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二节 互助合作 资料库:聊城市志 章节:农业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liaocheng-city/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liaocheng-city/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liaocheng-city/section/8/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liaocheng-city/section/8/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liaocheng-city/section/8/article/69/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liaocheng-city/section/8/article/69/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农业互助组 抗日战争时期,各区抗日民主政府即组织有“代耕组”、“变耕队”等群众互助组织,以解决支前与生产的矛盾。

1947年土改后,部分翻身贫、雇农和分得土地的中农,由于生产资料不足,经济基础薄弱,不能克服天灾人祸带来的困难被迫出售土地,不少农村出现雇工、放债、买卖土地等新的阶级分化现象。1950年中共聊城县委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农业互助合作的决议》(草案),引导农民组织互助组,走共同富裕的道路。是年,油坊村李鸿昌互助组、东太平村董西河互助组、庄庄村庄培范互助组、顾庄村顾延成互助组率先成立。中共聊城县委遂在全县推广其经验,至年底全县组建互助组3326个(含临时互助组),参加互助组的农户(不含临时互助组)为4571户,占全县总农户的7.3%。1951年富户与富户互助,穷户和穷户结合的现象出现。中共聊城县委再次宣传贯彻“自愿互利”政策,使各农户劳力、畜力、农具等各得其酬,互助组健康发展。到1952年底,全县互助组发展到9794个(含临时互助组)参加农户为12103户(不含临时互助组),占全县总农户的19.7%。1953年因部分互助组改建为初级农业合作社,农业互助组减至6141个。至1955年,全县办起初级合作社1034个,互助组减至5718个,但组织规模有所扩大,参加互助组的农户增为42822户,占全县总农户的69.8%。

互助组的类型有常年组、临时组,组内均贯彻“自愿互利,等价交换,民主管理”的原则,群众生产积极性较高,粮棉产量较个体农户高一至二成。但也有部分临时互助组存有“春组织,夏垮台,明年春耕又重来”的现象,增产增收不够明显。

农业生产合作社 1952年县委在于集

区东太平村,试办全县第一个具有半社会主义性质的董西河农业生产合作社。农户自愿入社,土地入股,比例分红(土地占40%,劳动力占60%),并实行评工记分,按分计酬。其后,又试办李鸿昌(油坊村)、顾延成(顾庄村)、庄培范(庄庄村)3个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至1953年,全县办起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17个,入社农户为140户,占全县总农户的0.2%。1954年冬到1955年春,全县大办初级农业合作社。至年底,全县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发展到1034个,入社农户19923户,占全县总农户的32.5%。1956年4月19日,中共聊城县委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整顿和巩固农业生产合作社的通知》精神与境内初级社发展过快,部分初级社管理混乱,社员要求退社的实际情况,召开全县整社会议。其主要内容为:一是向广大入社农户重申办社方针、政策;二是坚持勤俭办社,一切从实际出发;三是搞好民主管财,加强对干部的监督;四是大力开展高额丰产田竞赛运动,体现集体优越性;五是及时总结表彰爱社如家的先进、模范干部和社员。会后,对部分比较混乱的农业初级合作社进行整顿,农业合作化运动健康发展。

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以土地入股,统一经营为主要特征,保留农民对土地、耕牛、大型农具的所有权,实行折价入社,集体使用。合作社的劳动所得按劳动工分和入社土地数量、质量分配。初级农业社克服个体经济的分散性,劳动效益明显提高,成为当时组织起来发展生产的方向。

1956年1月,试办顾庄高级农业合作社。同年2月18~20日,县委召开扩大会议,贯彻省委提出的“提前全部完成农业社会主义改造,实现社会主义合作化,加速机械化”的指示精神,总结顾庄试办高级农业合作社的经验,研究制定由初级社向高级社过渡的全面规划。随后,又用5天时间集中培训1250名党员骨干分子,以保证由初级社向高级社过渡任务的完成。至年底,全县有高级社133个,初级社6个,入社农户94231户,占总农户的98.5%。其中参加高级社的有94053户,占入社户数的99.8%,全县农村走上合作化道路。但也由于在建立高级社过程中要求过急,步子过快,工作过粗,甚至强迫命令,有些初级合作社立足未稳,即转为高级合作社,致使群众收入下降,社员闹退社、闹缺粮等事件不断发生。1957年1月28日,县委召开扩大会议,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农业生产合作社的生产领导和组织建设的指示,组织工作组到基层帮助工作,解决社员闹退社、闹缺粮以及乱捕、乱押、乱打闹事者的严重违法乱纪问题。其后,又于1957年12月、1958年2月,对高级农业合作社先后进行两次较大规模的调整。将高级农业合作社调整为143个。

