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二节 劳动力管理 资料库:聊城邮电志 章节:第四篇 企业管理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liaocheng-posts/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liaocheng-posts/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liaocheng-posts/section/7/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liaocheng-posts/section/7/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liaocheng-posts/section/7/article/59/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liaocheng-posts/section/7/article/59/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1949年12月,全国邮政会议决定,废止旧中华邮政带有封建歧视和帝国主义意识的职称等。1950年4月,邮电部通令全国隶属单位,一切解放的地区,接管工作一经结束,过去旧邮电时期的劳动用工管理制度全部废止。
1950年10月,邮电部颁发《关于临时工改班或录用办法的通令》,为旧邮电时期受雇至今未间断工作的临时工办理改班(转正)。聊城县邮政局、电信局即对解放后参加工作的临时工,经考核予以
录用。翌年3月5日,邮电部在北京召开了第一届全国邮电人事工作会议。4 月 21 日,邮电部发布实施《邮电人员录用试行办法》。
是年,执行邮电部发布的《邮电职工调试行办法》。1953年4月13日,邮电部颁发《关于临时工的使用、解雇及工资待遇的规定》。
1955年12月1日,邮电部修订《邮电人员招收录用办法》。1958年7月,聊城县邮电局根据邮电部通知精神,招工办法改按地方规定执行。1963 年 11月16日,邮电部转发国务院《关于从社会上招用职工的审批手续的通知》,规定在劳动计划以内补充劳动力,需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厅统一安排,在劳动计划以外招用职工时,须报请国务院批准。1965年,执行国务院《关于改进临时工的使用和管理的暂行规定》,对临时性、季节性的工作都使用临时工(包括季节工),对已经使用固定工的临时性工作逐步使用临时工,加强了招用职工和使用临时工的管理。1971年,聊城地区邮政局和聊城电信局根据国家关于改革临时工制度的规定,部分临时工转为固定工。1978年,执行国务院国发 104号文件,职工退休、退职后,招收其1名符合招工条件的子女顶替。1983年,执行国务院国发 137号文件,停止职工子女顶替招工。1950 至 1983 年,聊城地区邮电局招工指标均由省局下达,通过当地劳动部门统一安排招收,邮电类大、中专、技校毕业生由省局统一分配。贯彻执行以固定工制度为主体的用工制度和一些必要的基本劳动制度。1990年,聊城地区邮电局职工总数 805 人,其中,固定工632人,合同制职工125人,临时工 48 人。
1951 年12 月,邮电部呈报政务院颁发《邮电部与地方政府对于邮电企业的领导关系方案》。翌年6月,政务院财字第 75 号令下发关于《进一步划分邮电部和地方政府分管的事项》中规定:乡村邮路原则上由邮局建立,区及沿邮路线上的村可以直达, 不靠邮路的乡村,可在邮路上建立固定的接转点,由地方政府组织劳动力到邮路上交换邮件, 以利农村邮递,并节省开支。1966年3月5日, 邮电部发出“关于在邮电部门进一步试行亦工亦农劳动制度”的指示。
1982年8月22日,邮电部、国家劳动总局联合发出《关于长途驻段线务员和乡邮投递员招收农民合同工的通知》,通知规定:对偏远山区,远离城镇,交通不便的乡间,需补充的长途驻段线务员和乡邮投递员,可以就近招收一部分男性青年农民,实行劳动合同制。1984年7月18日,劳动人事部、邮电部联合颁发《关于乡邮投递员和驻段线务员从农民中招用合同制工人的通知》和《关于乡邮投递员和驻段线务员从农民中招用合同制工人的试行办法》。聊城地区邮电局根据有关规定,招用了部分农民合同工,至1990年底农民合同工共57名。
1981年,邮电企业开始劳动合同制试点工作。1983年,邮电部转发劳动人事部关于积极试行劳动合同制的通知。1984年,邮电部规定:除国家统一分配的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和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外,其余新招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不再招收固定制工人。
1986年7月12日,国务院发布《国营企业招用工人暂行规定》、《国营企业职工待业保险暂行规定》。8月16日,邮电部转发国务院关于改革劳动制度4个规定。1990年,聊城地区邮电局有合同制职工 6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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