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一节 人事管理 资料库:青岛邮电志 章节:企业管理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qingdao-posts-bureau/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qingdao-posts-bureau/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qingdao-posts-bureau/section/7/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qingdao-posts-bureau/section/7/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qingdao-posts-bureau/section/7/article/64/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qingdao-posts-bureau/section/7/article/64/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中华邮政的人事制度,其主要特点是强调“选贤任能”、“信赏必罚”、“终身事业”。

根据邮政业务的特点,对每一道工序均划职责,核定名额,由局令公布,局令副份交会计存查,若想任意添人工资无处报销。在人员录用上除邮务官考试只限于局内邮务员一级参加外,其他职工根据所需名额在局内外公开招考。对试用的邮务员、邮务佐(试用期半年至一年)按其实习期间的成绩优劣决定取舍,由邮政总局发给委任状,凡二等邮务员以下邮政人员均须保证书由个人或商号担保,各邮区员、佐、差、役等名额一律由邮政总局核定呈报交通部备案。至1945年后这种制度逐渐废弛。电信系统于1882年开始由官督商办电报局制定“学堂与本局相表里”为原则把学习与工作相结合的人事制度。电报学堂毕业的学生派充各地电报局试用,但仍学堂考核,根据考定班等发给工薪,升等(班)则必须考入高一级学堂。既是学堂的学生又是电报局的职工。当时电报局除局长系由当局安插私人外,其余的事等概由学考试充任。1929年后,国民政府交通部规定所属各电局及电台遇电报报务员缺额时内部指定局、台登报招考录用。递报生,报差的录用由地政司核准名额后指定相关局登报招考,录取后须备具妥实铺保。

职工的任免、奖惩、调派、考核、养事项由区电信管理局办理并呈报交通部批准。

青岛邮、电两局,在解放前均执行上述统一的人事管理制度。

电话局在归胶澳地方政府管辖时执行地方规定。

1938年至1945年第二次日本侵占时期,青岛电报、电话局主要工作岗位的负责人概由日人担任,一般职工补缺亦由指定局登报向社会招考,其报务、机务人员多由北平“华北电电通信学院”(技工学校)培训后分配(少数也有在局内短期培训),其余人员 随 工培训,但须具铺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电部成立后定有全国统一的邮电人事管理制度,各邮电企业的人员增减、调遣均由各邮电管理局核准执行。青岛市邮电局自1952年起学习苏联邮电企业技术定额测定经验,开始对报务、话务、市话线路、邮件分发、投递等主要工种进行现场写实,查定测算,取平均先进定额核定人数。1955年7月在主要工种试行邮电部颁发的《邮电生产人员编制定员(草案)》。1956年5月开始全面试行邮电部下达的《邮电生产人员暂行编制标准(草案)》,此后邮电部分别于1960年、1963年两次修订标准。1970年至1973年邮、电分设时又各自执行山东省邮政和电信两管理局分别下发的定员标准。

1985年山东省邮电管理局颁发《山东邮电通信企业编制定员标准(试行)》,1987年部、省局对标准又进行修订,邮政人员按省局1985年标准提高10%,电信部分、机关,以及生产辅助人员均按邮电部修订的新标准执行。

职工来源:

(1)省邮电管理局统一分配来的邮电院、校或其他大中专毕业生以及邮电技工学校毕业生。

(2)省局下达招工指标,市局做具体招收计划,由当地劳动部门分配,1980年起公开对外招考,1983年起实行先培训后就业原则,上岗前预培训,试行合同制。1987年在市统一组织的劳务市场招工。

(3)统一分配转业、复员、退伍军人入局。

(4)退休职工子女顶替。

凡新入局职工根据不同情况安排集中培训,或随工学习,除投递等简单工种外,均有实习期或学徒期。

干部管理:

11983年前中层以上(含中层)干部的提拔、任免、奖惩等权限均属省邮电管理局,般干部归市局核批,报省局备案。1984年后权力下放,除市局局级干部仍由省局和邮电部管理外,中层以下干部均由市局自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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