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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民国时期的教育:第三节 解放战争时期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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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战争时期,今之聊城地区,除聊 城县城迟于1947年1月1日解放外,其他
各县早已解放,是一个较为巩固的老解放 区,随着解放战争的节节胜利,教育事业 迅速发展。冀鲁豫行署指示:解放战争时 期的教育仍然货彻执行“干部教育重于群 众教育”,“干部教育第一”的方针,使 教育“为战争服务,与生产结合”。1948 年下半年至1949年上半年,华北人民政府 先后召开了几个会议,颁布了小学、中 学、师范学校暂行规程。冀鲁豫行署下达了 贯彻执行这些规程的具体指示。在这些方 针、政策的指引下,利用各种形式培养了 大批于部,发展了各级各类学校教育,为 解放战争、土地改革和解放区的经济建设 服务,为建国后教育发展积累了丰富的经 验教训。仅据1949年的统计,聊城地区时有 幼儿园20余处,小学(包括高小和初小) 2635处,中学3处,师范学校6处,成人业余 学校(包括初级民校、高级民校、冬学和 识字班)1639处,参加学习者达110820人。 由于受“左”的思想影响,在教育战线上 也出现了一些错误作法:将社会上强调阶 级成份、斗争地主老财的办法,硬搬到学 校里来对待地富出身的教师和学生。这种 错误虽然很快得到了纠正,但受伤害的教 师和学生,其积极性仍不能得到充分发 挥,使教育事业的发展受到一定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