最高标准的,加倒升级差。青岛邮电局1985年7月底实有固定职工(含合同工)2500人,列入套新标准范围的2450人,列入升级范围的人数2239人,人均月增资为11.43元。自1985年7月1日起执行,7月的工资总额为242,050元。

1986年进行了一次“套升新工资标准扫尾升级”。1986年5月末在册固定职工凡参加了1985年邮电企业升级的,在现工资等级的基础上晋升半级工资。此次升级中,有112人升了两个半级,2164人升半级,新增工资自1986年1月起执行。

1986年10月起贯彻邮电部《关于1986年适当解决邮电企业工资问题的通知》和关于印发《邮电企业干部职务工资标准的通知》,对1986年9月末在册职工,凡属于1983年9月30日以前参加工作的职工经考察合格者均在1986年9月份本人标准工资的基础上升半级工资。

1987年10月根据山东省邮电管理局“关于实行浮动奖励工资”的通知精神,对1987年6月末在册正式职工(含合同工)中属于1984年底以前参加工作及1971年底参加工作的临时工,按质按量完成生产(工作)任务的,在1987年6月份标准工资的基础上,每人增加半个级差的浮动工资,自1987年7月1日起执行,工人已达8级,干部到达高线的,工人从8级正至8级副倒升半个级差,干部向上浮动半级。奖励工资所需资金,由企业自有资金列支,市局1984年底以前参加工作的有2508人,扣除因受处分及长期病号未调的21人外,实际调资人数2487人,月人均增资额为6.42元,全局月增资15966元。

1987年11月1982年底前离退休人员进行理顺归并标准工资,办法是以1987年6月份本人基本工资为准(包括1979、1985、1986三次地区差但不包括保留工资和生活津貼)按工资额就近靠入邮电企业1983年工资标准中六类地区标准,遇正靠正,遇副靠副,然后再向上靠半个级差,干部执行干部标准,工人执行工人标准,干部增加的工资最多不超过9元。市局有离退休人员517人,其中1982年前离退休368人(离休39人,退休329人)。

理顺归并标准工资后,增资额离休靠高点9元,低点6.80元,退休靠高 点12.40 元,低点5.30元,每月补发金额为3036.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