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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9广播宣传,王德艳同志负责;

新闻中心,姜幼年同志负责;

局和两台技术部门,刘衍生同志负责;

局机关各处、室、公司,杨震同志负责。

(2)拨款办法:

在下月的五至十日间,部门负责人根据局财务统计收入提成数额填写领款单,由部门负责人和分管副局长签字后领取。各部门提成统拨生活服务站暂存,日常开支也须经部门负责人和分管副局长签字后方能报销。

(四)各部门的收入都要符合国家的政策、规定。宣传部门的收入除赞助性专款和市财政拨款外,其他部门要纳入两台广告渠道(如资料片和约播评书等形式的收入)。

(五)非收入部门,必须在努力搞好本部门工作的前提下,可以扩大财源,但不准因搞收入影响本职工作。

青岛市广播电视局1988年1月28日

九、青岛市广播电视局关于经费 及使用部分设备的管理规定

[青岛市广播电视局青广局发(1988)4号〕本局各部门:

为适应深化改革的需要,从1988年1月1日起,全局除继续实行经费分灶使用外,还要逐步对全局设备实行企业化管理,实施办法和规定如下:

  1. 全局按照附表一所列的分配经费,具体部门的数额由各系统再分配。领取支票和报销的签字手续按去年的规定办理(见1986年168号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