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 农历正月初一为春节,天不明,家家户户放鞭炮,煮水饺摆供,焚纸烧香,祭神祭祖。吃完水饺,幼辈们先向尊长叩头拜年,随后向近邻、街坊、亲友一一拜年贺岁。街上人群络绎不绝,相识者互致问候,以作揖为礼,互道“恭喜发财”。
建国前,正月初一,城内东门口一带,人群密集,曲艺表演和杂耍多种多样,有大鼓书、评词、变魔术、拉片片、摇会、打拳卖艺等;卖凉粉、茶汤、切糕、山梨粘、荸荠等小吃摊点比比皆是。城关各大路口,招揽妇女乘坐的小花车来来往往(民国以后又有东洋车)。从东门口可坐船去山陕会馆看戏。
从正月初一至初五,民间有很多禁忌,如不宜动刀剪,认为刀剪属于凶器;妇女不能串门,叫“忌门”;不能扫地,更不能倒灰土。传说年初一地上有元宝,会把元宝扫掉,忌打破家什,万一小孩摔碎碗,大人马上说:岁(碎)岁平安”;不许说不吉利的话,以备孩子口无遮拦,用红纸写上“童言无忌”贴在屋内等等。城西南一带乡村,初一早晨太阳未出前不许上厕所,认为厕所为五鬼之地,恐亵渎神灵,招灾生病。解放以后,这些迷信习俗都已渐渐消亡。
正月初二,境内素有早晨吃水饺,新出嫁的女儿借夫婿回娘家拜年之俗,(城北,城东有的农村为初三)。婚后第一年新婿带八色礼品到岳父家,并要先给岳父母磕头拜年,再由内兄弟带领,到本族及邻居家逐一年拜。然后新婿受到热情款待,夫妇一般当日返回。城内初二有祭财神之俗,在家中祭拜后,有的还携酒馔到财神庙供祭。富户人家和店铺讲究买条活鲤鱼祭神,祭后到护城河去放生。
正月初五俗称“破五”,意在过年的几天中,有很多禁忌至此已经破除。
元宵节 正月十五,又称元宵节。城内历史上就有吃元宵的习惯。每逢节前,城内各点心铺均贴出大幅广告,柜台上摆放品种繁多的元宵以招徕顾客。
元宵节也是民间传统文娱活动的盛会。从正月十二至十六日,由民间自发组成龙灯、狮子、高跷、秧歌、花船等游艺纷纷走上街头,载歌载舞,伴以锣鼓声、鞭炮声,此起伏伏。
元宵节也叫灯节,民国初年,每逢元宵节,聊城城关各店铺在门外挂起各式各样花灯,城外的山陜、苏州、江西、武林等会馆以及静业禅林、隆兴寺等几处寺院的大殿内外、佛座前、楼阁亭榭处都张灯结彩。城内以光岳楼为中心,四面各十字街头,都扎有灯棚,供百姓观赏。东门外鲁仲连台以东驴市口、东关大街馆驿口、闸口也各设灯棚,尤以越圈的泰山行宫灯棚,以仿光岳楼形式扎制,高达十七八米,重檐挑角,玲珑剔透,蔚为壮观。1926年(民国15年)聊城电灯公司成立,城内各处灯棚都安装电灯,全城电炬璀灿,杂耍热烈火爆,彻夜狂欢,达旦方休。以后,时局动荡,灯节虽年年举办,景象已大不如前。
元宵节花灯,常有不少灯谜,观者纷纷。民国初年,有的商号、店铺还延聘几位老秀才莅临,即兴制作灯谜。猜中的奖品虽不外是毛笔、手绢、香皂和糕点之类,但灯谜千变万化,颇能引人入胜。
1947年1月聊城解放后,每年都举办大型元宵节灯会,在光岳楼四周、东关大街、柳园新区、体育场等繁华街市,张挂孔雀开屏、天女散花、三打白骨精、巨龙腾飞等各种花灯及电动灯,千姿百态,栩栩如生。并有各大工厂、农村组织的高跷队、秧歌队、旱船、舞狮、龙灯等上街献艺。80年代后,时逢元宵佳节,必组织施放焰火和礼花,以示庆祝。
中和节 二月初二日称中和节,传说是太阳真君生辰。太阳升起时,摆上香案、祭品和供烛,焚香放炮向太阳叩拜,并将太阳冯子焚化。当晚,点燃供祭的白蜡烛,用以遍照住宅墙壁,传说太阳真君的烛光,能射杀即要惊蛰的毒虫,故有“二月二照房梁,蝎子蜈蚣无处藏”的民谚。
二月初二,传说也是龙抬头的日子。民谚有“二月二,龙抬头,大仓满,小仓流。”在天气渐暖,农事将忙之际,人们寄托了对龙的仰赖,祈盼它能尽早腾云降雨,赋予一个丰收的年景。妇女这天要停止针线,唯恐刺伤龙目。
二月初二,民间还有打囤之俗,是日,将柴草灰,在屋内、院内,农村则在庭院、场园内洒成一个个圆圈,室内的囤中间放几枚铜钱,院内和场园的囤中撒上五谷,象征“钱满囤,谷满仓”。待太阳出来时,放出饲养的鸡,把院内、场园的五谷啄食掉,叫做“收了”。打囤预兆一年庄稼丰收,年景大有。此日,城乡民众都喜食炒黄豆粒,俗说炒“蝎子尿儿”,相互馈赠,并延续至今。
二月初二,传说又为土地真君生辰,各街巷的土地庙,这天都有居民洒扫尘除,拂拭神案,焚香叩拜,尤以城关博聊关以东的督土地祠香火最为鼎盛。据传,督土地祠土地神为唐代韩文公,因在潮州驱鳄鱼为民除害,有功于黎庶,死后被授为土地真君神职。明代燕王朱棣发动靖难战争,曾在聊城被铁弦部将平安追击,危难中,在白玉桥边被聊城关土地神救了驾。朱棣即位后,敕封他为“督土地之神”,统辖天下大小土地爷。二月二日从早到晚,督土地祠中明烛高照,香火不断,城关虔诚善信上供叩拜者,络绎不绝。1926年(民国15年)后,督土地祠每年例行的土地庙会,逐年冷落。
