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文化教育积极开展职工教育,努力提高广大职工的文化水平,是提高商业职工队伍素质的重要途经。
1956年建局时,就有专职人员抓教育。1957年商业局和下属公司,共有专职文化教员五人。学员设初中、高小、初小六个班级。
商业局办初中班,公司办高小、初小班。初中班授课多为每天早班前,高小、初小班均为晚上授课。由于师资力量不足,常邀县工会的专职教师授课。当时各级领导很重视文化学习’所以文化学习搞得轰轰烈烈又踏踏实实。参加学习的文盲半文盲五百零二人,通过学习97%的人学会记帐、写信,3%的人能写简单的总结。
从1966年至1976年,由于十年“文革”,学校停课,教师改行。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政府十分关心职工教育。1981年国务院为职工“双补”(补文化,补技术)下发了文件。1982年商业局成立了职工教育科, 配有专职人员两个,并建立了职工学校,有教室三间,办公室两间,专职教师三人。为购置教学设备,省商业厅拨专款五千元资助学校。同时下属公司也都明确了“双补”工作的负责人。到1983年底,职工学校共办脱产文化补习班四期,业余文化补习班二十四期,先后使六百多名工领取了初中文化补课合格证书。
实践证明,建立职工学校,实行正规办学有很多好处:一、有利于把有限的人力、物力财力集中起来,提高办学效益;二、有利于办学计划的综合平衡;三、有利于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学质量;四、为使职工教育做到经常化,制度化提供了必要的条件;五、利于有计划的进行全员培训使文化教育得以普及。
1985年职工文化程度统计表
| 单位 |
项目 |
职工总数 |
干部文化程度 |
工人文化程度 |
| 合计 |
干部人数 |
工人数 |
大专 |
中专 |
高中 |
初中 |
小学 |
文盲 |
大专 |
中专 |
高中 |
初中 |
小学 |
文盲 |
| 总计 |
2393 |
262 |
2135 |
9 |
50 |
22 |
114 |
66 |
1 |
5 |
26 |
410 |
1163 |
512 |
19 |
| 局机关 |
51 |
44 |
7 |
3 |
8 |
7 |
26 |
|
|
|
|
2 |
3 |
2 |
|
| 百货大楼 |
350 |
34 |
316 |
1 |
9 |
4 |
13 |
7 |
|
|
2 |
115 |
147 |
51 |
1 |
| 百货公司 |
252 |
38 |
214 |
1 |
12 |
1 |
21 |
3 |
|
|
|
70 |
104 |
40 |
|
| 饮食公司 |
423 |
42 |
390 |
1 |
3 |
3 |
18 |
16 |
1 |
1 |
22 |
39 |
218 |
94 |
16 |
| 副食公司 |
175 |
20 |
155 |
|
5 |
5 |
5 |
5 |
|
|
|
38 |
63 |
52 |
2 |
| 蔬菜公司 |
67 |
16 |
51 |
|
3 |
|
4 |
9 |
|
|
|
8 |
23 |
20 |
|
| 综合公司 |
819 |
9 |
810 |
2 |
2 |
|
3 |
2 |
|
4 |
1 |
107 |
503 |
195 |
|
| 食品公司 |
251 |
59 |
192 |
1 |
8 |
2 |
24 |
24 |
|
|
1 |
31 |
102 |
58 |
|
| 备注 |
综合公司为集体单位,以上人员包括劳保商店工人。 |
第三十一节 干部培训
聊城解放后的商业干部,多为工农干部,文化程度低,业务生疏,与商业工作的迅速发展很不适应。为了尽快适应商业工作的发展,1957年县商业系统先后有六十九名干部参加小学、初中业余文化培训班,五十一名干部参加珠算、统计、管理培训班。六十年代初,由于三年的连续自然灾害,使干部的培训工作一度停止。1963年随着国民经济的逐渐好转,干部的文化、业务的培训工作有了恢复。在十年“文革”期间,干部培训工作全部中断.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根据党中央为适应建设四个现代化必须培养一大批有高度文化知识的专业人才的方针、政策,局党组于1980年以来,先后使一批年轻干部进中专、大专学习文化、业务知识,同时对一批年轻干部集中、离职进行财会、业务等方面的培训。这批人已先后走上工作岗位,使经营管理工作有了明显的提高。
第三十二节 职工工资
旧社会商业职工的工资有月薪、有年薪月支等发放形式。
1947年聊城解放后,商业、手工业的正式职工,一律实行供给制(伙食津貼、服装、子女保育、保母等费用,按规定包干供给)。
1950年至1954年实行包干制待遇折实单位制,省报每半月公布一次粮、煤、油、盐、布的单价。
