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条:监事会是本社监察机关,由社员代表大会选举若干人组成,监事会设主任一人,副主任若干人,在监事中推选,监事任期二年,连选连任。
执行。
理事的近亲和理事会所属机构的工作人员,不得当选为监事。
第二十条:监事会职责:
监察理事会对本章程,社员代表大会决议和上级社指示的
二、检查理事会及其所属企业的业务活动和财务活动。
三、向本社社员代表大会提出监察工作报告。
第二十一条:监事会应就每次检查结果提出书面建议送交理事会,理事会应于接到该建议十五日内召开有监事列席的会议讨论,否则即须依照其建议执行,监事会在上级社理事会的领导下进行工作。
监事会如发现理事会和其所属机构在工作中有营私舞弊、滥用职权等重大事情,应立即要求理事会召开临时社员代表大会处理,并报告上级社理事会。
第二十二条:监事会每季召开一次,有监事主任召集,会议须有全体监事过半数出席方得开会。出席监事过半数通过方得决议,决议须记于记录,并由监事会主任和出席监事签名,个别监事对某项决议的不同意见,须与决议一并附入记录。
监事会主任或监事得列席理事会的会议,有发言权,无表决权。
第二十三条:监事会所需经费由社员代表大会拨付。
第十九条:监事会是本社监察机关,由社员代表大会选举若干人组成,监事会设主任一人,副主任若干人,在监事中推选,监事任期二年,连选连任。
执行。
理事的近亲和理事会所属机构的工作人员,不得当选为监事。
第二十条:监事会职责:
监察理事会对本章程,社员代表大会决议和上级社指示的
二、检查理事会及其所属企业的业务活动和财务活动。
三、向本社社员代表大会提出监察工作报告。
第二十一条:监事会应就每次检查结果提出书面建议送交理事会,理事会应于接到该建议十五日内召开有监事列席的会议讨论,否则即须依照其建议执行,监事会在上级社理事会的领导下进行工作。
监事会如发现理事会和其所属机构在工作中有营私舞弊、滥用职权等重大事情,应立即要求理事会召开临时社员代表大会处理,并报告上级社理事会。
第二十二条:监事会每季召开一次,有监事主任召集,会议须有全体监事过半数出席方得开会。出席监事过半数通过方得决议,决议须记于记录,并由监事会主任和出席监事签名,个别监事对某项决议的不同意见,须与决议一并附入记录。
监事会主任或监事得列席理事会的会议,有发言权,无表决权。
第二十三条:监事会所需经费由社员代表大会拨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