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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资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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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自开办长话业务起,即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邮电管理部门统一规定的资费标准。

1934年12月,南京国民政府交通部公布的长途电话价目表,实行的计次计费方式,以通话3分钟作为1次。每次通话价目按通话双方的空间距离划分为58个收费等级。

1934年国民交通部长途电话价目计算表

资 费 标 准 备 注
距离
(公里)
价目
(元)
距离
(公里)
价目
(元)
0—20 0.01 780—810 3.00 1、时间以三分钟为标准
20—40 0.20 810—870 3.20 2、距离以空间为标准
40—60 0.30 870—930 3.40
60—80 0.40 930—990 3.60
80—100 0.50 990—1050 3.80
100—125 0.60 1050—1110 4.00
125—150 0.70 1110—1170 4.20
150—175 0.80 1170—1230 4.40
175—200 0.90 1230—1290 4.60
200—225 1.00 1290—1350 4.80
225—250 1.10 1350—1410 5.00
250—275 1.20 1410—1470 5.20
275—300 1.30 1470—1530 5.40
300—330 1.40 1530—1590 5.60
330—360 1.50 1590—1650 5.80
360—390 1.60 1650—1710 6.00
390—420 1.70 1710—1800 6.30
420—450 1.80 1800—1900 6.60
450—480 1.90 1900—2000 6.90
480—510 2.00 2000—2100 7.20
510—540 2.10 2100—2200 7.50
540—570 2.20 2200—2300 7.80
570—600 2.30 2300—2400 8.10
600—630 2.40 2400—2500 8.40
630—660 2.50 2500—2600 8.70
660—690 2.60 2600—2700 9.00
690—720 2.70 2700—2800 9.30
720—750 2.80 2800—2900 9.60
750—780 2.90 2900—3000 9.80

1936年12月又规定加急电话加倍收费。

1938年至1945年日本侵略军占领聊城期间,长途电话费仍执行国民政府交通部制定的长话价目。东昌与临近县(市)收费标准如下:

国民政府交通部山东长途电话价目一览表

鲁北线长途电话价目一览表 济南 鲁北线长途电话价目一览表
德平 四〇
临邑 三一〇 一五
禹城 二二〇 二五 一五
东昌 一一〇 四〇 三五 六〇
临清 .二〇 .四〇 .二五 .四五 .七〇
德州 .一五 .三五 .五〇 .三五 .五五 .八五
桑园 .一五 .二五 .四〇 .二五 .三五 .四五 .六〇 .八〇
济南 德平 临邑 禹城 东昌 临清 德州 桑园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邮电部于1950年公布统一的《国内长途电话分类价目表》,仍沿用按次计费方式。价目核定按发、受话局间的空间距离划分为37个收费等级,以寻常叫号电话通话1次(通话3分钟)应收的费用作为分级基本价目。加急电话加倍收费,叫人电话加收50%,传呼电话加倍,销号收取一次通话费的20%。