高级农业土地和主要生产资料归集体所有,实行按劳分配,采用定额计酬或小段包工、包工到组的办法组织生产,并实行奖惩制度。1958年3月后,推行三包(包工、包产、包成本)责任制,增产效果明显。

第三节 人民公社

1958年9月,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红旗、东方红、太阳升、红光、卫星、跃进、火星、红星、超美、超英、东风、白洼12处人民公社相继建立。月底,全县实现“人民公社化”。人民公社按工、农、商、学、兵五位一体和政社合一的要求,摘组织军事化、行动战斗化、生活集体化。10月中旬,中共聊城县委发出《关于人民公社收益分配和实行工资制、供给制的意见》。此后,全县刮起“一平二调”(平均分配、无偿调拨)的共产风,进而大办“食堂”。全县先后建起“公共食堂”2033个,所谓吃饭不要钱的“供

给制”实现。12月5日,中共聊城县委在新华舞台召开由全县各界人民群众参加的有线广播大会,提出“夺取万斤县,大干苦干拼命干”的口号,组织更大跃进。会后,全县高指标风、瞎指挥风、浮夸风、“共产风”、特殊风形成。是年,全县粮食亩产111公斤,棉花单产16.05公斤,均较常年稍高,但因深翻土地或大炼钢铁,使成熟的庄稼不能及时收获,造成丰产不丰收。1959年4月14日、29日,县委先后发出《关于解决“共产风”问题的算账兑现处理意见》、《关于迅速落实人民公社的基本核算单位包工包产的意见》,“共产风”有所遏止,分配上改为粮食指标到人,凭票在食堂就餐的半供给办法。1961年11月、1962年9月,中共中央先后发出《关于农村人民公社当前政策问题的紧急指示信》和《农村人民公社暂行工作条例》,建区分社。全市设12个区,71处人民公社,正式确立“三级(公社、大队、生产队)所有,队为基础”的经济管理体制。1968年全县开展农业学大寨运动,推行“政治评分”,少数大队还实行两级核算(公社、大队),统一经营,统一分配等做法,后因干部群众抵制,仍改为三级核算。70年代后期,部分社队推行“四定(定工、定产、定产值、定成本)、一奖(增产奖)”生产责任制,但始终未能冲破平均主义“大锅饭”的制约,农民分配水平提高不快。1984年7月29日恢复乡、村建制,取消人民公社,全县共建11个乡、8个镇、3个街道办事处。

第四节 联产承包责任制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农村实行经济体制改革。1979年秋,梁水镇公社田园、任老九等大队将部分土地承包给农户,为聊城县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之始。其后,以“五定一奖”(定人员、定面积、定产量、定措施、定报酬,超产奖励)为主要形式的农业联产承包责任制在全县逐步推广。1980年3月20日,县委下达《关于农村政策若干问题的规定》,部分农村实行粮、棉专业承包,联产到组,分户计酬;林木“谁造谁植谁所有”;工副业生产“单位核算、利润包干”等承包制度。至年底,全县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户数增为8300户,实行包干到户生产责任制的户数增至127300户,且有大批千元户和少数万元户出现。1981年县委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几个问题的通知》,组织工作组在西王公社端庄大队、梁水镇公社任老九大队进行“大包干”农业生产责任制试点。至1982年底,“大包干”农业生产责任制在全县农村普遍推开。1983年2月4日,县委召开三级干部会议,对农业发展目标,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改革人民公社体制等问题广泛征求意见,制订措施。到1983年,全县14.02万户农户中,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户数为800户,占总农户的0.57%;实行包干到户生产责任制的13.7万户,占总农户的97.7%。农业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行,对农村商品生产的发展有较大促进。1984年全县有25%的农户发展为专业户、重点户,各种经济联合体达到1700多个。从事多种经营生产的劳力为8.2万人,占农村劳力总数的39.4%,人均纯收入超千元的户数发展到1700户。1985年年后,逐步完成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在稳定家庭联产承包的同时,适当对零星地块进行调整。并按照《山东省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的要求,在全市推行省内通用的记帐法,建立统一买卖、统一机耕、灌排、治虫,提供技术信息等各级服务组织,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得以调动,农村生产力水平不断提高,农民收入逐年增加。