打春 旧时每年于立春前一日,聊城县知县率属由东关越圈外的迎春桥,去惊蛰堂举行迎春典礼。去时抬着扎制的春牛和芒神,鼓乐喧阗。惊蛰堂在聊城东郊土坛之外,大门悬挂“春坊”立匾,门外是属于当届知县掌管的“一亩三分地”。典礼时,县官需亲扶犁把犁两趟,还举行鞭打春牛等仪礼。返城后,县知县及幕属分别向府衙署报春。迎春仪式每年都由地方官主持举行,意在提醒黎庶不误农作,及时耕耘。民国初年曾重修迎春桥,立有石碑,详载当年迎春之事。民国以后,
风俗 宗教 方言 631
迎春仪式仍延续了三五载,终告停顿。
寒食 清明节的前一天为寒食节。寒食又称禁火寒食,这天不动烟火,吃冷食物。这一风俗的由来,是为了纪念春秋时代晋文公的贤臣介子推。如今,禁火寒食的习俗已不复存在。寒食这天,饲牛的人家循例熬一大锅稀饭给牛喝。俗语有:“打一千,骂一万,盼到寒食吃顿饭”。此俗至今农村仍有流行。
清明节 清明节时逢阳春三月,草木萌动,桃红柳绿。清明这天,家家去折柳枝,插在大门外、屋门上、窗子上、床头上,妇女们也常常掐一小枝插于发际。俗话说:“清明不插柳,红颜成皓首”。据说,民间插柳之俗始于唐代,认为顺阳气,迎吉祥,避邪祟,也有劝勉人们珍惜春光之意。清明插柳,在农村至今依然见其踪影。
境内至今有清明节上坟的风俗。人们带铁锶、烧纸、香烛祭供等,到各自的祖茔林地,在坟上添土,摆上供品,燃香焚纸叩拜。近年来,提倡火葬,移风易俗,坟头多已平掉或深埋,上坟之风日减。如今每逢清明节,各界群众纷纷去烈士墓地祭扫,缅怀革命先烈,寄托哀思,进行革命传统教育,蔚成风气。
清明,也是植树节。历年来,上至官府,下至黎民百姓,都在这段期间植树造林。故民间有“植树造林,莫过清明”的农谚。
清末至民国间,清明节例行举办城隍神出巡活动。一年之中,府城隍出巡三次,分别在清明节、农历七月十五和十月初一举行。届时,城隍神(木雕像)身穿蟒袍,头戴沙帽,坐在八人晾轿之上,鼓乐笙箫吹吹打打,另有金瓜、钺斧、香幡、彩亭等仪仗。由东门而出,沿东关大街过济桥后向北,在城郊巡行一周,后由北关返回城隍庙。跟随出巡列多为因病酬愿的人,有的扮做神的扈从,饰为鬼卒皂隶,簇拥着神轿,有的项荷木枷充做犯人。民国后出巡活动逐年消沉。1928年(民国17年)拉掉城隍神像,出巡终止。
端午节 农历五月初五称端午节,俗称五月端午,又称重午节、端阳节。相传战国时期楚国诗人屈原于这一天在湖南汨罗江投水自沉。端午节这天,江南各地人民驾龙舟竞渡,是以舟楫拯救屈原的遗俗。此举后演变为民间体育活动,并于清代同治年间传入聊城。这天,民间素有吃粽子的习惯,一直延续至今日。
端午节期间,境内尚有门悬葫芦、插艾枝、饮雄黄酒、佩带香粉荷包习俗,据说是为了避邪除灾,此风今已少见。
天贶节 农历六月六日,称“天贶节”,境内有曝晒书籍和衣物的习俗,据说这日曝晒不生虫蠹。民国年间,寓居天津的海源阁第四代主人杨敬夫,每年这天都要借母亲专程回到聊城,布置晾晒书籍。聊城各寺院,也把藏经卷搬出晾晒。有的寺院还在这期间举行“晾经会”。豪门富户、各类当及经营皮货的铺店,也要把贵重皮衣等加以曝晒,叫做“晒龙袍”。
七夕 农历七月初七之夜称七夕,传说是牛郎织女鹊桥相会的日子。由于织女心灵手巧,曾把织布绣花技艺传给人间,妇女们这天夜晚摆香案,供置瓜果,穿针引线向她求取智巧,称做“乞巧”。据说当晚在灌木丛下静息,能听到牛郎织女相会时的绵绵情话。鉴于织女婚姻上的不幸遭遇,昔日对新出嫁的女儿,这天都要接回娘家居住。七夕,戏院多上演戏剧《天河配》。
中元节 农历七月十五,俗称鬼节。当地民间有上坟祭祖、放荷灯的习俗。民国间,龙湾静业禅林多在这晚扎法台放焰口,称盂兰盆会。
中秋节 农历八月十五称中秋节,也称仲秋节、团圆节。自古以来,对月亮有种种美丽的神话传说,如嫦娥奔月、吴刚伐桂、玉兔捣霜等。旧时有祭月之俗,30年代后已不多见。人们把月亮看作是团圆的象征,出门在外
的人,这天都要回到家中,待月亮升起之后与家人一起饮酒、赏月、品尝月饼,共享天伦之乐。
重阳节 农历九月九日称重阳节,昔日境内素有登高、品酒赏菊、吃重阳糕等习俗。重阳节也称女儿节,出嫁的女儿要回娘家团聚。九月初九,传说是华佗生辰,东关华佗庙旧有香火会两天之俗。
祭祖节 十月初一是民间的大祭祖,家家要到祖先垄地上坟烧纸、扫墓添土,并有送寒衣风俗。寒衣是选用不同颜色的纸裁好糊成,连同纸钱锡箔,一起包在纸包袱内,写上祖先名讳,到死者坟前焚化。民国以后,此俗渐衰。民国间每年农历十月一日起,聊城“红卐字会”和慈善组织“公仁堂”,都有施舍棉衣和开粥场“放饭”之举。1938年后,此类活动终止。
冬至 冬至“阳气起,君道长”,民间有“冬至一阳生”之说。境内民间素有包水饺之风,并说冬至吃水饺可防冬天冻伤耳朵。
