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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职能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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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5年前,聊城地区各级党组织未设职能部门,党的一切工作由各级党组织的书记、副书记、组织委员和宣传委员组织开展。1935年2月,中共鲁西特委成立后,始设组织部和宣传部。1936年6月,中共鲁西北特委成立后,下设组织部和宣传部。1937年11月,新建的鲁西北特委设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和军事部。1938年6月,中共鲁西北特委分为鲁西、鲁西北两个特委后,鲁西特委设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军事部和民运部;鲁西北特委设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和民运部。

1939年春,鲁西区运东地委成立后,先后设组织部、宣传部、民运部、统战部、青年工作委员会(下称青委)、妇女工作委员会(下称妇委)、党校、《持久报》社;鲁西区鲁西北地委成立后,先后设组织部、宣传部、民运部、统战部、军事部、社会部、青委、妇委、党校、《抗日日报》社。1939年4月,鲁西二地委成立后设组织部、宣传部、军事部、民运部。1941年7月,冀鲁豫区运东地委成立后,先后设组织部、宣传部、民运部、统战部、青委、妇委、党校;冀鲁豫区鲁西北地委成立后,先后设组织部、民运部、青委、妇委、党校。

1943年初,冀鲁豫区泰东地委成立后,先后设组织部、宣传部、民运部、敌伪工作委员会、城市工作部、人民武装工作委员会。同

年7月,冀南区鲁西北地委成立后,先后设组织部、宣传部、民运部、青委、妇委、人民武装工作委员会、党校、《鲁西北日报》社。1944年5月,冀鲁豫陕中央局鲁西北地委成立后,先后设组织部、宣传部、民运部、党校、青委、妇委、人民武装工作委员会、《鲁西北日报》社。1945年10月,泰运地委成立后,先后设组织部、宣传部、民运部、城工部、社会部、办公室、武委会;鲁西北地委成立后先后设组织部、宣传部、民运部、社会部、人民武装部、办公室、人民武装委员会、青委、妇委、党校、《鲁西北日报》社。1946年11月,运东地委成立后,先后设组织部、宣传部、民运部、社会部、办公室、武委会、人民武装部、青委、妇委、党校、《晓报》社。1947年9月,濮范地委成立后,先后设组织部、宣传部、社会部、民运部、政策研究部、办公室、人民武装部、青委、妇委、党员训练班。1949年8月,中共聊城地委建立后,根据上级党组织指示和工作需要,先后设置各种职能部门,经过多次撤转并合,至1996年底,地委设有办公室、研究室、组织部、统战部、政法委员会、党史资料征集研究委员会、机关党委、党校、《聊城日报》社、老干部局、讲师团等职能部门。

地委办公室 1949年10月设立。1957年秋,地委政策研究室并入办公室。1959年8月,政策研究室恢复分出。1960年11月,政策研究室再次并入办公室。1967年3月,因开展“文化大革命”办公室工作中断。1975年

3月,恢复设立地委办公室。1982年3月,恢复设立的地委政策研究室并入办公室。

地委政策研究室 1949年10月设立。

1957年秋,并入地委办公室,1959年8月恢复。1960年11月,再次并入地委办公室。

1976年9月25日恢复设立地委政策研究室。1982年3月,又并入地委办公室。1984年5月,建立地委调查研究处。1986年3月28日改为地委研究室。

地委组织部 1949年10月设立。1958年3月至1959年8月,地委监察委员会撤销,其业务工作划归组织部。1967年春,因开展“文化大革命”,组织部失去职能作用。1975年3月,恢复设立。

地委宣传部 1949年10月设立。1958年2月,地委文化教育工作部撤销,其工作归宣传部。1967年3月,因开展“文化大革命”,宣传部工作中断。1975年3月恢复设立。

