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3年(清光绪十九年),清政府设山东沿海军讯电线,设有线电报房于杨家村(今台东区登州路一带),供胶澳驻军使用。电报线路由胶州架至青岛,全长70.5公里,动用工料转运费银8488两(胶州经平度州与济烟电报线掖县沙河掖字2178号电杆接线,长约81公里,费银约1万两)。沙河建房3间,设机器3付,一通济南,一通烟台,一通胶州,胶州东门外,租屋设机器2付,一通沙河,一通青岛。
1898年5月20日德国驻沪总领事施妥博致函清政府督办电报事宜大臣盛宣怀,称胶澳租借地内中国电报房由中国派员查验不便,应派德员会办。盛宣怀指示将青岛电报房改为商办,划归上海电报总局管辖。5月27日,清政府复函施妥博,称:青岛一线,名为中国电线,实系商办公司,原属胶州支局,拟改为二等报局,另派总办专任其事。
自此,青岛电报房列为二等电报局对外独立营业。1900年11月电报局由杨家村迁入市内中国人居住的山东路(今天津路与保定路之间,长春堂中药店店址)。1913年青岛电报局为二等甲级局,胶州电报局为二等乙级局。
1914年11月,日本取代德国侵占胶澳后,禁止我报局直接与外方通讯。我报局不得已将来去报按时专送城阳或胶州电报局收发。1918年10月10日,交通部顾问权与日本青岛守备军民政部长古传吉签订《胶州湾及胶济铁路之中日两国邮电事务处理办法之细则及附带文书》。据此,11月1日起,我电报局恢复营业。
1922年12月10日,我国政府交通部接收胶澳的日本电报局,改称“胶澳中华电报局”,为其直属电报局,交由山东电政管理局监督。1924年10月迁入广西路前德国 邮政局楼内。1929年7月南京国民政府交通部接管胶中华电报局,改称交通部“青岛电报局”。
1938年1月10日,日本海军陆战队在青岛栈桥登陆后,立即夺占青岛报、话两局,4月划归为华北电政总局,8月移归北平华北电信电话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华北电电”),定名为“青岛电报电话总局”,原电报局改为电信科,1940年9月,又改设为“青岛 中央电报局”。1945年12月国民政府交通部接收青岛通信局,改称“青岛电信局”。此后电报不再设专局。
营业网点,1922年12月10日前,胶澳的我国电报局仅在局内设营业处。胶澳商埠中华电报局时期,在广西路、堂邑路、辽宁路、台东镇、四方、沧口增设营业处。此外,在馆陶路齐燕会馆、中山路明华银行、冠县路裕和祥及锦州路设营业分处,广西路、四方两营业处收受日文电报。1935年6月,新增李村、云南路两电报营业处,并在南泉设电报代办处。
日本第二次侵占青岛期间,青岛中央电报局设北分局、沧口分局,并在辽宁路、堂邑路、大港设3个营业处及无线电报分室。
抗战胜利后,青岛电信局下设广西路、堂邑路、华阳路、沧口、城阳、旅顺路等6处电信营业处。
1951年8月1日,青岛邮政、电信两局合并,青岛市各邮电局、所均可办理电报,国际电报只限广西路营业处受理。
电报投送:1938年至1945年市内设广西路、北分局、沧口分局3处投送点,1945年12月后北分局投送点撤销,至1958年台东、四方增同城电路,同时设投送 点,市区至1987年共有电报投送点4处。
1893年(清光绪十九年),清政府设山东沿海军讯电线,设有线电报房于杨家村(今台东区登州路一带),供胶澳驻军使用。电报线路由胶州架至青岛,全长70.5公里,动用工料转运费银8488两(胶州经平度州与济烟电报线掖县沙河掖字2178号电杆接线,长约81公里,费银约1万两)。沙河建房3间,设机器3付,一通济南,一通烟台,一通胶州,胶州东门外,租屋设机器2付,一通沙河,一通青岛。
1898年5月20日德国驻沪总领事施妥博致函清政府督办电报事宜大臣盛宣怀,称胶澳租借地内中国电报房由中国派员查验不便,应派德员会办。盛宣怀指示将青岛电报房改为商办,划归上海电报总局管辖。5月27日,清政府复函施妥博,称:青岛一线,名为中国电线,实系商办公司,原属胶州支局,拟改为二等报局,另派总办专任其事。
自此,青岛电报房列为二等电报局对外独立营业。1900年11月电报局由杨家村迁入市内中国人居住的山东路(今天津路与保定路之间,长春堂中药店店址)。1913年青岛电报局为二等甲级局,胶州电报局为二等乙级局。
1914年11月,日本取代德国侵占胶澳后,禁止我报局直接与外方通讯。我报局不得已将来去报按时专送城阳或胶州电报局收发。1918年10月10日,交通部顾问权与日本青岛守备军民政部长古传吉签订《胶州湾及胶济铁路之中日两国邮电事务处理办法之细则及附带文书》。据此,11月1日起,我电报局恢复营业。
1922年12月10日,我国政府交通部接收胶澳的日本电报局,改称“胶澳中华电报局”,为其直属电报局,交由山东电政管理局监督。1924年10月迁入广西路前德国 邮政局楼内。1929年7月南京国民政府交通部接管胶中华电报局,改称交通部“青岛电报局”。
1938年1月10日,日本海军陆战队在青岛栈桥登陆后,立即夺占青岛报、话两局,4月划归为华北电政总局,8月移归北平华北电信电话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华北电电”),定名为“青岛电报电话总局”,原电报局改为电信科,1940年9月,又改设为“青岛 中央电报局”。1945年12月国民政府交通部接收青岛通信局,改称“青岛电信局”。此后电报不再设专局。
营业网点,1922年12月10日前,胶澳的我国电报局仅在局内设营业处。胶澳商埠中华电报局时期,在广西路、堂邑路、辽宁路、台东镇、四方、沧口增设营业处。此外,在馆陶路齐燕会馆、中山路明华银行、冠县路裕和祥及锦州路设营业分处,广西路、四方两营业处收受日文电报。1935年6月,新增李村、云南路两电报营业处,并在南泉设电报代办处。
日本第二次侵占青岛期间,青岛中央电报局设北分局、沧口分局,并在辽宁路、堂邑路、大港设3个营业处及无线电报分室。
抗战胜利后,青岛电信局下设广西路、堂邑路、华阳路、沧口、城阳、旅顺路等6处电信营业处。
1951年8月1日,青岛邮政、电信两局合并,青岛市各邮电局、所均可办理电报,国际电报只限广西路营业处受理。
电报投送:1938年至1945年市内设广西路、北分局、沧口分局3处投送点,1945年12月后北分局投送点撤销,至1958年台东、四方增同城电路,同时设投送 点,市区至1987年共有电报投送点4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