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949年10月建立党组织起至1981年,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均由党支部、总支和党委正、副书记或组织委员兼管。
1982年1月建立纪律检查小组,由党委副书记钟敏兼任组长,副书记于新江兼任副组长。1983年王毅任副组长。
1985年2月建立纪律检查委员会,于新江任书记,王毅任副书记,刘成娟任纪检员。
1988年6月青医附院第一届党代会上,选举产生纪律检查委员会,王毅任书记,于吉光任副书记,董国英任纪检员。1992年3月林萍任纪检员。
1994年5月宫尚君任纪委书记。
1995年6月王淑香任纪委书记。
1997年6月董国英任纪委副书记。
1997年设立监察科,与纪委合署办公,监察科科长董国英兼任。
1998年11月张晓兰任纪委书记。
从1949年10月建立党组织起至1981年,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均由党支部、总支和党委正、副书记或组织委员兼管。
1982年1月建立纪律检查小组,由党委副书记钟敏兼任组长,副书记于新江兼任副组长。1983年王毅任副组长。
1985年2月建立纪律检查委员会,于新江任书记,王毅任副书记,刘成娟任纪检员。
1988年6月青医附院第一届党代会上,选举产生纪律检查委员会,王毅任书记,于吉光任副书记,董国英任纪检员。1992年3月林萍任纪检员。
1994年5月宫尚君任纪委书记。
1995年6月王淑香任纪委书记。
1997年6月董国英任纪委副书记。
1997年设立监察科,与纪委合署办公,监察科科长董国英兼任。
1998年11月张晓兰任纪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