第二章 生产力

第一节 耕 地

耕地面积 1949年全县耕地面积155.89万亩,农业人口37.6万人,人均占有4.1亩。建国后,随着人口增加、兴修水利、修筑道路、城乡建房占地等,耕地逐年减少。1965年全县耕地面积138.9万亩,农业人口45.9万人,人均占地3.03亩。1975年耕地面积133.44万亩,农业人口54.7万人,人均占地2.45亩。1985年耕地面积128.01万亩(含果园、林地),农业人口60.5万人,人均占有2.11亩。

耕地改造 境内土地系黄河冲积平原,地面呈高、坡、洼三种地形。全市土地总面积1245平方公里,其中高地387.2平方公里,占31.1%;坡地616.3平方公里,占49.5%;洼地241.5平方公里,占19.4%。土地高低不平,农民耕作和农业机械使用困难。1958年起,政府把平整土地,改造自然面貌,作为农业实现机械化的基础工程,社乡村统一规划,冬春调好茬口,结合水利建设逐年平整。每年春播或秋种前,各村组织专业队深翻平整土地,随平整随播种。至1978年全部完成平整任务,全县共改造耕地76万亩,占总耕地的62%。

农田建设 在土地平整之后,结合排灌沟渠和道路林带的建设,对土地规划划方,每200亩左右划成一块方田,达到日降雨70毫米原地渗透,不出现地面径流。并在方田内布设机井,修筑畦田,实现井灌和黄灌双保险,收到水利与碱双重效益。1985年,全市600多块方田,均达到高产稳产田标准。

第二节 劳动力

数量

1949年全县有农村劳动力18.1万人,占农业人口的48.25%,劳动力均负担耕地8.62亩。建国后,随着人口增加和耕地减少,劳动力负担耕地相应减少。1957年全县有农村劳动力19.48万人,占农业人口的46.67%,劳动力人均负担耕地8.04亩。1965年全县农村劳动力18.7万人,占农业人口的40.78%,劳动力人均负担耕地7.42亩。1975年有农村劳动力21.2万人,占农业人口的38%,劳动力人均负担耕地6.3亩。1985年有农村劳动力21.2万人,占农业人口的39.94%,劳动力人均负担耕地6亩。

素质

知识结构 1949年全县农村劳动力18.1万人,其中文盲14.3万人,占79%;小学文化程度的3.5828万人,占19.8%;初、高中文化程度的2172人,占1.2%。解放后人民政府重视扫盲教育,在农村始办夜校。1953年全县推广解放军创行的速成识字法,扫盲进度加快,农民文化逐年提高。1957年底,全县农村劳动力中小学文化程度的上升为9.17万人,占劳动力的47%;初、高中文化程度的增为2.55万人,占劳动力的13.1%;文盲下降为7.78万人,占劳力的39.9%。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教育愈来愈普及,农民文化明显提高。1965年全县农村劳动力中文盲人数降至6.58万人,占35.2%;小学文化程度的人数

上升到 8.88 万人,占 47.5%;初、高中文化程度的 3.24 万人,占 17.7%。1975 年全县农村劳动力中有文盲 4.28 万人,占 20.2%;小学文化程度的有 13.12 万人,占 61.9%;初、高中文化程度的 3.8 万人,占 17.9%。至 1985 年,农村劳动力中文盲仅有 3.28 万人,占 15.5%;小学文化程度的达到 11.12 万人,占 52.4%;初、高中文化程度的 6.8 万人,占 32.1%,文盲基本扫除。

科技水平 1956 年起,县科学技术协会在农村开展普及科学知识的宣传教育,发展协会会员 500 多人,推广先进技术。1957 年起,县水利局和农机局又在全县范围内分期分批举办水利机械和农业机械操作手训练班。至 1985 年,全市共培训 2.25 万人。同时,通过师傅带徒弟的形式,农村有 70%的劳动力学会开排灌机械,驾驶小型拖拉机和农用运输车的技术。1953~1985 年,县、乡、村还培训棉花技术员 2.34 万人,平均每 20 亩棉田一名技术员。培训果树栽培、蔬菜园艺、家禽饲养、食用菌生产等专门技术人员 7.35 万人,占全市农村劳动力 21.2 万人的 36%。

