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三节投递 资料库:聊城邮电志 章节:第二篇 邮政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liaocheng-posts/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liaocheng-posts/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liaocheng-posts/section/5/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liaocheng-posts/section/5/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liaocheng-posts/section/5/article/24/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liaocheng-posts/section/5/article/24/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城市投递 1904年(清光绪三十年),在东门里大街设立东昌府邮政局后,便配信差 1 人, 平常信函、轻小普通包裹均投递到户,特殊邮件由专差交付本人或凭据之代理人签收。1914年,聊城由乙类局改为二等邮政局后,配有信差2人。以后随着业务量的增加,实行步班逐日投递。1938年11月,日本侵略军占领聊城后到解放初期,聊城市内投递共有4个段道:
1段:光岳楼以西经西城门至岳庄。
2段:光岳楼向南经南城门、南至顾。
3段:光岳楼向北经北关街至北坝。
4段:出局门沿古楼东大街经闸口至姚园子。
配备信差6人,其中4人每人每天步行投递1个段道。另有2人专送快信。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聊城城内投递段为4条,仍为步行投递。随着社会和经济的发展,邮政业务量不断增加,市区区划逐渐扩大,投递段进行多次调整。1957年增至6条;1960年增至8条;1966年增至10条。1972年,由于局址的调整,将城市投递段道重新调整为4条,配投递员5人,其中1人为替班员,均为逐日班,自行车投递。日投递1至2次。投递方式和深度:除窗口投交的邮件外,其他一律按址投递。机关、团体、企业、学校等单位的公私邮件,一律投交单位传达室或收发室,住宅平房个人邮件,皆为亲投到户。1976年5月1日,投递组从局大院迁移到兴华东路(现城邮科)后,又将投递段道调整为5条。由自行车投递逐渐改为摩托化投递,1982年后摩托化投递又逐渐改为自行车投递为主。1985年投递段道增至10条;1990年增至12条,投递频次均为周七班。
1段:由量具厂途经光岳楼、南城门、古城西南角、古楼西街、古城西北角至北口办事处,投递范围为古城西半部,全程12公里。
2段:由古城老花园途经地区供销社、南城墙、聊城第九中学、
古城东南角、古楼东街,聊城第四中学至民主小学,投递范围为古城东半部,全城17.5 公里。
3段:由聊城宾馆途经柳园北路、前许街、闸北街、清孝街、大小礼拜寺至东关大街西端,全程15 公里。
4段:由聊城市机械工业局途经柳园南路、越河圈、东关大街、米市街、双街至南河崖,全程16公里。
5段:由聊城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原址途经东昌东路一段、花园南路一段、利民东路、育新街至姚园子,全程9.5 公里。
6段:由精神病医院途经花园北路、振兴路、建设路、兴华东路东段至汽运公司仓库,全程16公里。
7段:由武警支队途经兴华西路、向阳路、卫育路南段、东昌西路西段、北关大街至北关劳改支队家属院,全程19 公里。
8段:由新区派出所途经花园南路南段、唐庄路、前后菜市、小东关、北越河崖至后锁街,全程 17 公里。
9段:由中共聊城地区委员会途经聊城地区行署、山东师范学院聊城分院至木钟厂,全程18公里。该段为机关段,使用东风三轮摩托车投递,以量大的单位为主。
10 段:由国棉厂开始绕至聊城地区城建局结束,全程11公里,以量大的单位为主。
11 段:由邮政科途经兴华东路一段、花园南路、东昌东路东段至豆营,全程10.5公里。
12 段:由备战小学途经东昌西路、青年林、健康路至地区民政局遣送站,全程 18.5 公里。
