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方志资料归档

山东地情档案

停运省级地情数据库的公开镜像与长期存档。 关于本站

附录

视图

档案浏览器

333〔附一〕广播电视局的主要任务和工作职责市广播电视局是市政府管理全市广播电视事业的职能部门,市广播电视局的主要任务是: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和鼓舞全市人民建设社会主义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管理全市广播电视事业,逐步完善宣传手段,努力实现技术装备的现代化。

·领导市人民广播电台和市电视台的宣传工作。围绕党在每个时期的工作中心,及时研究和掌管宣传报导思想,有领导、有计划地组织两台编辑部门贯彻实施。

二.负责制定全市广播电视事业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两台的安全优质播出、科研和广播实验工作,加强各项技术管理。

四·指导各县(市、区)广播电视局的宣传工作,发展农村有线广播,提高通播率和喇叭入户率。

五.管理规定范围内的录音录像设备、录音录像制品和录像放映点。

六.指导市广播电视器材供应公司和音像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

七.负责全市广播电视系统在职干部、职工的理论,业务学习和培训工作。

八.做好全市广播电视系统的物资器材供应工作。

九.负责全市共用天线电视系统的管理工作。

十.办理有关广播电视方面的对外交流和外事接待工作。

十一.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附二〕广播电视局局长的职责范围广播电视局局长是市长(分管市长)指导和管理广播电视工作的协助者、市人民政府研究制定和实施广播电视事业近期和远期发展规划工作决策的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