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准,口碑资料均经人证、物证、理证,予以核实记载入志。
序我国早有编纂方志的优良传统,“盛世修志”历代已然。但近半个多世纪战事频繁,社会变革,方志工作中断。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安定团结,百废俱兴,民富国强。编纂具有时代特点和丰富内容的社会主义新方志已成为我国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任务之一。1980年4月,中央领导同志指出“要用新的观点、新的材料、新的方法继续编写地方志。”《 聊城地区工商行政管理志 》正是在这种形势下应运而生。它是我区方志史上独立成编的一部工商行政管理志。
聊城地区工商行政管理机构始建于一九四零年初期烽火连天的抗日战争年代,按当时政治区划,先后隶属于冀南行署和冀鲁豫行署工商管理局。当时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是共产党领导的抗日民主政府发展经济、支援抗日战争、保证军需民用、巩固革命根据地的重要组成部分。建国四十多年来,尽管由于“左”的路线的影响,工商行政管理工作走过一条曲折道路,但在各个历史时期,在党的正确方针、政策的指引下,都做出了重大贡献。党的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确定了党的基本路线,实行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的前提下, 在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基础上,坚持以国营经济为主导,同时允许多种经济形式并存,致力于有计划的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发展。在这样一个加快和深化改革的历史时期,工商行政管理如何适应新的形势,已经成为一个十分突出的问题。“前事不忘,后事之师。
编写 社会主义工商行政管理志,系统地总结正反两方面的历史经验,科学地研 究 现实状况, 全面地缉存文献资料,不仅有助于本地领导机关从实际出发,科学决策,有助于工商管理干部提高政策水平和业务水平,而且,必将惠及后世、影响深远。
"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第五次会议讨论通过的《新编地方志暂行规定》,为修志工作提出了明确的指导思想,是修志的依据和准则。修志中,上级党委和政府及有关部门在各方面给予了及时的指导和支持,原在本区做过工商行政管理领导工作的一些老同志和正在本区工商
行政管理工作岗位上的广大干部职工,及各县、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都积极提供资料,《聊城地区工商行政管理志》因而得以如期付梓,我认为这实在是值得庆贺的一件大事。但是,由于年深日久,机构变迁频繁的影响, 资料严重散佚, 特别是清末和民国时期的史料,更无从寻求,虽经多方调查考证,但也很不全面,加之编纂人员水平所限,遗漏谬误恐在所难免。
凡此,均待大方之家和续编者补充更正。
韩明此1989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