腊八节 农历十二月八日,称腊八节,当地域乡煮腊八粥极为普遍,多用小米、黄米、大麦米、白芸豆、糯米、花生米、赤小豆、绿豆、红枣等,熬成粘粥,吃时加糖。讲究的还掺入莲子、薏米、菱角、白果、桂圆等,集豆谷果品之大成。腊八粥营养丰富,也含喜庆丰收和预祝来年五谷丰登之意。腊八又是佛教徒节日,称佛成道节,相传佛教创始人释迦牟尼在此日得道成佛。民国初年,城内各寺院在这天清晨熬粥供奉佛祖,诵经宣法,也向行人施舍,并形成惯例,每年必办。日军侵占聊城时期,各寺院多被毁坏,腊八粥从此无人施与。腊八这天,家庭妇女多以食醋淹制腊八蒜,待春节时食用。
辞灶节 农历腊月二十三日,旧时家家供奉灶王,把灶王神像贴在厨房灶头墙上,掌管一家祸福。传说当晚灶王要骑马上天,向玉皇大帝禀报一家人全年功过。唯恐其不肯隐恶扬善,在辞灶祭拜时,多供上粘牙的麦芽糖,使他吃后糊口不便说话。祭拜后,将旧神像在灶前焚化。得到除夕日再贴上新的,两侧对联多为:“上天言好事,回宫降吉祥”,表示灶王已回到家中同过新年。腊月二十三辞灶之俗多已匿迹,但吃麦芽糖的风依然可见。
除夕 又称大年三十。这天,境内家家户户房舍庭院打扫干净,贴上春联、门神和年画,悬挂起祖先神轴牌位。男女老少身着新装,一派欢乐景象。傍晚,在供奉的神座前摆上供品,点起香烛,一家人打着灯笼,到村外通往祖宗的路口焚香烧纸,请老祖宗回家过年。请回老祖宗后,阖家向祖先牌位叩首祭拜。当晚,全家老少欢聚在一起喝辞岁酒,吃饺子,彻夜不眠,谓之守岁。农村除夕之夜在庭院竖杉篙,挂上灯笼,称做“天灯”,有的还从院子到大门遍撒芝麻秸,人行其上,称做“踩岁”。子夜时分,旧岁已去,新的一年开始,霎时鞭炮齐鸣,灯火辉煌。城里商号店铺,这时都把门板敞开,张灯结彩,谓之“亮门”。不久随又关闭,停业至正月初六开市。外籍客商在本店拜过财神后,经理们齐集会馆行团拜礼,同乡欢聚一堂,祭神宴会。这晚,山陕会馆中,巨烛高烧,灯火通明,从初一起,连唱大戏三天。
第三节 礼仪习俗
婚嫁 封建社会境内婚配讲究门当户对,依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汉族居民婚礼,大致遵循《礼仪·婚仪》所载的“六礼”顺序进行,即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和亲迎。
在定亲前,须先“合婚”,即把男女的生辰、属相根据所谓的生克法则,看姻缘是否相配。旧有“从来白马怕青牛,羊鼠相合不到头,狡兔难和苍龙配,鸡狗牵强结冤仇……”,在属相中的马和牛、羊和鼠、兔和龙、鸡和狗、
蛇和虎、猪和猴等是不能相配成婚的。另外,还说人有金、木、水、火、土五种不同的命,按五行相生相克的说法,引伸到人的婚姻上,凡相克的,也在禁忌之列。至于贫家穷户,能娶上媳妇已是极不易,对于“相克”之说,则不太讲究。
合婚之后,先行“纳采”,俗称“传小柬”。由男方用红纸写好四幅柬,上书“恭候金诺”之类言词表示求亲,由家长署款自称“求婚人”,并带些礼品送往女方。女方收到后,即回允贴,写明“谨遵台命”或“仰遵玉言”等,表示同意结亲,回柬称“允媒人”。双方互换小柬即算定亲。
传小柬后,接着是传大柬。大柬贴为木版镌刻印制,有烫金的龙凤图案和双喜字,也称龙凤贴,外加装潢美观的封套。男方送大柬(龙端)时,还要馈送女方八色厚礼和金银首饰,以及双葱(意为双方聪慧)和双艾(意为夫妻恩爱)。女方留下柬贴,再书同式大柬(凤柬),并回敬男方文房四宝和书籍,多为一部《诗经》或《辞源》之类。双方红柬交换后算是正式缔婚,为社会所公认。传大柬这两天双方要预备丰盛的酒宴款待柬人。
双方缔结婚约后,男方向女家“要生辰”,以便根据女方生辰八字和属相来选择嫁娶吉期和梳妆、上轿方向、禁忌等,以上为“问名”和“纳吉”,连同“纳征”并含在内。
男方写好生辰贴送与女方,向女方商量结婚日期,称为“请期”。结婚日期男方在生辰贴中都已写清楚,女方一般很少更动。至于婚嫁月份,因嫁女属相而有所不同,属鸡属兔的占正、七月,属虎属猴的占二、八月等。结婚须看好日子,日子分黄道、黑道。黄道日可以结婚,黑道日则不可。结婚这天,凡属相相忌的人,不宜与新娘接触,以避凶趋吉。
成婚头一天,男家向女家送食槛,普通家庭一般送两架食槛,有坛酒、八色礼、喜果、茶饼等。富家有的送六架八架,叫做通路。女家收下后,接着往男家送嫁妆,除衣服、被褥、帐帘、化妆品外,木器家具有“里三件”,包括抽屉桌、柜橱、柜头;外三件,包括方桌、大师椅、条几。送食槛和嫁妆的人后,男家和女家都要酒宴招待,并封赏喜钱。男方送食槛通路后,还要给女家送催妆袄和蒙头红。催妆袄为一件大红袄,蒙头红是一方红布,四角缝缀上制钱。嫁时新娘要身披红袄,头带蒙头红。
