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内档案工作始于50年代初。当时,未有专门的档案工作机构,其档案管理工作由地委办公室和专署秘书室兼管。50年代中期,地委、专署机关档案室相继建立,所属各县建立起相应档案馆、室。1963年2月成立专区档案局,1966年停止办公。1970年设立临时档案组,1977年3月建立地区档案科。
1980年7月后,地、县档案局、馆相继恢复,其档案工作开始走向正规。
区内档案工作始于50年代初。当时,未有专门的档案工作机构,其档案管理工作由地委办公室和专署秘书室兼管。50年代中期,地委、专署机关档案室相继建立,所属各县建立起相应档案馆、室。1963年2月成立专区档案局,1966年停止办公。1970年设立临时档案组,1977年3月建立地区档案科。
1980年7月后,地、县档案局、馆相继恢复,其档案工作开始走向正规。
区内档案工作始于50年代初。当时,未有专门的档案工作机构,其档案管理工作由地委办公室和专署秘书室兼管。50年代中期,地委、专署机关档案室相继建立,所属各县建立起相应档案馆、室。1963年2月成立专区档案局,1966年停止办公。1970年设立临时档案组,1977年3月建立地区档案科。
1980年7月后,地、县档案局、馆相继恢复,其档案工作开始走向正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