中国人民邮电 国内长途电话分类价目表

1950年 单位:新人民币元

级别 空间距离 分价目 级目 寻常电话
1次3分钟(不满3分记1次)
加急电话
1次3分钟(不满3分记1次)
销号费
距离(公里) 叫号 叫人 传呼 叫号 叫人 传呼
超过 不超过
1 00 10 0.150 0.150 0.225 0.30 0.30 0.375 0.450
2 10 20 0.300 0.300 0.450 0.60 0.60 0.750 0.900
3 20 40 0.450 0.450 0.675 0.90 0.90 1.125 1.35
4 40 60 0.600 0.600 0.750 1.00 1.00 1.250 1.50
5 60 80 0.825 0.825 1.2375 1.65 1.65 2.0525 2.475
6 80 100 1.050 1.050 1.575 2.10 2.10 2.625 3.150
7 100 130 1.275 1.275 1.8375 2.55 2.55 3.1875 3.825
8 130 160 1.500 1.500 2.250 3.00 3.00 3.750 4.500
9 160 190 1.725 1.725 2.5875 3.45 3.45 4.3125 5.175
10 190 220 1.950 1.950 2.925 3.90 3.90 4.0875 5.850
11 220 250 2.175 2.175 3.2625 4.35 4.35 5.4375 6.525
12 250 300 2.400 2.400 3.600 4.80 4.80 6.000 7.200
13 300 350 2.625 2.625 3.9375 5.25 5.25 6.5625 7.875
14 350 400 2.850 2.850 4.275 5.70 5.70 7.125 8.550
15 400 450 3.075 3.075 4.6125 6.15 6.15 7.6875 9.225
16 450 500 3.300 3.300 4.950 6.60 6.60 8.250 9.900
17 500 550 3.525 3.525 5.2875 7.05 7.05 8.8125 10.575
18 550 600 3.750 3.750 5.625 7.50 7.50 9.375 11.25
19 600 650 3.975 3.975 5.9625 7.95 7.95 9.9375 11.925
20 650 700 4.200 4.200 6.300 8.40 8.40 10.50 12.60
21 700 750 4.425 4.425 6.375 8.85 8.85 11.0625 13.275
22 750 800 4.650 4.650 6.975 9.30 9.30 11.625 13.95
23 800 850 4.875 4.875 7.3125 9.75 9.75 12.1875 14.625
24 850 900 5.100 5.100 7.650 10.20 10.20 12.75 15.30
25 900 950 5.325 5.325 7.9875 10.65 10.65 13.3125 15.975
26 950 1000 5.550 5.550 8.325 11.10 11.10 13.875 16.65
27 1000 1100 5.775 5.775 8.6625 11.55 11.55 14.4375 17.325
28 1100 1200 6.000 6.000 9.000 12.00 12.00 15.00 18.00
29 1200 1300 6.225 6.225 9.3375 12.45 12.45 15.5625 18.675
30 1300 1400 6.450 6.450 9.675 12.90 12.90 16.125 19.35
31 1400 1500 6.675 6.675 10.0125 13.35 13.35 16.6875 20.025
32 1500 1600 6.900 6.900 10.35 13.80 13.80 17.25 20.70
33 1600 1700 7.125 7.125 10.6875 14.25 14.25 18.125 21.375
34 1700 1800 7.350 7.350 11.025 14.70 14.70 18.375 22.05
35 1800 1900 7.575 7.575 11.3625 15.15 15.15 18.9375 22.725
36 1900 2000 7.800 7.800 11.70 15.60 15.60 19.50 23.40
37 2000 — 逐级增加 —

1958年1月1日起执行的《国内长途电话价目表》,将计费等级调整为13个,分级基本价目平均降低40%。从当年8月1日起,邮电部将计费方式由“按次计费”改为“按分计费”。通话不满3分钟按3分钟计费,超过3分钟按实际通话分钟数计费;分级基本价目,亦改为普通号电话通话1分钟应收的费用。同年,还实行按通话的时刻分段计费的办法,规定每日7时至18时全价收费;18时至24时7折收费;次日0时至7时半价收费;星期日和法定节假日,全日半价收费。

