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条:个体劳协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各级个体劳协的领导机构是同级个体劳协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委员会。
第十五条:各级个体劳协代表大会的代表,由会员民主协商选举产生,经会员代表协商同意可以邀请热心扶持个体经济的有关部门的领导同志为代表,邀请代表不得超过总数的十分之一。
第十四条:个体劳协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各级个体劳协的领导机构是同级个体劳协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委员会。
第十五条:各级个体劳协代表大会的代表,由会员民主协商选举产生,经会员代表协商同意可以邀请热心扶持个体经济的有关部门的领导同志为代表,邀请代表不得超过总数的十分之一。
第十四条:个体劳协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各级个体劳协的领导机构是同级个体劳协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委员会。
第十五条:各级个体劳协代表大会的代表,由会员民主协商选举产生,经会员代表协商同意可以邀请热心扶持个体经济的有关部门的领导同志为代表,邀请代表不得超过总数的十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