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二节 土地改革 资料库:聊城地区志 章节:农业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liaocheng-prefecture/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liaocheng-prefecture/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liaocheng-prefecture/section/7/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liaocheng-prefecture/section/7/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liaocheng-prefecture/section/7/article/31/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liaocheng-prefecture/section/7/article/31/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1941 年秋,莘县、冠县抗日民主政府在根据地内推行“二五减租”、“分半减息”和雇工增加30%的工资政策。到1942年,各抗日根据地普遍开展减租减息和雇工增资群众运动,实行合理负担,减轻了贫苦农民的困难。
1945年春,各抗日根据地普遍开展土地回赎(凡贫雇农因债务关系低价卖于或典押给地主、富农的土地,均按原价赎回)和反霸诉苦斗争,一般小村回土地百亩左右,大村回赎数百亩,多者达千亩以上,解决了许多农民的土地问题,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农村生产力的发展。
1946年秋至 1947年秋,遵照中共中央1946年5月4日发布的《关于清算減租及土地问题的指示》,在全区范围内,由点到面地发动组织群众,开展土地改革运动。1947年冬开展土改复查运动,对一部分不法地主、恶霸进行清算斗争,解决了有些乡村土改不彻底,地主、富农留地偏多,偏好的问题。但曾一度侵犯中农利益,出现“左”的偏差。此后,按照中央政策纠正偏差,对错斗中农户给予补偿,对个别留地偏少的地主、富农进行适当安置。土改运动中,全区共没收地主土地和征收部分富农土地 46万亩、房屋6万余间,各种资财折款5亿余元(边币)。1949年初开始颁发土地证,至1950年发证结束。土地改革的全部完成,彻底废除封建土地制度,实现农民土地所有制,解放了农村生产力。
土改前后,农村各阶层土地占有状况发生极大变化。冠县、高唐、莘县、元朝(今属莘县)、武训(今分属冠县、聊城市)、清平(部分今属高唐)等县,土改后各阶层人均占有耕地数量为:贫农 3. 418亩,新中农3.978 亩(经土改由贫农上升为中农者,下同),中农 4~3. 78 亩,富裕中农4.74亩,地主 3.154 亩。
其中清平县贫农为3.44亩,新中农 4.16亩,中农 4.4亩,富裕中农5.15亩,富农 3.6亩,地主 3. 59 亩;冠县贫农为3.512 亩,新中农3. 94 亩,中农 4.232亩,富裕中农 5. 37 亩,富农 4.037 亩,地主3.376亩;莘县贫农为
酬。初级农业社实行统一经营,生产收益按地劳各半或地四劳六比例分配,社员参加集体生产劳动,实行男女同工同酬,按工分参加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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