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革聊城是远古时代“大汉口文化区”的一部分。据“大汉口”文化考古资料证明,早在公元前4千多年,东至山东半岛,西抵河南中部,南到徐淮平原,北达黄河北岸(其中包括聊城在内)的区域内,已出现了石斧、石锛、石凿和木制的椁(guo),埋葬死人用的器具)。至商代,又出现了铜制的锛、锯、锤、凿。周代,铁器的产生,为木器制作提供了有利条件,《周易,系辞下》载,“斫木为耜,揉木为耒”之说:《诗经、小雅、斯干》载“乃生男子,载之床”,《庄子、徐无鬼》中又载,“南伯子綦(qi)隐几而座。”耒耜等农具和床,几等家具的产生,显示出木器制作技术,至商代有了新的发展。
战国时期,鲁国人公输班,发明了钻和刨,木作工具趋于系统化。他又集木作技艺之大成善造云梯,兵车等作战工具,并注重“机关”的研究和创造,相传,他曾“削竹木以为准(鹊),成而飞之,三日不下”(见《墨子、鲁问篇》)又传他“为母作木马车,木人御者,机关备具”(见《墨子、经上篇》)鲁班,这一能工巧匠的出现,标志着木作技术已经发展到成熟的阶段。其后,随木作技术的不新进步,产品也不新增添和更新。汉代,出现了曲足的案、桌、柜等具家。唐代,随桌子的广泛使用,又出现了椅子。至宋代家具种类更多,有床、桌、椅、凳、高几、长案、柜、衣架、巾架、屏风、曲足、盆架、镜台等(引证于中国青年出版社1980年9月版《中国古代史常识,专题部分》)。明代,木桌制作桌椅、案、几、屏风等木制品上均刻有各种繁缛而美丽的花纹,木器制作向艺术化”发展。明洪武7年(公元1374年)在聊城古城正中建起“余木楼(明弘治九年改名为“光岳楼”“取其近鲁有光于岱岳也”)上面..
四层全为木结构,横梁竖柱,披扶,或铆衔,或凸凹交扣,而无一铁件相连。清乾隆8年(公元1743年)于聊城东南角运河西岸建起的“山陕会馆”其一列门楼,7间正殿及殿后春阁的下木幅上均有线雕、浮雕和透雕的人物、花鸟、龙兽、云水等图案,无不维妙维肖,栩栩如生,足见明清时期对木料的开桦、凿铆和木材造型技术已达到精湛纯熟的水平。
清末和民国时期,聊城木作业以两种组织形式存在:
(1)农村家庭制作,这是一种零星散布于乡间各村,多以1家2-3人为一生产单位的木器生产组织。清末至民国时期,这种木作组织几乎每村有1-2家,其原料-般从附近村庄或集市上购进。常用工具有墨斗、直尺、拐尺、锛、斧、锯、刨、凿等,从绳墨划线、解料、刨平、开桦、凿直至成装,全系手工操作。主要产品有桌子、条儿、椅子、橱子、衣柜、衣箱、床、门窗、水桶、木盆、双轮大车、独轮小车(又分两种,当地人习惯称之为“小红车”和“小土牛”)及丧葬用的棺材等10余种。桌、椅、橱、柜多由富裕人家婚男嫁女时所定做。水桶、手推车虽贫富均用,但购一件可使用多年,为此,木作产品的销路时断时续,专以木作为业,极难维持生计,各农村木作户不得不兼事农业,一年中,木作之繁简视农作为转移,农忙则停止,农闲则开工。
(2)专业木匠铺,在长期木作生产中,有少数技艺精湛者常被招雇到城里为官衙、商铺修膳门、窗和制作器具,他们积蓄些资财便落户于城里开办专业铺店。清光绪年间,聊城有木匠铺4家,从业者各有2—3人。偶遇活忙时节,现从乡间招雇帮工,忙时一过便即辞回。民国初年,随城区十几处新学堂和实业团体的兴办,木作生产门路增多,木匠铺增至11家。民国16年(公元1927年)又增到19家;做家具的有9家,做锅盖、风箱等炊具有的有3家,打棺材的有4家,做大车和小车的有3家。其中以张汝功1家技艺最为精湛,他不仅精通各种木器制作,而且擅长雕刻。民国23年(公元1634年〔存疑:原文如此〕)重修光岳楼时,被聘为木工技师,亲手换楼柱三根,更新门窗数十扇。民国27年(公元1938年)日军侵占聊城后,木匠铺全部被迫停业。
二、解放后的发展变化
1947年,聊城解放后,木匠铺纷纷开业,至1948年增到22家,其状况详见下表:
| 业主姓名 | 从业人数 | 地 址 | 主要生产内容 |
|---|---|---|---|
| 李广玉 | 楼南路西 | 做家具兼为建房者整理木架 | |
| 胡长友 | 楼南路西 | 做家具 | |
| 杜若龙 | 故城东门外路北 | 做家具 | |
| 许明顺 | 东门外路北 | 做家具 | |
| 李士仁 | 东门口路南 | 做家具兼为建房者整理木架 | |
| 阎万顺 | 楼西路南 | 做手推车 | |
| 陈金奎 | 东口向南(现郁光街)路东 | 做棺材 | |
| 周明祥 | 东关大街路南(现市供销社旁) | 做大车 |
| 业主姓名 | 从业人数 | 地 址 | 主要生产内容 |
|---|---|---|---|
| 肖兴昌 | 楼南路西(现市银行处) | 做棺材 | |
| 路金科 | 牌坊上街 | 做家具 | |
| 宋学胜 | 闸口东路南 | 做棺材、家具 | |
| 代景武 | 楼东路南(现市公安局对门) | 做棺材、家具 | |
| 谢林春 | 猪市街 | 做锅盖 | |
| 聂西斗 | — | 做风箱 | |
| 米保明 | 大码头北 | 做风箱 | |
| 张帮胜 | 楼南东门里 | 做家具、锅盖 | |
| 侯俊岭 | 闸口北 | 做手推车 | |
