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凡领有个体户营业执照、合作经营执照和合同证明的从业人员,均可成为本会会员,会员歇业其会籍同时废止,会员被调销营业执照其会籍同时解除。
第十二条: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1、行使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监督协会委员会和工作人员的工作并有权提出批评。
困难。
3、有权要求协会协助解决生产、经营中4、提出合理化建议。
5、参加协会的各种活动,享受协会的有关集体福利待遇。
第十三条:会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1、自觉遵守党和国家的有关政策、法 -令2、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
3、积极参加以“五讲、四美、三热爱”为中心的文明经商礼貌服务竞赛活动。
4、如实报告经营情况,照章缴纳税金和管理费。
5、按期缴纳会费。
第十一条:凡领有个体户营业执照、合作经营执照和合同证明的从业人员,均可成为本会会员,会员歇业其会籍同时废止,会员被调销营业执照其会籍同时解除。
第十二条: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1、行使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监督协会委员会和工作人员的工作并有权提出批评。
困难。
3、有权要求协会协助解决生产、经营中4、提出合理化建议。
5、参加协会的各种活动,享受协会的有关集体福利待遇。
第十三条:会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1、自觉遵守党和国家的有关政策、法 -令2、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
3、积极参加以“五讲、四美、三热爱”为中心的文明经商礼貌服务竞赛活动。
4、如实报告经营情况,照章缴纳税金和管理费。
5、按期缴纳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