中国人民邮电 国内长途电话分类价目表 1958年1月1日 单位:元

空间距离 分级
价目
最初三分钟价目 每加一分钟价目销号费
寻常电话加急电话寻常电话
叫号、叫
人传呼
加急电话
叫号、叫
人传呼
级别 公里 叫号 叫人
传呼
叫号 叫人
传呼
1 0—25 0.15 0.15 0.20 0.30 0.35 0.05 0.10 0.05
2 25—50 0.30 0.30 0.40 0.60 0.70 0.10 0.20 0.05
3 50—100 0.60 0.60 0.80 1.20 1.40 0.20 0.40 0.10
4 100—150 0.90 0.90 1.20 1.80 2.10 0.30 0.60 0.15
5 150—200 1.20 1.20 1.60 2.40 2.80 0.40 0.80 0.20
6 200—300 1.50 1.50 2.00 3.00 3.50 0.50 1.00 0.25
7 300—400 1.80 1.80 2.40 3.60 4.20 0.60 1.20 0.30
8 400—600 2.10 2.10 2.80 4.20 4.90 0.70 1.40 0.35
9 600—800 2.40 2.40 3.20 4.80 5.60 0.80 1.60 0.40
10 800—1000 2.70 2.70 3.60 5.40 6.30 0.90 1.80 0.45
11 1000—1500 3.00 3.00 4.00 6.00 7.00 1.00 2.00 0.50
12 1500—2000 3.30 3.30 4.40 6.60 7.70 1.10 2.20 0.55
13 2000Km以上 3.60 3.60 4.80 7.20 8.40 1.20 2.40 0.60

2311966年,邮电部发文规定自9月1日起,取消长话销号费和叫人、传呼附加费。将基本收费时间由3分钟改为不满1分钟按1分钟收费,通话超过1分钟,按实际通话分钟数收费,话费不满1角的按1角收费。

1972年3月,邮电部通知恢复销号费。

1978年3月1日起执行的部颁《长途电话业务规程》所附资费表,对长途电话收费项目及标准作了较全面的规定。

长途电话资费表

1978年3月1日试行

编号 项 目 收费标准
(元)
1 长途电话的分级基本价目(即通话一分钟的价目)为:
第1级 空间距离在 25 公里以内 0.05
第2级 空间距离超过 25 公里,至 50 公里 0.10
第3级 空间距离超过 50 公里,至 100 公里 0.20
第4级 空间距离超过 100 公里,至 150 公里 0.30
第5级 空间距离超过 150 公里,至 200 公里 0.40
第6级 空间距离超过 200 公里,至 300 公里 0.50
第7级 空间距离超过 300 公里,至 400 公里 0.60
第8级 空间距离超过 400 公里,至 600 公里 0.70
第9级 空间距离超过 600 公里,至 800 公里 0.80
第10级 空间距离超过 800 公里,至 1000 公里 0.90
第11级 空间距离超过 1000 公里,至 1500 公里 1.00
第12级 空间距离超过 1500 公里,至 2000 公里 1.10
第13级 空间距离超过 2500 公里, 1.20
长途电话实行按分计费,零数不满一分钟的,按一分钟计算。长途电话资费每张不足 0.10 元的按 0.10 元收取。
2 加急电话按照基本价目加倍计算收费。
3 特种电话、紧急调度电话和预约电话,按照加急电话价目计算收费。
4 会议电话的收费:
甲、通话费:按照每一受话地点的基本价目及第五项规定计算计费。会议电话的基本收费时间为 30 分钟,通话不满 30 分钟的,按 30 分钟计算,超过 30 分钟的按实际通话时间计算。
乙、预告费:分别受话地点,每 10 个字按照 1 分钟基本价目计算收费。

(续)

编号 项 目 收费标准
(元)
4 丙、销号手续费:分别受话地点,按照第六项的规定收费。
注:(1)会议电话只有预告时间没有预告内容的,不收预告费。
(2)会议电话号,如预告内容已通报,收预告费,不收销号手续费。
5 各类长途电话通话费根据通话时间,按照下列规定分段计费:
甲、非假日:(1)在每日 7—19 时内,一律按规定的价目全收费;
(2)在每日 19 至次日 7 时内,一律按规定的价目计算后减半计费。
乙、例假日:在星期日和法定假日 0—24 时内,一律按规定的价目计算后减半计费。例假日如有提前或移后的,应以当地革命委员会规定为准。
6 各类长途电话的销号手续费:
(1)长途电话基本价目 1—2 级的,每张收取
(2)长途电话基本价目 3—13 级的,每张收取