成婚当日上轿之前,新娘依从男方送的年命贴指定的方向来梳妆。由手巧的妹妹给新娘绞脸(用细柔线绞去面额间汗毛),并将发辫挽成髻。再由母亲为女儿“带笛笛”。笛笛是红黑两块圆形片贴叠一体,竹坯作柄,插在簪上,意为女儿已是人家的媳妇。这些繁琐礼节统名之日“冠带”。
新郎在去女家迎娶前,要向父母长辈一一磕头,着新装,斜披红绸,由父亲在其礼帽上插两支金花,这时新郎须跪向祖先座前,意为禀告祖先,这男儿就要成家娶妻了。仪节完毕,新郎上轿前往女家迎娶,这是六礼中最后一项“亲迎”大典:
迎娶时备轿子两乘,去时新郎坐喜轿,陪娶人坐官轿。轿前伞扇旗牌,灯笼火把,鼓乐吹响,一路吹吹打打。随同前去的除陪娶人,还有架毡人,夹着红毡,照应新郎到女家的种种礼节。
到女家的村子或街巷时,燃放鞭炮。女家陪亲人把新郎让入正房上座,陪亲人和陪娶人分坐两边,互致寒喧。须臾,鼓乐迭奏,意为催妆。两次奏乐催妆后,新郎告辞,架毡人把新郎斜披红绸由单变双交叉胸前,新郎离席在女家堂前磕头谢亲。此时新娘坐到椅子上,由其兄弟两人架着椅子送上花轿,然后鼓乐齐鸣,仪仗火把引导接回。新娘由两女宾伴送,还有新郎的兄弟也随轿同至男家,叫做“送亲”。
花轿归来,沿路遇有井和庙都必须用红
毡掩遮,意为避邪。到家后鞭炮齐鸣,并拿火把绕行花轿三遭。两个女孩掀开新娘轿帘,给新娘脸上点胭脂,搀扶新娘下轿。新郎、新娘一前一后,踩着不断接换的红毡行走,表示传宗接代。一对新人到天地桌前,行三叩礼,拜堂成亲,然后同入洞房。新娘端坐床上叫作“坐帐”,由新郎亲手掀去新娘的蒙头红,称“初会”。这时一对新人并坐床边喝交心酒,即为合卺礼。喝交杯酒后新郎离开,谓之“撤帐”,平辈或晚辈小伙子开始闹房,直到深夜方休。据说越闹得狠,以后人烟越旺。
结婚日男家张灯结彩,贴满红对联,大摆筵席款待亲友。
婚后三天,女家下贴接闺女请女婿,俗称“接三天”,女家设宴款待女婿。接三天回来后,新娘先拜祖先,再拜公婆,然后下厨房做饭、做活。接三天以后演变在结婚的第二天举行,至今有的就改在新婚当日。婚后一个月,新娘逢九日、双九日要回一次娘家,叫单九双九,须在当日归来。满月之后,女家备轿接新娘回去,住一个月再回婆家,叫做住“对月”。
民国期间,婚姻礼仪基本延用旧制。境内童养媳、纳妾等陋习盛行,阴婚、抢亲、换亲屡见不鲜。贫家男子就婚女家称作“入赘”,受人歧视。已婚妇女丧夫,终生不再改嫁,谓之“守节”。建国后,政府颁布新婚姻法,废除不合理的旧婚姻制度,取消包办、买卖婚姻,禁止童养媳、重婚、纳妾及干涉寡妇改嫁。实行一夫一妻、男女平等和婚姻自主,保证妇女的合法权益。只要男女双方自愿,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即为合法婚姻。如果出现不可调解的冲突,根据双方同意允许办理离婚手续,离婚后双方可以各自建立新的家庭,从而彻底摆脱了封建礼教的束缚。男到女方落户已不鲜见,丧偶妇女再嫁也极普遍。由于政府关心老年婚姻,老人再婚率逐年增多。结婚程序一改过去繁冗旧习,50~60年代机关团体一般举行结婚典礼,有主婚人、证婚人、介绍人致贺词,
新郎新娘介绍恋爱经过,向领袖像和父母行三鞠躬礼。60年代后,在城内盛行旅行结婚,在农村喜事办也蔚然成风,集体婚礼大量涌现。
境内回族婚俗,一般经过道小喜、道大喜、送通书和举行结婚仪式几个步骤。男女双方经人介绍后,取得双方家长及本人同意就举行“道小喜”。按女方要求由男方向女方送去点心和糖果,即为定婚。道小喜后,男方再根据女方要求,把聘礼与点心送至女家,一般送衣服6~10套,点心20~50公斤,谓之“道大喜”。送通书就是把结婚日期通知女家。结婚分长娶和短娶两种形式,长娶是由新郎随迎娶人同去女家迎亲;短娶多为男女双方距离较远,新郎不直接到女家迎亲,而是先把新娘接来,安排到同村或附近亲戚家落脚,然后再从停留处迎亲。
新娘接到男家后,要举行伊斯兰教成婚仪式,由阿笃用阿拉伯文填写结婚文卷,依次写明双方父母名字,新郎新娘的名字,聘礼的多少,两个阿笃和庆贺人代表的名字。然后阿笃开始念赞词,念完首段后,由女方父亲或近亲念“达且”,意为我将女儿托付给了他(结婚)。接下来阿笃再念中段,新郎念“该必劳图”,意为我诚领你的女儿。新郎说完,阿笃把枣、栗子、花生撒在新郎头上,继之念末段赞词。此时,全体来宾将双手捧到胸前,做“堵注夷”,意为赞美真主,随后步入喜宴。饭后,女方亲属包括新娘要回到迎娶时的地点,翌日,再由送亲人送新娘至男家。稍事停留后,送亲人即返。
丧葬 旧时,境内汉族人去世后,都以棺材成殓。有的富子家于父母健在时就将棺木备好,称为“喜棺”,以待天年。修造木棺,讲究选材,以柏木为上乘。至于贫穷人家的棺木,只用几块薄板钉就,称做“匣子”。民国期间,本地城乡民众有“会板社”之俗。在遭遇父母之丧,贫穷人家无力发丧,由每个成员拿出一定数量钱财,办理丧事。
