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实事求是地记述临清邮电
事业的历史与现状。
二、本志上限 1881年(清光绪七年),下限为1997年,个别内容适当上溯或下延至搁笔之时。
三、本志采用公元纪年,民国以前的年份后括注历史纪年。历史纪年用汉字,公元
纪年用阿拉伯数字。凡是以汉字记述的月、日为农历,用阿拉伯数字记述的月、日为公历。
四、本志中的解放前,指1945年8月以前,建国后指1949年10月1日以后。为区别记述清政府、民国政府的邮电状况,本志中仍沿用大清邮政和中华邮政的称谓。
五、计量单位一律用标准计量单位(建国前用当时通用的计量单位),历年经济指标用当年价。数字运用,凡小数、百分数用阿拉伯数字,名词、专用术语用汉字。
六、本志文体使用语体文。大事记采用编年体,兼以记事本末体。力求文风端正、严
谨、朴实,尽量做到详今略古。
七、本志以编、章、节、目4个层次编排。概述、大事记率前,专业志居中,人物和附
录殿后的体裁。图表随文穿插,力求做到图文并茂。
八、本志中的资料,来源于局内外档案和口碑资料,并已经核实,故不注出处。本志
的记述范围以现行行政区划为限,划入行政区时开始记述,划出行政区后概不记述。
九、人物以生不立传为原则,设人物传、烈士名录,烈士名录中的交通员、联络员为
抗日战争中从事邮政通信人员。先进人物简介和先进人物名录以获得荣誉称号的时间为序,并以最高荣誉为准。
十、为便于叙述,本志中对山东省邮电管理局简称省局,对聊城地区邮电局简称地
区局,对临清邮电局简称随着区划变更称市局、县局,某某邮电支局亦简称某某支局。
目录
一、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实事求是地记述临清邮电
事业的历史与现状。
二、本志上限 1881年(清光绪七年),下限为1997年,个别内容适当上溯或下延至搁笔之时。
三、本志采用公元纪年,民国以前的年份后括注历史纪年。历史纪年用汉字,公元
纪年用阿拉伯数字。凡是以汉字记述的月、日为农历,用阿拉伯数字记述的月、日为公历。
四、本志中的解放前,指1945年8月以前,建国后指1949年10月1日以后。为区别记述清政府、民国政府的邮电状况,本志中仍沿用大清邮政和中华邮政的称谓。
五、计量单位一律用标准计量单位(建国前用当时通用的计量单位),历年经济指标用当年价。数字运用,凡小数、百分数用阿拉伯数字,名词、专用术语用汉字。
六、本志文体使用语体文。大事记采用编年体,兼以记事本末体。力求文风端正、严
谨、朴实,尽量做到详今略古。
七、本志以编、章、节、目4个层次编排。概述、大事记率前,专业志居中,人物和附
录殿后的体裁。图表随文穿插,力求做到图文并茂。
八、本志中的资料,来源于局内外档案和口碑资料,并已经核实,故不注出处。本志
的记述范围以现行行政区划为限,划入行政区时开始记述,划出行政区后概不记述。
九、人物以生不立传为原则,设人物传、烈士名录,烈士名录中的交通员、联络员为
抗日战争中从事邮政通信人员。先进人物简介和先进人物名录以获得荣誉称号的时间为序,并以最高荣誉为准。
十、为便于叙述,本志中对山东省邮电管理局简称省局,对聊城地区邮电局简称地
区局,对临清邮电局简称随着区划变更称市局、县局,某某邮电支局亦简称某某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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