0.05
0.10
7 租用长途电话电路的收费:
甲、长期租用电路:
(1)按天租用:每天按照长途电话基本价目 300 分钟计算收费,不足一天作一天计算;(2)按月租用:每月按照长途电话基本价 900 分钟计算收费,不满一月按实租天数计算;(3)按月租用但每天定时租用几小时的,按照乙项规定计算收费。
乙、临时租用电路:
(1)租费:根据租用时间按照长途电话基本价目和分段计费办法计算收费。临时租用电路的基本收费时间为 30 分钟,租用不满 30 分钟的按 30 分钟计算,超过 30 分钟的,按实际租用时间计算。
(2)销号手续费:按照长途电话销号手续费收费。

1979 年 6 月 9 日,恢复以 3 分钟为基本收费时间的按分钟计费方式和叫人、传呼附加费,且将叫人、传呼附加费修改为加收 1 分钟基本价目的费用。

1983 年,邮电部颁发的《电信资费表》,对长途电话资费,将销号费改为一律收取 1 角,并统一规定国内长途自动电话通话费的基本收费时间为1分钟,通话时间不足1分钟的,按1分钟计算收费,通话时间超过1分钟的,按实际通话分钟计费,尾数不足1分钟,按1分钟计算。同年,根据邮电部[1983]邮研字654号文和山东省物价局、省邮电管理局[83]字第2号文,对在农村支局(所)挂发至县外的长途电话,除按规定收取长话费外,另按现行的农话资费标准计费办法,加收占用农话电路的过线费。在县城以上城市(含县级)邮电局(所)挂发至外县农村的长途电话,除按规定收取长话费外,不论通话时间长短,距离远近,均按农话乙级通话价目每张话单加收0.45元的过线费。

根据[85]鲁政办函 205 号《关于同意统一邮电资费收取标准的批复》和山东省物价局、省邮电管理局[85]计财字 336 号《关于转发省府办公厅“关于同意统一邮电资费收取标准的批复”的通知》,自1986年1月1日起, 特快电话 15分钟以内接通的,在长途电话基本价目的基础上,再加收一个加急长途电话资费,15分钟至30分钟接通的按加急电话收费。同时,用户每挂发一张长途电话收取手续费 0.10元。

1987年,根据邮电部和国家物价局[1987]邮部联字439号《关于调整长途电话近距离资费的联合通知》和[1987]邮部字466号《关于调整近距离长途电话资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自1987年11月1日起,将自1958年以来,一直执行的分级价目第一级由0.05元调整为0.10元,2至6级每级增加0.10元,将原6级与7级合并为6 级, 改为 12 个计费等级。同年,根据山东省邮电管理局、省物价局[87]邮电联字第3号《关于上浮市内电话月租费和收取国内长途电话附加费的通知》和山东省邮电管理局[87]财会字25号《关于印发山东省市内电话月租费向上浮动和长途电话收取附加费实施细则的通知》,自1987年12月1日起,在该省范围内挂发的国内长途电话(不含港、澳、台电话、特快电话、会议电话、党政军机关、人民团体、民主党派、大中小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和没有经营收入的事业单位挂发的电话),按计费通话分钟数收取每分钟0.10元的附加费。叫人、传呼附加的1分钟基本价目照收,加急电话附加费不加倍, 节假日电话附加费不减半。

长途电话分级基本价目调整对比表

1987年11月1日

话价
级别
原长话分级基本价目 调整后长话分级基本价目
空间距离(Km) 基本价目
(元/分钟)
空间距离(Km) 基本价目
(元/分钟)
超过 不超过 超过 不超过
第1级 00 25 0.05 00 25 0.10
第2级 25 50 0.10 25 50 0.20
第3级 50 100 0.20 50 100 0.30
第4级 100 150 0.30 100 150 0.40
第5级 150 200 0.40 150 200 0.50
第6级 200 300 0.50 200 400 0.60
第7级 300 400 0.60 400 600 0.70
第8级 400 600 0.70 600 800 0.80
第9级 600 800 0.80 800 1000 0.90
第10级 800 1000 0.90 1000 1500 1.00
第11级 1000 1500 1.00 1500 2000 1.10
第12级 1500 2000 1.10 2000公里以上 1.20
第13级 2000公里以上 1.20 / / /