春节 农历正月初一为春节,天不明,家家户户放鞭炮,煮水饺摆供,焚纸烧香,祭神祭祖。吃完水饺,幼辈们先向尊长叩头拜年,随后向近邻、街坊、亲友一一拜年贺岁。街上人群络绎不绝,相识者互致问候,以作揖为礼,互道“恭喜发财”。
建国前,正月初一,城内东门口一带,人群密集,曲艺表演和杂耍多种多样,有大鼓书、评词、变魔术、拉片片、摇会、打拳卖艺等;卖凉粉、茶汤、切糕、山梨粘、荸荠等小吃摊点比比皆是。城关各大路口,招揽妇女乘坐的小花车来来往往(民国以后又有东洋车)。从东门口可坐船去山陕会馆看戏。
从正月初一至初五,民间有很多禁忌,如不宜动刀剪,认为刀剪属于凶器;妇女不能串门,叫“忌门”;不能扫地,更不能倒灰土。传说年初一地上有元宝,会把元宝扫掉,忌打破家什,万一小孩摔碎碗,大人马上说:岁(碎)岁平安”;不许说不吉利的话,以备孩子口无遮拦,用红纸写上“童言无忌”贴在屋内等等。城西南一带乡村,初一早晨太阳未出前不许上厕所,认为厕所为五鬼之地,恐亵渎神灵,招灾生病。解放以后,这些迷信习俗都已渐渐消亡。
正月初二,境内素有早晨吃水饺,新出嫁的女儿借夫婿回娘家拜年之俗,(城北,城东有的农村为初三)。婚后第一年新婿带八色礼品到岳父家,并要先给岳父母磕头拜年,再由内兄弟带领,到本族及邻居家逐一年拜。然后新婿受到热情款待,夫妇一般当日返回。城内初二有祭财神之俗,在家中祭拜后,有的还携酒馔到财神庙供祭。富户人家和店铺讲究买条活鲤鱼祭神,祭后到护城河去放生。
正月初五俗称“破五”,意在过年的几天中,有很多禁忌至此已经破除。
元宵节 正月十五,又称元宵节。城内历史上就有吃元宵的习惯。每逢节前,城内各点心铺均贴出大幅广告,柜台上摆放品种繁多的元宵以招徕顾客。
元宵节也是民间传统文娱活动的盛会。从正月十二至十六日,由民间自发组成龙灯、狮子、高跷、秧歌、花船等游艺纷纷走上街头,载歌载舞,伴以锣鼓声、鞭炮声,此起伏伏。
元宵节也叫灯节,民国初年,每逢元宵节,聊城城关各店铺在门外挂起各式各样花灯,城外的山陜、苏州、江西、武林等会馆以及静业禅林、隆兴寺等几处寺院的大殿内外、佛座前、楼阁亭榭处都张灯结彩。城内以光岳楼为中心,四面各十字街头,都扎有灯棚,供百姓观赏。东门外鲁仲连台以东驴市口、东关大街馆驿口、闸口也各设灯棚,尤以越圈的泰山行宫灯棚,以仿光岳楼形式扎制,高达十七八米,重檐挑角,玲珑剔透,蔚为壮观。1926年(民国15年)聊城电灯公司成立,城内各处灯棚都安装电灯,全城电炬璀灿,杂耍热烈火爆,彻夜狂欢,达旦方休。以后,时局动荡,灯节虽年年举办,景象已大不如前。
元宵节花灯,常有不少灯谜,观者纷纷。民国初年,有的商号、店铺还延聘几位老秀才莅临,即兴制作灯谜。猜中的奖品虽不外是毛笔、手绢、香皂和糕点之类,但灯谜千变万化,颇能引人入胜。
1947年1月聊城解放后,每年都举办大型元宵节灯会,在光岳楼四周、东关大街、柳园新区、体育场等繁华街市,张挂孔雀开屏、天女散花、三打白骨精、巨龙腾飞等各种花灯及电动灯,千姿百态,栩栩如生。并有各大工厂、农村组织的高跷队、秧歌队、旱船、舞狮、龙灯等上街献艺。80年代后,时逢元宵佳节,必组织施放焰火和礼花,以示庆祝。
中和节 二月初二日称中和节,传说是太阳真君生辰。太阳升起时,摆上香案、祭品和供烛,焚香放炮向太阳叩拜,并将太阳冯子焚化。当晚,点燃供祭的白蜡烛,用以遍照住宅墙壁,传说太阳真君的烛光,能射杀即要惊蛰的毒虫,故有“二月二照房梁,蝎子蜈蚣无处藏”的民谚。
二月初二,传说也是龙抬头的日子。民谚有“二月二,龙抬头,大仓满,小仓流。”在天气渐暖,农事将忙之际,人们寄托了对龙的仰赖,祈盼它能尽早腾云降雨,赋予一个丰收的年景。妇女这天要停止针线,唯恐刺伤龙目。
二月初二,民间还有打囤之俗,是日,将柴草灰,在屋内、院内,农村则在庭院、场园内洒成一个个圆圈,室内的囤中间放几枚铜钱,院内和场园的囤中撒上五谷,象征“钱满囤,谷满仓”。待太阳出来时,放出饲养的鸡,把院内、场园的五谷啄食掉,叫做“收了”。打囤预兆一年庄稼丰收,年景大有。此日,城乡民众都喜食炒黄豆粒,俗说炒“蝎子尿儿”,相互馈赠,并延续至今。
二月初二,传说又为土地真君生辰,各街巷的土地庙,这天都有居民洒扫尘除,拂拭神案,焚香叩拜,尤以城关博聊关以东的督土地祠香火最为鼎盛。据传,督土地祠土地神为唐代韩文公,因在潮州驱鳄鱼为民除害,有功于黎庶,死后被授为土地真君神职。明代燕王朱棣发动靖难战争,曾在聊城被铁弦部将平安追击,危难中,在白玉桥边被聊城关土地神救了驾。朱棣即位后,敕封他为“督土地之神”,统辖天下大小土地爷。二月二日从早到晚,督土地祠中明烛高照,香火不断,城关虔诚善信上供叩拜者,络绎不绝。1926年(民国15年)后,督土地祠每年例行的土地庙会,逐年冷落。