地委纪律检查委员会 1950年2月设立。1956年8月,由地委纪律检查委员会改设中共聊城地方监察委员会。1958年3月,保留地方监察委员会,但办事机构撤销,其工作并入地委组织部。1959年8月,由地方监委改设地委监察委员会。1963年7月,地委监察委员会改为中共山东省委监察委员会驻聊城地委监察组。1967年3月,因开展“文化大革命”,监察组工作中断。1979年5月,重新建立地委纪律检查委员会。1983年6月,改称中共聊城地区纪律检查委员会。1993年4月,地区纪律检查委员会与地区监察局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

地委统战部 1951年6月设立。1967年春,因开展“文化大革命”,工作中断。1976年9月恢复设立。

地委政法委员会 1954年9月设立。

1956 年 5 月撤销政法委员会,设地委政法部。1958年3月撤销政法部,1959年8月恢复,1962年5月再次撤销。1978年12月,建立地委政法领导小组。1981年12月,政法领导小组改建为地委政法委员会。

493地委工业交通政治工作部 1952 年夏,设地委企业党委。1954年8月,改设地委工业交通工作部,简称工业部。1958年2月,与地委财政经济贸易部合并为地委工业财贸部;当年9月,工业、财贸部分设。1962 年 5月,撤销工业部。1964年5月,设地委工业交通政治工作部。1967年春,因开展“文化大革命”工作中断。1984年5月,建立聊城地委企业政治工作部。1987年12月10日撤销。

地委农村工作部 1954年7月,设地委农业生产互助合作部。1958年秋,改为地委农村工作部,简称农工部。1967年春,因开展“文化大革命”,农工部工作中断。1984 年 4月,恢复建立地委农村工作部,同时聊城地区行署农业委员会撤销并入。1989年6月,设立地区农业委员会,与农工部一个机构两个“牌子”。1990年5月撤销农工部,保留农委。

地委财贸政治工作部 1954年4月,设地委财政经济贸易工作部,简称财贸部。1958年2月,与地委工业交通工作部合并为地委工业财贸工作部;9月,工业、财贸部分设。

1962年5月,撤销财贸部。1964年5月,设地委财贸政治工作部。1967年3月,因开展“文化大革命”工作停止,其业务归属地革委办公室财贸组。此后,地委未再设该机构。

地委文化教育工作部 1956年5月设立,简称文教部。1958年2月,文教部撤销,其工作划归地委宣传部。

地级机关党委会 1949年10月至1951年6月,聊城地直机关党的工作由地委组织部直属科管理。1951年7月,设立地直机关党委会。1967年春,因开展“文化大革命”,地直机关党委工作中断。1975年5月,恢复设立中共聊城地直机关委员会。1978年冬,更名为中共聊城地区地级机关委员会。

地委党校 1949年10月建立。1967年春,因“文化大革命”停办。1973年6月,恢复建立地委党校。1975年5月,与地区“五·七”干校合并,改为地委“五·七”干校。1978年6月,又改为地委党校。1987年5月,地委

党校与地区行政干校合并为地委党校,同时挂聊城地区行政干校牌子。

地委讲师团 1954年成立,1956年自行撤销,1984年11月恢复。

地直文教党委 1960年春,建立中共聊城地直文教委员会,简称文教党委。1961 年秋撤销。

聊城日报社 1958年11月1日,地直机关报《聊城大众》创刊,为周三刊。1959年10月1日,改为《聊城日报》,为日刊。1961年11 月 5 日停刊。1984年11月1日,《聊城报》创刊。1988年1月2日,改为《聊城日报》。

地委党史资料征集研究委员会 1981年9月设立,简称地委党史委,同时下设办公室,简称地委党史办。

地委老干部局 1984年11月,建立地委老干部处。1989年1月30日,改为地委老干部局。

地委信访局 1987年8月7日,建立地委信访处。1988年8月8日,地委信访处与·地区行署信访处合并,改称聊城地委、聊城行署信访局。

地委政治体制改革研究室 1988年8月9日建立。1994年2月8日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