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道整治是黄河下游防洪保安全的重要措施之一,是黄河防洪工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古今中外一些治河专家,曾主张在黄河下游以固定中水河槽为主线整治河道,但由于社会与科学技术的种种原因,以及黄河自身的复杂因素,这种主张长期未能实现。
建国后,在大力加强堤防建设的同时,总结历代治黄的经验教训,认识到“滩、槽、堤(险工)”三者具有整体性和辩证统一关系,滩存则槽稳,槽稳而堤固,在有利防洪的前提下,本着因势利导,左右兼顾的原则,从控导主溜、稳定河势出发,自1950年开始,首先在陶城铺以下窄河段试修护滩控导工程,开展河道整治工作。取得经验,逐步开展,取得了显著成效。截至1985年,聊城河段共修建护滩控导工程12处,(垛)、护岸181段,护滩工程长度 10.65公里,累计用石7.06万立方米。护滩控导工程与险工相互配合,起到了护滩保堤,控导主溜,稳定河势的作用,全区河段河势已基本控制,在防洪、引水、滩区生产及航运等方面发挥了工程效益。
河道整治是黄河下游防洪保安全的重要措施之一,是黄河防洪工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古今中外一些治河专家,曾主张在黄河下游以固定中水河槽为主线整治河道,但由于社会与科学技术的种种原因,以及黄河自身的复杂因素,这种主张长期未能实现。
建国后,在大力加强堤防建设的同时,总结历代治黄的经验教训,认识到“滩、槽、堤(险工)”三者具有整体性和辩证统一关系,滩存则槽稳,槽稳而堤固,在有利防洪的前提下,本着因势利导,左右兼顾的原则,从控导主溜、稳定河势出发,自1950年开始,首先在陶城铺以下窄河段试修护滩控导工程,开展河道整治工作。取得经验,逐步开展,取得了显著成效。截至1985年,聊城河段共修建护滩控导工程12处,(垛)、护岸181段,护滩工程长度 10.65公里,累计用石7.06万立方米。护滩控导工程与险工相互配合,起到了护滩保堤,控导主溜,稳定河势的作用,全区河段河势已基本控制,在防洪、引水、滩区生产及航运等方面发挥了工程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