打春 旧时每年于立春前一日,聊城县知县率属由东关越圈外的迎春桥,去惊蛰堂举行迎春典礼。去时抬着扎制的春牛和芒神,鼓乐喧阗。惊蛰堂在聊城东郊土坛之外,大门悬挂“春坊”立匾,门外是属于当届知县掌管的“一亩三分地”。典礼时,县官需亲扶犁把犁两趟,还举行鞭打春牛等仪礼。返城后,县知县及幕属分别向府衙署报春。迎春仪式每年都由地方官主持举行,意在提醒黎庶不误农作,及时耕耘。民国初年曾重修迎春桥,立有石碑,详载当年迎春之事。民国以后,
风俗 宗教 方言 631
迎春仪式仍延续了三五载,终告停顿。
寒食 清明节的前一天为寒食节。寒食又称禁火寒食,这天不动烟火,吃冷食物。这一风俗的由来,是为了纪念春秋时代晋文公的贤臣介子推。如今,禁火寒食的习俗已不复存在。寒食这天,饲牛的人家循例熬一大锅稀饭给牛喝。俗语有:“打一千,骂一万,盼到寒食吃顿饭”。此俗至今农村仍有流行。
清明节 清明节时逢阳春三月,草木萌动,桃红柳绿。清明这天,家家去折柳枝,插在大门外、屋门上、窗子上、床头上,妇女们也常常掐一小枝插于发际。俗话说:“清明不插柳,红颜成皓首”。据说,民间插柳之俗始于唐代,认为顺阳气,迎吉祥,避邪祟,也有劝勉人们珍惜春光之意。清明插柳,在农村至今依然见其踪影。
境内至今有清明节上坟的风俗。人们带铁锶、烧纸、香烛祭供等,到各自的祖茔林地,在坟上添土,摆上供品,燃香焚纸叩拜。近年来,提倡火葬,移风易俗,坟头多已平掉或深埋,上坟之风日减。如今每逢清明节,各界群众纷纷去烈士墓地祭扫,缅怀革命先烈,寄托哀思,进行革命传统教育,蔚成风气。
清明,也是植树节。历年来,上至官府,下至黎民百姓,都在这段期间植树造林。故民间有“植树造林,莫过清明”的农谚。
清末至民国间,清明节例行举办城隍神出巡活动。一年之中,府城隍出巡三次,分别在清明节、农历七月十五和十月初一举行。届时,城隍神(木雕像)身穿蟒袍,头戴沙帽,坐在八人晾轿之上,鼓乐笙箫吹吹打打,另有金瓜、钺斧、香幡、彩亭等仪仗。由东门而出,沿东关大街过济桥后向北,在城郊巡行一周,后由北关返回城隍庙。跟随出巡列多为因病酬愿的人,有的扮做神的扈从,饰为鬼卒皂隶,簇拥着神轿,有的项荷木枷充做犯人。民国后出巡活动逐年消沉。1928年(民国17年)拉掉城隍神像,出巡终止。
端午节 农历五月初五称端午节,俗称五月端午,又称重午节、端阳节。相传战国时期楚国诗人屈原于这一天在湖南汨罗江投水自沉。端午节这天,江南各地人民驾龙舟竞渡,是以舟楫拯救屈原的遗俗。此举后演变为民间体育活动,并于清代同治年间传入聊城。这天,民间素有吃粽子的习惯,一直延续至今日。
端午节期间,境内尚有门悬葫芦、插艾枝、饮雄黄酒、佩带香粉荷包习俗,据说是为了避邪除灾,此风今已少见。
天贶节 农历六月六日,称“天贶节”,境内有曝晒书籍和衣物的习俗,据说这日曝晒不生虫蠹。民国年间,寓居天津的海源阁第四代主人杨敬夫,每年这天都要借母亲专程回到聊城,布置晾晒书籍。聊城各寺院,也把藏经卷搬出晾晒。有的寺院还在这期间举行“晾经会”。豪门富户、各类当及经营皮货的铺店,也要把贵重皮衣等加以曝晒,叫做“晒龙袍”。
七夕 农历七月初七之夜称七夕,传说是牛郎织女鹊桥相会的日子。由于织女心灵手巧,曾把织布绣花技艺传给人间,妇女们这天夜晚摆香案,供置瓜果,穿针引线向她求取智巧,称做“乞巧”。据说当晚在灌木丛下静息,能听到牛郎织女相会时的绵绵情话。鉴于织女婚姻上的不幸遭遇,昔日对新出嫁的女儿,这天都要接回娘家居住。七夕,戏院多上演戏剧《天河配》。
中元节 农历七月十五,俗称鬼节。当地民间有上坟祭祖、放荷灯的习俗。民国间,龙湾静业禅林多在这晚扎法台放焰口,称盂兰盆会。
中秋节 农历八月十五称中秋节,也称仲秋节、团圆节。自古以来,对月亮有种种美丽的神话传说,如嫦娥奔月、吴刚伐桂、玉兔捣霜等。旧时有祭月之俗,30年代后已不多见。人们把月亮看作是团圆的象征,出门在外
的人,这天都要回到家中,待月亮升起之后与家人一起饮酒、赏月、品尝月饼,共享天伦之乐。
重阳节 农历九月九日称重阳节,昔日境内素有登高、品酒赏菊、吃重阳糕等习俗。重阳节也称女儿节,出嫁的女儿要回娘家团聚。九月初九,传说是华佗生辰,东关华佗庙旧有香火会两天之俗。
祭祖节 十月初一是民间的大祭祖,家家要到祖先垄地上坟烧纸、扫墓添土,并有送寒衣风俗。寒衣是选用不同颜色的纸裁好糊成,连同纸钱锡箔,一起包在纸包袱内,写上祖先名讳,到死者坟前焚化。民国以后,此俗渐衰。民国间每年农历十月一日起,聊城“红卐字会”和慈善组织“公仁堂”,都有施舍棉衣和开粥场“放饭”之举。1938年后,此类活动终止。
冬至 冬至“阳气起,君道长”,民间有“冬至一阳生”之说。境内民间素有包水饺之风,并说冬至吃水饺可防冬天冻伤耳朵。
