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装 建国前,用户申请增容,由用户课检查人员去新增用户,查验其装置是否合乎规定。接线用电后,再派员轮流检验线路是否损坏,新设备是否合乎规定,有无危险等。
建国后,青岛电业局于1951年11月10日公布了中燃部电业管理总局颁发的《国营电业局用户用电申请暂行办法》,但贯彻执行不力。青岛电业局于1952年10月9日再次公布《用户用电申请暂行办法》,并规定:电力用户用电电容量在10千瓦以下者,须在预定使用期1个月前提出;
在10千瓦以上100千瓦以下者,须在预定使用期3个月前提出;用电量容量超过100千瓦者,须在预定使用期6个月前提出。
1958年1月30日,青岛供电所重新规定了容量审查及申请运转手续分工办法,并规定了审查期限。1964年下半年,为加快用户用电审查,对报装手续进行了改革,减少了层次,缩短了时间。7月份未改前,平均审查9天;8
月改革后,降到5天。11月份起,在原改革的基础上,又实行由外出审查人员当场答复用户的办法。在市区范围的用户审查时间,下降到2天以内;在高压用电审查方面,在改进前一般的需要一个月左右,改进后降到平均7天半。
1966年2月18日,青岛供电所进一步改进用户供、用电工作。过去高压用户从申请到用电,一般要经10道手续需20~30天,低压用户也要1~8天才能解决问题。这给用户造成了不应有的困难。改进工作后,设低压服务组,将全市分为六个片,每片4~5人,全面负责本片内用户的用电申请、装拆、增换电表、抄表等服务工作,改变了过去那种你管用电审查,我管装表,他管抄表,互相推诿扯皮的不正常现象。通过到市南、台东等区人民委员会和有关街道办事处了解情况,征求意见,为 72 个无灯户装上了电灯,用户从申请报验到装表由1.8天减少到1.4天。
1972年9月16日,青岛供电公司拟订了关于供电方案审查批复程序的意见,用户申请用电一律到营业服务台办理手续。对容量3千瓦及以下的可自行审批;容量在3千瓦以上的应转三电办公室审批。各区负责对高低压用户申请用电初审,签注意见后转服务台,服务台再转有关单位确定供电方案。审批权限:(一)供电公司线路工区审批全部低压和不超过 320 千伏安的高压供电方案,对容量在320~1000千伏安用户提出初步方案报供电公司;(二)供电公司主持会审320~1000千伏安的供电方案,10千伏或35千伏(不论容量大小)的供电方案,提出初步意见报局计划科;(三)局计划科主持会审1000千伏安以上及 35千伏的用户的会审,并确定其供电方案;(四)调度所根据系统运行情况,参加增容或新装320千伏及以上的用户供电方案的会签与会审。各主办部门本着全心全意为用户服务的精神,互相配合,尽快做好供电方案的审批,由服务台及早答复用户。
1984年9月17日,电业局对用户用电报装和供电方案审批作出补充规定。(一)凡在电业局直接供电范围内的用户办理用电申请单,由用电管理处、崂山供电局、黄岛供电局服务台编号、登记,于2日内报局会审;(二)局建立用电申请单会审例会制度,每星期二、五由计划科牵头组织有关科室部门进行会审,同意后书面通知有关处、局服务台,按原业务报装手续的运转程度及时进行初审及提出供电方案;(三)供电方案提出后,凡属新装、增容容量在320千伏安及以上的用户和双电源用户的供电方案,由用电处负责提出方案批准后,用电负荷仍按原规定审批程序及权限由用电处报市三电办公室审批。
业扩 1961年青岛电业局成立独立核算的“业扩施工组”,负责用户用电工程施工。在此之前,业扩工作由供电所施工队及局属各工兼理。当时青岛市用户报装电工作量,每年营业额在50万元左右。施工组分三个班,每班十二三人。1962年上半年又增设1个电缆班,配备五六人,施工组有技术员1人、助理技术员3人。
1965年5月19日,青岛电业局制定报装接电工作內
部分工联系办法(试行草案),办法规定:为了更好地为生产、为用户、为国民经济服务,简便手续,接电及时,方便用户,在供电所营业处设置接电办公室,负责领导施工、用电审查、勘估、设计及业务手续等有关业务扩充的全面工作。接电办公室还负责确定低压和3.3~10千伏新装及增加容量在300千瓦以下,不涉及到设备变动的供电方案。
供电所生技科,审批3.3~10千伏新装或增加容量在 300~500千瓦、或容量虽不是上述规定,但涉及主干线设备变更或新添支线长5档以上的供电方案(新装35千伏用户供电方案,组织有关部门会审),其容量在1000千瓦以上者报请局长或总工程师批准。调度所审查和批准业扩工程停电计划。对业扩工程勘估时间的要求:线路在1公里以下者应在5~7天内完成;1~3公里应在7~10天内完成;
3公里以上者应在10~15天内完成。业扩工程施工,不涉及停电计划者,应在具备施工条件后10~15天内完成。是年,业扩施工组改为“报装接电组”,其业务包括受理用户申请、方案设计、勘估、材料预算、现场施工等。
1967年报装接电组进一步扩大为线路施工队,其业务工作除承担用户业务扩充外,还负责局内较大的基建工程。
1973年青岛电业局成立220千伏变电工程指挥部后,线路施工队专门负责用户业务扩充工程。
1978年11月,供电公司成立用电管理科,线路施工队改称施工组归用电科管理。1983年电业局机构改革,施工组划归青岛电业局供电服务公司领导。“施工组”成立25年来,为用户及时解决了大量供电问题,方便了用户。1976~1985年,共为用户业扩工程施工3400余户(项),工作量计3000万元。
青岛电业局售电量统计表 表 21 (1985~1990年) 单位:万千瓦时
| 年 份 | 售 电 量 | 年 份 | 售 电 量 |
|---|---|---|---|
| 1949 | 8 824 | 1970 | 90 021 |
| 1950 | 14 257 | 1971 | 103 992 |
| 1951 | 14 928 | 1972 | 107 694 |
| 1952 | 18 546 | 1973 | 104 530 |
| 1953 | 22 611 | 1974 | 73 801 |
| 1954 | 24 856 | 1975 | 117 210 |
| 1955 | 21 430 | 1976 | 131 812 |
| 1956 | 26 530 | 1977 | 145 183 |
| 1957 | 26 127 | 1978 | 163 282 |
| 1958 | 38 501 | 1979 | 179 112 |
| 1959 | 53 323 | 1980 | 182 666 |
| 1960 | 65 268 | 1981 | 185 938 |
| 1961 | 43 211 | 1982 | 196 625 |
| 1962 | 32 053 | 1983 | 205 071 |
| 1963 | 36 175 | 1984 | 219 710 |
| 1964 | 46 100 | 1985 | 229 712 |
| 1965 | 59 176 | 1986 | 259 457 |
| 1966 | 72 869 | 1987 | 279 116 |
| 1967 | 78 254 | 1988 | 294 579 |
| 1968 | 79 158 | 1989 | 299 173 |
| 1969 | 77 382 | 1990 | 349 7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