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细则》并配合法制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使全局职工严格遵守劳动纪律。
1956年以前职工人数较少,职工的考勤由局长负责。请假、休假时经班组长或支局长同意后报局长批准。1959年以后班组、支局开始使用劳动考勤表,逐日记录职工的出勤情况。班、组长、支局长请假由局长批准;职工请假1天由本单位负责人批准;3天以内的班组长、支局长报人事干事审批;3天以上的由局长审批,并填写请假单。如有迟到、早退、不按时上下班者,轻者予以批评教育,重者停职检查,并扣发奖金。
“文化大革命”期间,行政机构被“造反组织”冲击瘫痪,劳动纪律遭到严重破坏,形成有章不循,管理混乱的局面,给生产造成严重损失。
1973年8月邮政、电信合并为邮电局,通过整顿逐步走向正规,并恢复职工劳动考勤报表制度。职工的考勤情况作为体现一个班组、支局工˙作优劣的重要条件之一。每月底,各班组、支局必须向邮电局人事干事报当月考勤表,并附请假批准手续,由人事干事每月汇总公布,并作为核发奖金的依据。
1983 年贯彻执行国务院颁发的《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和《职工守则》,邮电局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临清市邮电局局规局纪》和《职工奖惩1997 年 1 月市邮电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纪律、请假制度的通知,规定迟到一分钟罚款1元,超过半小时者按旷工1天处理。旷工1天者,扣发1天基本工资和当月浮动工资,及奖金和服务年限奖、岗位补贴、上岗补贴、误餐费;擅离岗位、岗上用餐、干私活者罚款 60元。实行上班签到点名制,严禁借公出差办私事,违者按旷工处理,并扣发所在单位负责人当月奖金20元/次。
附:临邮电劳人字[1997]1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纪律、严格请假制度的通知各科室、司及下属单位:
为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加强企业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落实局规局纪的各项规定,提高职工遵守劳动纪律的自觉性,使工作作风适应电形势的发展,现将进一步加强劳动纪律,严格请假制度的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全局职工必须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准迟到、早退和旷工,迟到半小时以内者,每分钟罚款1元,超过半小时按旷工一天处理。旷工一天者,扣发一天基本工资和当月浮动工资奖金,服务年限奖,岗位补贴,上岗补贴,误餐费。
不准早退,早退处罚标准与迟到处罚相同。
六、此通知自1997年1月3日起执行。
一九九七年一月三日
实施细则》并配合法制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使全局职工严格遵守劳动纪律。
1956年以前职工人数较少,职工的考勤由局长负责。请假、休假时经班组长或支局长同意后报局长批准。1959年以后班组、支局开始使用劳动考勤表,逐日记录职工的出勤情况。班、组长、支局长请假由局长批准;职工请假1天由本单位负责人批准;3天以内的班组长、支局长报人事干事审批;3天以上的由局长审批,并填写请假单。如有迟到、早退、不按时上下班者,轻者予以批评教育,重者停职检查,并扣发奖金。
“文化大革命”期间,行政机构被“造反组织”冲击瘫痪,劳动纪律遭到严重破坏,形成有章不循,管理混乱的局面,给生产造成严重损失。
1973年8月邮政、电信合并为邮电局,通过整顿逐步走向正规,并恢复职工劳动考勤报表制度。职工的考勤情况作为体现一个班组、支局工˙作优劣的重要条件之一。每月底,各班组、支局必须向邮电局人事干事报当月考勤表,并附请假批准手续,由人事干事每月汇总公布,并作为核发奖金的依据。
1983 年贯彻执行国务院颁发的《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和《职工守则》,邮电局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临清市邮电局局规局纪》和《职工奖惩1997 年 1 月市邮电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纪律、请假制度的通知,规定迟到一分钟罚款1元,超过半小时者按旷工1天处理。旷工1天者,扣发1天基本工资和当月浮动工资,及奖金和服务年限奖、岗位补贴、上岗补贴、误餐费;擅离岗位、岗上用餐、干私活者罚款 60元。实行上班签到点名制,严禁借公出差办私事,违者按旷工处理,并扣发所在单位负责人当月奖金20元/次。
附:临邮电劳人字[1997]1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纪律、严格请假制度的通知各科室、司及下属单位:
为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加强企业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落实局规局纪的各项规定,提高职工遵守劳动纪律的自觉性,使工作作风适应电形势的发展,现将进一步加强劳动纪律,严格请假制度的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全局职工必须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准迟到、早退和旷工,迟到半小时以内者,每分钟罚款1元,超过半小时按旷工一天处理。旷工一天者,扣发一天基本工资和当月浮动工资奖金,服务年限奖,岗位补贴,上岗补贴,误餐费。
不准早退,早退处罚标准与迟到处罚相同。
六、此通知自1997年1月3日起执行。
一九九七年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