腊八节 农历十二月八日,称腊八节,当地域乡煮腊八粥极为普遍,多用小米、黄米、大麦米、白芸豆、糯米、花生米、赤小豆、绿豆、红枣等,熬成粘粥,吃时加糖。讲究的还掺入莲子、薏米、菱角、白果、桂圆等,集豆谷果品之大成。腊八粥营养丰富,也含喜庆丰收和预祝来年五谷丰登之意。腊八又是佛教徒节日,称佛成道节,相传佛教创始人释迦牟尼在此日得道成佛。民国初年,城内各寺院在这天清晨熬粥供奉佛祖,诵经宣法,也向行人施舍,并形成惯例,每年必办。日军侵占聊城时期,各寺院多被毁坏,腊八粥从此无人施与。腊八这天,家庭妇女多以食醋淹制腊八蒜,待春节时食用。
辞灶节 农历腊月二十三日,旧时家家供奉灶王,把灶王神像贴在厨房灶头墙上,掌管一家祸福。传说当晚灶王要骑马上天,向玉皇大帝禀报一家人全年功过。唯恐其不肯隐恶扬善,在辞灶祭拜时,多供上粘牙的麦芽糖,使他吃后糊口不便说话。祭拜后,将旧神像在灶前焚化。得到除夕日再贴上新的,两侧对联多为:“上天言好事,回宫降吉祥”,表示灶王已回到家中同过新年。腊月二十三辞灶之俗多已匿迹,但吃麦芽糖的风依然可见。
除夕 又称大年三十。这天,境内家家户户房舍庭院打扫干净,贴上春联、门神和年画,悬挂起祖先神轴牌位。男女老少身着新装,一派欢乐景象。傍晚,在供奉的神座前摆上供品,点起香烛,一家人打着灯笼,到村外通往祖宗的路口焚香烧纸,请老祖宗回家过年。请回老祖宗后,阖家向祖先牌位叩首祭拜。当晚,全家老少欢聚在一起喝辞岁酒,吃饺子,彻夜不眠,谓之守岁。农村除夕之夜在庭院竖杉篙,挂上灯笼,称做“天灯”,有的还从院子到大门遍撒芝麻秸,人行其上,称做“踩岁”。子夜时分,旧岁已去,新的一年开始,霎时鞭炮齐鸣,灯火辉煌。城里商号店铺,这时都把门板敞开,张灯结彩,谓之“亮门”。不久随又关闭,停业至正月初六开市。外籍客商在本店拜过财神后,经理们齐集会馆行团拜礼,同乡欢聚一堂,祭神宴会。这晚,山陕会馆中,巨烛高烧,灯火通明,从初一起,连唱大戏三天。
第三节 礼仪习俗
婚嫁 封建社会境内婚配讲究门当户对,依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汉族居民婚礼,大致遵循《礼仪·婚仪》所载的“六礼”顺序进行,即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和亲迎。
在定亲前,须先“合婚”,即把男女的生辰、属相根据所谓的生克法则,看姻缘是否相配。旧有“从来白马怕青牛,羊鼠相合不到头,狡兔难和苍龙配,鸡狗牵强结冤仇……”,在属相中的马和牛、羊和鼠、兔和龙、鸡和狗、
蛇和虎、猪和猴等是不能相配成婚的。另外,还说人有金、木、水、火、土五种不同的命,按五行相生相克的说法,引伸到人的婚姻上,凡相克的,也在禁忌之列。至于贫家穷户,能娶上媳妇已是极不易,对于“相克”之说,则不太讲究。
合婚之后,先行“纳采”,俗称“传小柬”。由男方用红纸写好四幅柬,上书“恭候金诺”之类言词表示求亲,由家长署款自称“求婚人”,并带些礼品送往女方。女方收到后,即回允贴,写明“谨遵台命”或“仰遵玉言”等,表示同意结亲,回柬称“允媒人”。双方互换小柬即算定亲。
传小柬后,接着是传大柬。大柬贴为木版镌刻印制,有烫金的龙凤图案和双喜字,也称龙凤贴,外加装潢美观的封套。男方送大柬(龙端)时,还要馈送女方八色厚礼和金银首饰,以及双葱(意为双方聪慧)和双艾(意为夫妻恩爱)。女方留下柬贴,再书同式大柬(凤柬),并回敬男方文房四宝和书籍,多为一部《诗经》或《辞源》之类。双方红柬交换后算是正式缔婚,为社会所公认。传大柬这两天双方要预备丰盛的酒宴款待柬人。
双方缔结婚约后,男方向女家“要生辰”,以便根据女方生辰八字和属相来选择嫁娶吉期和梳妆、上轿方向、禁忌等,以上为“问名”和“纳吉”,连同“纳征”并含在内。
男方写好生辰贴送与女方,向女方商量结婚日期,称为“请期”。结婚日期男方在生辰贴中都已写清楚,女方一般很少更动。至于婚嫁月份,因嫁女属相而有所不同,属鸡属兔的占正、七月,属虎属猴的占二、八月等。结婚须看好日子,日子分黄道、黑道。黄道日可以结婚,黑道日则不可。结婚这天,凡属相相忌的人,不宜与新娘接触,以避凶趋吉。
成婚头一天,男家向女家送食槛,普通家庭一般送两架食槛,有坛酒、八色礼、喜果、茶饼等。富家有的送六架八架,叫做通路。女家收下后,接着往男家送嫁妆,除衣服、被褥、帐帘、化妆品外,木器家具有“里三件”,包括抽屉桌、柜橱、柜头;外三件,包括方桌、大师椅、条几。送食槛和嫁妆的人后,男家和女家都要酒宴招待,并封赏喜钱。男方送食槛通路后,还要给女家送催妆袄和蒙头红。催妆袄为一件大红袄,蒙头红是一方红布,四角缝缀上制钱。嫁时新娘要身披红袄,头带蒙头红。
成婚当日上轿之前,新娘依从男方送的年命贴指定的方向来梳妆。由手巧的妹妹给新娘绞脸(用细柔线绞去面额间汗毛),并将发辫挽成髻。再由母亲为女儿“带笛笛”。笛笛是红黑两块圆形片贴叠一体,竹坯作柄,插在簪上,意为女儿已是人家的媳妇。这些繁琐礼节统名之日“冠带”。