1953年按照国务院“一般不动,个别调整”的原则,对商业职工总数的50%进行了调整,增加了部分职工的收入。
1955年遵照国务院指示,商业职工的工资待遇全部实行货币工资制, 同时还规定工作人员住用公房和使用公家家具、电、水者,一律交纳租赁费。
1956年在政府工资方针的指导下,进行了第一次工资改革, 初步解决了过去在工资问题上存在的一些不合理现象,使职工工资待遇普遍提高。
1963年随着国民经济的好转,我县商业系统,根据国务院文件对五百八十三名职工进行了工资调整,月增加工资总额两千七百六十元,年增加工资总额三万二千一百二十元。另根据有关文件,对职工在节假日加班劳动,节假后又不能给予补假的,实行计时工资制,按照本人工资标准的200%发给假日工资。实行计件工资制的,除按照本人完成的劳动定额和计件单价发给应得工资外,另加发本人日工资100%。但企业中的股长级以上领导人员,在法定节日内工作不另发加班费。
1966年由于粮食提价,对职工进行了补贴。补贴办法是:工资相当十六级以下的干部职工,每人每月补贴两元,加入工资 中 发给。
1972年按照国务院(1)90号文件规定和省劳动工资会议精神,县局对六百一十七名职工进行了工资调整。其中:上调一级的五百三十二人,上调两级的八十五人。
1977年县局根据上级有关文件,对商业系统一千零六十一人进行了工资调整。其中:升一级的六百七十三人,靠级的三百八十八人,缓调四人,缓靠五人,月增加工资总额四千九百二十七元,年增加工资总额五万九千一百三十八元。
1978年按上级关于2%的人员调资的规定,对三十七名商业职工增加了工资。
1979年按照国务院有关调资规定,对商业系统的七百一十九名˙职工进行了工资调整,月增加工资总额五千六百三十三元,年增加工资总额六万七千五百九十六元。
1981年根据对医务、教育、托儿所的职工调资精神,对九名职工进行了工资调整。
1983年县商业系统对两千一百四十八名职工普升一级工资,月增工资总额一万两千一百八十八元,年增加工资总额十四万六千二百五十六元。
1985年7月,按照国务院有关工资改革文件的规定,对商业系统的两千三百三十九名职工进行了工资改革,月增加工资总额四万五千七百九十八元,年增加工资总额五十四万九千五百七十六元。
随着国民经济的不断发展,调整提高广大职工的工资,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具体体现,是我党一贯的方针,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在这方面更为突出。
职工文化教育积极开展职工教育,努力提高广大职工的文化水平,是提高商业职工队伍素质的重要途经。
1956年建局时,就有专职人员抓教育。1957年商业局和下属公司,共有专职文化教员五人。学员设初中、高小、初小六个班级。
商业局办初中班,公司办高小、初小班。初中班授课多为每天早班前,高小、初小班均为晚上授课。由于师资力量不足,常邀县工会的专职教师授课。当时各级领导很重视文化学习’所以文化学习搞得轰轰烈烈又踏踏实实。参加学习的文盲半文盲五百零二人,通过学习97%的人学会记帐、写信,3%的人能写简单的总结。
从1966年至1976年,由于十年“文革”,学校停课,教师改行。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政府十分关心职工教育。1981年国务院为职工“双补”(补文化,补技术)下发了文件。1982年商业局成立了职工教育科, 配有专职人员两个,并建立了职工学校,有教室三间,办公室两间,专职教师三人。为购置教学设备,省商业厅拨专款五千元资助学校。同时下属公司也都明确了“双补”工作的负责人。到1983年底,职工学校共办脱产文化补习班四期,业余文化补习班二十四期,先后使六百多名工领取了初中文化补课合格证书。
实践证明,建立职工学校,实行正规办学有很多好处:一、有利于把有限的人力、物力财力集中起来,提高办学效益;二、有利于办学计划的综合平衡;三、有利于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学质量;四、为使职工教育做到经常化,制度化提供了必要的条件;五、利于有计划的进行全员培训使文化教育得以普及。
1985年职工文化程度统计表
| 单位 |
项目 |
职工总数 |
干部文化程度 |
工人文化程度 |
| 合计 |
干部人数 |
工人数 |
大专 |
中专 |
高中 |
初中 |
小学 |
文盲 |
大专 |
中专 |
高中 |
初中 |
小学 |
文盲 |
| 总计 |
2393 |
262 |
2135 |
9 |
50 |
22 |
114 |
66 |
1 |
5 |
26 |
410 |
1163 |
512 |
19 |
| 局机关 |
51 |
44 |
7 |
3 |
8 |
7 |
26 |
|
|
|
|
2 |
3 |
2 |
|
| 百货大楼 |
350 |
34 |
316 |
1 |
9 |
4 |
13 |
7 |
|
|
2 |
115 |
147 |
51 |
1 |
