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方志资料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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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职责及完成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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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计划生育管理工作于1993年开始试行双向管理,即系统管理和属地管理,1998年开始完全属地化管理。为了更好地落实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自1998 年开始,每年院领导除了分别与江苏路街道办事处和青岛大学签订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责任书外,还与各总支书记签订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各总支书记再与各支部书记签订责任书,量化各项工作指标,实行层层负责,责任到人的考核、激励奖罚制度,真正形成上下互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1998年医院计划生育工作根据市计生委要求,在青年中广泛开展《未婚青年性健康教育》,请性病研究中心李克富医师从生理、性心理、性伦理、性与道德、法律等角度入手,为医院的未婚青年上了一堂生动的社会医学知识课,使医院未婚青年受到良好教育。

1999 年根据计生工作的重点要求,修改了《青医附院计划生育宣传员工作职责》。

2004年,为了让宣传员们更好地服务于广大职工,再次修改了《青医附院计划生育宣传员职责》。

2000 年计划生育委员会调整,王大文任主任,崔华任副主任,成员12人,胡海云任计划生育办公室主任(副科级)。

2001 年,公费医疗制度改革后,及时出台了《青医附院分娩费用补助办法暂行规定》(青医附院发〔2001〕22号文)。

2002 年胡海云任计划生育办公室主任(正科级),计划生育协会调整,会长为王大文,副会长为苗志敏、崔华青,常务理事13人,理事91人。当年出台了《关于医院女职工计划•557•

跨越百年——青岛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志(1898—2008)生育手术费用补助的暂行规定》(青医附院发〔2002〕42号文)、《关于调整第三届计划生育协会的通知》(青医附党发〔2002〕29号文)《青医附院计划生育协会工作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于2002年9月1日起施行,2002年9月28日新修改的《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开始施行。2003年7月18日《青岛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若干规定》出台。根据国家、省、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医院及时出台了《青医附院计划生育奖励规定》(青医附党发〔2004〕1号文)。当年还出台了《青医附院落实计划生育工作与经济工作同奖罚的规定》(青医附党发〔2003〕17号文)、《青医附院重点人员计划生育管理制度》(青医附党发〔2003〕18号文)《青医附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青医附党发〔2003〕19号文)。国务院下发《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文件中指出“实现低生育水平以后,计划生育工作的任务目标已经不仅仅是控制人口数量,还要在控制数量的前提下,提高人口素质”。进入低生育水平的今天,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主要任务已经转向稳定低生育水平。《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相继出台,对计生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依法搞好计划生育工作,目标要求高了任务重了,传统的强制手段弱化了,在新形式下要实现高目标,宣传教育的重要作用显现出来。于是,2003年江苏路办事处与医院联合成立了“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培训基地”,面向全管区广大育龄群众,定期举办培训讲课,讲解《计生法》、孕前心身准备、孕期健康保健、产褥期保健、危险因素的识别、营养与卫生、常见问题与保健要点等。通过这些宣传、讲课、培训,广大育龄群众优生优育的知识面广了,为真正提高人口素质打下了良好基础。

自1989年10月开始,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以给子女办理保险的形式奖励职工。2004年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独生子女备用金保险开始全部办理清退。医院有在保对象近1100人,计生办在人员少任务重的情况下,历时7个月,克服困难,为职工办理子女备用金保险清退876人、转个人53人、转保112人,退保15人,共计20多万元,圆满完成了独生子女保险清退工作。

2004 年为进一步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控制工作,优化我区出生婴儿性别比结构,贯彻落实山东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终止妊娠的规定,医院与使用B超的相关科室签订责任书,并于2005年制定《青医附院B超机使用、染色体检验技术应用制度》。

2005 年依托计划生育协会资源,积极探索医院宣传新形式。8月6日,国内首家“孕妇合唱团”在医院成立,它的成立不仅提供给准妈妈音乐胎教的机会,还搭建起孕妇与医生、孕妇之间沟通的桥梁,有利于及时解决孕前碰到的各类问题,增进母子的健康。

2006 年 5 月计划生育工作由工会张彬接管。计划生育协会调整,会长为苗志敏,副会长为王新生、孟淑芬,常务理事17人,理事96人。为纪念“5.29”中国计生协会成立二十六周年,2006年6月医院职工参加了江苏路社区委举办的“人口和计划生育绘画摄影大赛”,9月参加了青岛市市南区计生局组织的“关爱女孩行动”知识竞赛,成绩斐然。2006 年度为进一步规范中晚期终止妊娠,加大相关政策的贯彻实施力度,制定了各项具体工作措施,严格《中晚期终止妊娠报告审批制度》,对违法实施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终止妊娠的机构和人员,依法予以严肃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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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篇 医院管理与改革2006年12月17日《中共中央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颁布。2007年以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决定》为重点,千方百计稳定低生育水平,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医苑风》、摄影漫画展牌、培训班、女性健康讲座、知识答卷等多种形式,教育和培养广大育龄妇女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2007年计划生育委员会调整,主任为苗志敏,副主任为王新生、李玉明,成员14人。本年度积极参加计划生育优质服务试点工作,创新性开展工作。组织申报创建“0~3岁独生子女早期教育示范点”工作,从产科孕妇学校、孕妇合唱团、预防保健科的婴幼儿早期教育的实践经验中,创新探索,总结规律,扩大早期教育在社会中的影响。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科学教育活动,吸引更多的婴幼儿家长参与其中,使婴幼儿早期教育工作真正造福于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