农村投递 清朝末年,东昌府境内设置农村邮寄代办所9处。
曾雇用当地人为邮差,负责某一路段往来投送,由邮局和代办铺商管理并给酬金。民国时期,农村未设置自办邮政分支机构,只是在较大的村镇,相继设立了邮政代办所或邮票代售处。此期间农村邮政业务量甚少,没有固定投递路线。农村邮件由邮政局邮差送至农村邮政代办所, 邮政代办所一般不亲自投送到收件人, 而逢集日由收件人来邮政代办所领取,或托人代捎给收件人。没设邮政代办所的村镇,则有邮政局派由农村邮路的邮差或临时雇工沿路投送或由邮票代售处捎转。临时雇工的报酬则由雇工向收件人收取。这种投递方式,一直延续到聊城解放初期。
1947年,聊城解放后,重新建立和调整了农村邮政代办所, 由委办代办所逐渐改为自办邮务所,组织自编力量,亲自投递,解决了农村用邮问题。
1949年,聊城县划为7个区,每区由县局配投递员1名。县至区共有7条邮路,隔日班步行投递,每人每班平均负重2.5至3公斤。由于民信业务极少,一般投递到区。
1950年至1953年,投递员每区1名。投递范围扩大到自然村,每名投递员投递路程为60公里,每班负重平均为7.5公斤。为隔日班。投递员自备自行车,单位发修理费。
1954年,邮电部门为邮递员陆续配备了自行车。
1956年,农业合作化后。聊城实行“农业社投递员”制度,各自然村设立社配投递员。该年,小店子、梁庄、二十里铺、许营各区政府的信报,由邮电局投递员投递,各自然村和农村学校的信报,由社配投递员投递。
1958年公社化后,各公社普遍建立支局,并把原有的农业社投递员集中到公社邮电支局实行统一管理,统一划定投递线路和班期。实行挂号邮件亲投到户,平信投递到生产小队(或自然村),投递班期由隔日班改为逐日班。
1966年,聊城县设有人民公社12个,生产大队903 个, 邮件投递频次:逐日班的公社12个,生产大队498个;隔日班的生产大队405 个。省报传递速度:当天看到省报的公社3个,生产大队8个;
第二天看到省报的公社9个,生产大队690个,第三天看到省报的生产大队 205 个。
1973 年 4 月,通过劳动定员,农村支局投递段划为43 条。其中逐日班 39条,隔日班4条。
1976 年 10 月 1 日,实行农村投递摩托化。投递路线改为 29条。邮件投递频次:实行逐日班的公社19个,生产大队 895个,生产队 3355个,从公社到生产大队至生产队的邮件均由邮电局投递。
省报传递速度:当天看到省报的公社9个,生产大队23个;第二天
看到省报的公社10个,生产大队 872 个。
1151982年2月,摩托化投递改为自行车投递。投递班期由周六班改为周三班。
1985 年 1 月,农村实行承包投递,周六班。投递路线由原来的29 条改为 37 条。支局投递路线如下:
北杨集 1 条 75.9公里。
许营2条112.2公里。
李海务 2 条 95.7公里。
沙镇4条(包括大张支局邮路)247.5公里。
郑家 2 条 102.3公里。
堂邑2条 127.6公里。
阎觉寺 3 条 171.6公里。
梁水镇3条155.1公里。
侯营3条 156.2公里。
蒋官屯 2 条 119.9公里。
于集3条 143 公里。
朱老庄3条 140.9公里。
张炉集 2 条 108.9公里。
道口铺1条 80.3公里。
斗虎屯 2 条 135.3 公里。
八甲刘 2条112.2公里。
西王邮电所归城内投递。
邮件投递频次:19个乡(镇)907个行政村,全部逐日班投递。
省报传递速度:当天看到省报的乡(镇)8个行政村25个;第二天看到省报的乡(镇)11个,行政村 882 个。
1990年,聊城市设有乡(镇)22个(包括3个办事处),行政村997 个。订有省报的乡(镇)22个,行政村 945个。邮件投递频次:
每天投递1次的乡(镇)22个,行政村997个。省报传递速度:当天看到省报的乡(镇)2个,行政村20个;第二天看到省报的乡(镇)18个,行政村 869 个;第三天看到省报的乡(镇)2个,行政村 56 个。
投递工作程序
简要说明:窗口投交包裹:“收取相关费用”,应适为收取逾期保管费、退回费、改寄费等。
第四章 邮政设备
第一节 主要设备
1904年(光绪三十年),东昌府邮政局设立后,邮政设备十分简陋,先后添置了信箱、信柜等。1914年,聊城乙类汇兑局改为二等
邮政局后,逐渐增添了木钩秤、磅秤、天平秤、分信架、保险柜等。运递工具也十分落后,多系步班,主要依靠肩背人挑运送邮件。1928年,聊城邮政局配备了1辆自行车,为投递快信专用。至1934年,自行车增至2辆。1946年,自行车增至4辆。
