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三、机构设置 资料库:青岛市志·对外经济贸易志 章节:附录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qingdao-gazetteer-trade/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qingdao-gazetteer-trade/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qingdao-gazetteer-trade/section/15/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qingdao-gazetteer-trade/section/15/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qingdao-gazetteer-trade/section/15/article/59/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qingdao-gazetteer-trade/section/15/article/59/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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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对外经济贸易计划实行单列,在指导思想上,要树立整体观念和全国一盘棋的思想,要从有利于发展山东省和青岛市的外向型经济,扩大出口,多创外汇出发,努力使对外经济贸易工作迈上新台阶,开创新局面。在实际经营进出口业务中,要充分发挥省外贸部门驻在青岛,有多年经营进出口业务的经验和青岛市工农业生产基础比较好的两个优势,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加强联合,协调一致,共同对外,齐心协力地开发青岛市的出口货源,大力发展青岛市的对外经济贸易。
鉴于当前青岛市对外经济贸易部门的人员素质、设施条件和对外经营能力还不能适应全面经营青岛市出口产品的要求。因此,在目前的具体经营中,要从实际出发,本着积极稳妥,量力而行,分步实施的原则,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采取自营出口、委托代理、联合经营和继续由省公司出口等方式进行,以保证青岛市对外经济贸易持续、稳定地发展(具体经营意见,由省、市外贸部门商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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