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站,街道明确暂住人口协管员。对火车站、汽车站和大型批发集贸市场、公共复杂场所的特种行业,进行全面清理整顿。开展“扫黄”、“打非”活动,加强对文化市场娱乐场所和“路边店”的管理。对文化娱乐场所和“路边店”,公安、工商、文化、出版等部门严格标准、审批,凡是不够条件的一律不准开业。
加强组织制度建设 1991年,地区综治委狠抓了“综治”机构基层政法组织、群众群治和内保组织建设。至1996年底,各乡镇、办事处全部配备专抓综合治理的领导,配备2~3名专职工作人员,机构、人员正式列编。
同年底,全区6450个行政村全部建立综合治理办公室,村(居)支部书记担任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有166个乡镇、办事处均健全政法基层组。各乡镇、办事处均建立8~12人的专职联防队,健全各行政村的治保、调解、普法、帮教、治安巡逻队伍。全区1978个内部单位,有 919 个设立保卫科(股),其余单位均配备保卫干部。同时,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进行法制道德教育和帮教工作 各级综治委按照中共中央“党委总抓、分线管理、措施到位、责任到人”的方针,加强对青少年的道德法制教育。全区各类中小学都开设法制教育课,建立家庭、学校、单位和社会“四位一体”的青少年道德法制教育机制。1991~1996年,全区批捕人犯中,25岁以下青少年批捕人数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对轻微违法犯罪少年和刑释解教人员落实了帮教、安置制度,做到组织、人员、措施3落实。对5类外执人犯实行定人管教,定期考察,包教育、包管理、包改造的“两定三包”责任制,有效地减少了犯罪活动的发生,重新犯罪率仅为2%。
落实领导责任制 1991~1996年,各级综治委坚持领导责任制、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和一票否决权制“三位一体”的管理模式,强化领导责任。地、县市、乡镇办事处、村及内部单位都逐级签订责任书,形成纵到底、横到边的责任制体系。地委、行署和县市、乡镇均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作为领导干部的任期目标、年度工作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各级党政“一把手”切实心中想、口中讲、手中抓。对责任制落实情况,坚持平时抽查、年终全面检查考核,严格奖惩兑现。对综合治理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同时,对综合治理工作经考核不合格,且符合否决,列管条件的乡镇、内部单位,实行一票否决或重点管理。地委、行署始终将综合治理的优劣作为对各级、各部门党政干部任免、奖惩的一个条件;同时,对交流、调动、提拔的干部实施跟踪奖惩措施,从而保证了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的落实。
管理站,街道明确暂住人口协管员。对火车站、汽车站和大型批发集贸市场、公共复杂场所的特种行业,进行全面清理整顿。开展“扫黄”、“打非”活动,加强对文化市场娱乐场所和“路边店”的管理。对文化娱乐场所和“路边店”,公安、工商、文化、出版等部门严格标准、审批,凡是不够条件的一律不准开业。
加强组织制度建设 1991年,地区综治委狠抓了“综治”机构基层政法组织、群众群治和内保组织建设。至1996年底,各乡镇、办事处全部配备专抓综合治理的领导,配备2~3名专职工作人员,机构、人员正式列编。
同年底,全区6450个行政村全部建立综合治理办公室,村(居)支部书记担任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有166个乡镇、办事处均健全政法基层组。各乡镇、办事处均建立8~12人的专职联防队,健全各行政村的治保、调解、普法、帮教、治安巡逻队伍。全区1978个内部单位,有 919 个设立保卫科(股),其余单位均配备保卫干部。同时,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进行法制道德教育和帮教工作 各级综治委按照中共中央“党委总抓、分线管理、措施到位、责任到人”的方针,加强对青少年的道德法制教育。全区各类中小学都开设法制教育课,建立家庭、学校、单位和社会“四位一体”的青少年道德法制教育机制。1991~1996年,全区批捕人犯中,25岁以下青少年批捕人数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对轻微违法犯罪少年和刑释解教人员落实了帮教、安置制度,做到组织、人员、措施3落实。对5类外执人犯实行定人管教,定期考察,包教育、包管理、包改造的“两定三包”责任制,有效地减少了犯罪活动的发生,重新犯罪率仅为2%。
落实领导责任制 1991~1996年,各级综治委坚持领导责任制、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和一票否决权制“三位一体”的管理模式,强化领导责任。地、县市、乡镇办事处、村及内部单位都逐级签订责任书,形成纵到底、横到边的责任制体系。地委、行署和县市、乡镇均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作为领导干部的任期目标、年度工作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各级党政“一把手”切实心中想、口中讲、手中抓。对责任制落实情况,坚持平时抽查、年终全面检查考核,严格奖惩兑现。对综合治理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同时,对综合治理工作经考核不合格,且符合否决,列管条件的乡镇、内部单位,实行一票否决或重点管理。地委、行署始终将综合治理的优劣作为对各级、各部门党政干部任免、奖惩的一个条件;同时,对交流、调动、提拔的干部实施跟踪奖惩措施,从而保证了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