1988年,根据邮电部[1988]邮部字241号《关于对长途电话夜间减价时段划分问题的通知》,自2月17日起,将夜间减价时间全国统一为 21 时至次日7时。同年,根据山东省邮电管理局、省物价局、省财政厅[88]邮电联字第 2 号《关于征收邮电附加费加快通信建设的通知》,自 1988年7月1日起,将节假日长途电话半价收费改为全价收费(晚间21时至次日7时半价服务时间不变)。

1990 年1 月, 聊城地区邮电局正式开办长途自动电话业务。

该局根据省[85]鲁政办函205号文精神报地区物价局批准,对申请使用长途自动电话业务的市话用户,开户时一次性收取下列费用:

(1)开户费 15 元;(2)初装费:企业单位1500元,行政事业单位500元,学校、托儿所、幼儿园300元;(3)机械成本费500元。

聊城地区邮电局长途电话收费标准汇总表

1987年11月至1990年底

编号 收费项目 收费规定 收费标准
(元)
备注
1 分级基本价目
(即通话一分钟的价目)
第 1 级 空间距离在 25 公里以内 0.10
第 2 级 空间距离超过 25 公里,至 50 公里 0.20
第 3 级 空间距离超过 50 公里,至 100 公里 0.30
第 4 级 空间距离超过 100 公里,至 150 公里 0.40
第 5 级 空间距离超过 150 公里,至 200 公里 0.50
第 6 级 空间距离超过 200 公里,至 400 公里 0.60
第 7 级 空间距离超过 400 公里,至 600 公里 0.70
第 8 级 空间距离超过 600 公里,至 800 公里 0.80
第 9 级 空间距离超过 800 公里,至 1000 公里 0.90
第 10 级 空间距离超过 1000 公里,至 1500 公里 1.00
第 11 级 空间距离超过 1500 公里,至 2000 公里 1.10
第 12 级 空间距离超过 2000 公里 1.20
2 人工和半自动长途电话 普通叫号 按 12 项分级基本价目计收 基本收费时间为 3 分钟,通话不满 3 分钟的,按 3 分钟计算,通话超过 3 分钟的,按实际通话分钟数计算,尾数不满 1 分钟的,按 1 分钟计算。
叫人、传呼 另外加收 1 分钟基本价目附加费
加急电话 按基本价目加倍计算收费
特种紧急调度 按加急电话价目计算收费
夜间减价 每日 21 时至次日晨 7 时半半价收费
特快电话 15 分钟接通按基价 3 倍收费
15—30 分钟接通按加急价目收费
3 全自动长途电话 挂号费 用户挂发一张长途电话收取手续费 0.10
销号费 各类长途电话的销号手续费每张收 0.10
开户费 每部话机加装国际国内长途直拨性能收 15.00
初装费 企业单位 每部话机收取 1500.00 1990 年 1 月经地区物价局批准执行
党政军事事业单位 每部话机收取 500.00
学校托儿所、幼儿园 每部话机收取 300.00
机械成本费 每部话机收取 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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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1)

编号 收费项目 收费规定 收费标准(元) 备注
3 使用费 每部话机每月收 10.00
通话费 按分级基本价目和省附加费合并计算自动转换为市话通话次数,月末按次计费。
基本收费时间为1分钟,通话不满1分钟的,按1分钟计算,通话超过1分钟的,按实际通话分钟计算,尾数不满1分钟的,按1分钟计算。
长途会议电话 通话费:按照每一受话地点的基本价目收费,每日21时至次晨7时半价收费。基本收费时间为30分钟,通话不满30分钟的,按30分钟计算,超过30分钟,按实际通话时间计算。
预告费:分别受话地点按照预告内容字数,每10个字按1分钟基本价目计算收费。
只有预告时间没有预告内容的,不收预告费,更改通话时间和预告内容,按照更改次数加收预告费。
4 销号费 分别受话地点,按每个地点收取 0.10
5 经农话电路转接的过线费 1.从农村支局挂发长途电话,按农话资费标准加收。
2.市话用户挂发至农村长途电话,每张话单加收
3.长途会议电话汇报至县以下用户,按农话标准按户加收农话汇报费。
0.45
6 省订用于通信建设的附加费 从本省挂发长途电话,按计费通话分钟,每分钟加收 0.10
实行包月制的长途自动有权用户,每月加收
党政军机关、人民团体、民主党派、大中小学校、幼儿园、托儿所,没有经营收入的事业单位、国际、港澳台电话费不收;特快电话,会议电话不加收,加急电话不加倍,夜间和节假日电话费不减半。
100.00