1947年,聊城解放后,逐渐增添新的邮政设备。至1949年,聊城邮政局拥有邮运用自行车6辆,牲畜2头。1953年,自行车增加到9辆,1957年,自行车增加到29辆。1958年,添置人畜力车1辆,磅秤 25台。1962年,增添汽车1辆、邮运用自行车增至34辆,人力畜力车增至4辆,磅秤增至29台。1966年,自行车增至65辆。1967 年,添置摩托车1辆,机器脚踏两用车2辆,有自行车65辆。1968年,配有邮运汽车1辆。1970年,邮运汽车增至2辆,摩托车增至3辆,机动脚踏两用车增至9辆,自行车增至70辆。1974年,邮运汽车增至3辆,摩托车增至7辆,机器脚踏两用车增至 12辆,自行车增至 76辆。1976年,邮运汽车增至7辆,机器脚踏两用车增至为 30 辆,自行车增至为84辆,新添置包件收寄机1台。
1977 年,添置邮件传送机1台。1979年,添置信函秤 5 台, 台秤 5台。1983年,取消机器脚踏两用车,时有摩托车12辆,自行车 50辆,邮件传递机1台,包件收寄机1台。1986年,有邮运汽车6辆,摩托车 11 辆, 自行车 67 辆, 邮件传送机1台,包件收寄机2台,信函过戳机1台。1988年,包件收寄机增至3台。1990年,聊城地区邮电局有邮运汽车6辆,摩托车11辆,自行车70辆,邮件传送机1台,包件收寄机3台,信函过戳机1台,电子秤3台,并在市内繁华地段设置邮政信箱(筒)33个。
截至1990年底,全区共有邮运汽车18辆,邮运摩托车38辆,邮运自行车 472 辆。其中:临清市邮电局有邮运汽车1辆,摩托车 ·7辆,邮运自行车55辆。冠县邮电局有邮运汽车1辆,摩托车2辆,邮运自行车78辆。阳谷邮电局有邮运汽车1辆,摩托车5辆,邮运自行车71辆。东阿邮电局有邮运汽车1辆,摩托车6辆,邮运自行车 47 辆。茌平邮电局有邮运汽车2辆,摩托车3辆,邮运自行车50辆。高唐邮电局有邮运汽车4辆,摩托车3辆,邮运自行车 52辆。莘县邮电局有邮运汽车2辆,摩托车1辆,邮运自行车49 辆。
聊城地区邮电局历年邮政主要设备表
| 项目 | 单位 | 1949年 | 1955年 | 1958年 | 1960年 | 1962年 | 1965年 | 1967年 | 1968年 | 1970年 | 1975年 | 1976年 | 1977年 | 1980年 | 1985年 | 1986年 | 1990年 | |
|---|---|---|---|---|---|---|---|---|---|---|---|---|---|---|---|---|---|---|
| 运输工具 | 汽车 | 辆 | 1 | 1 | 2 | 4 | 7 | 7 | 5 | 5 | 6 | 6 | ||||||
| 摩托车 | 辆 | 1 | 1 | 3 | 6 | 7 | 7 | 10 | 11 | 11 | 11 | |||||||
| 机器脚踏两用车 | 辆 | 2 | 2 | 9 | 14 | 30 | 31 | 34 | ||||||||||
| 自行车 | 辆 | 6 | 17 | 11 | 33 | 34 | 42 | 69 | 68 | 70 | 62 | 84 | 85 | 97 | 61 | 67 | 70 | |
| 牲畜 | 头 | 2 | ||||||||||||||||
| 人力畜车 | 辆 | 1 | 4 | 4 | ||||||||||||||
| 其他设备 | 邮件传送机 | 1 | 1 | 1 | 1 | 1 | ||||||||||||
| 包件收寄机 | 1 | 1 | 1 | 2 | 3 | |||||||||||||
| 信函过戳机 | 1 | 1 | ||||||||||||||||
| 台秤 | 25 | 29 | 29 | 35 | 3 | |||||||||||||
第二节 设备维护与管理
邮政通信设备的维护与管理是邮政通信企业的重要基础管理工作。加强邮政通信设备的维护与管理是保证邮政通信企业高效、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
清末、中华民国时期,车辆甚少,没有机动车辆,对邮政设备维修没有专门机构,对使用的马车、车、畜等均由使用者维护管理,其维护费用实行实报实销的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车辆及其他设备逐渐增加。1959年8月,成立自行车维修室,配修理人员1名,负责修理公用自行车、三轮车等。1960年,随着自行车数量的增加,又增加维修人员1名。1963年,为贯彻省局关于加强邮运自行车的管理规定,聊城局对邮运投递用自行车采取固定到人,修理费由单位统一掌握的办法进行管理。根据车型、质量等情况,分别制订自行车使用年限标准和自行车维修标准。自行车使用年限规定为:国防牌自行车使用4至5年;永久牌自行车使用4年;飞鸽、凤凰牌自行车使用5年。自行车维修费标准限制在城市投递每车每月4元,农村投递6元,邮运用自行车在15元以内。并对业务用品也制订了相应规定,夹钳:支局
