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一节 商标注册 资料库:聊城地区工商行政管理志 章节:第七章 商标管理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liaocheng-industry-commerce/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liaocheng-industry-commerce/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liaocheng-industry-commerce/section/10/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liaocheng-industry-commerce/section/10/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liaocheng-industry-commerce/section/10/article/36/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liaocheng-industry-commerce/section/10/article/36/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清朝末期, 中国沦为殖民地,半殖民地,主权丧失。清朝政府在外国人的胁迫下,于1904年颁布了《商标注册试办章程》以维护外国人的商品信誉。

1915年,阳谷县 阿城镇产“福字牌”阿胶,在巴拿马举行的万国博览会上获金奖。

1923年5月4日,中国北洋政府颁布《商标法》,农商部设立商标局办理商标注册。

1930年,国民党政府颁布《商标法》,1935年又进行了修订。

据民国时期《山东工商报告》记载:临清县1929年建立“五三”工厂,注册“五三遮日牌”商标,生产皮革和肥皂。1930年,建立华北造胰工厂, 注册“履光牌 "商标, 生产洗衣肥皂。

1946年8月29日,晋冀鲁豫边区为保护并发展边区工业,保护制品专利,提高产品质量,抵制舶来品,颁布《商标注册办法》。本年, 临清工商局对中华民国及日伪政府管理使用的商标清理整顿。据1947年下半年统计,经注册使用的商标有140种,分为卷烟、造胰、牙粉、纺织、润面油五大行业,共59户厂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开始建立了独立自主的商标管理。

1950年7月28日,政务院颁布了《商标注册暂行条例》和《商标注册暂行条例施行细则》。

由贸易部商标局统一办理国内商标注册事宣。

本区对表现封建和殖民地色彩的旧商标进行了清理。对老解放区地方政府注册的商标,优先准予换发新证,在全国范围内享有专用权, 保障我国民族工商业者商标权益,建国前注册的商标, 按照重新申请注册的办法在规定期限內提出申请,可以享有申请优先权;取缔带有帝国主义和封建色彩的商标。由各县工商科负责办理商标注册核转手续,报商标局审批。

1952年,商标 局划归中央工商行政管理局, 改为商标处。

1957年,国务院批转中央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实行商标全面注册的意见》,强调使用商标必须注册,未经注册商标不准使用。但由于物资计划调拨,商品统购包销,商标因而失去作用。

1951年至 1958年商标注册统计表

年度19511952195419571958
数量21525

1963年4月10日,国务院颁布《商标管理条例》,4月25日,中央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布《商标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本区根据1963年5月16日山东省人委《关于转发商标管理条例的通知》精神,在全区和广大职工中进行了一次商标注册宣传。

1965年4月10日,本局转发《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清理现存商标的通知〉的通知》。对1964年8月6日以前注册的商标进行清理。并在清理的基础上建立经常性的商标管理制度。

1966年8月27日,中央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出《关于商标改革的通知》说明:“在文化大革命期间,我局暂不办理商标的查询、注册、发证、变更和撤销等手续,换发商标注册证工作也暂停进行”。

1973年5月14日,山东省商业厅发出《关于内销商品商标使用情况和今后管理意见》,同意以县、市为单位进行商标审定注册,以简化手续。

1978年,中共中央在《关于加快工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中明确规定:“要认真执行商标注册制度,未经商标注册的产品不准出厂,不准销售,要努力创名牌”1979年11月1日,恢复商标全国统一注册, 实行申请商标注册两级核转。即:先由各·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初审,报省工商局复审,经初审、复审同意申请注册后,再报商标局统一审查, 办理注册,并由商标局在《商标公告》上公布。

根据商标统一注册精神,本局加强了商标管理工作,固定了专业人员,在有关部门的配合下,对1979年11月以前,全区商标使用情况进行了清理整顿。共清理出使用商标84个(其中:东阿10个、高唐2个、阳谷4个、莘县4个、冠县5个、茌平6个、临清25个、聊城28个),用于66种商品。

1980年报山东省工商局和国家工商局审定,有22个商标属于混同商标,因上报时间晚于其他省和地区,按规定时间放弃了使用权。

通过清理整顿,初步摸清了全区商标注册情况,为以后商标统一注册管理创造了有利条件。

1981年,根据商标管理人员少,缺乏业务知识,商标管理经验少这一情况,本局10月21日在临清县召开了商标注册管理现场会。针对商标注册的有关问题,学习法规、交流经验,为各县培训了商标注册管理骨干。

1982年8月23日,全国人民 代 表大会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业者,对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需要取得商品专用权的, 应当向商标局申请注册 ”。国家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必须申请商标注册,未经核准注册的不得在市场上销售(如药品、烟、酒)。改变了过去商标全面注册的方法, 实行商标自愿注册。

《商标法》颁布后,本局组织各县局利用有线广播、宣传车、宣传栏、举办大型学习班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商标法》和商标注册的意义,向工商企业、事业单位发放《商标法宣传提纲》4000余份。同时推广了临清县工商局业务商标设计小组、预先设计出商标图案,方便用户的做法。

1983年3月10日,国家工商局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细则》,本区商标管理进入了法制管理的轨道。商标注册管理成为经常性工作。

1988年1月13日,国家工商局发布了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细则》,全区举办各类学习班35次,培训达650人次,印发《商标法》和《商标法实施细则》及各种材料5000余份,有关人员深入到400个企业宣传讲解商标法规,使企业负责人进一步明确了商标的作用,提高了申请商标注册的自觉性。

根据山东省工商局1988工商标字第218号《转发〈国家工商局关于实行商标注册用商品国际分类的通知〉的通知》,决定1988年11

1980年至1988年 商标注册统计表

年度198019811982198319841985198619871988
数量101139153174169205283326436

月1日起实行商标注册用商品国际分类,原商品78类分类组别表同时作废。本区根据通知精神,组织各县(市)局商标管理人员进行学习, 原注册商标逐步按国际分类表进行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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