(续2)

编号 收费项目 收费规定 收费标准
(元)
备注
7 国际电话 已商定价目国 基本收费时间同国内加急电话加倍,叫号、遇险、政务电话按普通通价目收费;业务电话、销号、退号、注销均不收费。 按与邮电部商定价目
亚洲、大洋洲、欧洲每分钟
10.98
未商定资费的国家 非洲、拉美每分钟 14.58
附加费 叫人、传呼、受话人付费、信用卡电话按相关国家地区协议规定加收
8 租用长途电话电路 长期整日租用 1.接入电话机或用户传真机等终端设备地点对点电路每月按长途电话基本价目 6000 分钟计算收费。
2.本系统几个用户共用的电路,每增加一户,加收长途电话价目 600 分钟的分路费。
3.一端或两端接入用户交换机或指定多用途电路每月按长途电话基本价目 9000 分钟计算收费。
4.租给公安武警系统的长途电路按上述 2/3 优待收费。
5.租用不满一个月照实租天数计算每天按月租 1/30 计。
6.整月租用,但每天定时租用几小时,按临时租用收费。
整月租用 每一天分别按上述整月租用收费标准的 1/30 计算收费,零数不足一天,按一天计算。
临时租用几小时 根据实际租用时间按照长途电话基本价目和分设计费办法计算收费。基本收费时间,单电路为 10 分钟,多电路为 30 分钟,租用不满基本收费时间的,按基本收费分钟数计算,超过基本收费时间的,按实际租用分钟数计算,每天租费超过基本价目 300 分钟的,不分通信方式,一律按照 300 分钟计算收费。
办理长途帐号 新办帐号 收取手续费
更改一次手续费
7.00
更改帐号 7.00
9 销号 同编号 2 销号费 0.10
10 发话人遗失单据 要求补出证明手续费每份 0.10

聊城地区至临近地市县及全国主要城市长话分级基本价目表

1987年11月至1990年底

地名计费等级一分钟基本价目(元)地名计费等级一分钟基本价目(元)地名计费等级一分钟基本价目(元)
冠县20.20青岛60.60沈阳90.90
莘县20.20威海70.70大连70.70
阳谷20.20烟台70.70长沙90.90
东阿20.20石家庄50.50南昌90.90
茌平20.20邯郸40.40银川90.90
高唐30.30邢台40.40哈尔滨101.00
临清30.30衡水40.40成都101.00
济南30.30沧州60.60重庆101.00
平阴20.20郑州60.60兰州101.00
德州40.40濮阳40.40西宁101.00
禹城40.40安阳40.40贵阳101.00
齐河40.40新乡60.60福州101.00
夏津30.30范县30.30广州111.10
泰安40.40台前30.30海口111.10
肥城30.30太原60.60南宁111.10
济宁40.40长治60.60昆明111.10
曲阜40.40北京60.60乌鲁木齐121.20
菏泽40.40天津60.60拉萨121.20
梁山30.30南京70.70香港8.00
淄博50.50合肥70.70澳门8.00
东营60.60上海80.80台湾8.00
滨州60.60杭州80.80
潍坊60.60武汉80.80
枣庄60.60西安80.80
临沂60.60呼和浩特80.80
日照60.60长春90.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