| 百货公司 |
252 |
38 |
214 |
1 |
12 |
1 |
21 |
3 |
|
|
|
70 |
104 |
40 |
|
| 饮食公司 |
423 |
42 |
390 |
1 |
3 |
3 |
18 |
16 |
1 |
1 |
22 |
39 |
218 |
94 |
16 |
| 副食公司 |
175 |
20 |
155 |
|
5 |
5 |
5 |
5 |
|
|
|
38 |
63 |
52 |
2 |
| 蔬菜公司 |
67 |
16 |
51 |
|
3 |
|
4 |
9 |
|
|
|
8 |
23 |
20 |
|
| 综合公司 |
819 |
9 |
810 |
2 |
2 |
|
3 |
2 |
|
4 |
1 |
107 |
503 |
195 |
|
| 食品公司 |
251 |
59 |
192 |
1 |
8 |
2 |
24 |
24 |
|
|
1 |
31 |
102 |
58 |
|
| 备注 |
综合公司为集体单位,以上人员包括劳保商店工人。 |
第三十一节 干部培训
聊城解放后的商业干部,多为工农干部,文化程度低,业务生疏,与商业工作的迅速发展很不适应。为了尽快适应商业工作的发展,1957年县商业系统先后有六十九名干部参加小学、初中业余文化培训班,五十一名干部参加珠算、统计、管理培训班。六十年代初,由于三年的连续自然灾害,使干部的培训工作一度停止。1963年随着国民经济的逐渐好转,干部的文化、业务的培训工作有了恢复。在十年“文革”期间,干部培训工作全部中断.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根据党中央为适应建设四个现代化必须培养一大批有高度文化知识的专业人才的方针、政策,局党组于1980年以来,先后使一批年轻干部进中专、大专学习文化、业务知识,同时对一批年轻干部集中、离职进行财会、业务等方面的培训。这批人已先后走上工作岗位,使经营管理工作有了明显的提高。
第三十二节 职工工资
旧社会商业职工的工资有月薪、有年薪月支等发放形式。
1947年聊城解放后,商业、手工业的正式职工,一律实行供给制(伙食津貼、服装、子女保育、保母等费用,按规定包干供给)。
1950年至1954年实行包干制待遇折实单位制,省报每半月公布一次粮、煤、油、盐、布的单价。
1953年按照国务院“一般不动,个别调整”的原则,对商业职工总数的50%进行了调整,增加了部分职工的收入。
1955年遵照国务院指示,商业职工的工资待遇全部实行货币工资制, 同时还规定工作人员住用公房和使用公家家具、电、水者,一律交纳租赁费。
1956年在政府工资方针的指导下,进行了第一次工资改革, 初步解决了过去在工资问题上存在的一些不合理现象,使职工工资待遇普遍提高。
1963年随着国民经济的好转,我县商业系统,根据国务院文件对五百八十三名职工进行了工资调整,月增加工资总额两千七百六十元,年增加工资总额三万二千一百二十元。另根据有关文件,对职工在节假日加班劳动,节假后又不能给予补假的,实行计时工资制,按照本人工资标准的200%发给假日工资。实行计件工资制的,除按照本人完成的劳动定额和计件单价发给应得工资外,另加发本人日工资100%。但企业中的股长级以上领导人员,在法定节日内工作不另发加班费。
1966年由于粮食提价,对职工进行了补贴。补贴办法是:工资相当十六级以下的干部职工,每人每月补贴两元,加入工资 中 发给。
1972年按照国务院(1)90号文件规定和省劳动工资会议精神,县局对六百一十七名职工进行了工资调整。其中:上调一级的五百三十二人,上调两级的八十五人。
1977年县局根据上级有关文件,对商业系统一千零六十一人进行了工资调整。其中:升一级的六百七十三人,靠级的三百八十八人,缓调四人,缓靠五人,月增加工资总额四千九百二十七元,年增加工资总额五万九千一百三十八元。
1978年按上级关于2%的人员调资的规定,对三十七名商业职工增加了工资。
1979年按照国务院有关调资规定,对商业系统的七百一十九名˙职工进行了工资调整,月增加工资总额五千六百三十三元,年增加工资总额六万七千五百九十六元。
1981年根据对医务、教育、托儿所的职工调资精神,对九名职工进行了工资调整。
1983年县商业系统对两千一百四十八名职工普升一级工资,月增工资总额一万两千一百八十八元,年增加工资总额十四万六千二百五十六元。
1985年7月,按照国务院有关工资改革文件的规定,对商业系统的两千三百三十九名职工进行了工资改革,月增加工资总额四万五千七百九十八元,年增加工资总额五十四万九千五百七十六元。
随着国民经济的不断发展,调整提高广大职工的工资,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具体体现,是我党一贯的方针,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在这方面更为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