健康状况 建国前农村经济贫困,部分农民终年不得温饱,体弱多病。建国后,党和人民政府重视人民医疗卫生事业,医疗卫生条件不断改善,加之经济地发展,农民生活水平逐年提高,身体健康状况有较大转变。1954 年对农村劳动力试行健康抽检,受检者 1.2 万人,健康率为 72.5%。1967 年,再次对 1.5 万农村劳动力进行体检,健康率上升为 84.6%。1981 年参加体检的农村劳动力有 3.05 万人,健康率为 90.13%。1985 年对 2.55 万农村劳动力进行健康体检,健康率为 92.5%。

从业结构

1978 年前未作分类统计。1979 年全县农村有劳动力 19.94 万人,从事农业劳动的 17.99 万人,从事社办工业劳动的 0.88 万人,

外出临时工作人员 0.77 万人,其它零工 0.29 万人。1980 年全县有农村劳动力 19.95 万人,从事农业劳动的 18.25 万人,从事社办工业劳动的 0.92 万人,外出临时工 0.73 万人。1981 年全县有农村劳动力 19.89 万人,从事农业劳动的 18.45 万人,从事社办工业劳动的 0.8 万人,外出临时工 0.63 万人。1983 年全县有农村劳动力 20.36 万人,从事农业劳动的 18.7 万人,从事社办工业劳动的 0.32 万人,从事建筑业劳动的 0.27 万人,从事运输业劳动的 0.09 万人,从事商业、饮食业劳动的 0.13 万人,外出临时工 0.37 万人,其他零工 0.48 万人。1984 年全市农村有劳动力 19.53 万人,从事农业劳动的 17.74 万人,从事乡、镇办工业劳动的 0.28 万人,从事建筑业劳动的 0.33 万人,从事交通运输业劳动的 0.14 万人,从事商业、饮食业劳动的 0.19 万人,从事文化、教育、卫生事业工作的 0.23 万人,从事其他社会服务劳动的 0.02 万人,外出临时工 0.39 万人,其他零工 0.21 万人。1985 年全市农村有劳动力 21.15 万人,从事农业劳动的 18.49 万人,从事乡镇办工业劳动的 0.63 万人,从事建筑业劳动的 0.56 万人,从事交通运输业劳动的 0.21 万人,从事商业饮食业劳动的 0.27 万人,从事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和社会福利事业劳动的 0.22 万人,从事社务管理劳动的 0.01 万人,外出临时工 0.47 万人,其他零工 0.29 万人。

第三节 役畜力

1949 年全县大牲畜存量 3.51 万头,其中役畜 2.78 万头,占存量的 79%,平均每头役畜负担耕地 56 亩。建国后,随着农业生产的恢复与发展,大牲畜的饲养量逐年增加。1954 年全县大牲畜存量 4.4 万头,其中役畜 3.49 万头,占存量的 79.3%,平均每头负担耕地 45 亩。1958 年,全县刮起“一

平二调三收款”的“共产风”,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受到严重挫伤。1960年起,境内连续三年遭受自然灾害。1962年全市大性畜存养量降至2.13万头,其中役畜1.96万头,平均每头役畜负担耕地达82亩,为建国以来负担最重的一年。

1965年后,大性畜饲养量有所增加。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大性畜饲养发展较快,1983年全县大性畜存养量上升到4.86万头,其中役畜4.13万头,占存养量的85%。每头役畜负担耕地31亩。到1985年,全市大性畜存养量猛增到6.29万头,为1949年的1.8倍,1962年的2.95倍。其中,役畜5.08万头,为1949年的1.8倍,1962年的3倍。每头役畜平均负担耕地25亩,比1949、1962年每头役畜所负担耕地,分别减少1倍和3倍。

役畜负担耕地亩数统计表

年度全市耕地亩数 (万亩)大性畜头数 (万头)役畜头数 (万头)役畜负担耕地 (亩)
1949155.93.512.7856
1954156.84.403.4945
1959148.13.352.6656
1962138.92.131.6982
1965138.92.752.1864
1970136.33.672.8747
1975133.43.722.9536
1978132.13.442.7348
1980130.63.712.6849
1983129.64.864.1331
1985128.06.295.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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