所使用5至7年,县局使用3至4年。日戳:支局所使用4至5年,县局使用2至3年。信函磅秤及包裹磅秤本着勤检查,勤修理和妥善保管的原则使用5年左右。旧车,业务用品到期更换新车、新品。
1984年9月,根据省局规定结合聊城地区邮电局情况对自行车实行了定车、定人、不发修理费,使用期满自行车归已的包干办法。其规定为:1、使用机动车辆完成通信任务的,电报、投递摩托车班的自行车包干为 10 年,自行车班的按城市投递包干5年。2、工作量不足而又需要自行车完成生产任务的,原则按工作量折合算出使用年限,但最多使用年限为10年,到期旧车归已。3、投递、机要等人员,均采取“规定使用年限,不发修理费,到期旧车归已”的办法。城乡邮运投递使用4年,机要人员7年。对2年以上合同工生产中需配用自行车的,新车第1年每月修理费1元,第2年开始每月2.50元包干使用。4、使用年限之内变动工作的,仍任同工种者,可车随人行, 不任同工种,使用年限在1年半之内的,应将自行车移交给接替者使用,接替者要交给移交者车子费30元,该车使用年限可连续计算。使用年限1年半以上的,旧车可归个人,但要交纳未使用年限应分摊的车子原值款数。5、在使用年限之內,自行车被盗、丢失、损坏的,均由个人负责,单位不再配发自行车。6、对到期归已的自行车,若能使用必须严格进行技术处理,将原车带有的邮电标志“邮电”涂除掉以别公私。该办法由于管理科学,激发了生产人员用车、爱车的积极性,提高了车辆的有效利用和运邮质量,至1990年底未变。
1974 年11 月, 邮电部对邮政汽车实行维护管理作了具体规定:1、对邮运汽车的更新、调整、调拨、报废,由省邮电管理局自行决定,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车辆专用。对车辆的检查, 更换驾驶执照、登记和驾驶员的年审工作,按当地交通部门管理规定执行。
并自编号码,统一车辆标志(绿色,标有“人民邮电”字样),以示特种车辆。2、邮政车辆设专人管理,计划保养、修理,以保持邮政通信车辆的良好状态;同时邮政通信车辆配以防雨、防滑、防火设施。按照核定吨位,严格搭乘。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组织学习安全知识。3、车辆的保养:分四级,即例行保养、一级保养、二级保养、三级保养。其中例行保养和一级保养均由驾驶员自行实施,二、三级保养由专业修理人员负责。
1978年,成立汽车维修组,配备人员5名,主要负责邮运汽车、摩托车的保养与维修工作。1984年,随着邮政业务的发展,机动车辆逐步增加,聊城地区邮电局制订了机动车辆管理制度。1、驾驶员必须保证车辆的良好状态,做到开得动,不带故障出车,严防各种车辆事故的发生。2、邮运、机要等驾驶人员要实行四定,即:定人员、定车辆、定路线、定时间。坚持维修保养制度,保持车容车貌,开车前首先检查车辆,不开带病车,不酒后开车,不违章,不无证驾驶, 不高速行驶。3、各种机动车辆不准私自开车回家和上下班使用。4、车辆事故的处理严格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①私自开车,无证开车,发生车辆事故,由肇事者负全部经济责任和政治责任;②因公出车和签发派车证的路线不符,发生交通事故由本人负担经济损失;
③因公出车违犯交通规则,被罚款由本人自理;因公出车,发生事故,根据现场调查分析属驾驶员责任, 驾驶员负责经济损失的20%,单位负担 80%,属行人或其他责任的,扣发驾驶员1至3个月的奖金,年终不得评为先进;④酒后开车,如发现1次,罚款5元,发现 2 次罚款 15元,3次吊销驾驶执照;⑤私自将车借给无证人员或有证不符的人员开车,发生事故,准借人除负责赔偿经济损失外,严重的要给予纪律处分;⑥生产用机动车辆,不经分管局长批准不得动用。1988年,对机动车辆的管理执行部颁邮政通信设备维护管理规章汇编之規定。至1990年底,聊城地区邮电局邮政生产用车未发生任何车辆事故,并多次评为车辆管理先进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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