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一章 工程管理 资料库:聊城地区黄河志 章节:第五篇 管理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liaocheng-yellow-river/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liaocheng-yellow-river/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liaocheng-yellow-river/section/7/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liaocheng-yellow-river/section/7/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liaocheng-yellow-river/section/7/article/114/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liaocheng-yellow-river/section/7/article/114/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从坡脚算起。
1949 年,平原省人民政府《堤压河占及公路占地留地办法》中规定:北金堤除现在堤压之地外,在临河方向再留6米,背河再留4米划为公地;临黄堤根据目前的宽度(一般为27米)自提根量起,向临河方向扩展 10 米,向背河扩展4米作为地界。1952年将临河柳荫地改为7米,背河柳荫地改为5米,坝基临、背河柳荫地各4米。
1979 年,山东河务局关于《山东黄河近期防洪工程标准》规定:黄河大堤柳荫地临河7米、背河10米(有放或后加固的堤段从加坡脚算起);
北金堤柳荫地临河7米,背河4至5米。聊城地区在历次大堤加培时,均按照以上规定标准,购足堤压地和柳荫地。
(二)规章制度1949年8月冀鲁豫行政公署颁发《保护黄河大堤公约》。规定:沿河人民均有保护堤、坝、电线及工程材料,检举破坏分子之义务,堤顶禁止铁轮大车通行,对违犯禁例,损坏堤防,砍伐树株,擅自在堤上挖土、割草、放牧牲畜,在堤坦耕种作物使受损坏者,给予批评并处以罚金。对大量或结伙砍伐树木,偷挖土招致损失,纵放牲畜、窃取工程料物屡教不改者,或破坏已修工程、汛期扒堤、破坏沿河电线及交通者,视情节处以罚金、修复破坏之工程直至送县政府治罪。
建国后,平原省人民政府于1950年颁布了《保护黄河、沁河大堤办法》,其内容与1949年《公约》基本相同。1951年8月13日平原黄河河务局制订《平原省黄沁河堤防工程养护暂行办法》规定:险工堤段由各段按险工实际情况划分为一个或数个防护区,每一防护区由工程队派人员负责防守,大汛期间酌增人力资加强;平工及旧险工组织群众防护,其防护组织平时沿堤2公里内为护堤区,汛期5公里以内村庄为防汛区。防护区内分别组成县、区、村堤防养护委员会,组织领导与推动护堤工作。沿堤村庄按靠堤之长短划分若干养护段,选举熟悉河务有经验的人为护堤员,每堤屋(庵)一人,护堤员入汛后兼任防汛员负责查水防汛、堤防养护。
随着治黄事业的发展和堤防管理工作的需要,聊城地区行署根据上级有关政策、规定,于1953、1955、1962和1972年分别制订《聊城地区保护黄河大堤办法》、《聊城地区黄河大堤管理养护工作暂行条例》,推动堤防管理工作的开展。
“文化大革命”期间,管理组织和制度松弛,堤防、树株受到一定损坏。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进一步加强了堤防管理工作。1980年山东河务局制订《山东黄河工程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严禁在堤身和柳荫地内取土、放牧;黄河大堤临河50米、背河100米以内不准打井、挖沟、建房、建窖、埋葬和修建其他危害身安全的工程或进行危害堤防安全的活动;不准在大堤两侧各 200 米范围内放炮物探。除黄河施工经批准者外,禁止堤顶行驶铁木轮车和履带拖拉机,雨雪泥泞期间除防汛车外,禁止其他车辆通行。《办法》还规定,凡在黄河堤防上破堤修建工程,必须报经黄河水利委员会批准,如因防洪需要必须改建、拆除、迁移等,均由原修建部门负责。任何机关、单位,因修建工程或其他需要利用黄河大堤作为交通公路时,应经黄河处、段同意,由使用单位按规定负责维修养护或向黄河工程管理单位交纳养护费。
(三)堤防普查1949 年汛期,发动群众检查堤身隐患,重点是沿堤居民宅院、室内挖的藏粮洞等大的隐患。东阿县防汛员王洪香采用钢锥探查隐患,然后翻挖处理,效果很好。1950年汛前,根据黄委会的部署,开展了一次堤防大检查。主要检查:堤顶高度不足,堤坦残缺,大堤辅道缺口,军沟、树坑、碉堡壕沟等问题及旧涵洞等不安全因素。1955年根据山东河务局《堤防普查重点钻探观测办法》,全处开展了大堤堤身、堤基土质情况普查,以螺旋式取土钻结合 10米长锥进行探查,绘制大堤土质剖面图。60年代以来,每年汛前进行堤防工程普查,成为定例。对查出的问题,分别做出处理安排,落实渡汛措施。1985年5月25日至6月5日,由修防处主任带领,全处进行“徒步拉网”式大普查,共查出水沟浪窝578处(土方4005立方米),獾洞60个(翻填土方 3587立方米)、鼠穴423个,均进行了翻填;对涵闸、虹吸工程存在的问题分别采取了措施,更换北金堤涵闸闸门2处(共5扇),拆除低危虹吸管5处计 18 条管,确保渡汛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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