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权 政协 · 413
第三节 县政府
1927年4月国民党南京国民政府成立,是年11月,聊城县公署改称县政府,县知事改称县长。县政府设一、二、三、四科及公安局,财政局、建设局、教育局、土地局。
1930年国民政府颁布《县政府组织法》,聊城县政府办事机构和人员有秘书、一科(民政)、二科(办理省政事宜)、和财政、教育、建设、警察4个局。
1933年6月,根据山东省令,聊城县政府下设一科(民政)、二科(省财政)、三科(县财政)、四科(建设)、五科(教育)及警察局。
1936年9月,山东省第六区行政督察专员范筑先兼任聊城县县长。县政府设4科:一科(行政、民政)、二科(财政、金库)、三科(建设)、四科(教育)及警备队。1938年为抗日战争需要,增设军事科、征收处。原警备队改为政务警备队、警察局,加设保安队。1938年11月15日,日军侵占聊城,建立伪县公署(附后)。
1945年8月,日军投降后,国民党王金祥部占据聊城,委任刘子骧为县长。县政府设秘书和社会、财政、建设、教育4个科。
1947年1月1日,聊城解放,国民党聊城县政府瓦解。
国民党时期,基层政权与区划多次变动,1928年后设9区,辖77个乡。1936年范筑先任县长时,试行“乡农学校”制,校长即乡长,下设教导主任、指导员、事务员、军事教练员,实行“政教合一”。1938年乡农学校改为乡,乡设乡长、办事员。
国民党聊城县政府县长更迭表
| 姓名 | 任职时间 | 委任机关 | 备 注 |
|---|---|---|---|
| 刘克平 | 1928年5月 | 民 选 | |
| 李云庵 | 1928年6〜7月 | 北伐军临时委任 | |
| 赵震乾 | 1928年7〜8月 | 省政府 | |
| 王光鸿 | 1928年8〜12月 | 省政府 | |
| 刘学增 | 1929年1〜3月 | 省政府 | |
| 程福刚 | 1929年3〜4月 | 省政府 | |
| 申庆祥 | 1929年4〜6月 | 省政府 | |
| 王粹民 | 1929年7〜10月 | 省政府 | 7月10日土匪王金发盘据聊城月余 |
| 卢 锐 | 1929年11月〜1930年3月 | 省政府 | |
| 杨玉和 | 1930年4〜5月 | 省政府 | |
| 王克昌 | 1930年5〜9月 | 不详 | 1930年夏初王金发二次陷聊城长达8个月。 |
| 胡自昌 | 1930年9〜11月 | 不详 | |
| 孙桐峰 | 1930年12月〜1936年11月 | 省政府 | |
| 范筑先 | 1936年11月〜1938年4月 | 省政府 | 专员兼 |
| 张维翰 | 1937年10〜11月 | 范筑先委任 | 代理 |
| 郑佐衡 | 1938年4〜11月 | 省民政厅 | |
| 刘佩芝 | 1940〜1944年 | 省民政厅 | 流亡 |
| 刘子骧 | 1945〜1946年 | 省政府 |
附:伪聊城县公署 1938年12月,日军在聊城成立伪县公署,设县知事1人,下设秘书室(兼管民政)、财政科、建设科、教育科、警察所。另设顾问室,有日籍顾问1人。翻译若干人,县公署重大事项由顾问决定。县知事先后有李汉章、陈道衡。1942年伪县公署改称县政府,先后有袁松言、周东华、石经兰任县长。1945年8月,日军投降,伪县政府解体。