| 张树文 | 楼西、西门南 | 做家具 | |
| 张继和 | 西门南 | 做家具 没开铺带工具搅活 | |
| 张树平 | — | 做家具、门窗 同上 | |
| 陈学诗 | — | 做家具、门窗 同上 |
二、企业简介 建国后,聊城市先后建起木器家具企业两家。 (1)木器厂。1952年初,在人民政府扶持下,城区的孔凡齐和乡区的郭长柱、贺士杰、孙泽符、白文祥、贺怀之、贺国德、贺士庭、杨登广、邵广元、杜万胜等个体手工业者组织起来,成立了聊城木器生产合作社,为县属集体所有制企业,社址在柳园街路西,1953年迁往米市街路北头路西。1954年又迁至米市街北头路东,1958年转为国营企业,更名为“木器厂”。1960年定址于玉皇阁街东头,徒骇河西岸,1962年又恢复为集体所有制企业。
该企业建立初,有职工20人,每人自带工具和资金五十元,租民房十间为工房,以手工制作锅盖、风箱等低档产品为主,零售于集市,收益甚微,1954年,增添了木材烘干工序,所出产品干燥度高,不变形,不裂缝,信誉大增。机关、学校等社会团体,争相前来定做桌椅、橱箱,该企业收益渐增多。同年,吸收九名个体木匠铺成员入社,购地2.7亩,买厂房间,自建工棚五间,并与通用机械厂合资购进轮锯1台,迈出不作机械化第一步。
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时,城区大部分木匠铺并入木器生产合作社,职工增至135人,年产值约为13万元,此后,不断开展群众性技术革新和设备改造活动,至1958年,自制专用设备已有37台,同年,转为国营企业,职工增至222人,按上级计划,增加了播种耧、地排车身和把、锄把等产品,学校和机关用木器转为辅助产品,年总产值23万元。1962年,在国民经济调整中,恢复为集体所有制,并精简非本行业人员,至1966年有职工62人,产播种耧392部,各种农具把26202根,辘辘头2865个,风箱407个,其他炊具429个,家具3268件,棺材63口。文化大革命开始后由于受派性干扰,1967年和1968生分别亏损3.19万元和1.68万元。
十年动乱结束后,该厂经过整顿,生产获得长足发展,1977年产值达98.6万元,盈利3.38万元。当年将大部分五十年代自制的简设备淘汰,购置电动带锯3台,压刨机1台,开榫机2台,净光机1台,开口机1台,安全刨1台,安装机1台,辅助设备3台,除成装一道工序外,锯材、刨平、开榫、凿孔等工序基本实现了机械化。1978年,职工达156人,产值104.01万元,利润2.86万元。
进入八十年代,该厂适应新式民用家具城区向乡间普及的形势,在为机关定做办公用具的同时,增加了桌橱、饭橱、书橱、大衣橱、电视机橱、沙发、写字台等新品种,并按现代化生产的要求整顿生产组织,建立了锯材配料、成装、涂漆等生产车间,设立了生产、技术、供销、财务等管理机构,提高了管理水平,产量、产值连年递增。1983年,十二届三中全会后,实行了经济承包责任制,经济效益又有新的提高。1985年有职工131人,占地面积46000平方米,建筑面积5255平方米,有专用设备,普通车床2台,立式钻床2台,牛头刨床1台,带锯5台,圆锯5台,木工刨床6台,木工铣床1台,开机2台,榫槽机3台,木工磨光机1台,木工辅机12台,固定资产达52.8万元。生产木床127件,桌子2356件,椅子1828件,凳子4505件,木柜1253件。产值152万元,利润2.6万元,向国家提供税金2.9万元。
(2)家具厂。1972年,聊城县洗涤剂厂转产锅盖、风箱、蒸笼等炊具,改名为“聊城县炊具厂”,为提高产品质量,1973年聘请两名木工技师指导培训出本厂技术骨干四名,随木作技术的普及和提高。1974年产品结构由以炊具为主变为以桌椅、凳、箱、橱、柜等家具为主。同年购置跑车带锯、万能锯台各1台,除锯材外,其他工序全为手工操作。1976年后,又陆续增添了铁架轮锯、方孔打槽机、平面刨、压刨等设备。1978年共有职工80人,专用设备13台,年产值41.71万元,盈利1.2万元。次年,改厂名为“家具厂”,彻底停止具生产,全力生产家具。1980年整顿生产劳动组织,设立锯材、压板、配料、成装和油漆五个车间,生产趋于专业化。同年,厂革新小组自制净光机1台,家具成装由手工砂纸擦光改为机器擦光,1982年从上海华东木器厂和跃华木器厂引进新技术,由单纯以木材为原料改为用刨花板和细木工板为原料,采用裁口胶合和断面胶合封边等新工艺,将产品的传统框架式结构变为板式结构。1983年后,该厂对内变固定工资制为超定额计件工资制,实行按劳计酬,对外,注重市场预测,适应市场需要的变化,不断研制新产品,出现了产销两旺的新势头。
1985年,该厂有职工130人,占地面积5614平方米,建筑面积2684平方米,专业设备:车床1台、钻床1台、牛头刨床1台、木工刨床8台、带锯机4台、圆锯机4台、榫槽机2台、木工磨光机1台、多用木工机床1台、木工辅机12台,其他木工机床4台,固定资产3.62万元,生产桌子3120件,椅子3419件,柜、橱3748件,产值106万元,创利润6.2万元,上缴税金4.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