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1年至1956年,手工业生产合作社实行“入社自愿,退社自由”的原则,凡交纳入社费和股金的可以入社成为社员。
1958年后,各合作工厂招收工人,改为由本厂提报数额,经主管局审批,由劳动局统一招收安排。
1983年,二轻工业企业招收工人,开始实行文化考核,择成绩优良者录用。1985年,将新招职工固定工改为合同制工人,按工作态度和技术水平决定去留。
1951年至1956年,手工业生产合作社实行“入社自愿,退社自由”的原则,凡交纳入社费和股金的可以入社成为社员。
1958年后,各合作工厂招收工人,改为由本厂提报数额,经主管局审批,由劳动局统一招收安排。
1983年,二轻工业企业招收工人,开始实行文化考核,择成绩优良者录用。1985年,将新招职工固定工改为合同制工人,按工作态度和技术水平决定去留。
1951年至1956年,手工业生产合作社实行“入社自愿,退社自由”的原则,凡交纳入社费和股金的可以入社成为社员。
1958年后,各合作工厂招收工人,改为由本厂提报数额,经主管局审批,由劳动局统一招收安排。
1983年,二轻工业企业招收工人,开始实行文化考核,择成绩优良者录用。1985年,将新招职工固定工改为合同制工人,按工作态度和技术水平决定去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