新郎在去女家迎娶前,要向父母长辈一一磕头,着新装,斜披红绸,由父亲在其礼帽上插两支金花,这时新郎须跪向祖先座前,意为禀告祖先,这男儿就要成家娶妻了。仪节完毕,新郎上轿前往女家迎娶,这是六礼中最后一项“亲迎”大典:
迎娶时备轿子两乘,去时新郎坐喜轿,陪娶人坐官轿。轿前伞扇旗牌,灯笼火把,鼓乐吹响,一路吹吹打打。随同前去的除陪娶人,还有架毡人,夹着红毡,照应新郎到女家的种种礼节。
到女家的村子或街巷时,燃放鞭炮。女家陪亲人把新郎让入正房上座,陪亲人和陪娶人分坐两边,互致寒喧。须臾,鼓乐迭奏,意为催妆。两次奏乐催妆后,新郎告辞,架毡人把新郎斜披红绸由单变双交叉胸前,新郎离席在女家堂前磕头谢亲。此时新娘坐到椅子上,由其兄弟两人架着椅子送上花轿,然后鼓乐齐鸣,仪仗火把引导接回。新娘由两女宾伴送,还有新郎的兄弟也随轿同至男家,叫做“送亲”。
花轿归来,沿路遇有井和庙都必须用红
毡掩遮,意为避邪。到家后鞭炮齐鸣,并拿火把绕行花轿三遭。两个女孩掀开新娘轿帘,给新娘脸上点胭脂,搀扶新娘下轿。新郎、新娘一前一后,踩着不断接换的红毡行走,表示传宗接代。一对新人到天地桌前,行三叩礼,拜堂成亲,然后同入洞房。新娘端坐床上叫作“坐帐”,由新郎亲手掀去新娘的蒙头红,称“初会”。这时一对新人并坐床边喝交心酒,即为合卺礼。喝交杯酒后新郎离开,谓之“撤帐”,平辈或晚辈小伙子开始闹房,直到深夜方休。据说越闹得狠,以后人烟越旺。
结婚日男家张灯结彩,贴满红对联,大摆筵席款待亲友。
婚后三天,女家下贴接闺女请女婿,俗称“接三天”,女家设宴款待女婿。接三天回来后,新娘先拜祖先,再拜公婆,然后下厨房做饭、做活。接三天以后演变在结婚的第二天举行,至今有的就改在新婚当日。婚后一个月,新娘逢九日、双九日要回一次娘家,叫单九双九,须在当日归来。满月之后,女家备轿接新娘回去,住一个月再回婆家,叫做住“对月”。
民国期间,婚姻礼仪基本延用旧制。境内童养媳、纳妾等陋习盛行,阴婚、抢亲、换亲屡见不鲜。贫家男子就婚女家称作“入赘”,受人歧视。已婚妇女丧夫,终生不再改嫁,谓之“守节”。建国后,政府颁布新婚姻法,废除不合理的旧婚姻制度,取消包办、买卖婚姻,禁止童养媳、重婚、纳妾及干涉寡妇改嫁。实行一夫一妻、男女平等和婚姻自主,保证妇女的合法权益。只要男女双方自愿,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即为合法婚姻。如果出现不可调解的冲突,根据双方同意允许办理离婚手续,离婚后双方可以各自建立新的家庭,从而彻底摆脱了封建礼教的束缚。男到女方落户已不鲜见,丧偶妇女再嫁也极普遍。由于政府关心老年婚姻,老人再婚率逐年增多。结婚程序一改过去繁冗旧习,50~60年代机关团体一般举行结婚典礼,有主婚人、证婚人、介绍人致贺词,
新郎新娘介绍恋爱经过,向领袖像和父母行三鞠躬礼。60年代后,在城内盛行旅行结婚,在农村喜事办也蔚然成风,集体婚礼大量涌现。
境内回族婚俗,一般经过道小喜、道大喜、送通书和举行结婚仪式几个步骤。男女双方经人介绍后,取得双方家长及本人同意就举行“道小喜”。按女方要求由男方向女方送去点心和糖果,即为定婚。道小喜后,男方再根据女方要求,把聘礼与点心送至女家,一般送衣服6~10套,点心20~50公斤,谓之“道大喜”。送通书就是把结婚日期通知女家。结婚分长娶和短娶两种形式,长娶是由新郎随迎娶人同去女家迎亲;短娶多为男女双方距离较远,新郎不直接到女家迎亲,而是先把新娘接来,安排到同村或附近亲戚家落脚,然后再从停留处迎亲。
新娘接到男家后,要举行伊斯兰教成婚仪式,由阿笃用阿拉伯文填写结婚文卷,依次写明双方父母名字,新郎新娘的名字,聘礼的多少,两个阿笃和庆贺人代表的名字。然后阿笃开始念赞词,念完首段后,由女方父亲或近亲念“达且”,意为我将女儿托付给了他(结婚)。接下来阿笃再念中段,新郎念“该必劳图”,意为我诚领你的女儿。新郎说完,阿笃把枣、栗子、花生撒在新郎头上,继之念末段赞词。此时,全体来宾将双手捧到胸前,做“堵注夷”,意为赞美真主,随后步入喜宴。饭后,女方亲属包括新娘要回到迎娶时的地点,翌日,再由送亲人送新娘至男家。稍事停留后,送亲人即返。
丧葬 旧时,境内汉族人去世后,都以棺材成殓。有的富子家于父母健在时就将棺木备好,称为“喜棺”,以待天年。修造木棺,讲究选材,以柏木为上乘。至于贫穷人家的棺木,只用几块薄板钉就,称做“匣子”。民国期间,本地城乡民众有“会板社”之俗。在遭遇父母之丧,贫穷人家无力发丧,由每个成员拿出一定数量钱财,办理丧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