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四篇 青岛市广播电视机构和业务管理 资料库:青岛市广播电视志 章节:青岛市广播电视机构和业务管理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qingdao-broadcast/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qingdao-broadcast/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qingdao-broadcast/section/6/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qingdao-broadcast/section/6/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qingdao-broadcast/section/6/article/166/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qingdao-broadcast/section/6/article/166/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安排;讨论研究配合中心工作开展宣传的意见,以及对重大节日、重大事件报道的计划、措施;汇报上周宣传情况,确定下一周宣传报道总内容、选题。第二,局党委根据青岛市改革开放和“两个文明建设”形势发展的需要,研究两台宣传工作的改革和宣传部门机构的调整、节目结构的调整,以及广播电视节目时间的变动。第三,在平日宣传报道中,针对出现的问题,局党委及时提出正确的舆论导向。对青岛市的突发性重大事件和重大活动,如九号台风袭击青岛,黄岛油库发生特大火灾,市党代会、市人代会、市政协会召开等,都要及时研究报道方案;另外,对重大题材的文艺节目、电视文艺片和把握不准的国内外电视剧等,局党委都要统一研究审定。有的电视文艺片还要请示中共青岛市委领导,请他们审片后决定是否播出。第四,明确规定三级审稿制度,即正副总编辑、部主任审稿(片)制度,另外还规定了播前审听、审看制度,以保证两台政治节目和文艺节目播出不出差错。
1983年以前,县区广播电视部门的领导侧重于关心和重视对广播电视技术的管理。1983年,中共中央 37 号文件指出“宣传工作是各级广播电视机构的中心工作”后,青岛市各级广播电视部门的领导加强了对广播宣传的管理和领导。青岛市广播电视局经常召开各县(市)区广播电视局长会议,及时传达中共中央和省、市委的有关指示,使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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