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五节 货币流通 资料库:聊城地区志 章节:财税 金融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liaocheng-prefecture/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liaocheng-prefecture/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liaocheng-prefecture/section/13/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liaocheng-prefecture/section/13/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liaocheng-prefecture/section/13/article/203/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liaocheng-prefecture/section/13/article/203/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银行现金收入,主要来源于商品销售、农村信用社及城镇储蓄收入等。1949年全区现金收入仅3721万元,1957年为16161万元,1970年超过2亿元,1982年超过10亿元,1990年达到68.41亿元,1991年降为16.6亿元,1992年升至89.4亿元,1994年降为18.59亿元,1996年达到336.98亿元。现金支出,主要是工资、农副产品收购及农村信用社支出等。1970年前全区支出不足2亿元,1981年超过10亿元,1990年为77.01亿元,1993年达到95.3亿元,1994年降至18.6亿元,1996年为328.2亿元。

1970年前,全区现金收入大于支出,货币有所回笼。1975年后,现金支出大于收入,货币以投放为主,现金收支大幅度增加,且货币投放大于回笼。1976年后,大量投放货币。1990年,货币投放达到8.6亿元,1976~1990年,累计投放货币54.51亿元。1992~1994年,现金支出大于收入,其中1992年投放货币5.9亿元。1995年,回笼货币7.35亿元。1996年,回笼货币8.77亿元。

市场货币流通量逐年增加。1979年前全区不足1亿元,1986年超过10亿元。1990年达到25.3亿元,比1985年增长15.4亿元,增长1.6倍。1992年,货币流通量为25.15亿元。1993年后,货币流通量不再统计。

1949~1996年聊城地区货币流通情况

单位:万元

金额项<br>年份现金收入现金支出投放(+)<br>回笼(-)年底货币流通量
194937213670-45-
195281778591+415-
19571616115427-7351989
19621718814740-24483851
19651846919244+7763355
19702084119674-11672949
19752918631322+21366467
19783579236070+2847200
19794124044097+28579500
19805994776588+1664125000
198191762121847+3008542000
1982126657159572+3291560000
1983195150261635+5648567000
1984221423266162+4473985000
1985245015293398+4836499000
1986269304314202-44899106000
1987366295428922+62627124000
198851769616234+84465177000
1989600128676211+76083221000

第十篇 财税 金融

445

(续表)

1990684127770122+85985253000
:---::---::---::---: / :---:
199116600081000-85000245326
1992894000953000+59000251463
1993122500125100+2600-
1994185900186200+3000-
1995276684203154-73530-
199633698003282100-87700-

第六节 金库 债券

金库 1946年,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冀南银行冀鲁豫第六分行(辖区与今聊城地区同)始代理政府金库业务。此后,所属各县支行陆续建立金库。1950年,政务院颁发中央金库条例,规定各级财政金库均由中国人民银行代理,各级行长即为同级金库主任。至1990年,区内设中心支库1处,县市支库8处。金库的主要任务是准确及时地收纳国家预算收入,根据财政机关填发的支款凭证办理同级财政库款的支援。1949~1990年,地区中心支库累计收入353.35亿元,累计支出461.79亿元。其中,1990年收入68.41亿元,为1977年的18.96倍;支出77.01亿元,为1977年的20.97倍。1991~1996年,地区中心支库累计收入501.49亿元,累计支出483.06亿元。其中,1994年收入185.9亿元,支出186.2亿元,比1993年分别增长51.8%和48.8%,比1992年分别增长107.9%和95.4%。1996年,收入336.98亿元,支出328.21亿元,比1995年分别增长11.2倍和15.2倍。

债券 清光绪年间,清政府曾发行昭信股票。民国时期,财政部、交通部发行公债50余种,有民国公债、实业公债、有奖实业债券、救国公债、复兴公债等。同期,山东省发行的债券有山东地方公债、军务善后公债、河工债券、善后公债、定期有息金库洋等。民国时期发行的债券,大部分用于军费开支和弥补财政赤字,还本付息则全赖赋税。政府多采用发新债换旧债的办法,延缓支付期限,有的甚至未能兑付。1926年张宗昌督鲁发行的善后公债,由于次年张在军阀战争中失败,债券成为废纸。

建国后,债券由人民银行代理发行,按期偿还本息。1950年,国家发行人民胜利折实公债,年息5%,分5年偿还,到1956年全部还清。1954~1958年,银行发行5期经济建设公债,全区累购692万元,年息4%,于1972年兑付完毕。1981~1990年,银行代理国家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库券,年息4%,5年偿还,发行对象为部队、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农村社队和城乡居民。10年间,全区累计发行国库券14895万元,年均发行1500万元。其中,单位购买2562万元,占17.2%,利率4%~6%;个人购买12333万元,占82.8%,利率8%~14%。1986年后,银行开始发行金融债券,期限1~5年不等,每年发行1000万元上下,主要用于生产建设,年息9~13%,到期一次偿付本息。1986~1990年,全区共发行金融债券5545万元。其中,工商银行发行3295万元,占59.42%;农业银行发行1696万元,占30.59%;建设银行发行390万元,占7.03%;中国银行发行124万元,占2.24%;人民银行发行40万元,占0.72%。1991~1996年,全区共发行国库券86022万元。其中,金融系统发行61404万元,占71.4%;财政部门发行24618万元,占

28.6%。同期,全区共发行金融债券 2166万元。其中,工商银行发行 1589 万元,占73.4%;农业银行发行215万元,占9.9%;

中国银行发行 122万元,占5.6%;建设银行发行240万元,占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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